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市场监管局抽查事项清单.xlsx
检查单位:淮南市寿县市场监管局 抽查类别 抽查事项 直销行为检查 超出直销产品范围从事直销经营活动的检查 直销行为检查 宣传和推销行为的检查 直销行为检查 直销员招募的检查 直销行为检查 直销员业务培训的检查 直销行为检查 直销行为检查 直销行为检查 直销员报酬支付的检查 换货、退货的检查 信息报备和披露的检查 公示信息检查 公示信息检查 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及外国企业常驻代 表机构年度报告情况的检查 公示信息检查 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 直销行为检查 直销行为检查 直销行为检查 重大变更事项 直销员证的检查 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 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 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 知识产权代理行为检查 食品类、环境类、机动车类、综合类检验机 构监督检查 知识产权代理行为检查 商标代理行为的检查 知识产权代理行为检查 专利代理机构主体资格和执业资质检查 知识产权代理行为检查 专利代理机构设立、变更、注销办事机构情 况的检查 知识产权代理行为检查 专利代理机构、专利代理人执业行为检查 知识产权代理行为检查 专利代理机构年度报告和信息公示情况核查 餐饮服务单位检查 药品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检查 药品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检查 药品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检查 药品使用单位检查 药品使用单位检查 药品使用单位检查 药品使用单位检查 药品使用单位检查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检查 医疗器械使用单位检查 餐饮服务单位检查 学校食堂检查:(1).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 理制度落实情况;(2).食品经营许可情况 ;(3).索票索证;(4).清洗消毒;(5 ).加工制作;(6.)环境卫生;(7).健 康管理等 药品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检查 药品经营企业药品、药械经营检查(详见检 查表) 中药饮片经营行为 药品、医疗器械销售环节监督检查 药品使用单位检查 药品使用单位检查 对疫苗预防接种单位疫苗运输、储存、接种 情况的检查; 国家集采中选药品专项检查 特殊药品经营专项检查 对新冠病毒检测试剂的检查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检查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检查 医疗器械使用单位检查 医疗器械使用单位检查(详见检查表)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监督专项抽查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监督专项抽查 产品要求检查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监督专项抽查 技术要求检查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监督专项抽查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监督专项抽查 特种设备维保单位检查 管理要求检查 重点检查企业生产的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 、标注和《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 能力评价规范》、《定量包装商品计量保证 能力合格标志图形使用规定内容的执行情况 》 特种设备维保单位检查 特种设备维保单位检查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监督检查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监督检查 使用单位各类岗位人员是否持证情况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监督检查 设备是否检验情况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监督检查 安全管理机构设置情况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监督检查 档案建立情况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监督检查 设备是否办理使用登记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监督检查 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的建立及落实情况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监督检查 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情况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检 查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检 查 安全阀校验检验机构核准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检 建筑工程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起重机械定期 查 检验机构核准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检 查 特种设备检验(综合类)检验机构核准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检 查 气瓶检验机构核准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检 查 无损检测检验机构核准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检 建筑工程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起重机械定期 查 检验机构核准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检 查 气瓶检验机构核准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检 查 无损检测检验机构核准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检 查 特种设备检验(综合类)检验机构核准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含设计、制造、安装 、改造、修理)许可检查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含设计、制造、安装 、改造、修理)许可检查 锅炉安装改造维修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含设计、制造、安装 、改造、修理)许可检查 锅炉安装改造维修 开展区域整治,对区域内生产企业开展检查 化妆品企业检查 化妆品企业检查 化妆品使用单位的检查 化妆品企业检查 化妆品经营企业的检查 CCC获证产品市场抽查 CCC获证产品市场抽查 抽查CCC获证产品质量 CCC获证产品市场抽查 抽查CCC获证产品质量 开展企业产品质量承诺活动,对做出质量承 诺企业履行承诺情况开展检查 开展企业产品质量承诺活动,对做出质量承 诺企业履行承诺情况开展检查 企业产品质量违法行为检查 开展企业产品质量承诺活动,对做出质量承 诺企业履行承诺情况开展检查 企业产品质量承诺一致性检查 开展企业产品质量承诺活动,对做出质量承 诺企业履行承诺情况开展检查 企业自愿性产品认证监督检查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检查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检查 法律地位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检查 管理体系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检查 行为规范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检查 技术能力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检查 法律地位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检查 管理体系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检查 行为规范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检查 技术能力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证后检查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证后检查 安全生产与行业特殊要求(如有)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证后检查 检验管理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证后检查 采购质量控制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证后检查 人员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证后检查 设施设备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证后检查 组织机构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证后检查 采购质量控制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证后检查 人员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证后检查 设施设备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证后检查 对CCC获证企业产品检查 食品生产企业现场检查 食品生产企业现场检查 食品生产企业现场检查 食品生产企业现场检查 食品生产企业现场检查 食品生产企业现场检查 食品生产企业现场检查 食品生产企业现场检查 组织机构 对CCC获证企业产品检查 1.产品的检测报告;2.出厂检验报告;3.等 级检验报告 食品生产企业现场检查 企业资质(许可证)情况是否合法 生产环境情况是否符合要求 原辅料管理情况是否符合要求 生产过程控制情况是否符合要求 产品标识管理情况是否合法 产品检验情况是否符合规定 添加剂使用管理情况是否符合要求 产品贮存情况是否符合要求 登记事项检查(对当年及前一年新设立企业 、农合重点检查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登记事项检查(对当年及前一年新设立企业 、农合重点检查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 登记事项检查(对当年及前一年新设立企业 、农合重点检查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名称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 登记事项检查(对当年及前一年新设立企业 、农合重点检查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经营(驻在)期限的检查 登记事项检查(对当年及前一年新设立企业 经营(业务)范围中无需审批的经营(业务 、农合重点检查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项目的检查 登记事项检查(对当年及前一年新设立企业 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的检查(新增 、农合重点检查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市场主体承诺事项) 登记事项检查(对当年及前一年新设立企业 、农合重点检查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注册资本实缴情况的检查 登记事项检查(对当年及前一年新设立企业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情况的检查(重 、农合重点检查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点检查项) 登记事项检查(对当年及前一年新设立企业 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身份真实性的检查 、农合重点检查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新增市场主体重点检查项) 对从事食品经营的经营者持有食品经营许可 登记事项检查(对当年及前一年新设立企业 证、营业执照及是否按证照核准的事项从事 、农合重点检查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 对承诺事项的“照后”核查(重点检查1.