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广西师范学院奖励性绩效工资拨款办法.doc
附件 2: 广西师范学院二级学院绩效工资拨款办法 为做好绩效工资的分配工作,根据《广西师范学院绩效 工资实施办法》,本着校内津贴分配重心下移、扩大二级学院 分配自主权的原则,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校内各二级学院在职在岗的事业编制内人 员和学校非编聘用的同等待遇人员。 二、二级学院绩效工资构成 二级学院绩效工资由三部分构成: (一)自治区核定的基础性绩效部分。这一部分是二级 学院教师的基础性绩效工资部分,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厅根据岗位确定标准。 (二)学校统发部分。这一部分的标准根据上一年度学 校负担的绩效工资总额确定,除了过节费、教授博士及其他 特殊人才津贴、通讯费等部分专项补贴由学校统筹直接发放 外,其余部分列入学校拨款范围,由二级学院自行制定分配 办法发放。教学和科研(成果)奖励也不列入此范围。 (三)二级学院发放部分。二级学院发放部分是二级学 院各种经费收入或提成中按规定可用于绩效工资发放的部 分,纳入学校绩效工资总量。 三、绩效工资拨款及计算办法 (一)拨款办法 1 1.自治区核定的基础性绩效部分。人事处根据个人的岗 位聘任、职别职级及上年度个人考核情况核定个人月发放标 准,由财务处直接发放到个人工资卡。学校非编聘用的同等 待遇人员,经费由学校负担,标准及发放办法参照在编人员 确定。 2.学校统发部分。人事处根据全校绩效预算及人员变动 情况测定人均绩效标准,按全校二级学院核定职工总数计算 出全校二级学院绩效拨款总额,然后根据各二级学院的科研 任务情况、研究生培养情况、核定人员及其岗位聘用情况, 以及本专科学生数、学费收入(含全日制研究生和本、专科 学生,不包括“3+2”专升本、“双专业”、职师等已按规定进 行学费提成的学生)、上一年度教学工作量、本专科专业建设 等情况,核定各二级学院的拨款额。拨款的 90%比例在年初 预拨到二级学院,由二级学院自行制定分配办法按月发放; 余下 10%作为联动奖励部分根据各二级学院的年度单位考核 情况,按优秀 1.2 倍、合格 1 倍或不合格 0.8 倍的比例在年 度结算后拨付,由二级学院自行制定分配办法发放。 各二级学院的年度单位考核包括本科教学工作( bk )、全 日制研究生培养工作( yjs )和科研工作( ky )三个方面的考核 (详见附件)。每类工作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 等,按以下公式计算综合考核得分( zh): zh =bk *65% +yjs* 20% +ky*15% (研究生规模达到 20 人的学 院) 或 zh =bk *85% + ky*15%(研究生规模不足 20 人的学院) 2 zh≥90,为优秀;60≤ zh<90,为合格,其它为不合格。 3.二级学院发放部分。有相关学费及培训提成的二级学 院,可按《广西师范学院部分全日制学生、成人学历教育学 生学费及各类培训经费提成办法》规定,对收入提成进行分 配。 (二)计算办法 1.全校二级学院绩效拨款总额。首先确定全校绩效工资 预算总额,按全校总人数算出人均绩效工资额,再根据全校 二级学院人员总额算出全校二级学院绩效拨款总额。其中, 全校二级学院绩效拨款总额的 15%为科研绩效拨款总额。 2.各二级学院绩效拨款额。二级学院的绩效拨款( J )由 五个部分构成: (1)按人员及岗位核定的拨款( J p )。 (2)按科研工作任务核定的拨款( J s )。 (3)按研究生在校生数及学费标准确定的拨款( J g )。 (4)按本专科在校生数、学费收入、教学工作量、本专 科专业建设核定的拨款( J c )。 (5)交叉开课教学工作绩效( J e) 。 公式表达为: J = J p + J s + J g + J c + J e 具体计算办法如下: (1)按人员及岗位核定的拨款( J p )。 