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妇发〔2017〕81号,关于严明重庆市第五次妇女代表大会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doc
重庆市妇女联合会文件 渝妇发〔2017〕81 号 关于严明重庆市第五次妇女代表大会 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妇联,两江新区、万盛经开区妇联,市 级机关妇委会(妇工委、妇女小组),有关单位: 重庆市第五次妇女代表大会,是在党的十九大胜利召 开、重庆改革发展开启新征程、全市妇女事业发展迈上新 起点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为贯彻落实党的十 九大精神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从实加强会风会纪监 督,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按照市委有关精神, 就大会相关纪律提出如下要求,请各单位在大会召开前组 织代表及参会人员进行培训学习,在大会期间严格遵照执 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大会全过程,把会风会 纪监督作为履行管党治党责任的重要内容,加强领导和统 筹,确保换届工作健康有序进行。区县(含两江新区、万 盛经开区)妇联、市级机关妇委会(妇工委、妇女小组) 主要负责人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讲政治、顾大局、敢 碰硬,带头遵守大会各项纪律,坚决维护大会的严肃性。 全体代表和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 心意识、看齐意识,确保大会充分体现党的十九大精神和 市委的总体要求,努力营造和维护好团结和谐、风清气正 的换届环境。 二、严肃纪律要求 (一)严明政治纪律。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大 会全过程。一是确保大会政治方向正确,充分体现党的十 九大精神和市委的总体要求。二是服从大局和市委整体安 排,不自行其是,确保大会顺利进行。三是对敏感问题不 随意表态,对把握不准的问题,要及时向大会主席团请示 汇报,努力营造和维护好团结和谐的政治局面。 (二)严明组织纪律。一是严禁拉帮结派、拉票贿选, 对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在选举中搞拉票、助选、贿选 等非组织活动的,一律取消候选人资格,并视情节依纪依 法处理。二是严禁造假骗官和跑风漏气,对篡改、伪造干 -2- 部档案材料,泄露、扩散保密内容的相关人员一律依纪依 规严肃处理。三是严禁干扰换届,对造谣、诬告他人或者 妨害他人自由行使选举权的,一律依纪依法严厉查处。 (三)严明会议纪律。一是遵守会议时间。全体与会 代表佩戴代表证出席会议,按规定时间在随团工作人员组 织引领下有序进入会场,依照大会坐次号入座。二是遵守 会场纪律。会场内不得高声喧哗、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将 手机带入会场,不得自行录音、录像和拍照。会场内一律 不得吸烟。三是做好保密工作。大会所发文件、资料、简 报,请自行妥善保管。会议文件按规定进行清退,不得泄 露大会规定的保密内容。大会所发放各种证件不得转借, 如不慎丢失,应立即报告大会会务组。四是严格请销假制 度。各参会代表提前安排好工作,大会期间原则上不得请 假,确因特殊情况需请假的,应向大会组织组请假并报主 席团批准。会议期间与会代表不承担接待妇女群众上访的 任务,如有来信来访,由大会会风会纪监督组负责接待办 理。五是精心准备分组讨论。分组讨论时间紧、任务重, 全体与会代表要围绕主题、突出中心、抓住重点。围绕市 委领导、全国妇联领导讲话精神展开讨论,讲政治、顾大 局、议大事;围绕第四届执委会报告展开讨论,要紧贴主 题、立足实际,既肯定成绩、又正视问题、不偏题跑题; 围绕市委提出的人事安排方案进行酝酿讨论,把“信念坚定、 -3- 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和“知群众、懂 群众、爱群众”的干部选进新一届领导班子。 (四)严明生活纪律。一是食宿安排。会议期间对参 会率、就餐率、住宿率进行严格监督。与会代表和工作人 员一律在会议安排处食宿,不得外出请吃、吃请;就餐时 一律不许饮酒,杜绝铺张浪费;不得参加娱乐活动,专心 开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大会、组团赠送和发放广告 宣传品、纪念品等与会议无关的资料。二是交通安排。为 保证大会顺利有序召开,市妇联将统筹安排车辆,与会代 表和工作人员要服从大会统一安排,不得自带交通工具出 入会场,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会场和驻地房 间。三是着装要求。与会代表参加大会开幕式、第二次全 体会议(正式选举)、大会闭幕式时一律着正装,少数民族 代表着民族服装。会议期间与会代表和工作人员要着装整 洁、干净、得体,注意仪容仪表,不穿奇装异服和佩戴奢 侈装饰,以饱满精神状态参加相关会议活动。 三、强化监督问责 大会设会风会纪监督组,负责受理会议期间信访举报。 会风会纪监督人员要深入一线,聚焦大会中的苗头性、倾 向性问题开展监督检查,建立快速查核机制、快速反馈机 制,加大预防处理力度,对违反换届纪律、违纪违规的问 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因履责不力不到位,导致大会 -4- 风气不正、纪律松弛、出现非组织活动的,将严肃追究相 关人员责任。 附件:有关单位名单 重庆市妇女联合会 2017 年 12 月 4 日 附件 -5- 有关单位名单 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委政法委、市经济信息 委、市教委、市科委、市城乡建委、市交委、市农委、市 商务委、市文化委、市卫生计生委、市国资委、市体育局、 市安监局、市旅游局、市扶贫办、市金融办、市民防办、 市总工会、市科协、市残联、重庆社科院、重庆警备区(政 治工作局) 、市国税局、人行重庆营管部、成铁重庆办事处、 民航重庆监管局 重庆市妇女联合会办公室 -6- 2017 年 12 月 4 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