经 营住所<经营场所>承诺事项的核查;2.法定 登记事项检查(对当年及前一年新设立企业 代表人、自然人股东身份真实性的核查;3. 法定代人(负责人)任职情况的核查;4.是 、农合重点检查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否存在无证经营(市场监管部门许可项); 5,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身份信息真实性核查 ) 价格行为检查(新) 价格行为检查(新) 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情况,明码标价 情况及其他价格行为的检查。 价格行为检查(新) 明码标价情况及其他价格行为是否违反法律 规定(检查事项详见检查表) 价格行为检查(新) 公立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执行 情况,一次性医用耗材、检查检验的价格与 收费执行情况,明码标价与收费公示执行等 情况 价格行为检查(新) 教育收费情况与收费公示执行情况的专项检 查 电子商务经营行为监督检查(新) 电子商务经营行为监督检查(新)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履行主体责任的检查 拍卖等重要领域市场规范管理检查(新) 拍卖等重要领域市场规范管理检查(新) 文物经营活动经营资格的检查 拍卖等重要领域市场规范管理检查(新) 为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提供交易服 务的检查(新) 拍卖等重要领域市场规范管理检查(新) 拍卖活动经营资格的检查(新) 广告行为检查(新) 广告行为检查(新) 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 配方食品广告主发布相关广告的审查批准情 况的检查 广告行为检查(新) 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广告专项检查 广告行为检查(新) 广告发布登记情况的检查 广告行为检查(新) 广告行为检查(新) 广告行为检查(新)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建立、健全广告业 务的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制度情况的 检查 发布的广告内容是否存在虚假宣传等违反广 告法禁止的行为 对发布的广告内容是否有涉及非法集资、是 否有涉及金融领域业务的宣传、是否含有欺 骗误导消费者内容、损害人民群众财产利益 的金融投资、招商、收藏品等虚假广告内容 的检查 特殊食品销售监督检查(新) 特殊食品销售监督检查(新) 婴幼儿配方乳制品销售监督检查 特殊食品销售监督检查(新)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特殊食品销售监督检查(新) 保健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新)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新) 生产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新) 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新)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新) 产品质量抽检 机动车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情况的检查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新) 配合消防大队开展使用领域消防产品质量监 督检查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新) 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检查抽查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生产企业检查(新 )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生产企业检查(新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资格检查 )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生产企业检查(新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条件检查 ) 食品生产监督检查(新) 食品生产监督检查(新) 食品生产监督检查 食品销售监督检查(新) 食品销售监督检查(新) 校园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食品销售监督检查(新) 高风险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食品销售监督检查(新) 一般风险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食品销售监督检查(新) 网络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食品销售监督检查(新) 销售淘汰产品的检查;销售失效、变质产品 的检查;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 ;不符合产品包装、标识要求的检查;销售 者购进或销售商品的检查 餐饮服务监督检查(新) 餐饮服务监督检查(新) 食品经营许可情况的检查 餐饮服务监督检查(新) 原料控制(含食品添加剂)情况的检查 餐饮服务监督检查(新) 加工制作过程的检查 餐饮服务监督检查(新) 供餐、用餐与配送情况的检查 餐饮服务监督检查(新) 餐饮具清洗消毒情况的检查 餐饮服务监督检查(新) 场所和设施清洁维护情况的检查 餐饮服务监督检查(新) 食品安全管理情况的检查 餐饮服务监督检查(新) 人员管理情况的检查 餐饮服务监督检查(新) 网络餐饮服务情况的检查 餐饮服务监督检查(新) 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监督 检查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检查(新)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检查(新) 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监督检查(新)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检查(新) 食用农产品销售企业(者)监督检查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新)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新)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监督检查(新)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监督检查(新) 对特种设备重点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监督检查(新) 特种设备一般使用单位监督检查(新) 计量监督检查(新) 计量监督检查(新)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专项监督检查 计量监督检查(新) 水效标识计量专项监督检查 计量监督检查(新)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国家计量监督专项抽查 计量监督检查(新) 型式批准监督检查 计量监督检查(新) 能效标识计量专项监督检查 计量监督检查(新) 在用计量器具监督检查 计量监督检查(新) 计量单位使用情况专项监督检查 市场类标准监督检查(新) 市场类标准监督检查(新) 团体标准自我声明监督检查 市场类标准监督检查(新) 企业标准自我声明监督检查 专利真实性监督检查(新) 专利真实性监督检查(新) 专利真实性监督检查(新) 产品专利宣传真实性的检查 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专利申请文件真实性 的检查 商标使用行为的检查(新) 商标使用行为的检查(新) 商标使用行为的检查(新) 商标使用行为的检查(新)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含地理标志)使用行 为的检查(新) 商标使用行为的检查(新) 商标印制行为的检查(新) 对典当、融资租赁和商业保理的专项整治 对典当、融资租赁和商业保理的专项整治 对典当、融资租赁和商业保理的专项整治: 1.检查企业是否有未经许可,擅自开展或者 超范围开展典当、融资租赁和商业保理相关 业务 2.检查企业是否有《淮南市市场监管 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涉黑涉恶线索摸排方 向》中所列及市场监管系统应排查的涉黑涉 恶线索。 3是否发现其他涉金融乱象的经营 行为。 4.是否有与非法集资相关的广告行 为。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含设计、制造、安装、 改造、修理)许可监督检查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含设计、制造、安装、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条件符合情况监督检 改造、修理)许可监督检查 查 对旅行社合同行为的检查 对旅行社合同行为的检查:使用的合同中是 对旅行社合同行为的检查 否有违反法律规定的霸王条款、侵犯消费者 权益的内容等 销售淘汰产品的检查;不符合产品包装、标 识要求的检查; 对三小经营主体的检查 对小作坊的生产经营情况监督检查(详见检 对三小经营主体的检查 查表) 对三小经营主体的检查 小餐饮食品安全检查 “查无”检查项 “查无”检查项 是否存在无照经营 “查无”检查项 是否存在无证经营(市场监管部门许可项) “查无”检查项 是否存在需抄告的事项 涉企收费情况与收费公示执行情况的专项检 查 涉企收费情况与收费公示执行情况的专项检 涉企收费情况与收费公示执行情况的专项检 查 查 单位食堂检查 单位食堂检查 养老机构食堂检查 非法集资检查 非法集资检查 全市医疗服务价格专项检查 全市医疗服务价格专项检查 全市医疗服务价格专项检查 全市医疗服务价格专项检查 全市医疗服务价格专项检查 全市医疗服务价格专项检查 全市医疗服务价格专项检查 名称、经营范围中是否有《防范和处置非法 集资条例》中禁止的及其他与集资有关的字 样或内容。 