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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商学院关于2022年省属高校毕业生下基层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报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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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商学院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黔商院资助发〔2022〕3 号 关于 2022 年省属高校毕业生下基层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报的通知 各教学院部: 为贯彻落实《贵州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 代偿暂行办法》(黔财教〔2009〕114 号)和《贵州省学生资助 资金管理办法》(黔财教〔2020〕95 号)文件要求,根据《省教 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 2022 年省属高校毕业生下基层学费补偿国 家助学贷款代偿申报材料的通知》安排,为做好 2022 年省属高 校毕业生下基层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下简称学费补偿 贷款代偿)申报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符合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范围 1、从 2009 年起,毕业时到基层单位连续就业(服务)工作 3 年以上(含 3 年)的,可申请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我省普通高 校毕业生申报学费补偿代偿服务期满 3 年的时间界定为当年的 9 月 30 日以前。普通高校毕业生到省内基层单位就业服务,超 -1- 过毕业生就业过渡期 2 年及以上的,不属于学费补偿代偿范围。 2、截止 2022 年 9 月 30 日以前到基层就业的,需有三年年 度考核表且为合格(就业当年评定为不定等次视为合格) 。 3、就业(服务)单位认定,原则上以人事部门入职文件为 准。若法院、公安等就业(服务)单位招考录用时,同时(两个 月内)经人事部门派驻至基层单位就业(服务)的认定符合条件。 4、基层单位是指:我省县以下乡镇机关、事业单位、村(居 委会、社区),包括乡(镇)政府机关、农村中小学、国有农(牧、 林)场、农业技术推广站、畜牧兽医站、乡镇卫生院、计划生育 服务站、乡镇文化站等,以及工作场地地处我省县以下的气象、 地震、地质、水电施工、煤炭、化工、石油、核工业等艰苦行业 生产第一线。 各市(州)、县(市、区)街道办事处、社区和各县城关镇 不属于学费补偿代偿范围。 基层单位认定以毕业生就业(服务)入职单位当年的行政区 划为准。 5、对转岗且符合补偿代偿资格的毕业生,应由第一次接收 单位人事部门和第二次接收单位共同出具证明,证明其工作地点 和工作岗位性质符合补偿代偿条件,服务期必须连续,中间不得 有间隔期。 二、不符合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范围 -2- 1.定向、委培以及在校期间已享受全部免除学费政策(包括 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服兵役学生资助等已享受免学费、学费 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等)的学生不在补偿代偿范围;部分享 受免除学费政策(包括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等)的学生在补偿 代偿时相应扣减。 2.中央部属院校、省外非部属高校、各市(州)高校到我省 基层就业(服务)不在补偿代偿范围。 3.在贵安新区和县级开发区、风景名胜区、经济开发区、新 区、园区等,大学城、职教城等属县级及以上直管单位就业服务 的高校毕业生不在补偿代偿范围。 4.2006 年-2008 年到基层参加五大项目但无国家助学贷款 的,不在补偿范围。 5.毕业时间和就业时间间隔超过 2 年(截止 9 月 30 日以 前),不在政策补偿代偿范围内。 6.私营企业不在补偿代偿范围内。 7.根据政策引导大学毕业生到艰苦地区一线工作的原则,在 贵阳市六城区(南明区、云岩区、乌当区、白云区、花溪区、观 山湖区),遵义市两城区(汇川区、红花岗区)工作的毕业生不 在补偿代偿范围。 8.编制(人事关系)虽在乡镇基层单位,但借调上级部门工 作,实际在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时间未连续达到 3 年(36 个月) , 不属于下基层学费补偿代偿政策范围。 -3- 9.入职时服务单位不属于基层范围,经单位因工作需要到基 层挂职、支边、任职、扶贫等情况的不在政策范围内。 10.原学校在城区、县城(或城关镇),因新校区搬迁至乡镇, 不在政策范围内(所有大学城、职教城的高校、中职学校都不在 政策范围内)。 11.除气象、地震、地质、水电施工、煤炭、化工、石油、 核工业外,其他如电力(电厂)、航天、航空、高速公路管理等 行业,不在政策范围内。 三、申报材料报送 1.贵州省省属普通高校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 偿申请表(附件 1)。申请表中涉及金额栏待学校财务核实后填 写,请勿私自填写。(纸质版一式两份) 2.贵州省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资助考核表(附件 2) ,并 加盖工作单位及当地主管部门公章。 (纸质版一式两份) 3.基层服务单位分年度考核表复印件,需加盖考核单位公 章(基层服务单位分年度考核表复印件从工作当年起每年一份, 需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考核单位公章确认;对转岗且符合代偿 资格的毕业生,由第一次接收单位和第二次接收单位共同出具证 明,证明其工作地点和工作岗位性质符合补偿代偿条件,服务期 必须连续、中间不得有间隔期。(纸质版一式两份) 4.单位聘任合同书及招考录用文件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 相符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确认。(纸质版一式两份) -4- 5.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 (纸质版各一份) 6.申请人银行账户授权书(附件 3)。(纸质版一式两份) 7.诚信承诺书(附件 4) 。(纸质版一式两份) 8.申请贷款代偿学生还需交贷款合同和还款凭证复印件。 (纸质版一式两份) 9.贵州商学院毕业下基层就业学生 2020 年申报学费补偿贷 款 代 偿 明 细 表 ( 附 件 5 )。( 电 子 版 一 式 一 份 发 送 至 邮 箱 : 359190534@qq.com) 四、其他 1.报送方式:申请学生请直接将纸质材料交到贵州商学院学 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114 办公室。 2.报送时间:请符合相关条件的学生于 2022 年 4 月 30 日前 按照通知要求上报所需材料。如有疑问,请致电大学生资助管理 中心。 3.温馨提示:凡办理过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及生源地信用助学 贷款的同学,请务必按照还款协议规定还款。 4.办公地址:贵州商学院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人:孙 老师 联系电话:0851-84872511 QQ 群:870455682(贵州 商学院毕业生下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群) 附件:1.贵州省省属普通高校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 款代偿申请表 2.贵州省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资助考核表 -5- 3.申请银行账户授权书 4.诚信承诺书 5.贵州商学院省属普通高校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 学贷款代偿申请明细表 6.2022 年贵州省各地城区街道办事处(社区服务中 心)、县(市)城关镇汇总表 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2 年 3 月 29 日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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