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525关于学士学位申报与授予的通知.doc
青岛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关于成人教育本科学士学位申报与授予的重要通知 各函授站点及全体学员: 根据青岛理工大学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办法,结合 2016 年、2017 年申报与授予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现特通知如下: 一、 青岛理工大学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办法中明确规定: 所有参加我校成人教育本科和自学高等教育本科学习者,符合学士学 位申报条件者必须按规定时间申报,逾期不得申报及授予学士学位。 二、 由于 2016 年省学位办和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政策的调整,导 致部分学生错过 2016 年 12 月的申报时间,经继续教育学院集体研究, 凡是 2016 年 1 月和 2016 年 7 月办理成人教育本科的学生,2017 年 5 月可继续申报,时间截止到 2017 年 5 月 30 号,该部分同学能否授予 学士学位,报学校学位委员会确定。 三、 自学考试本科生授予条件变动较大,2015 年 12 月至 2016 年 12 月办理毕业证的同学,请尽快于 2017 年 6 月 10 日前与学校联 系申报事宜,0532-85071583。 四、 成人本科生必须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课考试,无故不 参加者取消授予资格,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考试必须向学校办理 缓考手续,同时必须参加学校后期安排的考试,合格后才能领取学位 证书。 2017-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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