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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广西师范学院二级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年度考核暂行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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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1: 广西师范学院二级学院本科教学工作 年度考核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对本科教学工作的管理,不断深化教育教学 改革,调动各二级学院在教学建设、教学改革、教学组织与管 理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本科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制定 本办法。 一、考核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二)坚持定性定量结合、以定量为主原则; (三)坚持过程管理与目标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二、考核机构 成立广西师范学院本科教学工作考核工作组(以下简称考 核工作组) ,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组 长:分管本科教学工作副校长 副组长:教务处处长 成 员:各二级学院院长、教务处副处长 三、考核指标体系 考核指标体系由定量评价指标组成,主要考核各二级学院 开展本科教学工作的情况,包括教学建设、教学管理、教学效 果 3 个一级指标(12 个二级指标,35 个观测点)和 1 个附加项, 通过量化评价完成。 四、考核步骤 (一)数据收集 1 每年 12 月中旬由各二级学院对照《广西师范学院各二级学 院本科教学工作年度考核指标与等级标准》(见附件),按观测 点逐项统计数据,提供必要支撑材料交教务处。 (二)审核认定 教务处对各二级学院上报数据进行核对、确认,并对各二 级学院各评价指标考核分值进行汇总、排序。 (三)结果公布 各二级学院年度考核结果报学校批准后,在全校范围内公 布。 五、分值计算 各二级学院本科教学工作考核得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每项二级指标得分=该项分值*系数(K) 总分=定量评价得分 ± 附加项得分 六、其他 (一)公示和申诉 本科教学工作年度考核结果在校园网上公示。考核对象对 考核结果有异议者,可以向考核工作组提出申诉,由考核工作 组进行复核调查,重新作出考核结论。如考核对象仍有异议, 即提交校长办公会最终审定。 (二)本暂行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开始执行,由教务处负责 解释。 附件:广西师范学院各二级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年度考核指 标与等级标准 2 附件: 广西师范学院各二级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年度考核指标与等级标准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主要观测点 1.2 课程 建设 A(K1=1.0) C(K3=0.6) 人才培养 3 积极吸纳中小学校、相关行业企业及科研院所参与 人才培养质量标准制定和人才培养方案的实施检验 制定有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标准,人才培养方 案比较合理 专业达标评估 3 评估结果排名前 1-15 位 评估结果排名前 30-45 位 网络课程(含微课、 慕课等) 3 开设 3 门网络课程 开设 1 门网络课程 双语教学 2 双语授课 3 门次以上 双语授课 1 门次以上 全校性公共选修课开 设 2 本年度累计开出 4 门以上公共选修课,或公共选修 课总数增加 2 门 本年度累计开出 2 门以上公共选修课,或公 共选修课总数增加 1 门 教材立项 3 获国家级规划教材资助立项 1 项 获校级教材资助立项 1 项 教材选用与征订 2 100%以上的主干课程选用优秀教材、国家规划教材; 80%的主干课程选用优秀教材、国家规划教材; 教材征订及时,无错漏 教材征订及时,无错漏 1.1 专业 建设 1.