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教师在职攻读博士研究生管理办法的通知(郑铁政【2021】9号).doc
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文件 郑铁政〔2021〕9 号 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印发教师在职攻读博士研究生 管理办法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在职攻读博士研究生管 理办法》已经 2021 年 4 月 21 日第 8 次党委会研究通过,现 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2021 年 4 月 29 日 — 1 — 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教师在职攻读博士研究生管理办法 为适应学校发展建设对人才的需要,落实好“人才强校”战 略,鼓励中青年教师在职攻读高水平大学的博士研究生,推进新 时代人才队伍建设,改善学校人才队伍学历结构和学缘结构,进 一步规范教师攻读博士研究生管理工作,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 定本办法。 一、申请对象 学校在职在岗职工。 二、基本原则 1.统筹规划,按需培养。申请攻读博士学位专业应与所从事 的岗位或专业方向相关相近,符合师资队伍梯队建设规划需求, 有计划分批次对教师进行有序培养。 2.突出重点,择优培养。重点培养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及社 会服务的中青年骨干教师,优先支持工作业绩突出的教师在职攻 读博士学位。 3.分类管理,过程考核。根据学习形式的不同实施差异化管 理模式,并加强过程考核,跟踪了解学习进展程度,保证培养质 量。 三、申请条件 (一)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敬业爱岗,治学严谨,为人师表, — 2 —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较强的学习能力、实践能 力、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 (三)就读学校和专业必须是经教育部注册认可或经教育部 审核认定的国(境)内外学校和专业。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l.受行政记过或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者; 2.出现教学事故者在原规定年限内不得报考,延期一年申报。 四、申报程序 (一)提交申请。申报人员填写《攻读博士学位申请表》 (附件),经所在部门签署意见后,与报考学校的《招生简章》 一同报送人事处审核。 (二)人事处对申报资格初审后,报送主管校领导和分管人 事校领导审批。 (三)当年考试未被录取的,若参加下一年度报名考试,需 重新提交申请。 (四)出国(境)攻读博士研究生学位的,须按出国(境)程序 进行审批。 (五)申报人员接到录取通知书后,须到人事处备案并签订 服务协议。 五、相关待遇 (一)工资待遇。 — 3 — 1.非脱产学习:工资福利正常发放。 2.脱产学习:学习期间只保留工资,停发校内绩效奖励。有 行政职务的,脱产学习时间超过一年,行政职务不再保留。 (二)完成学业并获得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和学位证后,可享 受以下待遇: 1.报销学费每人最高限额不超过 6 万元。 2.每年报销往返交通费和住宿费不超过 5000 元, 须于每年 11 月底前完成报销。 3.人事代理人员取得博士学历学位后,可根据上级有关规定, 申请办理入编手续。 六、管理考核 (一)学习期间,攻读博士人员应以书面形式于每年六月份 向所在部门汇报学习及科研工作开展情况。非脱产学习的应认真 履行岗位职责,完成现任岗位工作任务。 (二)所在部门要加强过程管理,派专人负责,及时跟踪, 主动关心读博人员的学习和生活情况,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 (三)博士毕业后须在校服务满 10 年以上,若未达到服务 期限,缴纳违约金 10 万元。同时,须退还因博士身份享受的奖 励、待遇及报销费用等。 (四)攻读博士学位的学习时间,原则上累积不超过五年; 确因客观原因攻读博士学位需延长脱产学习时间的,由本人提交 书面申请,说明延期原因,并同时出具经导师签字认可的学校证 — 4 — 明,经学校审批后可延期一年。脱产学习时间超过五年的,自第 六年起,停发工资。 (五)脱产攻读博士学位的,若中途退学或学制期满未完成 学业,由本人写出书面说明,经所在部门同意后,报送学校批准, 方可办理回校工作手续。学校不予报销相关费用。 七、附则 本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在职人员攻读博士学位申请表 — 5 — 附件 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申请表 姓名 所在部门 性别 年龄 来校时间 职务/职称 从事专业 学习方式(脱产/ 是否参加全国统一入学考试 是否 不脱产) 报考学校 报考专业 (申请理由,可另附页) 个人申请 申请人签字: 年月日 所在部门 签字(盖章): 意见 年月日 人事处 签字(盖章): 意见 年月日 主管校领导 意见 分管人事校领导 意见 签字(盖章): 年月日 签字(盖章): 年月日 注:1.报考专业:按二级学科填写,标明具体研究方向。 2.交表时附一份招生学校的招生简章。 3.本表一式三份,分存人事处、所在部门、个人。 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 6 — 2021 年 5 月 9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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