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严禁利用非定点机构套取残疾儿童少年康复救助服务经费的通知.pdf
!"#$%&'()*+ 深残发〔2021〕3 号 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严禁利用非定点 机构套取残疾儿童少年康复救助 服务经费的通知 各区(新区)残联,各残疾人康复服务定点机构: 近年来,随着我市残疾儿童少年康复救助服务不断发展, 各类残疾人康复服务定点机构(下称“定点机构”)数量增 长较快。定点机构是经严格评审、具备承接残疾儿童少年的 康复救助服务资质的机构。据查,个别定点机构为套取康复 救助经费,安排服务对象在未取得定点机构服务资质的机构 (分支机构)或场所进行康复训练,违规向区残联申请报销 康复救助费用。此种行为,严重违背了残疾儿童少年康复救 助服务原则、定点机构评审规则和诚信服务的底线,一经核 — 1 — 实,我会将取消涉事机构定点资质,且该机构在 3 年内不得 重新申请成为定点机构。 请各区(新区)残联高度重视,对残疾儿童少年康复救 助工作严格把关,对在未取得定点机构服务资质的机构(分 支机构)或场所进行的康复训练费用一律不予报销。各定点 机构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并互相监督,确保残疾儿童少年在 定点机构接受康复救助服务。 特此通知。 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1 年 1 月 7 日 (联系人:李海亮,联系电话:82485791) —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