昊华能源: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PDF
公司代码:601101 公司简称:昊华能源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 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未出席董事情况 未出席董事职务 未出席董事姓名 未出席董事的原因说明 被委托人姓名 独立董事 彭苏萍 因有其他公务 张一弛 独立董事 朱大旗 因有其他公务 汪昌云 4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 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保留意见具体内容请 详见本报告“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一、审计报告”) ,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对此出具了专项说明或意 见,主要内容如下: 1、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依据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之谨慎性原则,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 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文件的规定,对 2015 年会计差错进行更正,符合 目前实际情况。 虽然瑞华所对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但该保留意见说明的事项并 未对公司当前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董事会将积极采取措施进行追偿,并将根据情况的后续进 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提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审慎研究后认为,公司依据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之谨慎性原则,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 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对 2015 年会计差错进行 更正,符合目前实际情况。 监事会同意公司董事会就上述事项所作的专项说明。监事会将认真履行职责,督促董事会和经理 层推进相关工作,持续关注后续追偿情况,并根据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 鉴于追溯调整的金额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对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出具了专项说明或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 2020 年 4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保留意 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和《监事会关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意见》,请 各位投资者注意阅读。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 2019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199,998,27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70 元(含税) ,总计约 8,400 万元,完成股利分配后,期末留存可供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次 利润分配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5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昊华能源 601101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姓名 办公地址 电话 电子信箱 董事会秘书 谷中和 北京市门头沟区新桥南大街2号 01069839412 bjhhnyzqb@163.com 变更前股票简称 证券事务代表 甄超 北京市门头沟区新桥南大街2号 01069839412 bjhhnyzqb@163.com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为煤炭生产与销售、甲醇的生产与销售及铁路专用线运输。具体业务和 经营情况详见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 2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 3 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941,286,894.06 5,532,550,965.24 调整后 17,977,105,146.66 5,810,299,609.24 调整前 20,802,028,827.91 5,810,299,609.24 本年比上 年 增减(%) 33.18 -4.78 262,166,994.98 721,174,170.06 721,174,170.06 -63.65 625,648,799.22 625,648,799.22 221,172,834.74 787,229,026.82 787,229,026.82 -71.90 641,301,222.41 641,301,222.41 6,784,309,977.47 6,636,663,535.39 8,049,125,376.02 2.22 6,063,792,093.13 7,476,253,933.76 1,913,616,119.04 2,337,855,595.24 2,337,855,595.24 -18.15 1,781,255,549.02 1,781,255,549.02 0.22 0.60 0.60 -63.33 0.52 0.52 0.22 0.60 0.60 -63.33 0.52 0.52 3.90 11.36 9.29 减 少 7.46 个百分点 11.08 8.86 2018年 2019年 总资产 营业收入 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 