教 学建 设 等 级 标 准 分值 1.3 教材 建设 3 备注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主要观测点 实习基地建设 分值 等 级 标 准 A(K1=1.0) C(K3=0.6) 3 新增或重新签定 2 个以上实习基地 新增或重新签定 1 个实习基地 3 开设创新创业教育课程,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创新实 践活动。理工科专业实验开出率达到 100%,含综合 性、设计性的课程占实验课程总数的比例≥80%。 开设创新创业教育课程,组织学生参加创新 实践活动。要求理工科专业实验开出率达到 90%,含综合性、设计性的课程占实验课程总 数的比例 50%-60%。 3 师范生到中小学教育实践不少于 1 学期,确保实习 期间,每位学生课堂教学时数不少于 10 节;非师生 实训实习的课时比例达到 30%以上,学生参加实训 实习的时间累计达到一年。指导到位,效果好。 能与中小学校、企事业单位紧密合作开展实 训实习;时间有保证,指导到位,效果较好 毕业论文(设计) 3 选题科学合理,过程管理严格;教师指导学生人数 比例适当,每位教师指导毕业论文(设计)不超过 8 人,指导规范;质量高,毕业设计(论文)抽测检验 通过率为 100%。 毕业设计(论文)抽测检验通过率为 90%。 1.5 质量 工程 申报成功“质量工程” 项目(含特色专业、 精品课程、卓越人才 计划、教学名师、教 学团队、人才培养模 式创新实验区、实验 教学示范中心等) 5 申报成功国家级质量工程项目 1 项,或自治区级质 量工程项目 2 项,或校级质量工程项目 3 项 申报成功校级质量工程项目 2 项 1.6 教研 教改 教改项目申报 3 主持申报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级别教改项目总数列全 校前 3 名 主持申报获得校级及以上教改项目总数列全 校 9~12 名 创新实践 1.4 实践 教学 1.教 学建 设 实训、实习 4 备注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2.1 教研 室工作 2.教 学管 理 2.2 任课 教师 主要观测点 分值 等 级 标 准 A(K1=1.0) C(K3=0.6) 教改项目结题 3 主持的省部级及以上级别的教改项目均按期结题, 且效果良好 主持的校级及其以上级别的教改项目,有 1 项未按期结题但提交了延期申请 教研室开展活动情况 3 本年度累积开展活动不少于 8 次 累积开展活动不少于 6 次 教授授课情况 3 教授为本科生系统讲授一门及以上课程(含独立开 设的实验课)比例达到 100% 教授为本科生系统讲授一门及以上课程(含 独立开设的实验课)比例 80%~90% 教师听课 2 人均听课在≥6 节次 人均听课 3 节次 学生评教 2 90%以上授课教师评分在 90 分以上,且无教师得分 在 70 分以下 70%以上授课教师评分在 90 分以上,且对得 分 70 分以下教师采取了帮助措施 专兼职教师队伍建设 3 师范专业聘请中小学一线教师为兼职教师,中小学 教师占教师教育类教师的比例不少于 20%,每年选 派 1 名教师教育类教师到中小学一线践习;非师专 业“双师型”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 50%,每年选 派至少 1 名专任教师到行业企业接受培训、挂职工 作和实践锻炼。 师范专业聘请中小学一线教师为兼职教师, 中小学教师占教师教育类教师的比例不少于 15%;非师专业“双师型”教师占专任教师的 比例 40%。有计划安排教师到行业、企业接 受培训、挂职工作和实践锻炼。 教学工作量 3 所有教师完成年度定额教学工作量,或人均教学工 作量位居全校前 3 名 4%~6%的教师未完成年定额教学工作量,或 人均教学工作量位居全校 9~12 名 5 备注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主要观测点 分值 A(K1=1.0) C(K3=0.6) 3 严格执行年度教学计划,无教学计划变更;且课表 下发后,无主讲教师变更 教学计划变更履行审批手续,必修课程计划 变更 0 门,专业选修课 2 门;或课表下发后, 主讲教师变更 2 人次 教学班级容量 3 课程教学班级容量原则上,公共英语类课程教学班 级人数不得超过 50 人,公共体育课程教学班级人数 不得超过 30 人;其他公共课程合班教学人数不得超 过 90 人。专业课教学以一个自然班人数安排课程教 学 课程教学班级容量原则上,公共英语类课程 教学班级人数不得超过 60 人,公共体育课程 教学班级人数不得超过 45 人;其他公共课程 合班教学人数不得超过 120 人。