全市医疗服务价格专项检查 医疗机构是否按规定的医疗服务项目和标准 收费,有无提高标准收费、自立项目收费、 强制服务收费,以及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 少服务的 医疗器械是否按照规定的范围收费,单独收 费品种的医疗器械价格是否严格执行零差率 政策 医疗机构使用的一次性医用卫生材料,是否 按规定的价格或收费标准执行,有无分解项 目重复收取一次性卫生材料费的;允许单独 收费的,是否严格执行零差率政策,以及采 取虚增使用数量等方式变相多收费的 各级各类公办医疗机构销售的药品,是否严 格执行零差率政策 疫苗、血液及血液制品价格和相关收费是否 按照规定政策执行,有无擅自提高价格、自 立项目收费的 医疗服务收费公示、药品销售明码标价规定 执行情况 其它医疗卫生服务乱收费的行为 合同检查 合同检查 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检查 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检查 合同检查 合同格式条款的检查 合同违法行为的检查 合同检查 物业合同检查 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检查 抽查项目 细类 细类 细类 细类 细类 细类 细类 大类 细类 细类 大类 细类 细类 大类 细类 细类 大类 细类 检查对象 细类 细类 细类 细类 大类 细类 大类 细类 细类 细类 大类 药品经营企业 细类 细类 医疗机构 细类 细类 细类 大类 细类 大类 细类 大类 医疗机构 细类 细类 细类 细类 大类 细类 大类 细类 细类 细类 细类 细类 细类 细类 大类 细类 细类 细类 细类 细类 细类 细类 细类 细类 大类 细类 细类 大类 大类 细类 细类 大类 细类 细类 大类 细类 细类 细类 大类 细类 细类 细类 企业 细类 细类 细类 细类 细类 大类 细类 细类 细类 细类 细类 细类 细类 细类 细类 细类 大类 细类 大类 细类 细类 细类 细类 细类 细类 细类 细类 大类 细类 细类 细类 细类 细类 细类 细类 细类 细类 细类 大类 细类 细类 食品经营者 细类 细类 大类 学校 细类 大类 细类 细类 细类 大类 细类 细类 细类 细类 细类 细类 大类 市场主体 细类 细类 细类 大类 细类 细类 细类 细类 市场主体 细类 市场主体 细类 大类 细类 细类 大类 细类 大类 细类 细类 细类 细类 细类 大类 细类 细类 细类 细类 细类 细类 细类 细类 细类 细类 大类 细类 细类 大类 细类 大类 细类 细类 大类 细类 细类 餐饮单位 细类 细类 细类 细类 细类 大类 细类 细类 大类 细类 细类 大类 细类 细类 细类 大类 细类 大类 细类 大类 细类 大类 大类 细类 小作坊 细类 大类 细类 细类 细类 大类 小餐饮经营单位 细类 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 大类 细类 大类 养老机构食堂 细类 市场主体及无照无证经营者 市场主体 市场主体 市场主体 大类 细类 医疗机构 细类 医疗机构 细类 医疗机构 细类 医疗机构 细类 医疗机构 细类 医疗机构 细类 医疗机构 大类 细类 大类 细类 细类 细类 检查项类型 一般检查事项 一般检查事项 一般检查事项 一般检查事项 一般检查事项 一般检查事项 一般检查事项 一般检查事项 一般检查事项 一般检查事项 一般检查事项 一般检查事项 一般检查事项 一般检查事项 检查方式 一般检查事项 一般检查事项 一般检查事项 一般检查事项 一般检查事项 一般检查事项 一般检查事项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重点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一般检查事项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现场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一般检查事项 一般检查事项 一般检查事项 一般检查事项 一般检查事项 一般检查事项 一般检查事项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一般检查事项 一般检查事项 一般检查事项 一般检查事项 一般检查事项 一般检查事项 一般检查事项 一般检查事项 一般检查事项 一般检查事项 一般检查事项 一般检查事项 一般检查事项 一般检查事项 一般检查事项 一般检查事项 一般检查事项 一般检查事项 一般检查事项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一般检查事项 一般检查事项 一般检查事项 一般检查事项 一般检查事项 一般检查事项 一般检查事项 一般检查事项 一般检查事项 一般检查事项 一般检查事项 一般检查事项 一般检查事项 一般检查事项 一般检查事项 一般检查事项 一般检查事项 一般检查事项 一般检查事项 一般检查事项 一般检查事项 一般检查事项 一般检查事项 一般检查事项 一般检查事项 一般检查事项 一般检查事项 一般检查事项 一般检查事项 一般检查事项 一般检查事项 一般检查事项 一般检查事项 一般检查事项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一般检查事项 一般检查事项 一般检查事项 一般检查事项 一般检查事项 一般检查事项 一般检查事项 一般检查事项 一般检查事项 一般检查事项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一般检查事项 一般检查事项 一般检查事项 一般检查事项 一般检查事项 一般检查事项 抽样检验 现场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一般检查事项 一般检查事项 一般检查事项 一般检查事项 一般检查事项 一般检查事项 一般检查事项 一般检查事项 一般检查事项 一般检查事项 一般检查事项 一般检查事项 一般检查事项 一般检查事项 一般检查事项 一般检查事项 重点检查事项 一般检查事项 一般检查事项 一般检查事项 一般检查事项 一般检查事项 一般检查事项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一般检查事项 一般检查事项 一般检查事项 一般检查事项 一般检查事项 一般检查事项 一般检查事项 一般检查事项 一般检查事项 一般检查事项 一般检查事项 一般检查事项 一般检查事项 一般检查事项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一般检查事项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现场检查 现场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重点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重点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重点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重点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重点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重点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重点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重点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现场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检查主体 检查依据 《直销管理条例》第二条、第四十二条 《直销管理条例》第五条、第四十三条 《直销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四十四条 《直销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 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 《直销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四十九条 《直销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四十九条 《直销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五十条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三条、第八条 、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五条 、第十七条 《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第十条、第 十二条 《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 、第六条、第八条、第九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 第五条、第八条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第 六条、第三十八条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三条、第十条 、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五条、第十七 条 《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第十条、第 十二条 《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 、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 《直销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四十一条 《直销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四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五十 七条 《安徽省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及检验检 测机构事中事后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试行) 》(皖质办发〔2018〕19号)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原质 监总局163号令) 《商标法》第六十八条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八条、第八十九 条 《专利代理条例》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 《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五条、第 六条、第十一条、第十四条、第二十一条、 第四十二条。 《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第四条、第十五条、 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三十七条、第四十 二条 《专利代理条例》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 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 《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第四条、第十一条、 第十四条、第二十一条、第四十二条 《专利代理惩戒规则(试行)》第六条、第 七条、第八条 《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 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 、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 、三十四条、五十七条等。 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六十三条 第一款 相关法律法规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六十三条 第一款 寿县市场监管局 《疫苗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 相关法律法规 略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二款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二款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质检 总局第75号令)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 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二条。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质检 总局第75号令)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 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二条。