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北京市2023年建设用地供应计划.doc
附件 北京市 2023 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坚持以习近平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 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稳定经济运行工作部 署,按照深化空间布局引导,加强规划引领与土地要素保障的工 作思路,统筹推进土地供应,全力稳投资、保增长,积极引导和 稳定市场预期。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国土 资发〔2010〕117 号),特制定本计划。 一、计划指标 (一)总量。 2023 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以下简称“供地计划”)安 排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3190~3630 公顷,分列城乡建设用地和特 交水用地。其中,城乡建设用地 2740~2780 公顷,保持各地类 总量稳定,重点对接发展需求与供求关系,加强规划引领,优化 地类内部结构。特交水用地 450~850 公顷,统筹考虑对外交通 用地新供应及在途项目管理。 (二)用地结构。 安排产业用地 480~520 公顷(研发用地 90 公顷,工矿仓储 用地 300 公顷,商服用地 90 公顷,乡村产业用地 40 公顷),住 宅用地 1060 公顷(产权住宅用地 800 公顷,租赁住宅用地 260 — 1 — 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650 公顷,城市道路及交 通设施用地 550 公顷,特交水用地弹性预留 450~850 公顷。 (三)空间布局。 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统筹城乡发展,持续强化“一核一 主一副、两轴多点一区”圈层协同的城市空间结构,有序组织各 圈层间功能疏解和梯度承接。 中心城区(含核心区)土地供应规模约占全市土地供应总量 20%。核心区重点落实核心区控规新一轮行动计划,着力提升核 心区服务功能,因地制宜构建符合老城空间特征的公共服务生活 圈;中心城区重点加强与核心区“四个中心”功能建设、“四个 服务”水平提升及空间形态管控方面的衔接联动,突出减量提质, 坚持疏提并举,稳步优化城市功能和城市品质。 平原新城地区(含城市副中心)土地供应规模高于全市土地 供应总量 60%。城市副中心立足高水平落实副中心控规,以示范 — 2 — 带动非首都功能疏解、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为目标,高标准构建 城市框架,实现空间的有序重组;多点地区对标城市副中心重点 完善城市功能,提高综合承载能力,承接发展符合首都城市战略 定位的高新技术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现代服务业及其配套服 务功能,推动人口、产业、居住、服务均衡发展。 生态涵养区土地供应规模约占全市土地供应总量 20%。重点 推进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适度承接科技创新、国际交往、文化 服务、旅游休闲、健康养老等城市功能,同步优化基础设施和公 共服务配套供给。依托山水格局建设高品质山水城市,守护好绿 水青山。 二、土地供应导向 紧紧围绕十四五时期目标任务,从改善预期、提振市场信心 入手,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坚持以首都发展为统领,以 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 性改革有机结合起来,着力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支撑实体经济 发展,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增强公共服务均衡性 和可及性。深入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按照北京城市总体规划 及分区规划要求,规划引领计划,要素保障项目,统筹推动疏功 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工作,以严守 耕地红线为底线,把握好土地供应节奏,推动构建城市新发展格 局。 (一)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统筹控增量、优存量、 — 3 — 促减量。以长牙齿的硬措施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通过减量地 块的整理复垦实现成片开发类项目的占补平衡,统筹国有、集体 建设用地减量,层层传导集约节约利用要求。鼓励引导供应存量 建设用地比例不低于 65%。2023 年全市安排净减量任务 800 公顷 以上,计划拆除腾退用地 1500 公顷。预计全年处置批而未供用 地 2200 公顷左右。 (二)科学合理配置资源要素,保障重点领域重大项目用地 需求。土地资源要素向服务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国家服务业扩大 开放综合示范区和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三城一区”、 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现代服务业集聚区、临空经济区等 重点功能区精准配置产业用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预留乡村产 业用地,支持乡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关注民生福祉,着力解决 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加快构建韧性安全的城市空间,着力 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 (三)深化空间布局引导,推动实现主副结合发展、内外联 动发展、南北均衡发展、山区和平原地区互补发展。按照不低于 80%的比例推动工业研发用地向产业发展重点领域、重点功能区 集聚,支持壮大高精尖产业集聚势能,加快供应智能制造、产业 互联网、医药健康三大支柱产业用地;按照 65%左右的比例引导 租赁住房用地优先向现状和近期建设的轨道站点周边以及重点 功能区周边布局。 (四)完善房地产长效机制,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 4 — 坚持“房住不炒”定位,坚持租购并举,加强供需双向调节。充 分发挥土地出让收入在稳投资、促发展、保稳定方面的重要作用, 推动房地产业向新发展模式平稳过渡。稳步提升租赁房空间供给 质量,选址布局优先向轨道交通站点和就业密集地区集中,实现 从“住有所居”向“住更宜居”转变,单列租赁住房用地计划, 重点通过新建、改建、人才公租房纳统、市场房源、零散房源筹 集等多种方式,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积极引导多主体、多渠 道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保障新市民、青年人住房需求。 (五)提高街区综合功能,补足功能短板。坚持以人民为中 心的发展理念,聚焦“七有”“五性”,副中心多点地区加强公 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土地资源要素配置,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衡发 展。提高土地开发与基础设施建设的匹配度,不断优化土地供应 环节对街区功能高标准、高质量供应。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增存统筹。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 2020 年 土地利用计划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91 号)要求, 实施“增存挂钩”,严控新增,盘活存量。聚焦服务“四个中心” 建设优化提升首都功能,通过低效楼宇转型升级、产业园区和老 旧厂房改造等存量用地、存量建筑功能的盘活利用,推动建成区 城市空间形态和城市功能的持续改善。 (二)强化市区两级主体责任。市级行业主管部门统筹安排 中央、军队和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特交水用地等 1710~ — 5 — 2110 公顷指标,充分发挥统筹综合协调的职责,推动市级重大 项目与各区用地资源的匹配。各区政府统筹落实住宅用地、研发 用地、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乡村产业用地 1480~1520 公 顷及净减量 800 公顷指标,着力推动经营性用地及配套公共管理 与服务用地、交通基础设施配套设施的统筹供应,促进项目落地 。各区政府要履行各类用地征地拆迁和耕地占补平衡的主体责任 ,解决落实补充耕地地块,着力“拔钉子”“啃骨头”,提高土 地供应效率。鼓励各区之间协调跨区落实补充耕地指标。建设主 体负责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资金。强化供地计划的指导性和实施效 率,减量规模等指标的完成情况纳入市政府绩效考核。 (三)强化市区两级统筹联动。计划指标对应用地清单,将 随责任分工方案一并印发。各责任主体要根据计划用地清单,明 确时间表,通过落规划,抓项目,保供地。继续采取固定资产投 资计划与供地计划统筹联动调度机制,强化耕地保护、土地供应 与城乡建设用地减量以及全市经济发展目标统筹落实。 (四)强化空间支撑。建立空间数据库和项目储备库,梳理 潜力用地资源,对接全市土地储备、批而未供用地处置等工作, 推动土地供应接续有力。在供应总量结构相对稳定、空间布局相 对优化的基础上,年中可对清单内用地进行适当增补,适应市场 需求。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会同市发改委,将结合供地计划及固 定资产投资任务执行情况统筹安排,力争完成全年预期目标。 (五)强化村地区管。各区要统筹城乡建设用地,严控增量、 — 6 — 利用存量,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土地管理落实“村地区管”,在 集体产业用地实施过程中,推动集体土地高效集约利用。 本计划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 7 —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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