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资产 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 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 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 收益率(%) 2017年 调整后 17,782,401,498.44 5,580,796,041.86 调整前 20,607,325,179.69 5,580,796,041.86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营业收入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1-3 月份) (4-6 月份) (7-9 月份) (10-12 月份) 1,389,263,906.31 1,333,600,752.27 1,498,020,147.54 1,311,666,159.12 218,642,028.43 227,809,505.49 155,299,210.55 -339,583,749.49 206,996,866.91 221,847,910.52 63,560,379.72 -271,232,322.41 361,498,859.65 641,669,906.80 632,551,411.29 277,895,941.3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45,059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43,297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报告期内 期末持股 比例 (全称) 增减 数量 (%) 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有限 质押或冻结情况 售条件的 股份 股份数量 状态 股东 数量 性质 747,564,711 747,564,711 62.30 0 无 0 国有法人 首钢集团有限公司 0 22,319,545 1.86 0 无 0 国有法人 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0 22,314,258 1.86 0 无 0 国有法人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0 20,876,800 1.74 0 无 0 国有法人 陈征平 8,514,030 8,514,030 0.71 0 无 0 境内自然人 谭建荣 4,835,800 4,835,800 0.40 0 无 0 境内自然人 何冬海 748,000 4,218,000 0.35 0 无 0 境内自然人 曾德生 1,622,000 3,300,000 0.28 0 无 0 境内自然人 357,964 2,910,325 0.24 0 无 0 其他 0 2,231,426 0.19 0 无 0 国有法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中证 煤炭等权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煤炭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不适用。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 简称 2014 年 北 京 昊 华 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14 昊华 01 公司债券(第一期) 2014 年 北 京 昊 华 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14 昊华 公司债券(第二期) 02 代码 发行日 2015 年 122365 3 月 26 日 2016 年 136110 1 月 22 日 到期日 债券余额 利率 2022 年 3 月 26 日,若 交易场所 单利按年计 投资者行 使回售 选择 权,则回售部分到期日 还本付息方式 15 5.50 息,每年付息 上海证券 一次,到期一 交易所 为 2020 年 3 月 26 日。 次还本。 2023 年 1 月 22 日,若 单利按年计 投资者行 使回售 选择 权,则回售部分到期日 15 为 2021 年 1 月 22 日。 5.85 息,每年付息 上海证券 一次,到期一 交易所 次还本。 5.2 公司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2019 年 1 月 22 日,公司完成了“14 昊华 02”的 2019 年度付息工作。2019 年 3 月 26 日,公司 完成了“14 昊华 01”的 2019 年度付息工作。 5.3 公司债券评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 市规则》等规定,公司委托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对昊华能源公开发行的“14 昊华 01”和“14 昊华 02”债券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2019 年 6 月 17 日,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出具了《北京昊华能源股 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联合[2019]1069 号) ,确定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 AA+, 评级展望为“稳定”,公司“14 昊华 01”和“14 昊华 02”债券信用等级为 AA+。 5.4 公司近 2 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主要指标 2019 年 2018 年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资产负债率(%) 57.05 44.92 12.13 EBITDA 全部债务比 0.11 0.23 -52.18 利息保障倍数 2.98 5.52 -46.01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重点工作 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 《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以及董事会各项议事准则等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公司股东大会赋予的各项职责、依法依规、科学决 策、规范运作,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 全年主要经营指标如下: 2019 年,公司完成煤炭产量 1,279 万吨,销量 1,460 万吨;甲醇产量 44.13 万吨,销量 44.65 万 吨;铁路发运量 541.83 万吨。