专业课教学 以一个自然班人数安排课程教学 调停课率 3 累积年度调(停)课率低列全校 1~3 位 累积年度调(停)课低列全校 9~12 位 考务管理 3 试卷审批完整规范,出卷按时;试卷评析质量高; 监考、改卷及补考等工作组织到位;无学生考试违 纪情况;文件归档及时、规范 试卷审批规范,出卷按时;试卷评析质量高; 组织做好监考、改卷及补考等工作;学生考 试违纪处理及时、公正、符合规定;文件归 档规范 教师监考 2 教师监考人均次数不少于 5 次 教师监考人均次数 2 次 成绩与学籍管理 3 全部课程按规定时间录入学生成绩,无人因录入错 误申请成绩变更。学籍预警及处理工作到位;学历 学位资格审核及时,数据准确 迟录成绩课程 1~2 门次;或申请变更成绩 1~ 2 门次。学籍预警及处理工作到位;学历学 位资格审核比规定完成的时间稍推迟 1-2 天, 数据准确 教学文件归档情况 2 严格执行教学档案管理制度,教学文件完整、准确, 教学文件完整,归档及时 归档及时,管理规范 教学计划变更 2.3 教学 计划执行 2.4 教学 纪律 等 级 标 准 6 备注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主要观测点 3.1 学习 效果 3.教 学效 果 3.2 能力 培养 等 级 标 准 A(K1=1.0) C(K3=0.6) 3 每学期自行开展教学质量检查工作,在全校抽查中 未出现失误 在全校抽查中未出现重大失误 本科教学年度报告 3 建立本科人才培养质量年度报告发布制度,按时完 成学院本科教学年度报告编制工作,切实保证年度 报告质量 按时完成学院本科教学年度报告编制工作 毕业生对教学满意度 3 满意度达到 80%及以上 满意度为 60%-70% 学位授予率 3 学位授予率列全校前 3 名 学位授予率位列全校 9~12 名 就业率 3 毕业生就业率列全校前 3 名 毕业生就业率列全校 9~12 名 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 (含科研项目) 3 获国家级立项项目 1 项及以上 获校级立项项目 1 项 学科竞赛获奖(含艺 术类比赛、体育竞赛、 “挑战杯”竞赛等) 3 获全国奖励 1 项及以上 获校级三等奖 1 项 3 学生以第一作者在在国内外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 发表论文 3 篇及以上,或获得专利 1 项,或出版著 作 1 部。 学生以第一作者在在国内外公开出版的学术 刊物上发表论文 1 篇 教学检查 2.教 学管 理 分值 科研论文 7 备注 通过问 卷完成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主要观测点 分值 等 级 标 准 A(K1=1.0) C(K3=0.6) ①主持申报获得国家级教研教改项目 2 项及以上的加 4 分,1 项的加 2 分,本项加分最高不超过 4 分。 ②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 1 项加 4 分,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 1 项加 2 分,校级教学成果奖 1 项加 1 分,本项加分最高不超过 4 分。 加分项 ③通过国家级(区级)专业评估或认证,每个专业加 2 分(1 分),本项加分最高不超过 4 分。 ④在具有可比性的统考(如英语四、六等级考试,教师资格考试等)中成绩列全校 1、2、3 名,分别加 1.5 分、1.0 分、0.5 分。 附加 项 ⑤本科生考研录取率列全校 1、2、3 名,分别加 1.5 分、1.0 分、0.5 分。 ①一、二、三级教学事故每人次分别扣 3 分、2 分、1 分。 ②重排、漏排课每次扣 1 分。 减分项 ③因教学工作失误全校教学通报,每人次扣 0.5 分。 ④未按时、按要求完成教务处下达的业务工作,每次扣 0.5 分。 [说明] 1.所有数据均以考核当年为基准;介于等级 A、C 之间的为 B 级,系数 K2=0.8,低于 C 级指标的为 D 级,系数 K4=0.4。 2.多个学院一起申报建设的项目得分乘以系数,其值为:按被评价学院在每个项目中排在最前面的完成人的排序为依据,排在第 1 到第 3 者其值依 次为 1、0.6、0.4,排在第 4 及以后者其值为 0.2。无明确排名的,两个单位分别为 0.8,三个单位分别占 0.7,4 个单位分别占 0.6,以此类推。 3.因项目建设评选周期原因,导致当年度对某一观测点无法评价时,若无特别注明,则统计近二年且取最近 1 次的数据作为考核评分标准。 8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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