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_关于开展全省校园法治文化品牌_遴选工作的通知.pdf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文件 教办政法〔2023〕112 号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关于开展全省校园法治文化品牌遴选工作的 通 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厅直属学校: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 全省教育系统“八五”普法规划,深入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 和依法办学,不断提升师生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挖掘选树一批 校园法治宣传教育方面的工作品牌和项目,营造良好校园法治文 化环境和氛围,省教育厅决定开展全省校园法治文化品牌遴选工 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对象 — 1 — 各地各学校在校园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长期积累形成的、深 受师生欢迎和认可、有一定影响力和示范推广价值的法治教育工 作成果,已经成为学校普法工作的响亮品牌。 二、遴选条件和标准 1.精心策划和长期培育,密切联系学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有较高的理论价值和较强的现实指导意义,有一定的历史积淀, 在依法办学和师生法治教育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 2.具有较强的创新性和独特性,能够结合学校特点和办学实 际,品牌优势和教育效果明显,深受学生普遍欢迎,被广大师生 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 3.能够反映本地本校法治教育成效,社会反响较大,在一定 范围内具有较强的影响力,有学习借鉴和示范推广价值。 三、申报数量 每个省辖市申报不超过 8 项,济源示范区不超过 5 项,省直 管县(市)不超过 2 项。每所高校申报不超过 3 项。 四、申报材料清单 校园法治文化品牌申报表一式 3 份,A4 纸打印装订;成果工 作总结 1 份;近三年活动开展情况资料 1 份;其他材料。 五、工作要求 1.各地各高校要高度重视校园法治文化品牌建设,精心组织 开展遴选推荐,要把校园法治文化品牌推选作为落实教育系统“八 五”普法规划的重要内容,作为加强和改进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 — 2 — 载体,作为提升师生法治文化素养的重要举措,切实做好工作品 牌挖掘、整理和推选,形成示范效应。 2.省教育厅将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组织专家组开展品 牌项目的遴选工作。对于入选品牌,授予相应荣誉称号。 3.各地各高校请于 4 月 14 日前将申报表、工作总结、开展 情况等相关材料,以各地各高校为单位统一报送,采用 EMS 形式 邮寄报送至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电子版材料同时发 liyuxin@jyt.henan.edu.cn。 未尽事宜,请与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联系。联系人:张宝柱 李 煜昕,联系电话:0371-69691272、69691253。 附件:河南省校园法治文化品牌申报表 2023 年 4 月 3 日 — 3 — 附 件 河南省校园法治文化品牌 申 省 辖 报 表 市 (直管县、市): 学 校 名 称: 品 牌 名 称: 填 表 日 期: 河南省教育厅 二Ë — 4 — 二三年三月 市 基本 信息 县(直管) 学校 品牌名称 品牌培育 牵头部门 主要参与人 (不超过 3 人) 品 牌 简 介 工作 简要 情况 — 5 — 品牌 获奖 情况 品牌 推广 示范 情况 — 6 — 学校意见: 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教育主管部门(省辖市、直管县填写)意见: 负责人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评审委员会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省教育厅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注:文中未尽事宜可另附推介材料。 — 7 —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 8 — 主动公开 2023 年 4 月 3 日印发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_关于开展全省校园法治文化品牌_遴选工作的通知.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