实现营业收入 553,255 万元,同比减少 4.7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为 26,217 万元,同比减少 63.65%,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 2,394,129 万元, 较 2018 年末增加 33.18 %。 2019 年,公司继续以较高股息回报公司股东,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了 2018 年度现金股利 1.90 元(含税) ,共计 227,999,671.68 元,股息率为 3.09%。 (1)发展战略 公司董事会围绕产业转移转型升级的战略要求,按照煤电协同发展的思路,对富煤地区及电厂周 边的煤炭资源进行调研和论证,努力寻找新的项目,增强公司发展后劲。在煤炭资源开采、开发的基 础上,积极延伸产业链,实现多种能源的清洁高效利用。 2019 年 9 月,公司成功收购宁夏红墩子煤业有限公司 60%股权,为公司布局第二个煤炭产业转 移发展基地提供了基础和支撑。 公司结合自身实力和煤化工产品市场需求,积极开展国泰化工煤化产业链延伸的研究论证,明确 产业延伸方向,取得了初步成果。 公司在聚焦主业的同时,努力寻求其它能源资源项目,致力于把公司打造成一次能源开发利用的 综合能源经营实体,拓展公司发展空间、提升市场抗风险能力。公司密切跟踪油气项目、沿海 LNG 接收及储运项目、城市燃气管网建设运营等项目,积极开展进入新的能源领域的可行性研究和论证等 工作。 (2)安全管理 董事会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关系公司生死存亡的高度,严抓制度落实和风险防控,全力确保公司 安全生产保持稳定,取得了全年无工亡、无重伤、无较大隐性事件三个“零”的优异绩效。 (3)解决历史问题 2019 年 12 月,公司通过自查发现,2015 年收购京东方能源 30%股权时,因京东方能源拥有资源 配置量的问题,导致信息披露和财务处理存在问题。公司董事会发现问题后,本着对公司、对股东和 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立即组织人员和专业机构,积极与相关方以及相关人员进行查证落实,了解有关 情况,获取历史资料,研究解决办法。 (4)法制建设 2019 年,公司严格落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公司董事长、 总经理定期听取法治建设进展情况报告,总法律顾问经董事会聘任、向董事会负责,制订加强法治建 设管理制度,提高防控重大法律风险的能力。 (5)控股股东变更 2019 年 1 月 11 日,公司原控股股东京煤集团将其所持公司全部股份共计 747,564,711 股(占公司 全部股份的约 62.30%) ,无偿划转给京能集团。京煤集团不再持有昊华能源股份,京能集团成为公司 控股股东。 京能集团是集电力、煤炭、新能源等产业为一体的北京市属特大型能源集团,作为京能集团煤炭 产业唯一开发主体,公司将依托京能集团的股东优势,逐步融合京能集团其它煤、化、油、气等能源 资源项目,充分发挥产业链优势,带动公司不断发展壮大。 (6)社会责任 2019 年,公司董事会贯彻落实中央、北京市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相关要求,始终坚持以人为本、 科学发展,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对利益相关者、社会和环境负责,实现企业发展与社会、环境的 协调统一,积极践行企业社会责任,取得了丰硕成果。全年未发生安全事故和环保事故事件;继续结 合矿山安全与技术需求,强化科技创新,科研成果十分显著;扶贫帮困、积极展开公益捐助,累计捐 款捐物折合人民币 399 万元,为精准扶贫和地方发展贡献力量;坚持“绿色生态发展” ,着力推动矿 区厂区生态文明建设,在京西矿区地质环境综合治理和生态恢复,以及内蒙矿区绿化美化、节能减排 等方面取得了优异成绩;不断提升员工收入、规划员工职业发展,释放了员工创造力、提升了公司凝 聚力。 主要业务情况 (1)持续强化安全管理,安全绩效取得优异成绩 公司上下始终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 越的红线”的讲话精神,落实到安全生产和经营管理的全过程,全力践行“五精管理”,持续提升安 全生产保障能力。 一是坚持安全生产过程控制制度化,严格落实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 制度,对重点管理制度的执行过程进行督查、检查,并持续改进。 二是严格落实安全风险预警制度,持续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强化风险分析、过程中措施检查、 变化后重新辨识、发现隐患随时消除。对于现场发现隐患坚决停止作业,进行处理,严肃追究造成隐 患和治理不到位的责任,努力把风险控制在隐患之前、把隐患消灭在事故前面。 (2)继续加强技术研发, 以创新革新推动企业发展 2019 年度,公司科技研发投入 22,582 万元,共筛选出技术创新项目 29 项,其中新项目 10 项, 延续项目 19 项;全年公司共申请专利 66 项,其中发明专利 6 项,实用新型专利 60 项,全年公司技 术创新、管理创新、小改小革、合理化建议立项 1,369 项,奖励 378.09 万元。 (3)强力推进降本增效,提升经营管理效率和水平 2019 年,公司着眼于长远发展,不断强化降本增效工作力度,制定降本增效工作目标,狠抓指 标落实,持续深度挖潜, “降本降造,提质增效”工作取得一定实效。 一是公司按季组织经济活动分析会,对指标完成情况、预算完成情况进行深入细致分析,找出实 际与预算差异的原因、以及存在的问题,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指导经营管理工作。 二是加强资金管理,对公司资本结构、资金需求和使用进行分析研究,积极开展外部融资、取得 银行授信额度 75.2 亿元。2019 年,公司加权平均资金利率较 2018 年下降了 0.15 个百分点,同口径 比较,节约财务费用超过 4,000 万元。 三是充分利用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努力降低各种费用。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积极与地方税务部门沟 通,全年减少各项税费支出 1.31 亿元;东铜铁路委管费同比减少 635 万元,降幅 25%。 四是充分发挥集中采购优势,降低物资采购成本。2019 年各类物资采购价格同比 2018 年均有下 浮,其中化工建材平均降幅 5%,部分配件降幅 10%,劳动防护用品平均降幅 5%,其它材料平均降 幅 8%。 