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商银行信用卡业务敏感个人信息处理授权书》.pdf
重要提示 尊敬的客户: 鉴于您向蒙商银行申请办理信用卡、分期或其他信用 卡相关业务等(以下统称“信用卡服务”),根据监管相 关要求,蒙商银行需要对您的信用风险进行评估。为向您 提供相应服务,便于您办理相关业务,需要您出具如下授 权书。 蒙商银行信用卡业务敏感个人信息处理授权书是由您 出具、授权蒙商银行在业务办理过程中处理您的相关个人 信息的法律性文件。为了维护您的合法权益,请您在签署 本授权书前,仔细阅读本授权书内容(特别是字体加黑条 款),关注您在本授权书中的授权内容。 蒙商银行信用卡业务敏感个人信息 处理授权书 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含各分支机构,以下简称“我 行”)深知个人信息对您的重要性,会尽力维护您的个人 信息安全,遵循合法、正当、必要、诚信原则开展个人信 息处理活动,依法公开处理信息的规则,明示处理信息的 目的、方式和范围,并按照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与您的 相关约定处理您的个人信息,依法采取相应措施保护您的 合法权益。 1 一、敏感个人信息处理目的 您同意并授权我行可根据业务需要或您选择办理的业 务类型,基于下述一项或多项目的(以下简称“处理目的”) 处理您的敏感个人信息: 1.履行法律法规、监管要求; 2.提供信用卡服务:资格审核、授信审批、资料管理、 卡片制作寄送、风险管理、额度管理、账务处理、查账还 款服务、邮寄配送服务、客户服务、权益服务、异议核查、 资产管理、资产保全、债权转让等用途,包括通过电话、 短信、电子邮件、蒙商信用卡 App、微信等渠道联系并推 荐您可能感兴趣的推广获客、经营活动、分期优惠、增值 服务等优惠资讯及活动通知,告知开卡提醒、信息更新等 通知,或开展用户调研等。 二、敏感个人信息处理 (一)您同意并自愿授权我行可基于处理目的收集、 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您在使用信用卡服务过程中产生 的或主动提供的如下必要敏感个人信息: 1.个人基本信息:姓名、生日、性别、民族、国籍、 税收居民身份等。 2.个人身份信息:身份证件信息、公安身份核验信息、 学历学籍信息、居住地址信息等。 3.个人联系方式: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地 址、联系人电话等。 2 4.个人财产信息:房产信息、车辆信息(如车牌号码、 车架号)、资产信息、收入状况、税务信息、社保账户及 公积金账户等。 5.个人账户信息:银行卡卡号、信用卡有效期、交易 和消费记录、债务信息、信用信息(含不良信息)等。 6.本人生物识别信息:人脸、声纹等识别信息。 7.个人工作信息:个人职业、职位、行业、工作单位、 工作经历、工作年限、岗位、工作电话、单位地址等。 8.其他敏感个人信息:精准位置信息、设备位置信息、 音视频双录信息(包含电核录音、视频连线、视频核验)、 个人健康生理信息、常用设备信息、浏览器环境信息等。 我行收集信息渠道包含纸质申请表、纸质调查表、电 子申请表、电子调查表、影像资料传递、蒙商信用卡 App、 网页申请、客户服务渠道、电子邮箱、传真、邮寄、微信 公众号、企业微信等。 (二)您同意并自愿授权我行可基于处理目的向金融 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经国务院或其他政府有权部门批准 合法设立的征信机构、公安机关、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包 括社会保障管理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司法机关、 公安部全国公民身份证号码查询服务中心、中国互联网金 融协会、通信运营商、银行卡清算机构、依法设立的资信 评估机构或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许可的类似机构、中 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互联网平台等及其他合法存有您 信息的第三方以及我行行内系统,收集、存储如下必要敏 3 感个人信息,并对其进行必要的使用、加工、传输、报送。 具体包括: 1.上述(一)中所述必要敏感个人信息。 2.其他信息,如运营商信息、工商信息、司法信息、 航旅信息、车险信息、联名卡合作方会员信息、反映您信 用和风险状况的信息。 (三)您同意并自愿授权我行可基于处理目的,将您 的个人信息通过纸质文件传递、系统对接或电子邮件加密 等方式提供给我行的合作机构。如您不同意授权,则可能 导致我行或我行合作机构因必要个人信息的缺失无法向您 提供相应的服务。 1.您同意并自愿授权我行可在纸质申请书建档、实体 信用卡制卡寄送、纸质证明寄送以及实物礼品配送业务中, 委托第三方合作机构处理您的信用卡申请相关个人信息或 您指定的收件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信用卡卡号、 有效期、卡片验证码、配送地址、手机号码等。 