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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团籍注册和团费收缴工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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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 2018 年团籍注册和团费收缴工作 的通知 各学院分团委: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规范我校基 层团组织及团员管理,全面准确地掌握团员基本情况,增强 团员意识和团的组织纪律观念,根据《团章》相关规定,结 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将 2018 年团籍注册和团费收缴工作的 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团籍注册 1. 团员年度团籍复审和注册工作,由校团委统一领导, 对基层团委团籍复审和注册工作进行检查、指导,保证团籍 复审和注册工作的圆满完成。各学院分团委具体负责本学院 各支部的团员年度团籍复审和注册工作,并将团籍复审和注 册工作情况及时反馈给校团委。 2. 团员年度团籍复审和注册工作的核心内容是对所有 团员的团籍进行逐一审核,对符合注册条件的团员,由团支 部在其团员证“团员注册”栏内填写注册时间,并加盖注册专 用章。 3. 给予团员注册的基本条件:一是能正常参加团的活动; 二是能按时缴纳团费;三是《入团志愿书》等团籍档案已转 入我校。团籍复审和注册后,除组织工作上的原因外,团员 没有按时办理团籍复审和注册的团员证即为失效,持该证的 团员,即作为自行脱团处理。 4. 新生团员的团籍注册工作:各学院分团委将新生团员 的团员证收齐后,统一办理团关系转入手续。同时应统计新 生团员的《入团志愿书》等团籍档案转入我校的情况,符合 注册条件的新生团员可给予注册。 《入团志愿书》等团籍档 案至今未转入我校的新生,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至注册工作结 束前请务必将其转入我校,逾期不办者,将按自动脱团处理。 5. 团员证的补办:各级团组织要结合团籍复审和注册工 作对团员进行爱护团员证教育,对于遗失团员证的团员需经 团员本人提出书面报告,说明原因,申请补办。按规定,补 办团员证所需工本费由补办团员个人支付,工本费每本 1 元。 补证工作在年度团籍复审和注册工作结束后由各学院分团 委统一到校团委办理。 6. 各学院分团委须在 10 月 26 日前完成今年的团籍复审 和注册。注册结束后,各学院分团委要及时修订完成《兰州 文理学院团员花名册》(附件 2)。 三、团费收缴 1. 团费收缴标准为每个团员每月交纳 0.2 元。具体如下: 2015 级 3.6 元/团员(一年半);2016 级专科生 3.6 元/团员 (一年半);2016 级本科生 2.4 元/团员(一年);2017 级 2.4 元 /团员(一年);2018 级 1.2 元 /团员(半年) 。 2. 各学院分团委于 10 月 26 日前将团费交至牛晓春处, 2 同时交团费汇总表(附件 2)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 各学院分团委要把团籍注册和团费收缴工作作为加强团 员队伍组织建设、增强团员意识教育、严格团的纪律和团员 管理的重要措施,遵照程序认真执行。各学院分团委要认真 做好本学院团员信息的统计和造册,以便年底做好团省委的 团员信息采集工作。 附件: 1. 兰州文理学院团员花名册 2. 兰州文理学院分团委团费收缴汇总表 共青团兰州文理学院委员会 2018 年 9 月 20 日 3 附件 1: 兰州文理学院团员花名册 分团委:(盖戳) 序号 姓 名 团支部: 性别 民族 籍贯 出生年月 入团时间 入团地点 团员证编号 备注 附件 2: 兰州文理学院分团委团费收缴汇总表 学生 总数 团支部 团员数 收费标准 (元/人/年) 年级 学制 15 级 本科 3.6 本科 2.4 专科 3.6 16 级 本科 2.4 17 级 专科 本科 1.2 18 级 专科 总计 5 合计 备注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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