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21级)广州南方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表(模板).xls
附件1-1 广州南方南方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表 (2021—2022学年) 院系名称 年级/班级 姓名 学号 综合素质测评项目及评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参照点及其评分 三级指标 A B C D E 政治素质(20分) 党员和预备党员4分, 积极分子3分, 团员2分,群众1分 4 4 4 4 思想素质(20分) 参加献血活动的4分,没 参加志愿者活动的4分, 有参加2分 没有参加2分 4 4 4 思想道德素养 德育 道德素质(20分) 4 4 4 4 4 组织素质(20分) 参加院系论坛讲座的, 1次加0.5,总分4分 参加学校论坛讲座的, 1次加0.5,总分4分 4 4 4 法纪素质(20分) 没有违反校纪校规(如 宿舍违纪、打架、作弊 等)和法律的4分, 有的2分 没有旷课的4分, 有旷课的2分 4 4 4 组织法纪素养 美育 基础性 素质测 评 (70分 ) 审美与艺术表现素养 审美素养(5分) 1 1 1 1 1 美育锻炼(15分) 3 3 3 3 3 美育赛事(20分) 4 4 4 4 4 身体素质(5分) 体育 劳动 身心健康素养 劳动心态与技能 学习发展素养 个人综合素 养 自评分 审核分 参加《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合格的5分,不及格或未参加的0分 体育锻炼(10分) 参加环校跑2分,未参加 任何一项1分 2 2 2 2 体育参赛活动(15分) 3 3 3 3 3 劳动素养(5分) 1 1 1 1 1 劳动锻炼(10分) 2 2 2 2 2 劳动比赛(15分) 参加宿舍评比获奖的3分 ,未获奖的1分 3 3 3 3 学习与生活素质(25分) 无挂科的5分, 有挂科的2.5分 5 5 5 5 5 5 参加民间组织或非政 参加了创业创新大赛、 府 组 织 所 举 办 的 竞 赛 参加三下乡或者寒暑假 互联网+比赛、商鹰杯 的加5分,未参加任何 实践与创新素质(25分) 实习的5分,未参加任何 ,或获得大学生创业立 一项2.5分(发展性素 一项2.5分 项5分,未参加2.5分 质测评加分不再重复 加分) 科学文化素养 科学文化素质(25分) 参与老师科研课题的5分 ,无2.5分 在省级或以上等级期刊 发表学术论文的5分, 没有2.5分 5 5 5 心理健康素养 心理健康素质(25分) 5 5 5 5 5 审核分:由各班级评议小组根据 自评分进行审核以及加减分。 基础性素质分小计 用excel公式计算 基础性素质分=德育×40%+(美育+体育+劳动)×10%+个人综合素养×20% 发展性 素质测 评 (30分 ) 一级指标 参照点及其评分 荣誉称号加 分 没有写无; (注意:奖学金不加分) 文体艺术等 竞赛或活动 加分 没有写无; 系运会等班集体获奖的该班所有同学加0.5分 (注意:班级辩论赛获奖班级成员不加分,参与辩论选手凭奖状加1分) 社会工作加 分 没有写无; 一名学生担任多个岗位,如部门部长、班级班委,只记一个加分最高的岗位 (注意:班级班委具体加分由班委考核后评定) 知识与技能 加分 没有写无; 四级通过加1.5分,六级通过加2.5分(附上成绩单); 证券从业资格证、银行从业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等职业资格证加2分; 其他专业技能证书(竞赛类)加1分; (注意:驾驶证不加分) 日常操行减 分 根据测评办法中的每一项进行减分(严格按照扣分细则) (注意:未按时参加升旗仪式、年级大会、班会均扣0.5分/次) 自评分 审核分 参考电子版《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学 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规定(2019年 修订》: 荣誉称号、文体艺术等竞赛或活动 获奖、社会工作、知识与技能等加 分细则。 发展性素质分小计 学业成绩 自评分 (100分) 组织行为学 [3]74;分销渠道管理 [3]70;市场调研与预测 [3]82;电子商务概论(指选) [3]70;物流管理基础(指选) [3]65;客户关系管理 [2]75; 平均学分绩点:XXX 76.85 自评分是 学分加权平均分 总分 综合素质测评分=(基础性素质分+发展性素质分)×40%+学业成绩分×60% 74.3225 用excel公式计算,总分不能四舍五 入,保留小数点后4位 学业能 力测评 备注: 1.测评项目及其分值计算办法参照《广州南方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 2.审核分为班级测评小组填写,且为测评的最终登记成绩。 3.学校各部门举办的竞赛类获奖(如大英中心、图书馆、学生部、保卫处),按院级的获奖名次、等级加分。 日常操行减分: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在综合测评中给予扣分: 1.本学年度,学生违反校规校纪,受到留校察看处分的,扣10分;受到记过处分的,扣8分;受到严重警告,扣6分/次;受到警告等处分,扣4分/次;受到通报批评的扣3分/次。 2.本学年在系级文明宿舍评比中,宿舍卫生被评为不合格者,宿舍成员扣1分/次•人,舍长扣2分;在学院文明宿舍评比中,宿舍卫生被评为不合格者,宿舍成员扣2分/次•人,舍长扣3分。 3.违反学校宿舍管理及其它规章制度(例如晚归、酗酒等),尚不够纪律处分的,视情节轻重,扣1-2分/次。 4.凡不遵守学习纪律,旷课扣2分/节,迟到、早退扣0.5分/次,迟到、早退三次按旷课一节计,多次者累计扣分。 5.无故缺席学院、系、班级组织的活动,扣0.5分/次。 6.有失社会公德、扰乱公共秩序、违背校园文明的言行,不听教职工或管理人员劝阻,尚不够纪律处分的,扣2分/次。 7.不讲诚信,通过提供虚假信息或其他造假行为为自己谋利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扣3-5分/次。 8.新学期开学,无故不按照学校规定时间返校报到、注册或办理相关手续者,受系以上通报批评者,均扣3分/次,不累计扣分。 9.参加传销、法轮功等活动者,尚不构成处分的,视情节轻重扣3-5分/次。 审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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