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质检 总局第75号令)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 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二条。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22条 第45条第46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13条 第14条第33条第35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13条 第14条第33条第35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13条 第14条第33条第35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13条 第14条第33条第35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13条 第14条第33条第35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13条 第14条第33条第35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13条 第14条第33条第35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五 十三、五十七条 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四十六、五 十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五 十三、五十七条 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四十六、五 十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五 十三、五十七条 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四十六、五 十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五 十三、五十七条 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四十六、五 十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五 十三、五十七条 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四十六、五 十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五 十三、五十七条 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四十六、五 十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五 十三、五十七条 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四十六、五 十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五 十三、五十七条 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四十六、五 十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五 十三、五十七条 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四十六、五 十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五 十七条 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五十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五 十七条 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五十条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三条:国家实行 化妆品卫生监督制度。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 主管全国化妆品的卫生监督工作,县以上地 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卫生行政部门主管本辖区 内化妆品的卫生监督工作。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三条:国家实行 化妆品卫生监督制度。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 主管全国化妆品的卫生监督工作,县以上地 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卫生行政部门主管本辖区 内化妆品的卫生监督工作。 1.《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2.《 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质检总局令第 117号)。 1.《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2.《 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质检总局令第 11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条、第 三十条、第三十二条。 《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创新企业产品质量执 法检查方式推进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工作的通 知》(质检办执〔2015〕1193号) 寿县市场监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 1.《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质 检总局163号令);2.《食品检验机构资质 认定管理办法》(质检总局165号令);3.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国认 实〔2016〕33号);4.《检验检测机构资质 认定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评审补充要求 》(国质检认联〔2015〕438号);5.《检 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司法鉴定机构评审补充 要求(国认实〔2015〕50号)》;6.《检验 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刑事技术机构评审补充要 求》(国认实〔2016〕71号);7.关于印发 《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的通知》(食 药监科〔2016〕106号) 1.《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质 检总局163号令);2.《食品检验机构资质 认定管理办法》(质检总局165号令);3.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国认 实〔2016〕33号);4.《检验检测机构资质 认定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评审补充要求 》(国质检认联〔2015〕438号);5.《检 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司法鉴定机构评审补充 要求(国认实〔2015〕50号)》;6.《检验 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刑事技术机构评审补充要 求》(国认实〔2016〕71号);7.关于印发 《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的通知》(食 药监科〔2016〕106号) 1.《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质 检总局163号令);2.《食品检验机构资质 认定管理办法》(质检总局165号令);3.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国认 实〔2016〕33号);4.《检验检测机构资质 认定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评审补充要求 》(国质检认联〔2015〕438号);5.《检 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司法鉴定机构评审补充 要求(国认实〔2015〕50号)》;6.《检验 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刑事技术机构评审补充要 求》(国认实〔2016〕71号);7.关于印发 《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的通知》(食 药监科〔2016〕106号) 1.《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质 检总局163号令);2.《食品检验机构资质 认定管理办法》(质检总局165号令);3.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国认 实〔2016〕33号);4.《检验检测机构资质 认定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评审补充要求 》(国质检认联〔2015〕438号);5.《检 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司法鉴定机构评审补充 要求(国认实〔2015〕50号)》;6.《检验 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刑事技术机构评审补充要 求》(国认实〔2016〕71号);7.关于印发 《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的通知》(食 药监科〔2016〕106号) 1.《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质 检总局163号令);2.《食品检验机构资质 认定管理办法》(质检总局165号令);3.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国认 实〔2016〕33号);4.《检验检测机构资质 认定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评审补充要求 》(国质检认联〔2015〕438号);5.《检 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司法鉴定机构评审补充 要求(国认实〔2015〕50号)》;6.《检验 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刑事技术机构评审补充要 求》(国认实〔2016〕71号);7.关于印发 《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的通知》(食 药监科〔2016〕106号) 1.《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质 检总局163号令);2.《食品检验机构资质 认定管理办法》(质检总局165号令);3.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国认 实〔2016〕33号);4.《检验检测机构资质 认定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评审补充要求 》(国质检认联〔2015〕438号);5.《检 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司法鉴定机构评审补充 要求(国认实〔2015〕50号)》;6.《检验 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刑事技术机构评审补充要 求》(国认实〔2016〕71号);7.