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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委(2007)6号 通 告-青岛理工大学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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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委(2007)6号 通 告-青岛理工大学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doc

通 告 房委(2007)6 号 学校新建安达路专家公寓入住及其腾空房和长沙路住房的出售,三档(科级干部、 中职、二档降档人员,下同)申请人经公布两榜后,在听取申请人和教职工反映或意 见的基础上,住房资格审核小组与住房办对提出的问题进行了复核或修正,现随本通 告公布第三榜,公布表附后,共计 6 页。 现将有关选定房位事宜通告如下: 一、 选定房位的日期、时间与地点: 定于 2007 年 7 月 11 日(星期三)下午 2 点 30 分开始,在四方校区北校园礼堂 西厅(请申请人由礼堂南门进入),进行三档申请人选定房位。 二、 选定房位的程序: (一) 申请人选定房位,按第三榜公布表中名次顺序叫号进行,点名三遍。叫号 不到者及到号弃权或已过号者视为自动弃权; (二) 申请人持号票进入选房位现场,自行确定是否挑选房位(选定房位时间应 控制在 3 分钟之内) ; (三) 申请人一旦签字选定房位,不得更换。 三、 选定房位时,申请人应携带原住房的房产证,申请人选定房位签字之后, 应立即将原住房房产证(已交者除外)现场交回住房办工作人员,否则,视为选定房 位后自动弃权。 四、 关于选房前弃权的处理: 青理工国资(2006)6 号《青岛理工大学教职工住宅出售(调整)与管理暂行办法》 第三章第十一条规定“在本档内有房源的情况下不允许降档选房,若弃权后,其排列 顺序自行作废,并不得再参加之后档(轮)次的选房;在本档无房源的情况下,允许 降档重新排队选房” 。 五、 关于购房款的交纳: 按规定申请人选定房位后,则应交纳购房款的 90%,鉴于选定房位后,房款计算 需要一定时间,因此,具体交款时间将在选定房位后 3 天左右在校园网上发布通知, 请各位申请人注意并提前备款。 六、 为了申请人选定房位时不受干扰便于商量,允许包括申请人在内两人进入 选房位地点,选定房位后应自觉离开。 七、 由于腾空房交回时间不一,房地产科将根据上家交回住房的时间,通知安 排申请人接受住房,申请人应按时以通知的日期、时间、地点的前往办理手续,否则, 造成时间推迟的,推迟的时间从规定搬家时间内减除。 八、 本通告内容由各部门或单位负责立即传达到所属每位申请人,申请人若外 出或各种假事等原因不在校的,各部门或单位负责人应指派专人负责通知到其家(亲) 属,否则责任自负。 友情提示:第三档选定房位后,四档发第二榜工作开始运作,请申请人或教职工 注意及时在校园网上浏览。 特此通告 青岛理工大学教职工住房出售(调整)工作委员会 2007 年 7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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