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实验耗材管理办法》的通知.doc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文件 校实〔2017〕5 号 关于印发《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实验耗材 管理办法》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实验耗材管理办法》已经学校研究 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2017 年 8 月 25 日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实验耗材管理办法 1 第一章 第一条 总 则 为了实现我校对实验耗材经费的科学管理,保证实 验教学的顺利进行,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实验耗材使用范围 1.本办法所称实验耗材是指在实验、课程设计等(不含毕业 设计)教学过程中发生的,主要用于实验教学所需要的各种材料、 化学药品、元器件、一般低值(单价 1000 元以下)工具、量具、 器具及简单教具,教学实验用的试件和零配件等不属于学校固定 资产管理范围的各类低值易耗品。 2.用于科研项目、课题研究等实验耗材购置费用从科研经费 中列支。 第二章 第三条 实验耗材经费划拨方式及采购 根据实验教学的实际需要,各学院每年 9 月份向实 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上交下一年度的实验耗材申购表。实验耗材经 费通过学校的预算申报后下拨到各学院。 第四条 各实验室依据实验教学计划,统计实验耗材需求, 填写《郑州航院实验教学耗材申购表》 ,经各学院实验中心主任审 批上报各学院主管院长审查签署意见后,遵循《郑州航空工业管 理学院材料及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试行) 》校资[2016]13 号文件 进行购置,保证实验教学正常进行。 第三章 耗材的验收与报账 第五条 各学院实验中心对实验耗材的计划、购置、使用均 2 要有专人负责。 第六条 耗材入库前各学院要按照规定组织验收,经办人填 写实验耗材验收单,办理验收、入库手续。验收时注意数量、质 量的检查;如发现问题,立即向供货方提出,及时办理退、换或 补偿手续。 第七条 耗材购买验收完毕后,经办人凭《郑州航院实验教学 耗材申购表》、《实验教学用耗材验收单》等有关票据,由所在单 位审核后报账。 第八条 各实验中心实验耗材的有关单据复印件自留档备案, 交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一份供货商提供的供货清单。 第四章 第九条 实验耗材使用与储存 实验耗材的保管应做到存放有序、清洁卫生,便于 收发、核查。 第十条 各实验中心(室)应建立实验耗材台账管理制度,定 期对耗材进行自行核对,做到账物相符,避免重复申购和积压。 第十一条 实验室购置危化品需向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进行 上报备案。危化品废物的保存与处置,遵遁《郑州航空工业管理 学院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废物处理办法(暂行)》校实[2016]4 号执 行 第十二条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将定期对各实验中心实验耗 材的购置、使用及保存等情况进行检查。 第五章 第十三条 附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实验耗材相关规 3 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解释。 郑州航院党政办公室 2017年8月25日印发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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