关于印发 《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的通知》(食 药监科〔2016〕106号) 1.《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质 检总局163号令);2.《食品检验机构资质 认定管理办法》(质检总局165号令);3.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国认 实〔2016〕33号);4.《检验检测机构资质 认定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评审补充要求 》(国质检认联〔2015〕438号);5.《检 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司法鉴定机构评审补充 要求(国认实〔2015〕50号)》;6.《检验 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刑事技术机构评审补充要 求》(国认实〔2016〕71号);7.关于印发 《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的通知》(食 药监科〔2016〕106号) 1.《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质 检总局163号令);2.《食品检验机构资质 认定管理办法》(质检总局165号令);3.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国认 实〔2016〕33号);4.《检验检测机构资质 认定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评审补充要求 》(国质检认联〔2015〕438号);5.《检 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司法鉴定机构评审补充 要求(国认实〔2015〕50号)》;6.《检验 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刑事技术机构评审补充要 求》(国认实〔2016〕71号);7.关于印发 《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的通知》(食 药监科〔2016〕10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 条例》(国务院令第440号);《中华人民 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 法》(质检总局令第156号);《工业产品 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后续监管规定》(质检 总局2011年第11号公告);《安徽省工业产 品生产许可证证后监督管理办法》(皖质办 发〔2009〕1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 条例》(国务院令第440号);《中华人民 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 法》(质检总局令第156号);《工业产品 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后续监管规定》(质检 总局2011年第11号公告);《安徽省工业产 品生产许可证证后监督管理办法》(皖质办 发〔2009〕1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 条例》(国务院令第440号);《中华人民 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 法》(质检总局令第156号);《工业产品 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后续监管规定》(质检 总局2011年第11号公告);《安徽省工业产 品生产许可证证后监督管理办法》(皖质办 发〔2009〕1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 条例》(国务院令第440号);《中华人民 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 法》(质检总局令第156号);《工业产品 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后续监管规定》(质检 总局2011年第11号公告);《安徽省工业产 品生产许可证证后监督管理办法》(皖质办 发〔2009〕1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 条例》(国务院令第440号);《中华人民 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 法》(质检总局令第156号);《工业产品 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后续监管规定》(质检 总局2011年第11号公告);《安徽省工业产 品生产许可证证后监督管理办法》(皖质办 发〔2009〕1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 条例》(国务院令第440号);《中华人民 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 法》(质检总局令第156号);《工业产品 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后续监管规定》(质检 总局2011年第11号公告);《安徽省工业产 品生产许可证证后监督管理办法》(皖质办 发〔2009〕1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 条例》(国务院令第440号);《中华人民 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 法》(质检总局令第156号);《工业产品 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后续监管规定》(质检 总局2011年第11号公告);《安徽省工业产 品生产许可证证后监督管理办法》(皖质办 发〔2009〕1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 条例》(国务院令第440号);《中华人民 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 法》(质检总局令第156号);《工业产品 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后续监管规定》(质检 总局2011年第11号公告);《安徽省工业产 品生产许可证证后监督管理办法》(皖质办 发〔2009〕1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 条例》(国务院令第440号);《中华人民 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 法》(质检总局令第156号);《工业产品 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后续监管规定》(质检 总局2011年第11号公告);《安徽省工业产 品生产许可证证后监督管理办法》(皖质办 发〔2009〕1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 条例》(国务院令第440号);《中华人民 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 法》(质检总局令第156号);《工业产品 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后续监管规定》(质检 总局2011年第11号公告);《安徽省工业产 品生产许可证证后监督管理办法》(皖质办 发〔2009〕1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 款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一条、第七十 二条 《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 四十四条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第五十 七条、第五十八条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五条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条、 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十二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七 条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第 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三十六条第三款、第 三十八条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二 《电子商务法》第十五条 十七条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七 条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第 三十八条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四条 《合伙企业法》第九十四条 《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条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第五十 四条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 款 《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二款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 《合伙企业法》第九十五条第二款 《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第五十 三条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第 十六条、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第三十八条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 款 《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二款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 《合伙企业法》第九十五条第二款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 《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第五十 三条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七 条、第二十八条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第 三十五条第二款、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 款 《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二款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 《合伙企业法》第九十五条第二款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 《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第五十 三条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七 条、第二十八条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第 三十五条第二款、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 款 《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至第二百条、第 二百一十一条第二款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第六十 五条、第六十六条、第六十八条 《合伙企业法》第九十五条第二款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 《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第五十 三条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 款 《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第十 二条 《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二款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 《合伙企业法》第九十五条第二款 《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第五十 三条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 《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 《合伙企业法》第九十三条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三条 寿县市场监管局 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市 场主体登记事项监管的通知》 《价格法》 《价格法》 1.