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高职(专科)学生参军立功退役后专升本工作的通知.pdf
山东省教育厅办公室文件 鲁教厅办发〔2016〕8 号 山东省教育厅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高职(专科)学生 参军立功退役后专升本工作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 的通知》(教学厅〔2015〕3 号)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省高职(专 科)学生参军立功学生退役后专升本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 下: 一、高职(专科)学生参军立功退役后专升本,是指高职(专 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在 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 —1— 二、参军立功学生退役后符合专升本条件的,应由学生本人 及时向所在学校提出书面申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填写《山 东省高职(专科)学生参军立功退役后专升本确认表》。 三、学生应提交的证明材料 (一)立功受奖证书; (二)立功受奖通知书; (三)入伍及退出现役相关证明; (四)立功受奖喜报; (五)原服役部队的立功证明; (六)当地民政部门的证明; (七)部队奖励登记(报告)表。 四、学校职能部门应认真审核学生提交的申请报告和相关材 料,对各项材料原件审核无误后,对所有材料进行整理复印,在 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学校公章。 五、学生应在专科毕业当年有相同或相近专业专升本招生计 划的高校中,申请拟升入高校。 六、我厅每年 7 月统一受理各高校的学生退役后专升本申请 材料,经整理汇总审核后,于每年 8 月将符合条件的升本名单在 省教育厅门户网站和山东省学生信息网公示,公示期为 5 个工作 日。在公示期间,如有反映拟升本学生材料不实,或高校有违规 操作等情况的,我厅将在公示期结束后 10 个工作日内将情况反 —2— 馈给相关高校,由相关高校进一步调查核实,视核实情况重新作 出决定。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厅将统一在《山东省高职(专科)学 生参军立功退役后专升本确认表》上签署专升本确认意见,作为 参军立功退役学生专升本就学的依据。 七、学生须根据确认的专升本学校和专业,在规定的时间内 报到入学。不按规定时间报到入学的,视为放弃专升本入学资格。 附件:山东省高职(专科)学生参军立功退役后专升本确认 表 山东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6 年 7 月 26 日 —3— 附件 山东省高职(专科)学生参军立功退役后专升本确认表 姓 名 性 别 考 号 入学年月 身份证号 政治面貌 申请时间 入伍年月 退伍年月 获奖证书 获奖时间 颁证单位 校 学籍所在学校 名 毕结业结论 校 申请拟升入学校 名 专 业 年级 学历层次 毕业时间 专 证书编号 业 年级 学历层次 专升本个人申请(本人填写并签字) 本人签字: 年 学籍所在学校意见(公章) 月 日 山东省教育厅学生处确认意见: 鉴于 同志服役期间荣立三 等功,根据教育部办公厅教学厅〔2015〕3 号 经办人: 文件规定,同意其免试由专科升入 负责人: 20 年 学校本科 月 日 专业就读,并于 年秋季学期入学。 拟升入学校意见(公章) 经办人: (公 章 ) 负责人: 20 年 月 20 年 月 日 日 注:1.本表一式 3 份,山东省教育厅职能部门、学生学籍所在学校、拟升入学校各存 1 份; 2.随表附上学生入伍、服役期间获奖证书等其他证明材料; 3.本表请妥善保存,凭本表办理专升本学籍电子注册手续; 4.本表于 2016 年 7 月 1 日起启用。 —4— 山东省教育厅办公室 校对:胡 康 主动公开 2016 年 7 月 26 日印发 共印 180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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