五是严格预算管理、控制投资规模。2019 年公司继续强化投资计划管理,努力控制和压缩投资 规模,严禁预算外投资,全年公司专项资金投资金额较预算平均降低了 6%。 (4)强化市场营销,提高企业营业收入 2019 年,为了弥补京西矿区退出造成的不利影响,公司采取多种措施增收增利,一是加快释放 内蒙矿区煤炭产能,2019 年,内蒙矿区煤炭产、销量分别较 2018 年增长了 42.71%和 25.73%。二是 积极适应市场变化,调整销售策略,为内蒙矿区大力开发直接用户和高端用户。2019 年内蒙矿区直 接用户已发展至 32 家,其中包括化工、冶金等高价位用户,直接用户销量已占到内蒙矿区煤炭销量 的 40%,平均售价也高于鄂尔多斯指数价格。三是全力保证煤质、优化结构、稳定售价。采取产、运、 洗、销统一协调,将掘进煤与回采煤分运、分仓、分洗,进一步细分销售结构,保证整体售价,实现 了结构创利。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 2017 年 3 月 31 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 年修订)》 (财会〔2017〕7 号) 、 《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 年修订) 》 (财会〔2017〕 8 号)、 《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2017 年修订)》 (财会〔2017〕9 号),于 2017 年 5 月 2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 年修订)》 (财会〔2017〕14 号) (上述准 则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 2019 年 4 月 19 日决议通过,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 执行前述新金融工具准则。 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所有已确认金融资产,其后续均按摊余成本或公允价值计量。在新金融工具 准则施行日,以公司该日既有事实和情况为基础评估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以金融资产初始确认 时的事实和情况为基础评估该金融资产上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为三类:按摊余成本计 量、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及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其中,对 于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将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不计入当期损益。 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合同资产及财务担保合同计提减值 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本公司追溯应用新金融工具准则,但对于分类和计量(含减值)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 金融工具准则不一致的,选择不进行重述。因此,对于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 2019 年 年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2018 年度的财务报表未予重述。 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公司的主要影响如下: 本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 日及以后将持有的部分非交易性股权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列报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①首次执行日前后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对比表 a、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单位:元) 2018 年 12 月 31 日(变更前) 项目 计量类别 2019 年 1 月 1 日(变更后) 账面价值 项目 计量类别 账面价值 货币资金 摊余成本 2,693,332,337.18 货币资金 摊余成本 2,693,332,337.18 应收票据 摊余成本 553,983,500.86 应收票据 摊余成本 553,983,500.86 应收账款 摊余成本 139,524,890.07 应收账款 摊余成本 139,524,890.07 其他应收款 摊余成本 64,668,440.37 其他应收款 摊余成本 64,668,440.37 可供出售金 以成本计量(权 其他权益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投资 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融资产 益工具) 284,080,000.00 286,026,393.15 b、对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单位:元) 2018 年 12 月 31 日(变更前) 项目 计量类别 账面价值 2019 年 1 月 1 日(变更后) 项目 计量类别 账面价值 2018 年 12 月 31 日(变更前) 项目 计量类别 2019 年 1 月 1 日(变更后) 账面价值 项目 计量类别 账面价值 货币资金 摊余成本 2,260,418,079.75 货币资金 摊余成本 2,260,418,079.75 应收票据 摊余成本 205,964,030.27 应收票据 摊余成本 205,964,030.27 应收账款 摊余成本 15,772,016.81 应收账款 摊余成本 15,772,016.81 其他应收款 摊余成本 3,503,844,445.62 其他应收款 摊余成本 3,503,844,445.62 可供出售金 以成本计量(权 其他权益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具投资 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融资产 142,080,000.00 益工具) 186,059,923.29 ②首次执行日,原金融资产账面价值调整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新金融 