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节水行动实施方案》--嘉政办发〔2020〕68号.doc
ZJFC01-2020-0019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嘉政办发〔2020〕68 号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兴市 节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嘉兴市节水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 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 年 11 月 30 日 (此件公开发布) —1— 嘉兴市节水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推动全社会节水,全面提 升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 量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关于印发〈国家节水行动 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19〕695 号)和《浙江省人民政 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节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 〔2020〕27 号)精神,结合嘉兴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 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 理,两手发力”治水方针,把节水作为解决水资源问题的优先举 措,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 强度双控,强化水资源的刚性约束,落实目标责任,实施节水工 程,强化监督管理,创新制度、政策、技术、机制,加快建立节 约集约型用水方式,提高全社会用水效率,为长三角生态绿色一 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和打造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 度优越性“重要窗口”中的“最精彩板块”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 到 2022 年,重点领域节水取得快速突破,节水型生产和生活 方式初步建立,非常规水利用占比进一步增大,用水效率和效益 —2— 显著提高,全社会节水意识明显增强。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 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 2015 年分别降低 44%和 35%以上,规模 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 91%以上,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 控制在 9.5%以内,城镇居民年人均生活用水量控制在 52 立方米以 内,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 0.664 以上,全市用水总量 控制在 19 亿立方米以内。 到 2025 年,节水制度体系、市场机制基本完善,技术支撑能 力不断增强,用水效率指标持续向好,全社会形成良好节水风尚, 全市水资源节约循环利用水平达到省内先进水平。万元国内生产 总值用水量、 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 2015 年分别降低 57%和 45% 以上,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 20 亿立方米以内。 到 2035 年, 形成健全的节水制度体系和完善的市场调节机制、 先进的技术支撑体系,节水护水惜水成为全社会自觉行动,全市 水资源节约循环利用达到全国先进水平,实现水资源利用与发展 规模、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的协调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双控行动”。 实行总量强度双控。严格实行市县两级区域用水总量、强度 控制指标体系,落实年度用水控制目标管理。选取用水管理水平 先进的县(市、区)试点镇(街道)实行用水总量、强度控制。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市发展改革委,参与单位:市经信局、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由各县(市、 —3— 区)政府、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管委会、嘉兴港 区管委会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技 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管委会、嘉兴港区管委会具体落实,不 再列出。〕开展县域水资源承载能力评价和监测预警机制研究, 对水资源超载的县(市、区)制定实施用水控制计划。(牵头单 位:市水利局,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经信局、市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加强全社会节水管理,巩 固提高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全覆盖建设成果。(牵头单位:市水 利局,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建设 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机关事务中心) 推进区域水量分配。明确区域水资源利用上限,制定平原河 网地区生态水位标准,严守生态用水底线。配合完成太湖流域、 钱塘江流域水量分配,建立水量配置动态调整机制,强化区域用 水管控。(牵头单位:市水利局,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 生态环境局、市经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建设局、市农 业农村局) 推行区域水资源论证。结合“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面推行 “区域水资源论证+水耗标准”制度,明确产业平台用水总量和强 度控制指标,制定项目准入水耗标准和负面清单,实行承诺备案 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到 2022 年,区域水资源论证完成率达到 100%。