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4--教办人〔2023〕174号==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优秀教育管理人才推荐工作的通知.pdf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文件 教办人〔2023〕174 号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关于做好 2023 年优秀教育管理人才 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 高等学校,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各委管学校、厅直属实验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教育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优秀教 育管理人才的引领带动作用,提高教育教学管理水平,省教育厅 决定开展 2023 年河南省教育厅优秀教育管理人才评选工作,现将 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数量 (一)推荐对象 全省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从事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在编在岗 — 1 — 人员(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从学校领导班子成员中推荐, 高等学校从学校中层正职及以上干部中推荐) 。 (二)推荐名额 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直管县(市)推荐名额根据各地学校 数量测算,详见“评选系统”;11 所大学各推荐 2 人,其他本科 高校及高职院校各推荐 1 人;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厅直属学校有 符合条件的可推荐 1 人。 二、推荐条件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认真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 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忠于教育事业,勇于改革创新,具有良好 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管理思想,创新管理方式方法, 管理业绩突出,所在学校(单位)无重大管理事故,教学、科研、 管理居全省同类、同行业先进水平,起到引领、示范作用,并具 有较好的社会效益。 (三)从事教育管理工作 8 年以上,担任学校(单位)领导 管理工作 5 年以上,且现仍担任领导管理工作,年龄在 55 岁以下 (1968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 (四)近 5 年来,主管的业务部门(单位)曾受省辖市及以 上政府部门表彰,或个人曾受省辖市及以上政府部门表彰。 (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较高的学术水平,结合所从事 — 2 — 的教育管理工作,近 5 年来,在学术期刊、市级以上报纸发表较 高水平的教育教学管理类文章,或主持、参与(排名前 3 位)完 成市厅级以上教育教学管理研究项目(课题)。 三、推荐程序 (一)严格程序。各地、各单位要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经 过专家评议和公示程序,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推荐人选提交纪 检监察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各单位 推荐人选进行评选,公示无异议后,正式颁发优秀教育管理人才 证书。 (二)加强审核。此次推荐工作通过“河南省教育厅人才评 选管理系统”采取无纸化方式进行。各地、各单位要认真学习系 统使用方法,指导申报人选正确填报,严格审核,确保报送的数 据信息规范详实。如发现申报人选材料弄虚作假,取消其申报资 格。 四、报送材料 (一)综合报告。内容包括人选推荐情况、专家评议情况、 征求意见情况、公示情况等,并附专家评议结果汇总表和推荐人 选名单。综合报告以各地教育局、各单位正式文件形式报送省教 育厅,并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综合报告扫描件需上传系统。 (二)电子数据。通过“河南省教育厅人才评选管理系统” rcpx.open.ha.cn 报送。 (三)报送时间。所有电子数据均须在 2023 年 6 月 30 日前 — 3 — 报送。请严格按照时限要求报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视为自动 放弃推荐资格,河南省教育厅人才评选管理系统接收端口将关闭。 联 系 人:省教育厅人事处 许一玉 王 磊 联系电话:0371-69691691 电子邮箱:wl@jyt.henan.gov.cn 2023 年 5 月 15 日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 4 — 主动公开 2023 年 5 月 16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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