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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赵琳琳、翁志英两位同志转正定级的公示.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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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赵琳琳、翁志英两位同志转正定级的公示 通过公开招考,我院于 2013 年 8 月分别录入了赵琳琳、翁志 英两位同志来院工作。根据《关于一九九六学年高等学校教师职 务评聘工作有关规定和安排》(闽教职改[1997]010 号)及《印发 〈福建省关于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经常化工作若干问题 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闽职改字[1993]18 号)文件规定:“获得 硕士学位者,可考核确认为“助师”级。 ”,截止 2013 年 11 月底, 两位同志已满三个月见习期,可为其办理转正定级手续,现将两 位同志基本情况公示如下: 赵琳琳,女,1988 年 11 月出生,河南鹤壁人,2013 年 6 月 毕业于厦门大学高等教育学专业,全日制研究生,硕士学位,于 2013 年 8 月底到我院计算机系任辅导员。截止日前,该同志已满 三个月见习期,经计算机系考核,见习期间表现良好,考核合格, 现拟同意赵琳琳同志转正,并定级为“助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 资格,资格确认时间以学院正式发文日期为准。 翁志英,女,1989 年 8 月出生,福建莆田人,2013 年 4 月毕 业于福州大学结构工程专业,全日制研究生,硕士学位,于 2013 年 8 月底到我院管理系任专任教师。截止日前,该同志已满三个 月见习期,经管理系考核,见习期间表现良好,考核合格,现拟 同意翁志英同志转正,并定级为“助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资格确认时间以学院正式发文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为七天, 从 2013 年 12 月 4 日至 2013 年 12 月 10 日, 公示期间,欢迎教职工以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学院人事处 或纪委反映情况,发表看法和意见。 公示电话:83760377(院纪委) 83760310(院人事处) 来访来电时间:正常工作时间(逢节假日 13655020500) 接待处室:福州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来信投寄:福州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邮政编码:350108) 院人事处 二 0 一三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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