资产账面价值的调节表 a、对合并报表的影响(单位:元) 2018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变更前) 重分类 重新计量 2019 年 1 月 1 日 (变更后)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 合收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原准则) 284,080,000.00 减:转出至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84,080,000.00 ——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加:自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原准则) 转入 重新计量:按公允价值重新计量 284,080,000.00 1,946,393.15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 286,026,393.15 b、对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单位:元) 2018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变更前) 重分类 重新计量 2019 年 1 月 1 日 (变 更后)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原准则) 142,080,000.00 减:转出至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42,080,000.00 ——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加:自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原准则) 转入 重新计量:按公允价值重新计量 142,080,000.00 43,979,923.29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 186,059,923.29 ③对 2019 年 1 月 1 日留存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影响(单位:元) 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类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并重新计量 2019 年 1 月 1 日 合并其他综合收益 -232,069,035.49 7,764,824.39 -224,304,211.10 注 : 重 新 计 量 影 响 其 他 权 益 工 具 投 资 期 初 增 加 1,946,393.15 元 , 其 中 :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为 18,759,805.21 元,扣除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影响,归属于母公司增加其他综合收益 7,764,824.39 元, 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减少 16,813,412.06 元。 (2)会计估计变更 无。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经本公司自查发现,子公司京东方能源实际拥有巴彦淖井田 4.5 亿吨配置资源量,2015 年 2 月披 露的《关于收购北京工业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鄂尔多斯市京东方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30%股权 的公告》中关于京东方能源拥有巴彦淖井田 9.6 亿吨配置资源量存在错误,实际应为 4.5 亿吨。经公 司初步核实,因前述错误的存在,收购京东方能源 30%股权后,京东方能源纳入公司合并报表,以 9.6 亿吨煤炭资源配置量进行了相应的财务核算,构成重大差错,导致 2015 年公司资产和归母净利润 虚增。 本公司 2015 年收购北京工业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鄂尔多斯市京东方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30%股权后,合计持有京东方能源公司 50%股份,能够控制京东方能源公司,公司 2015 年将其纳入 合并范围。合并日京东方能源公司拥有的 9.6 亿吨资源量评估值为 5,317,503,400.00 元,在合并报表 中调整增加无形资产 5,317,503,400.00 元,按照持股比例增加少数股东权益 2,658,751,700.00 元,并且 在合并日确认了合并日前持有股权在合并日的投资收益 54,972,683.13 元。公司 2019 年经自查发现 2015 年交易中,京东方能源实际拥有的资源量为 4.5 亿吨,并不是当时交易协议及公告中披露的 9.6 亿吨。由于资源量错误,导致公司 2015 年按照 9.6 亿吨为基础进行的前述财务处理存在差错,公司 本期进行差错更正并进行追溯调整。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影响金额具体计算如下:按照合并日价值咨询报告单位配置资源价格,以实 际拥有的 4.5 亿吨资源量重新计算,合并日京东方能源净资产公允价值为 2,492,579,718.75 元,与 2015 年按照 9.6 亿吨资源量进行财务处理相比,多计 5.1 亿吨资源量,合并财务报表中需调减无形资产 2,824,923,681.25 元,调减少数股东权益 1,412,461,840.62 元,调减未分配利润 1,402,162,697.76 元, 调减盈余公积 10,299,142.87 元。 受影响的各个比较期间报表项目名称 累积影响数(元) 年初无形资产 -2,824,923,681.25 年初未分配利润 -1,402,162,697.76 年初盈余公积 -10,299,142.87 年初少数股东权益 -1,412,461,840.62 上述前期差错更正已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召开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 10 户,详见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 的权益”。本集团本年合并范围比上年增加 1 户,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