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2016〕7号 经济与金融学院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及学生科技文化竞赛项目的通知.doc
华侨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 团委〔2016〕7 号 经济与金融学院关于组织申报 2016 年大学生 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班级: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学院决定启动 2016 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申报和推荐工作。现将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6 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 (一)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分 3 个级别 1.2016 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55 项,每 个项目国家财政支持建设经费 1 万元。 2.2016 年福建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62 项,每 个项目福建省财政支持建设经费 0.5 万元。 3. 2016 年华侨大学大学生科技文化创新项目不超过 100 项, 每个项目学校支持建设经费不超过 0.5 万元。 上述各级别申报和评审互不交叉,即申报国家级大学生创新 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只参评国家级,以此类推。 (二)申报条件 1.凡是对科研有浓厚兴趣、学有余力的普通全日制本科生 均可参与申报。已获得项目资助且未结题者不得参与申报。 2.项目负责人一般要求非毕业班学生,项目成员一般不超 过 5 人。鼓励跨学科、跨年级、跨专业、组队申报和合作研究。 但个人不得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 3.项目研究原则上一年内完成,特殊情况下不超过一年半。 项 目 必 须 在 负责人毕业前完成结题答辩。 4.申请人可根据申请级别所对应的支持建设经费,填写“项 目经费使用计划” 。 1 5.指导教师应具备相应的指导能力,所在学院能提供良好 的资源平台和条件。 (三)申报程序 1.学生填写《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或《大学 生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或《大学生创业实践项目申请书》。 2.学院初评和答辩、排序并签署意见后向学校科技文化创 新工作办公室(教务处)推荐申报。 3.学校召开评审会,根据教育部、福建省教育厅和学校要 求,分别评出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等 3 个级别的 立项项目,合理安排创新项目和创业项目的比例,理工类项目入 围不低于 40%。 4.国家级和福建省级立项项目须上报教育部高教司和福建 省教育厅予以审核确认。 所有获准立项项目必须承诺遵守学校的相关规定,按计划认 真开展研究和实践工作,按期结题。 二、申报材料 1.学生填写的《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大学 生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和《大学生创业实践项目申请书》 (须经学院评审并签署意见),纸质材料一式两份以及电子版; 《各班级申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汇总表》(国家级、 省级和校级要分开填写)纸质材料 1 份以及电子版。 2.班级科创实践负责人统一将相关材料于 2016 年 4 月 11 日 17:30 至 18:30 送到经管 907,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科创邮 箱 jjkjcxzx@126.com。 联系人:魏红 17750021707 附件:1.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 2.大学生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 3.大学生创业实践项目申请书 4.各班级申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汇总表 共青团华侨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委员会 2016 年 3 月 27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