公式表达为: J p =å(ti ´ ci ´ 25%) 其中: ti 为二级学院核定各级岗位人数, ci 为广西区直驻 邕事业单位人员绩效工资各级岗位标准, i 为岗位职级。 3 按人员及岗位核定的拨款( J p ),按自治区核定的事业单 位各级人员标准的部分的一半核定,即为按自治区标准的 25%确定。 按人员及岗位核定的拨款部分,党政管理人员由学校派 出挂职锻炼或参加干部培训学习、教师经批准外出读博读硕 进修访学按在岗人员同等拨款,中途增人、减人按相应增、 减人员的情况按月增减按人员情况拨款部分。 (2)按科研工作任务核定的拨款( J s )。全校二级学院 绩效拨款总额的 15%为科研绩效拨款。由科研处按学校科研 工作量计算办法计算出各二级学院上一年度的科研工作量, 然后按各二级学院科研工作量在学校总量中所占的比例计算 拨款。 (3)按研究生在校生数及学费标准确定的拨款( J g )。 公式表达为: J g =å(gt ´ pt ´ 33%) 其中: gt 为二级学院招收各类全日制硕士生人数(正常 学制期间在籍学生,不含延期毕业学生), pt 为各类全日制硕 士收费标准,t 为学费标准等级。 说明:2012、2013 级硕士生存在收费差异,在过渡期, 计算只按学生类型对应相应的学费标准计算拨款额,不按实 际收费情况计算。 (4)按本专科在校生数、学费收入、教学工作量、本专 科专业建设核定的拨款( J c )。 计算方法是: ①全校二级学院的 å J c=全校二级学院绩效拨款总额-按人 4 员及岗位核定的拨款( J p )-科研绩效拨款( J s )-按研究生在 校生数及学费标准确定的拨款( J g ) ②某二级学院的 J c =å J c (学院本专科在校生数÷全校本 专科在校学生数×30%+学院本专科学生学费收入÷全校本专 科学费收入总额×35%+学院上一年度教学工作量÷全校上一 年度教学工作量总额×30%+学院本专科专业数÷全校本专科 专业数×5%) 其中:本专科专业学生数按自然数,不折合计算;学费 收入中明确为合作单位提成的或者明确为学生补助的,按扣 减后的标准计算;教学工作量按上一年(自然年)教务处核 算的工作量为准,为不含公共课工作量;本专科专业分开计 算,同名称不同层次单独计算,同专业名称不同方向也单独 计算。 (5)交叉开课教学工作绩效 J e =å (学院接收其他学院 上课学生×学分-学院委托其他学院上课学生×学分)×每个 公共课学分费用标准 其中,列为全校性公共课或教学计划列为公共课程,并 已明确开课二级学院的,属于政策规定必须接受的公共课 程,开课单位必须按规定接收课程教学任务,按学校规定的 费用标准结算;属于专业课或专业实验课程,但需要其他二 级学院提供教师及实验条件的,原则上按学校专业课程和实 验课程标准指导标准结算,特殊的情况经报教务处审批后可 由双方协商。具体标准为:思政理论课、教育学、心理学、 计算机文化基础、军事理论课为每学生每学分 12 元;其他公 5 共课程为每学生每学分 15 元;大于 50 人班级的专业课按每 学生每学分 15 元;不足 50 人班级的专业课和实验课为每学 生每学分 20 元。 四、其他 1.本拨款办法中的计算数据以上一年度 12 月份的数据为 依据。 2.因学校工作需要,抽、借调二级学院人员全职参加其 他工作或挂职、学习的,期间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经费由学校 参照学校机关、教辅单位同职级人员的标准负担。原则上由 学校直接发放,但也可应个人申请、所在单位同意后将应由 学校负担部分经费拨付到所在二级学院后再分配。 附件: 2-1:广西师范学院二级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年度考核暂行 办法 2-2:广西师范学院全日制研究生培养工作年度考核暂行 办法 2-3:广西师范学院科研工作年度考核暂行办法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