(牵头单位:市水利局,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 信局、市建设局) —4— 实施用水全过程管理。执行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 开展节水评价,控制水资源开发利用强度。从严取水许可审批, 严格计划用水管理,坚决抑制超定额用水等不合理用水需求。(牵 头单位:市水利局,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 划局、市建设局)加强对重点用水户、特殊用水行业用水户的监 督管理。(牵头单位:市水利局、市建设局、市经信局,参与单 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机关事务中心、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 市商务局)依法将用水户违法取水和建成节水标杆、水效领跑者 等信息纳入信用嘉兴,实施联合奖惩。(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市发展改革委,参与单位:市经信局、市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 市机关事务中心) (二)推进“五大工程”。 1. 农业节水增效。 实施农业节水灌溉。继续推进中型灌区节水改造(牵头单位: 市水利局,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发展高 效节水灌溉,推广水肥一体化技术,加大田间节水设施建设力度。 优化调整种植结构,发展精品化、高效化、集约化农业,持续推 进粮食生产功能区、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到 2022 年,全市水肥一 体化面积保持在 6 万亩以上,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 4 万亩以上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参与单位: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 和规划局、市水利局),建成节水型灌区 40 个(牵头单位:市水 利局,参与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5— 发展节水畜牧渔业。开展规模养殖场标准化改造与建设,规 范取水用水和计量监测,自备取水养殖场一律安装取水计量和监 控设施,鼓励采用节水型自动饮水装置。推进渔业健康养殖,减 少养殖用水和尾水排放。到 2022 年,创建 3 个以上省级渔业健康 养殖示范县,年出栏万头以上的生猪规模养殖场节水设施设备安 装率达到 100%。(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参与单位:市自然 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 2. 工业节水减排。 实施工业节水改造。在高耗水行业大力推广高效冷却、洗涤、 循环用水、废污水再生利用、高耗水生产工艺替代等节水工艺和 技术。支持企业开展节水技术改造及中水回用改造,高耗水工业 用水户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及水效对标,超过取水定额标准的企 业限期实施节水改造。(牵头单位:市经信局、市水利局,参与 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建设 局、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实施重点用水行业企业节水改造项目, 推动企业建设智慧用水管理系统。到 2022 年,火电、化工、造纸、 纺织、食品、皮革等高耗水工业企业水效达标率达到 90%以上。 (牵头单位:市经信局、市建设局、市水利局,参与单位:市发 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 推行水循环梯级利用。推进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绿色升级, 支持企业开展节水和水循环利用设施建设,推广企业间串联用水、 分质用水和一水多用、循环利用。新建工业园区在规划布局时, —6— 要统筹供排水和循环利用等基础设施建设。(牵头单位:市经信 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参与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 划局、市建设局、市水利局) 大力推进工业园区分质供水。优化现有工业园区水源布局, 到 2022 年,新建嘉兴港区 8 万吨/日工业水厂,扩建平湖市独山 港区 5 万吨/日工业水厂二期工程(牵头单位:嘉兴港区管委会、 平湖市人民政府),推进工业园区中水回用建设,争创 1 个节水 标杆园区(牵头单位:市经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 参与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建设局、市水利局)。 3. 城乡节水降损。 巩固节水型城市建设成果。将节水落实到城市规划、建设、 管理、用水消费各环节,实现优水优用、循环循序利用。推进海 绵城市建设,提高再生水、雨水等非常规水利用量。结合市域外 引供水工程建设,推行居民生活与工业生产分质供水。到 2022 年, 争取 60%以上的县(市)达到省级及以上节水型城市标准。(牵 头单位:市建设局,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市财 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 控制供水管网漏损。稳步推进城乡供水管网改造建设,加强 公共供水系统运行监督管理,完善城乡供水管网分区计量管理, 建立精细化管理平台和漏损管控体系,协同推进二次供水设施改 造和专业化管理,建立全省领先的城乡清洁高效供水管网。到 2022 年,新(改)建供水管网 100 公里以上,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 —7— 率控制在 9.5%以内。(牵头单位:市建设局,参与单位:市发展 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 开展公共领域节水。以节水型公共机构创建为契机,推进公 共机构供水管网改造、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设,推广应用节水新 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牵头单位:市机关事务中心、市建设 局,参与单位:市级有关单位)大力推广绿色建筑,新建公共建 筑应安装节水器具。到 2022 年,公共场所及公共建筑节水器具普 及率达到 100%,75%以上的市级、县级机关建成节水型单位。(牵 头单位:市建设局,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利局、市市 场监管局、市机关事务中心) 严控高耗水服务业用水。以定额管理和计划用水管理为基础, 从严控制洗浴、洗车、高尔夫球场、洗涤、宾馆等高耗水服务行 业用水,鼓励利用再生水和雨水。