《价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2.《国家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医疗服务价格重点治 理的通知》(国市监竞争〔2019〕116号)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价监竞争局关于印发《 2019年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重点治理实施方案 》3.《2019年安徽省医疗服务价格重点治理 实施方案》 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价格法》 《电子商务法》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一条、 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 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九条、第四 十条 《文物保护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 第七十二条以及第七十三条第一项、第二项 《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二条、第五十一 条 《拍卖法》第十一条、第六十条 《拍卖监督管理办法》第四条、第十一条 《广告法》第四十六条 《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九条 《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九条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 广告法、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 《广告法》第六条、第二十九条、第六十条 《广告发布登记管理规定》 《广告法》第三十四条、第六十一条 寿县市场监管局 广告法等 寿县市场监管局 《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操作流程(试行)》(处 非联发〔2008〕4号)中市场监管局职责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百一十 条、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百一十四条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第四十八条、第五十条等 《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 九条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百一十 条、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百一十四条 《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 九条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百一十 条、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百一十四条 《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 九条 寿县市场监管局 市场监管局 市场监管局 《产品质量法》第十五条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第二条、第 六条、第十二条、第十七条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 《产品质量法》第十五条 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 相关法律 淮南市消防救援支队、淮南市公安局、淮南 市城乡建设局、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 开展2021年度消防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的 通知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三十六 条、三十八条、三十九条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三十六 条、三十八条、三十九条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 《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 《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 《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 《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 《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 《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 《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 《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 《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 《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 《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 《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 《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 《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 《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寿县市场监管局 《野生动物保护法》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 法》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 法》 《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条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 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五十七条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五十条 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五十七条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五十条 《计量法》第十八条 《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 、十六条 《专业计量站管理办法》第十四、十八条 《水效标识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计量法》第十八条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计量法》第十八条 《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十八、二十条 《计量器具新产品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节约能源法》第七十三条 《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计量法》第十八条 《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 《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六条 《眼镜制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 《计量法》第十八条 《全面推行我国法定计量单位的意见》 《标准化法》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九条、第 四十二条 《标准化法》第二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 三十九条、第四十二条 《专利法》 第六十三条 《专利法实施细则》 第八十四条 《专利法》 第六十三条 《专利法实施细则》 第八十四条 《商标法》第六条、第十条、第十四条第五 款、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四十九条第一款 、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 《商标法》第十六条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条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第 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 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 《商标印制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四条、第 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 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 金融、保险、典当等国家法律、法规,皖金 函【2019】31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五十七 条 《安徽省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及检验检 测机构事中事后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试行) 》(皖质办发〔2018〕19号) 《合同法》、《消法》等 食品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 市场监管局 安徽省小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市场监管局 市场监管局 市场监管局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 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淮 市监办函【2020】201号) 市场监管局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寿县市场监管局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第九条 市场监管局 《关于在全市开展医疗服务价格专项检查的 通知》淮市监办函[2021]331号 市场监管局 《关于在全市开展医疗服务价格专项检查的 通知》淮市监办函[2021]331号 市场监管局 《关于在全市开展医疗服务价格专项检查的 通知》淮市监办函[2021]331号 市场监管局 《关于在全市开展医疗服务价格专项检查的 通知》淮市监办函[2021]331号 市场监管局 《关于在全市开展医疗服务价格专项检查的 通知》淮市监办函[2021]331号 市场监管局 市场监管局 《关于在全市开展医疗服务价格专项检查的 通知》淮市监办函[2021]331号 《关于在全市开展医疗服务价格专项检查的 通知》淮市监办函[2021]33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检查内容 直销企业是否超出直销产品范围从事直销经 营。 