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范围及条件.doc
附件 1、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范围及条件 (一)推荐范围 推荐工作要紧紧围绕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突出联系培养,进一步聚焦 “高精尖缺”人才、聚焦“人工智能”等重点领域、聚焦打赢脱贫攻坚战等重大 战略。聚焦重点,从“卡脖子”的关键核心技术、重大基础科学研究领域推荐人 选。 (二)选拔条件 推荐人选应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正确 的政治方向,牢 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守科学精 神,师德师风高尚,潜心一线教学、科研工作,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 职称,年龄在 50 岁以下(1969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能 够引领原创性 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 (二)潜心基础研究,揭示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能够 提供新知识、新 原理、新方法,促进理论原始创新,对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三)具有承担重大基础研究课题、重点科研任务等经历, 具有良好的沟 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能有效组织并领导创 新团队攻克学术技术难关。 (四)拥有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良好的市场意识 和国际视野,有 效组织团队开展技术含量高、关联度大、支撑引 领作用较强的产业创新项目, 在推进产业关键技术创新和科技成 果转化中作出积极贡献,取得良好经济和社 会效益。 已经获得国家其他人才计划(含项目、工程)支持的人员,特别是已经入选 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的人选一般不再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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