(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市市场监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参与单位:市建设局、市水 利局) 推进城乡居民节水。推动城镇、农村家庭节水,推进农村“厕 所革命”,推广普及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牵头单位:市建设 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提升供水工程供 水保证率,提升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用水“同网同质同价同服务” 水平。(牵头单位:市水利局、市建设局,参与单位:市发展改 革委、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卫生健康委) —8— 4. 非常规水利用。 推动非常规水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逐年提高非常规水利用 比例。(牵头单位:市水利局,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 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积极推广循环用水 技术、设备与工艺,优先利用非常规水源。(牵头单位:市建设 局、市水利局,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加快推进 污水处理厂尾水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和工业再生水利用。 到 2022 年, 全市建成 4 个城市再生水利用项目(牵头单位:市建设局,参与 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市农业 农村局)和 1 个工业再生水利用试点项目(牵头单位:秀洲区政 府,参与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全市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 20% 以上(牵头单位:市建设局,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 局、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 5. 节水标杆引领。 打造节水标杆。聚焦聚力重点用水领域,分级建立重点用水 户名录,打造一批节水标杆工程。(牵头单位:市水利局,参与 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建设 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机关事务中心)推进 节水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常态化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到 2022 年, 打造 10 个节水标杆酒店(牵头单位:市水利局、市文化广电旅游 局)、10 个节水标杆校园(牵头单位:市水利局、市教育局、市 机关事务中心)和 30 个节水标杆小区(牵头单位:市水利局、市 —9— 建设局),培育 30 家节水标杆企业(牵头单位:市水利局、市经 信局、市建设局),完成 300 个节水型单位建设(牵头单位:市 机关事务中心、市水利局),建成 6 个省级节水宣传教育基地(牵 头单位:市水利局,参与单位:市教育局)。 推行水效领跑者引领。在重点用水行业、灌区、公共机构和 节水型城市中开展水效领跑者建设工作。到 2022 年,全市争创 1 家水效领跑者工业企业(牵头单位:市经信局,参与单位:市发 展改革委、市水利局)、1 个水效领跑者灌区(牵头单位:市水利 局,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1 个水效领跑者 公共机构(牵头单位:市机关事务中心,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 委、市水利局)。到 2025 年,嘉兴市力争创建水效领跑者城市 (牵头单位:市建设局,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利局、 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 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 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市机关事务中 心)。 (三)推进“五项改革”。 1. 深化水价综合改革。完善居民阶梯水价和非居民用水差别 化水价制度,全面推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牵头 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建设局,参与单位:市经信局、市生态 环境局、市水利局)持续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足额落实精准 补贴和节水奖励政策。(牵头单位:市水利局、市财政局,参与 — 10 — 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试 点实施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改革,完善水价形成机制,促进节水增 效。(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利局,参与单位:市财政 局) 2. 推动水资源税费改革。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积极推动水资 源税费改革,完善差别化税率体系,发挥促进水资源节约的调节 作用。(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参与单位:市税务局、市发展改 革委、市建设局、市水利局) 3. 推进单位水耗标准改革。研究制定区域单位水耗标准,纳 入“标准地”改革和“亩均论英雄”改革,不断完善综合评价指 标体系,优化产业布局,强化创新驱动发展。(牵头单位:市发 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市水利局) 4. 拓展节水融资模式改革。鼓励金融资本进入节水领域,依 法合规支持节水工程建设、节水技术改造、非常规水利用等项目。 (牵头单位:人行嘉兴市中心支行、市金融办、嘉兴银保监分局, 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市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 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节水项目建设和运营,积极推动合同节 水管理试点工作,公共机构因产生节水效益支付给节水服务机构 的合同费用在其公用经费预算中列支。到 2022 年,完成 4 个合同 节水试点项目。