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2年度广西高校党建工作研究专项课题的通知.doc
关于组织申报广西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 2012 年度广西高校 党建工作研究专项课题的通知 桂教科学〔2012〕20 号 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学习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 神,贯彻落实第二十次全国高等学校党建会议和 2012 年全区高校党建工作会议 精神,提高我区高校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广西教育科学“十 二五”规划 2012 年度广西高校党建工作研究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 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一)体现国家和广西教育规划纲要精神,结合我区和本校实际,重点突出 新形势下我区高校党建工作的热点、难点和重点问题,为加强和规范我区高校党 建工作的管理提供决策咨询和服务。 (二)申报人可根据《广西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 2012 年度广西高校党 建工作研究专项课题指南》(简称《指南》,附件 1)所列出的研究内容,确定 申报选题。申报人在具体确定课题时,可在总结党建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根据 《指南》的内容,从不同角度进行深入研究,题目可自拟,课题名称应准确、简 明地反映研究内容,适度超前地进行选题,力求有时代性和针对性。 二、申报条件 本专项课题面向我区普通高校从事和热爱党务工作的工作人员和研究人员。 已获广西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尚未结题者不得申报。已获自治区高校党建 研究立项课题尚未结题者不得申报。同一项目(包括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 目),已获国家、自治区、市教育或科技部门资助的不得申报。其他条件参见广 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关于组织申报广西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 2011 年 度课题的通知》(桂教科学〔2011〕4 号)有关要求执行。 原则上一个课题的课题组成员人数不超过 10 人。 三、经费支持 广西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 2012 年度广西高校党建工作研究专项课题每 项资助经费 3000 元,由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负责。项目周 期为 1 年。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为 2012 年 10 月 10 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名额。 本年度申报数量实行总量控制,项目申报以高校为单位,普通本科高校每校 上报不超过 4 项,高职高专和成人高校每校上报不超过 2 项。各单位的申报材料 由单位审查合格、签署意见盖章后,将电子版和纸质版申报材料(本校项目申报 汇总表 1 份及课题申报书一式 5 份)统一报送。 (三)资金配套要求。 申请人所在单位对申报材料要认真评审和推荐,对获得立项的课题,所在单 位要至少按照 1:1 比例配套资助经费,并对课题研究过程进行管理,保证课题 研究工作按时完成。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将组织专家进行中 期检查和评估,中期检查不合格者,将取消该课题的立项资格。 (四)申报材料。 相关申报材料表格可在自治区教育厅公众信息网下载(网址: www.gxedu.gov.cn),登陆顺序:厅内导航→教科所→规划课题网页。 (五)材料报送地址。 申报材料报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南宁市竹溪大道 69 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大楼 2008 室,邮编:530021),并将相应电子 版发送至电子邮箱:gxgxgwzzb@163.com。联系人:罗建岚,联系电话: 0771—5815297。 申报材料不返还,请有关单位和申报人对申报材料自行留底,备日后结题时 使用。 五、课题管理 广西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 2012 年度广西高校党建工作研究专项课题评 审工作由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 组审核最终评审结果并公布立项名单。获得立项的课题按广西教育科学规划立项 课题的有关管理规定进行管理,由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对 课题成果进行鉴定、办理变更和结题手续。 附件:1.广西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 2012 年度广西高 校党建工作研究专项课题指南 2.广西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 2012 年度广西高 校党建工作研究专项课题申报汇总表 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代章) 2012 年 8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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