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务〔2021〕29号:总务处关于编制2021年9-12月公用设备设施购置预算的通知.docx
总务〔2021〕29 号 总务处关于编制 2021 年 9-12 月公用设备 设施购置预算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各室、处、部、中心、馆,后勤集团: 为规范和加强学校固定资产配置与管理,推进资产管理 与预算管理相结合,根据《中山大学南方学院采购管理制度 (试行)》等有关规定,按照预算期间转换后学校对预算工 作的整体安排,现将 2021 年 9-12 月公用设备设施购置预算 编制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编制要求 (一)坚持实事求是、依规配置、充分论证、勤俭节约 的原则,保证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保障学 校教育教学和办公生活需要。 (二)预算编制应符合本通知规定的范围和分工。 (三)预算项目一经学校审批,原则上不做中期调整, 不予增加和调剂。 二、编制范围 本次预算编制范围为 2021 年 9-12 月各单位开展日常办 公、教学活动必须购置的公用设备设施,在编制预算时应提 供充分的材料,明确具体执行的月份,以此作为其确属 2021 年 9-12 月日常办公、教学活动中必须使用的依据。 公用设备设施是指行政办公类设备及家具、后勤类设备、 教学类家具(不含实验室家具以及嵌入式设备家具)、学生 宿舍类设备及家具、公共服务设施类设备。 三、编制分工 (一)公共服务设施类设备、学生宿舍类设备及家具、 后勤类设备购置预算由总务处、保卫处负责编制。 (二)行政办公类设备及家具预算由各单位分别编制。 (三)教学类家具购置预算由教务处会同有关单位负责 编制。 以上预算编制由总务处负责汇总、报审。 四、编制方式 (一)属于新增或更新项目且单项金额小于 10 万元的, 填写《广州南方学院公用设备设施购置预算表》(附件 1)。 (二)属于新建项目的,填写《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公用 设备设施购置新建项目申请书》(附件 2)。单项(或成套) 金额大于 10 万元(含)的新增或更新项目,须按新建项目 方式申报。 五、编制要求 (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本次公用设备设施购置预算编 报工作,新增项目须符合有关规划和人员编制,更新项目须 符合学校规定的报废条件,坚决杜绝重复购置、配而不用的 现象。 (二)认真负责,科学合理。各单位须对编报的预算项 目负责,预算周期内(2021 年 9 月-12 月)申报的大型(单 项或成套)设施及设备值超过 10 万元(含)的项目须附详 细的立项申报材料,包括配置原因、必要性、配置需求、价 格依据及市场供应商情况及后期使用管理与维护成本等内 容。 (三)精心组织,按时报送。请各单位于 2021 年 7 月 17 日(周六)前,将符合预算编制原则和要求的项目材料纸质 版经本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后,报送至总务处 (A2-102),同时将电子版命名为《XX 单位公用设备设施购 置预算编制材料》格式发送至 zwb@nfu.edu.cn。逾期未交则 视为无相关预算配置计划,不再受理。 (四)各单位申报的公用设备设施购置项目由总务处 负责汇编、初审,报请学校审批后,纳入学校 2021 年 9-12 月公用设备设施购置预算。 特此通知。 附件:1.广州南方学院公用设备设施购置预算表 2.广州南方学院公用设备设施购置新建项目申 请书 3.学校办公设备配置标准 总务处 2021 年 7 月 9 日 (联系人:陈嘉琪,联系方式:020-61787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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