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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职院办发〔2020〕131 号 关于印发《铜仁职业技术学院 教材建设及选用委员会章程》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校)、部、处、室: 经研究,现将《铜仁职业技术学院教材建设及选用委员 会章程》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铜仁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20 年 12 月 27 日 - 1 - 铜仁职业技术学院 教材建设及选用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 第一条 总则 为适应新形势下高等职业教育的教材工作,规 范、高质量的推动学院教材建设及选用工作,全面提升教材 的选用与建设质量,切实服务高素质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培 养。现根据《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办法》《铜仁职业技术学院 章程(2019 修订)》等精神,经研究决定成立“教材建设及选 用委员会” ,并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铜仁职业技术学院教材建设及选用委员会(以 下简称"委员会")是学院研究、指导、规划、审议教材建设 及选用等工作的机构。由分管教学副院长担任委员会主任, 主持开展相关工作。 第二章 第三条 组织机构与任职条件 委员会组成与机构: 1.委员会由主任委员 1 名、副主任委员 2 名、委员若干 组成,实际人数原则应为单数。 2.委员会设秘书处,秘书处设在教学工作部,负责协调 处理委员会日常事务。 第四条 委员会成员的任职条件 委员会成员应熟悉教材建设及选用等工作流程,热心学 院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具体如下: 1.主任委员由分管教学副院长担任; - 2 - 2.副主任委员由教学工作部部长、宣传部部长担任; 3.秘书长由教学工作部部长兼任; 4.委员应包括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副主编及以上身 份参与教材出版经历的专业教师;副高及以上职称或有 8 年 以上教学经验的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思想政治系列教师;相关 行业企业的专家,一线技术能手与业务骨干。 委员组成的规则如下: ⑴教材出版经历教师,原则上占委员总人数的 1/3; ⑵思想政治系列教师,原则上占委员总人数的 1/4; ⑶行业或企业的委员,原则上占委员总人数的 1/10。 第五条 成员的产生,由委员会秘书处统筹,各教学单 位按照民主推荐的方式产生,程序如下: 1.秘书处在本届委员会成立或聘期结束前三个月发布 下届委员推荐工作通知; 2.各教学单位根据分配委员数,综合专业布局、教师教 学成果等因素,酝酿本单位候选名单,经本单位党政联席会 讨论通过后,报秘书处备案; 3.各教学单位按照民主推荐的形式,等额产生本单位推 荐委员,公示无异议后,报秘书处; 4.主任委员召集相关人员审议各单位推荐名单,并报院 长办公会审定。 第六条 委员会成员的聘任与届内调整 1.委员会全体成员均为兼职,由院长聘任,每届任期三 年,委员连任原则不超过 2 届。 2.届内如岗位调整或工作需要,需对成员进行调整和充 - 3 - 实,需经主任委员提出,二分之一以上的成员同意,方可按 照章程第五条按程序产生。 第三章 第七条 职责、权利与义务 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1.研究教材建设与管理方面的重要文件和制度; 2.指导、审定每学期各二级学院教材选用、征订及使用; 3.审议学院教材建设规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评价; 4.审议优秀教材的评选与推荐工作,指导优秀教材的引 进、研究与评价工作; 5.审议全院自编教材立项、校内使用,推选优秀自编教 材出版; 6.承担学院交办的其它有关教材建设工作的论证和研 究工作; 7.其他需要委员会决策的重大事项。 第八条 委员会成员的权利: 1.意见发表权、投票表决权和会议动议权; 2.深入各二级学院(部)、职能部门及教室(含实训室) 调研或了解教材相关工作; 3.反映学院教材工作情况和改革建议; 4.依据程序,提出相关议题。 第九条 委员会成员的义务: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的法律 和法规,遵守学院的规章制度,严格履行岗位职责,规范行 使权力,并接受全体教师的监督; 2.收集国内外职业教材改革信息、资料,研究国内外职 - 4 - 业教材工作新思想、新动态; 3.按时参加委员会会议,完成委员会指定完成的工作任 务; 4.对不宜公开的议事内容保密。 第四章 工作制度 第十条 委员会实行例会与学期总结制: 1.每学期召开 2 次以上全体会议。会议由主任委员或主 任委员委托的副主任委员召集主持,会议议题的相关资料和 有关信息数据,需提前 5 个工作日由秘书处发送至全体委员。 2.有下列情形之一,主任委员可在 1-2 个工作日内召集 临时委员会会议: ⑴院长指定召开; ⑵主任委员决定召开; ⑶1/3 以上委员联合书面提议召开。 3.委员会召开会议,到会人数须达到全体委员人数的 2/3 及以上,方为有效。 4.委员会全体成员不得无故缺席委员会会议,不能出席 者应事先向秘书处请假;未出席会议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 议上的投票表决等权力。 5.委员会主任可以根据讨论议题的需要,邀请相关专 家、职能部门人员、教师及学生代表等列席会议。列席人员 具有旁听权以及陈述权,但不具有表决权,其意见作为委员 会决策的参考。 6.委员会每学期进行一次工作小结,并按程序向院长汇 - 5 - 报相关工作情况。 第十一条 委员会实行集体议事制: 1.委员会实行回避制,在讨论、审议或评定与委员本人 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或所属部门有关事项时,相关委员必须 回避。 2.委员会议事决策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制度,以无记名投 票方式进行。议题经充分讨论,表决时应有全体成员的二分 之一以上同意方为通过。 3.委员会作出的相关决议,需要学院职能部门或二级学 院(部)处理的,应及时送达相关部门;重要事项的处理意 见建议,按程序上学院相关会议决定。 第十二条 委员会决议的复议: 相关机构和个人对委员会的评定结果有异议时,可在决 议生效 5 个工作日内,向委员会秘书处提出书面申请复议, 委员会应在 5 个工作日内成立专门工作组,工作组在成立之 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出具处理结果,按程序上报学院相关会 议审议后,并予以公示。经复议的决定为终局结论。 第十三条 委员会档案管理 1.5 年以内的委员会会议记录及档案资料,由秘书处保 管。 2.超过 5 年的委员会会议记录及档案资料,由秘书处按 程序移交学院档案室。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五条 本章程由学院委员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铜仁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 6 - 2020 年 12 月 27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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