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学生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就医须知.docx
附件 1: 2023 年度学生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就医须知 根据《关于做好在校学生参加 2023 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 缴费工作的通知》(聊医保发[2022]43 号)的文件精神,我校学生均 可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医保费缴纳实行年缴费制度。2023 年度 的缴费标准为每人 330 元,参保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期为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一、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后可以享受以下待遇: 1、住院待遇。起付标准以上至年度最高支付限额(12 万)符合 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一级医院支付比例为 80%(乡镇 医院 90%),二级医院支付比例为 70%,三级医院支付比例为 60%。 2、门诊统筹待遇。参保学生在聊城大学医院持证就医发生的符 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基金支付比列 50%,在一个年度内最高支付 限额为 200 元。其他医院门诊就医暂不享受此项待遇。 3、两病门诊待遇。在一、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医疗费, 报销比例 60%,高血压年度限额 300 元,糖尿病年度限额 400 元,合 并高血压糖尿病患者以及使用胰岛素治疗的糖尿病患者,年度最高支 付限额为 600 元。 4、门诊慢特病待遇。病种有 28 种,门诊慢性病医疗费支付比例 65%。部分特殊病种支付比例:血友病 75%,常规血液透析 80%,腹膜 透析、血液滤过 70%、重度精神疾病 70%。恶性肿瘤、肾透析、器官 移植抗排异、白血病、血友病、重性精神疾病、耐多药结核和广泛耐 药结核门诊与住院医疗费最高支付限额累计结算,慢性乙型病毒性肝 炎、慢性丙型病毒性肝炎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 5000 元,其余病种 门诊医疗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1 万元。0-17 周岁脑瘫、视力、听力、 言语、智力、肢体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门诊报销比例 70%,脑 瘫、肢体残疾一年内最高支付限额 2.5 万元;视力、听力、言语、智 力、孤独症最高支付限额 1.25 万元。 5、意外伤害医疗待遇。参保学生因意外伤害住院,无第三方责 任人的,统筹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支付比例为 50%,最高支付限额 6 万元。参保学生因意外伤害发生的门诊急诊医疗费用,符合居民医保 报销政策的费用超过 100 元以上的部分,由居民医保基金支付 90%, 一个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 1000 元(咨询电话 8907371)。 6、大病保险。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 1.1 万元。对个人负担 的合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含)以上、10 万元以下的部分补偿 60%, 10 万元(含)以上、20 万元以下的部分补偿 65%,20 万元(含)以 上、30 万元以下的部分补偿 70%,30 万元(含)以上的部分补偿 75%。一个年度内,居民大病保险每人最高补偿 40 万元。参保居民 使用特药发生的医药费用,起付标准为 2 万元,报销比例 80%,一个 医疗年度内每人最高支付限额 40 万元。贫困人口不设起付标准。戈 谢病、庞贝氏病和法布雷病等三种罕见病必需的特殊疗效药品支付 起付标准为 2 万元,2 万元至 40 万元以下的部分支付 80%,40 万元 (含)以上的部分支付 85%,一个医疗年度内每人最高支付 90 万元。 二、住院就医请按下列程序办理: 1、在聊城就医 参保的学生因病情需要在聊城地区定点医院住院时,应出示本人 身份证(身份证号码即本人医保号),住院三日内在就诊医院住院处 医保窗口办理医保住院联网登记手续。出院时通过医保网络直接结算 (含大病保险报销),患者只需要缴纳个人应负担部分。 2、异地住院: 省内跨市就医取消备案手续,就医费用直接联网结算。跨省就医 通过医保部门官方网站、国家医保服务平台 APP、聊城医保小程序、 拨打聊城市医疗保险局电话 0635-2189256 等多渠道办理备案手续后, 就医费用就可直接联网结算。 三、注意事项: 本就医须知及各种医保文件、医保新动态均发布在聊城大学医院 官方网站,请同学们及时阅读及关注。 居民医保及报销单位:聊城市医疗保障局 咨询电话:0635-2189177 异地住院备案电话:0635-2189256 报销咨询电话:0635-8907371 地址:聊城市政务服务中心(昌润南路 153 号)二楼北侧市医保 服务窗口 校内咨询电话:0635-8239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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