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选课申请操作流程.doc
附件 3 通选课申请操作流程 第一步:课程任课资格申请 1. 教师本人申请。登录新教务系统,“申请”——“课 程任课资格申请(教师)”——右上角点击“申请”——“选 择申请课程”,“开课学期”要选相应开课学期,“校区”选择 “分校区”——提交申请。 2.开课单位教务员审核。登录新教务系统,“教学计划管 理”——“课程组管理”——“课程任课资格审核”——选 择课程,右上角“审核”,审核课程信息后,选择审核意见, “确定”即可。 3.开课单位教学负责人审核。登录新教务系统,“教学计 划管理”——“课程组管理”——“课程任课资格审核”,选 择课程,右上角“审核”,审核课程信息后,选择审核意见, “确定”即可。 第二步:通识选修课确认 此步骤须在“课程任课资格申请”审批流程完成后方可进 行。 1.教师登录新教务系统,“信息维护”——“通识选修课 确认”——选好“学年、学期”——“增加”,设置好课程信 息,确认提交。提交一次即可,多次提交将会产生多条课程申 请信息。 2. 教务员审核。登录新教务系统,“教学计划管理”—— “通识选修课任务管理”——“通识选修课任务维护”—— 任课教师填报信息有误需要修改的,审核时可点击“修改”进 行更正,然后点击“审核” ,选择审核意见“确定”即可。 3.开课单位审核完成后,汇总《通选课申请汇总表》(附件 2)交至教务处。 第三步:教务处在系统上审核、排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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