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配售长沙路住房的职工交付原住房的通知-青岛理工大学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doc
关于配售长沙路住房的职工交付原住房的通知 各位配售长沙路住房的老师: 长沙路住房在 2008 年底已办理交付手续,因学校放寒假,学校 决定给予的装修时间顺延到 2009 年五一放假,放假后即交付原住房。 但是开发商因为有关配套费没有缴纳的原因,住房迟迟没有验收。职 工因担心住房质量问题也没有搬家。 经房产科与开发商及青岛市公务员分房办公室联系,长沙路住房 已验收完毕,完全具备居住条件,只是因为开发商欠费而没有发放验 收合格证,现在此事经青岛市政府领导批示,开发商正在办理相关手 续。 经学校研究决定,配售长沙路住房职工在 2009 年 7 月 20 日前交 付原住房,超过期限按照学校规定缴纳滞纳金。请各位老师抓紧时间 办理。 联系人:冷老师:13608988349 马老师:13012440756 假期值班电话:85071836 国有资产管理处房产科 200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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