直销企业是否有欺骗、误导等宣传行为和欺 骗、误导等推销行为。 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是否违规招募直销员 直销企业是否有违规进行直销员业务培训的 行为。 直销企业是否按规定支付直销员报酬。 直销企业是否违反有关换货、退货规定。 直销企业是否按规定进行信息报备和披露。 备注 针对经批准的直销企业 针对经批准的直销企业 针对经批准的直销企业 针对经批准的直销企业 针对经批准的直销企业 针对经批准的直销企业 针对经批准的直销企业 检查企业年度报告公示信息是否真实、及时 、全面。 检查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是否按规定提交 年度报告;提交的年度报告是否隐瞒真实情 况、弄虚作假。 检查即时公示信息是否真实、及时、全面。 直销企业发生重大变更是否事先经批准。 直销员是否取得直销员证。 。 。 。 针对经批准的直销企业 针对经批准的直销企业 。 。 。 。 许可与制度管理、人员管理、场所环境、设 施设备、采购贮存、加工制作、清洗消毒、 食品添加剂、检验运输。 药品经营行为是否规范 药品、医疗器械销售环节监督检查 药品使用行为是否规范 疫苗预防接种单位疫苗运输、储存、接种情 况的检查(详见检查表) 国家集采中选药品专项检查 特殊药品经营专项检查 对新冠病毒检测试剂的检查 医疗器械经营行为是否规范 医疗器械使用行为是否规范 重点检查企业生产的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 、标注和《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 能力评价规范》《定量包装商品计量保证能 力合格标志图形使用规定》内容的执行情况 。 重点检查企业生产的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 、标注和《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 能力评价规范》《定量包装商品计量保证能 力合格标志图形使用规定》内容的执行情况 。 重点检查企业生产的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 、标注和《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 能力评价规范》《定量包装商品计量保证能 力合格标志图形使用规定》内容的执行情况 。 重点检查企业生产的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 、标注和《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 能力评价规范》、《定量包装商品计量保证 能力合格标志图形使用规定内容的执行情况 》 1、维保单位资质情况 2、维保人员资质情况 3、维保质量情况 使用单位各类岗位人员是否持证情况 设备是否检验情况 安全管理机构设置情况 档案建立情况 设备是否办理使用登记 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的建立及落实情况 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情况 1.各类岗位人员配备是否持续符合许可条件 ;2.检验设备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 标准的要求;3.资源条件的变化情况;4.质 量保证体系的运行情况;5.工作质量控制情 况等 1.各类岗位人员配备是否持续符合许可条件 ;2.检验设备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 标准的要求;3.资源条件的变化情况;4.质 量保证体系的运行情况;5.工作质量控制情 况等 1.各类岗位人员配备是否持续符合许可条件 ;2.检验设备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 标准的要求;3.资源条件的变化情况;4.质 量保证体系的运行情况;5.工作质量控制情 况等 1.各类岗位人员配备是否持续符合许可条件 ;2.检验设备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 标准的要求;3.资源条件的变化情况;4.质 量保证体系的运行情况;5.工作质量控制情 况等 1.各类岗位人员配备是否持续符合许可条件 ;2.检验设备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 标准的要求;3.资源条件的变化情况;4.质 量保证体系的运行情况;5.工作质量控制情 况等 1.各类岗位人员配备是否持续符合许可条件 ;2.检验设备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 标准的要求;3.资源条件的变化情况;4.质 量保证体系的运行情况;5.工作质量控制情 况等 1.各类岗位人员配备是否持续符合许可条件 ;2.检验设备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 标准的要求;3.资源条件的变化情况;4.质 量保证体系的运行情况;5.工作质量控制情 况等 1.各类岗位人员配备是否持续符合许可条件 ;2.检验设备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 标准的要求;3.资源条件的变化情况;4.质 量保证体系的运行情况;5.工作质量控制情 况等 1.各类岗位人员配备是否持续符合许可条件 ;2.检验设备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 标准的要求;3.资源条件的变化情况;4.质 量保证体系的运行情况;5.工作质量控制情 况等 1.各类岗位人员配备是否持续符合许可条件 ;2.生产设备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 标准的要求;3.资源条件的变化情况;4.质 量保证体系的运行情况;5.工作质量控制情 况等 1.各类岗位人员配备是否持续符合许可条件 ;2.生产设备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 标准的要求;3.资源条件的变化情况;4.质 量保证体系的运行情况;5.工作质量控制情 况等 化妆品使用行为是否规范 化妆品经营行为是否规范、质量 制定抽查计划、编制抽查方案,组织开展抽 样、检验、异议复检、公布结果并开展不合 格后处理工作。 制定抽查计划、编制抽查方案,组织开展抽 样、检验、异议复检、公布结果并开展不合 格后处理工作。 1.检查企业是否存在伪造产品的产地行为; 2.检查企业是否存在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 名、厂址;3.检查企业在生产、销售的产品 中是否存在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 好行为。 1.对企业做出质量承诺的产品进行检查,产 品生产管理状况是否与承诺一致。 见检查表 机构应依法成立,能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法 人或其他组织,并保证客观、公正和独立地 从事检验检测业务。获得资质认定并在有效 期内。机构发生变化时,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 具有并有效运行保证其检验检测活动独立、 公正、科学、诚信的管理体系。机构应当定 期审查和完善管理体系,保证其基本条件和 技术能力能够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 ,并确保管理体系有效运行。 依据程序和要求,出具检验检测数据、结果 报告。检验结论真实、客观、准确。非授权 签字人不得签发检验检测报告。执行CMA标 志、检验检测专用章和资质认定证书使用要 求等规定。依据规定对检验检测样品进行管 理。原始记录和报告具有可追溯性,保存期 限不少于6年。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得出 现违法违规行为。 具有与其从事检验检测活动相适应的检验检 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并有效管理。具有 固定的工作场所,工作环境满足检验检测要 求。具备从事检验检测活动所必需的检验检 测设备设施,并进行有效管理,所有测量设 备在检定或校准(确认)有效期内。 机构应依法成立,能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法 人或其他组织,并保证客观、公正和独立地 从事检验检测业务。获得资质认定并在有效 期内。机构发生变化时,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 具有并有效运行保证其检验检测活动独立、 公正、科学、诚信的管理体系。机构应当定 期审查和完善管理体系,保证其基本条件和 技术能力能够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 ,并确保管理体系有效运行。 依据程序和要求,出具检验检测数据、结果 报告。检验结论真实、客观、准确。非授权 签字人不得签发检验检测报告。执行CMA标 志、检验检测专用章和资质认定证书使用要 求等规定。依据规定对检验检测样品进行管 理。原始记录和报告具有可追溯性,保存期 限不少于6年。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得出 现违法违规行为。 具有与其从事检验检测活动相适应的检验检 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并有效管理。具有 固定的工作场所,工作环境满足检验检测要 求。具备从事检验检测活动所必需的检验检 测设备设施,并进行有效管理,所有测量设 备在检定或校准(确认)有效期内。 1.是否制定了安全生产制度。 2.危险部位是否有必要的防护措施,如防静 电装置等。 3.是否对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进行隔离和防 护。 4.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要求。 5.装置单位产品能耗是否符合准入条件要求 。 1.是否有检验机构或专(兼)职检验人员, 能否独立行使权力。 2.是否有出厂检验规定、包装和标识规定。 3.是否按要求进行出厂检验和试验。 1.是否保存供方及外协单位名单和供货、协 作记录。 2.企业采购的原材料是否从有生产许可证单 位采购。 1.负责成品出厂检验的质检人员应熟悉产品 标准并熟练操作【危化品要求:化学分析工 (至少2名)是否取得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检 发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大专以上分析专业 毕业证书。】 2.法律法规有规定的必须持证上岗。 1.是否具备满足取证产品的生产和检验设施 及场所。 2.生产和检验设施是否能正常运转。 3.是否具有本实施细则中规定的必备生产设 备和工艺装备。 4.是否有本实施细则中规定的检验、试验和 计量设备。 1.是否指定领导层中一人负责质量工作。 2.是否设置了质量管理机构或质量管理人 员。 1.是否保存供方及外协单位名单和供货、协 作记录。 2.企业采购的原材料是否从有生产许可证单 位采购。 1.负责成品出厂检验的质检人员应熟悉产品 标准并熟练操作【危化品要求:化学分析工 (至少2名)是否取得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检 发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大专以上分析专业 毕业证书。】 2.法律法规有规定的必须持证上岗。 1.是否具备满足取证产品的生产和检验设施 及场所。 2.生产和检验设施是否能正常运转。 3.是否具有本实施细则中规定的必备生产设 备和工艺装备。 4.