(牵头单位:市水利局,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 委、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 市商务局、市机关事务中心) — 11 — 5. 探索水资源产权改革。合理确定区域取用水权益,科学核 定取用水户许可水量,探索水资源使用权确权,推进强化水资源 用途管制。开展水资源资产价值转化、水权交易研究和实践。(牵 头单位:市水利局,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 划局) (四)完善“四项机制”。 1. 健全节水奖励机制。研究集成促进节水的政策措施,对节 水工作成绩突出的县(市、区)政府给予政策支持。对再生水回 用、雨水集蓄利用、节水技改等节水项目给予政策激励。建立健 全节水工作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和激发干部队伍的积极性、主动 性、创造性。(牵头单位:市水利局、市财政局,参与单位:市 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市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机关事务 中心) 2. 落实水效标识制度。贯彻实施《水效标识管理办法》,强 化市场监督管理,加大专项检查抽查力度,逐步淘汰水效等级较 低产品。加强水效标识制度的宣传,积极引导商户销售、用水户 购买高效节水产品。(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 参与单位:市经信局、市建设局、市水利局)开展节水认证工作, 促进节水产品认证逐步向绿色产品认证过渡,完善相关认证工作 采信机制。(牵头单位:市水利局,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市市场监管局) — 12 — 3. 完善定额管理机制。严格执行节水标准,不断完善用水定 额体系,逐步建立节水标准执行情况跟踪、评估和监督机制。探 索地方先进用水定额体系建设,严格用水定额管理。(牵头单位: 市水利局、市市场监管局,参与单位:市经信局、市建设局、市 农业农村局、市机关事务中心) 4. 健全用水监测统计制度。加强用水计量监测能力建设,提 高用水计量覆盖率,工业用水计量全覆盖,推动直接计量与“以 电折水”相结合的农业用水计量,对各行业重点用水户实行用水 动态监测,建立健全用水统计制度。以水管理平台建设为载体, 推进跨部门节水数据汇聚共享和应用。(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 生态环境局、市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统计局、 市机关事务中心、市政务数据办)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嘉兴市水资源管理和水土保持工作委员会统筹推进全市节约 用水工作,市节约用水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承担节约用水管 理日常工作。市水利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并 对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牵头单位:市水利局,参与单位: 市级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对本辖区节水工作负总责, 加强工作协调,完善工作机制,制定节水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任 — 13 — 务分工,确保节水行动目标任务完成。〔牵头单位:各县(市、 区)政府〕 (二)保障资金投入。 加大财政资金对节水行动方案实施的支持力度,各级财政部 门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重点支持节水“五大工程”建设、水 资源节约保护、节水宣传教育、节水载体创建等,助力节水行动 顺利推进。〔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三)加大科技支撑。 加大节水先进技术引进和推广应用力度,鼓励使用节水技术 和装备,重点支持用水精准计量、水资源高效循环利用、精准节 水灌溉控制、管网漏损监测智能化、非常规水利用等先进技术及 装备的推广应用。(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水利局,参与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建设局、市 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机关事务中心) (四)强化监督考核。 建立节水目标责任制,将单位 GDP 用水量等用水指标纳入党 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动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牵头单位: 市委组织部,参与单位:市水利局、市统计局)及绿色发展评价 指标体系(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参与单位:市水利局、市 统计局),节水行动年度目标任务纳入市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及 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五水共治”考核(牵头单位:市 委督查室、市水利局、市治水办,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 — 14 — 经信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建 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统计局)。 (五)提升节水意识。 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发挥主流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提 高公众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客观规律的认 识。倡导绿色消费新风尚,鼓励购买使用节水产品。开展群众性 宣传教育活动,普及节水知识,提升全民节水意识。(牵头单位: 市委宣传部、市水利局、市建设局、市教育局,参与单位:市发 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 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机关事务中 心) — 15 —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办公室,嘉兴军分区,市 监委,市法院,市检察院。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16 — 2020 年 11 月 30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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