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联合培养硕士生导师的通知-嘉兴学院科技处.doc
关于我校与江西理工大学联合培养研究生的有关说明 根据我校与江西理工大学联合办学的相关协议,我校 2006 年起与江西理 工大学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有关具体事宜说明如下: 1、江西理工大学每年从国家下达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中拿出一定名额 (2006 年暂定 20 名)用于两校联合培养,江西理工大学与嘉兴学院共同全程 参与管理,入学后双方各确定一名导师,全部完成学业后由江西理工大学颁发 毕业及学位证书。 2、研究生入学后第一学年在江西理工大学进行课程学习(我校有条件也可 参与开设部分课程)。第二年 6 月起研究生来我校报到,在我校导师指导下进 行为期一年半的毕业论文工作,论文从开题、撰写直到答辩均在嘉兴学院举行, 江西理工大学根据需要可派专家前来指导。联合培养的研究生整个学习期间的 生活补助费由江西理工大学负责,嘉兴学院负责毕业论文阶段的培养成本,为 相关学生提供必需的学习、科研、生活条件。 3、2006 年拟选择以下 7 个学科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 序 号 招生专业 人数 1 岩土工程 2-3 所属学院 江西理工大学 嘉兴学院 建筑工程学院 环境与建筑工程学院 2 环境工程 2-3 3 应用化学 2-3 4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 4-5 生物与化工学院 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 生物与化工学院 机电工程学院 机电工程学院 5 机械电子工程 1-2 机电工程学院 6 管理科学与工程 4-6 管理学院、经济学院 经济管理学院 7 企业管理 3-5 管理学院、会计学院 嘉兴学院科技处 2006.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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