是否有本实施细则中规定的检验、试验和 计量设备。 1.是否指定领导层中一人负责质量工作。 2.是否设置了质量管理机构或质量管理人 员。 1.产品的检测报告;2.出厂检验报告;3.等 级检验报告 .企业资质情况 生产环境情况是否符合要求 原辅料管理情况是否符合要求 生产过程控制情况是否符合要求 产品标识管理情况是否合法 产品检验情况是否符合规定 添加剂使用管理情况是否符合要求 产品贮存情况是否符合要求 1.检查企业实际情况是否与登记事项一致。 (检查项目详见附表) 2.检查代表机构实际情况是否与登记事项一 致。(检查项目详见附表) 3.检查外国(地区)企业实际情况是否与登 一般检查项目,检查方式:现场检查、网络 记事项一致。(检查项目详见附表) 检查 4.个体工商户是否依照登记事项开展经营活 动。(检查项目详见附表) 5.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否依照登记事项开展经 营活动。(检查项目详见附表) 企业实际使用的名称与登记注册使用名称是 否一致 一般检查事项;现场检查、网络检查 实际经营期限与登记注册是否一致 一般检查事项;现场检查 经营(业务)范围中无需审批的经营(业务 )项目是否合法 一般检查事项;现场检查 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是否与实际一 致、是否违反法律规定 一般检查事项;现场检查 注册资本实缴情况是否违反法律规定 一般检查事项;现场检查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情况是否违反法 律规定 一般检查事项;现场检查 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身份真实性是否违 法法律规定 一般检查事项;现场检查 从事食品经营的经营者是否持有食品经营许 可证、营业执照及是否按证照核准的事项从 事经营活动。 对承诺事项的“照后”核查(重点检查经营 住所<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等高管、股东 身份信息的核查、法定代表人任职情况的核 查) 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情况,明码标价 情况及其他价格行为是否违反法律规定(检 查事项详见检查表)1.是否按规定的医疗服 务项目和标准收费,有无违反规定自立项目 、自定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以及强制 服务、强行收费、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 2.使用一次性医用卫生材料,是否按政策规 定进行收费,有无重复收取一次性卫生材料 费;允许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卫生材料,有无 超过规定的加价率(额),以及是否存在虚 增使用数量等方式变相多收费; 3.医疗机构销售高值植(介)入类医用耗材 ,有无超过规定的价格水平或加价率销售; 4.明码标价与价格公示执行情况; 5.其他医疗服务价格和收费情况。 一般检查事项;现场检查等 明码标价情况及其他价格行为是否违反法律 规定 一般检查事项;现场检查等 (一)是否按规定的医疗服务项目和标准 收费,有无违反规定自立项目、自定标准收 费、分解项目收费,以及强制服务、强行收 费、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 (二)使用一次性医用卫生材料,是否 按政策规定进行收费,有无重复收取一次性 卫生材料费;允许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卫生材 料,有无超过规定的加价率(额),以及是 否存在虚增使用数量等方式变相多收费; (三)医疗机构销售高值植(介)入类 医用耗材,有无超过规定的价格水平或加价 率销售; (四)明码标价与价格公示执行情况; (五)其他医疗服务价格和收费情况。 附检查表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履行主体责任是否违反 一般检查事项;书面检查、网络检查、专业 法律规定(检查事项详见检查表) 机构核查 文物经营活动经营资格是否违反法律规定( 检查事项详见检查表) 是否为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提供交 易服务 拍卖活动经营资格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 配方食品广告主发布相关广告的审查批准情 况是否符合规定 1.对广告内容的检查 2.对广告发布者事事项的检查 广告发布登记情况的检查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建立、健全广告业 务的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制度情况的 检查 发布的广告内容是否存在虚假宣传等违反广 告法禁止的行为 一般检查事项;现场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现场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现场检查 婴幼儿配方乳制品销售行为是否符合规定( 详见附表)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行为是否符合规 定(详见附表) 保健食品销售行为是否符合规定(详见附表 ) 生产领域产品质量是否符合规定(详见检查 表) 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是否符合规定(详见 检查附表) 产品质量抽样检查 消防产品质量安全 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检查抽查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资格是否符合规定(详见 检查附表)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条件是否符合 规定(详见检查附表) 食品生产是否符合规定(详见检查附表) 校园食品销售是否符合检查规定(详见检查 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销售者---重点检查事 附表) 项 高风险食品销售是否符合规定(详见检查附 风险等级为B、C、D级的食品销售者--重点 表) 检查事项 一般风险食品销售行为是否符合规定(详见 风险等级为A级的食品销售者 检查附表) 网络食品销售是否符合规定(详见检查附表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入网食品销售者 ) 销售淘汰产品的检查;销售失效、变质产品 的检查;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 ;不符合产品包装、标识要求的检查;销售 者购进或销售商品的检查;对是否存在销售 “三无产品”的监督检查。 1.餐饮服务经营者---一般检查事项 食品经营许可情况是否符合规定(检查内容 2.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等食堂----详见检查附表) 重点检查事项 1.餐饮服务经营者---一般检查事项 原料控制(含食品添加剂)情况是否符合规 2.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等食堂----定(检查内容详见检查附表) 重点检查事项 1.餐饮服务经营者---一般检查事项 加工制作过程的是否符合规定(检查内容详 2.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等食堂----见检查附表) 重点检查事项 1.餐饮服务经营者---一般检查事项 供餐、用餐与配送情况是否符合规定(详见 2.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等食堂----检查附表 ) 重点检查事项 1.餐饮服务经营者---一般检查事项 餐饮具清洗消毒是否符合规定 (检查内容 2.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等食堂----详见检查附表) 重点检查事项 1.餐饮服务经营者---一般检查事项 场所和设施清洁维护是否符合规定(详见检 2.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等食堂----查附表) 重点检查事项 1.餐饮服务经营者---一般检查事项 食品安全管理是否符合规定(详见检查附表 2.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等食堂----) 重点检查事项 1.餐饮服务经营者---一般检查事项 人员管理是否符合规定(检查内容详见检查 2.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等食堂----附表) 重点检查事项 网络餐饮服务是否符合规定(检查内容详见 一般检查事项 检查附表) 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检查是否符合规定 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含批发市场和农 (检查内容详见检查附表) 贸市场)-----重点检查事项 食用农产品销售企业(者)是否符合检查事 食用农产品销售企业(含批发企业和零售企 项(检查内容详见检查附表) 业)、其他销售者---重点检查事项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是否有违法、违规情况( 检查事项详见检查附表) 特种设备一般使用单位是否有违反法律、法 规规定(检查事项详见检查表)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是否符合规定(检查内容 详见检查附表) 水效标识计量是否符合规定(检查内容详见 检查附表) 市场在售食品---重点检查事项---抽样检验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是否符合国家计量规定 (检查内容详见检查附表) 型式批准是否符合规定(检查内容详见检查 附表) 能效标识计量是否符合规定(检查内容详见 检查附表) 在用计量器具是否符合规定(检查内容详见 检查附表) 计量单位使用情况是否符合规定(检查内容 详见检查附表) 团体标准自我声明是否符合规定(详见检查 附表) 企业标准自我声明是否符合规定(详见检查 附表) 产品专利宣传是否真实(详见检查附表) 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专利申请文件是否真 实(详见检查附表) 商标使用行为是否符合规定(详见检查附表 )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含地理标志)使用行 为是否符合规定(详见检查附表) 商标印制行为是否符合规定(详见检查附表 ) 1.检查企业是否有未经许可,擅自开展或者 超范围开展典当、融资租赁和商业保理相关 业务 2.检查企业是否有《淮南市市场监管系统扫 黑除恶专项斗争涉黑涉恶线索摸排方向》中 所列及市场监管系统应排查的涉黑涉恶线索 。 3是否发现其他涉金融乱象的经营行为。 4.是否有与非法集资相关的广告行为。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条件符合情况监督检 查(详见检查单子) 使用或签订的合同中是否有违反法律规定的 霸王条款、侵犯消费者权益的内容等 对小作坊的生产、经营情况监督检查(详见 检查表) 见检查表 是否存在无照经营 是否存在无证经营(市场监管部门许可项) 是否存在需抄告的事项 见检查表 以检查表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和 经营范围中不得包含“金融”、“交易所” 、“交易中心”、“理财”、“财富管理” 、“股权众筹”等字样或者内容。 医疗机构是否按规定的医疗服务项目和标准 收费,有无提高标准收费、自立项目收费、 强制服务收费,以及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 少服务的 医疗器械是否按照规定的范围收费,单独收 费品种的医疗器械价格是否严格执行零差率 政策 医疗机构使用的一次性医用卫生材料,是否 按规定的价格或收费标准执行,有无分解项 目重复收取一次性卫生材料费的;允许单独 收费的,是否严格执行零差率政策,以及采 取虚增使用数量等方式变相多收费的 各级各类公办医疗机构销售的药品,是否严 格执行零差率政策 疫苗、血液及血液制品价格和相关收费是否 按照规定政策执行,有无擅自提高价格、自 立项目收费的 医疗服务收费公示、药品销售明码标价规定 执行情况 其它医疗卫生服务乱收费的行为 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检查 合同格式条款的检查 合同违法行为的检查 使用或签订的合同中是否有违反法律规定的 霸王条款、侵犯消费者权益的内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