2.您同意并自愿授权我行出于为您提供服务的目的 视情况可向必要的、与我行有合作关系的服务机构、代理 人、外包作业机构、相关资信机构、业务合作机构(包括 与我行开展支付业务合作的第三方支付机构等)等披露您 的身份信息、联系方式、账户信息等必要个人信息。 3.您同意并自愿授权,如您未依约还款或存在其他未 偿还的信用卡账款(如利息、违约金等),我行可向第三 方提供必要的个人身份信息、信用卡卡号、逾期欠款信息、 联系方式,以委托其通过电话、信函、手机短信、电子邮 4 件、微信、面访或司法渠道等方式向您直接催缴欠款;或 与您的近亲属、紧急联系人和其他关联第三人(如您的单 位、合法存有您信息的第三方等,统称“第三方联系人”) 进行联系,或通过公开信息获取您的有效联络信息,请其 向您转告信用卡业务相关事宜,或向代偿意愿人提供还款 所需信息。 4.您同意并自愿授权我行在转让针对您信用卡项下 的债权时,可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受让方提供您的个 人基本信息、个人联系方式、账户信息等必要个人信息, 用于信用卡业务处理的必要需求。 (四)如我行申请进行电子认证,您同意并授权我行 根据《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通过系统对接,将您的个 人信息(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提供给电子认证服 务提供者,进行电子认证,以保证本授权的有效性及其内 容不被篡改。 三、其他事项 1.您保证签署本授权书是您的真实意思表示,并承诺 所提供的资料、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如 您以主卡持卡人身份申领附属卡,您保证已获得附属卡持 卡人的授权,且向附属卡持卡人转告遵守本授权书项下各 项约定。 2.您知悉并同意在后续的额度调整、还款方式变更、 客户资料变更等信用卡相关业务办理流程中补充及调整个 人身份信息、联系方式、学历学籍信息、居住信息、职业 信息、交易信息等必要信息时,我行无须重新取得您的授 5 权。 3.您已知悉我行公布的相关隐私保密条款,了解我行 会按照国家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相关要求,进行安全管理, 维护您的个人信息安全,并知悉您在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中 还可向我行行使法律所赋予您对个人信息的知情权、决定 权、查阅权、复制权、更正及补充权、解释权等。我行超 出上述授权查询、使用、报送您个人信息的一切后果和法 律责任由我行承担。 4.本授权书有效期自您签署起生效,至您的信用卡账 户注销时终止。我行仅在法律法规、监管要求的期限内, 以及为实现处理目的所必需的时限内保留您的敏感个人信 息。 5.您同意,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我行有权对本授 权书的内容进行调整,并按法律法规、监管要求通过营业 网点或官方网站(www.msbank.com,下同)公告后施行。公 告期内如您对变更内容有疑问,可致电我行咨询投诉热线 95352 进行咨询。您有权在公告期间选择是否继续使用信 用卡相关服务,如您不接受我行公告内容,应在调整施行 前向我行申请变更或终止相关服务;如果您未申请变更或 终止相关服务,我行将执行变更后的内容。 6.因本授权书产生的争议和纠纷,由您与我行协商解 决;协商不成,应提交至您具体办理信用卡申领手续的我 行分支机构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未尽事 宜,除您与我行另有约定外,依照现行法律法规、监管规 定、我行业务规定及金融行业惯例办理。 6 7.相关合作机构目录可于我行官方网站进行查询。 8.特别提示:本授权书为纸质的,经您本人签字后生 效;本授权书为电子形式的,经您本人在我行相关界面上 通过勾选或其他方式确认后生效。上述 2 种签署方式均对 您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如您对我行信用卡业务个人信息处理活动有任何疑问、 意见或建议,可通过拨打我行咨询投诉热线 95352 反映或 查询、获知您行使个人信息主体相关权利的方式和程序。 本人声明:授权书出具前本人已仔细阅读其全部内容, 并已特别注意字体加黑的内容。蒙商银行已应本人要求对 全部授权内容予以明确且充分的说明。本人对全部授权内 容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 (2023 年 4 月版)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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