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高原生物研究所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实施细则.doc
西北高原生物研究所 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实施细则 为了确保我所学位授予质量,决定实行学位论文预答辩制度(以 下简称“预答辩”),所有学位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必须通 过预答辩才能进行学位论文的评审和答辩,现将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1. 实行预答辩的目的是在学位论文定稿、评审和答辩之前,对学位 论文进行预先审查,判定其是否达到学位论文的要求,同时找出 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学位论文作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提高学 位论文质量,提高评审和答辩的通过率。 2. 预答辩时间由指导教师确定。 3. 预答辩委员会由 3-5 位专家组成,指导教师不能作为预答辩委员 会成员,委员会专家应该覆盖论文涉及到的主要研究领域,其中 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委员会专家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硕 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委员会专家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导师确定预答辩委员会名单报研究生办公室审核。 4. 预答辩前 5 天,申请人将学位论文初稿送交预答辩委员会委员。 5. 申请人首先简要地介绍自己学习、科研工作情况,汇报学位论文 主要内容、研究成果和创新点,并回答委员提出的问题。 6.预答辩委员会对学位论文进行评议,审查申请人取得的研究成果 是否达到授予学位的要求、学位论文撰写是否清晰和严谨、对成 果的表述是否全面和准确、对创新点的描述是否确切等,同时提 出学位论文存在的问题、不足和进一步的修改意见,做出预答辩 委员会的评语和决议。 7. 通过预答辩的申请人,递交《西北高原生物研究所学位论文预答 辩情况登记表》。根据预答辩委员会提出的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 修改,经指导教师审查同意后,方可提出学位论文评审和答辩申 请。 8. 未通过预答辩的申请人,至少 15 日后,方可再次提出预答辩申请。 9. 本实施细则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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