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公众参与说明.pdf
株洲楚天硬质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硬质合金产品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 1、概述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 4 号),建设单位株洲 楚 天 硬 质 合 金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23 年 7 月 16 日 在 株 洲 在 线 论 坛 (https//bbs.zhuzhou.com)对株洲楚天硬质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硬质合金产品生产 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内容进行了首次公示;2023 年 8 月 7 日在环境影响 评价信息公示平台(http://www.js-eia.cn/)、《株洲日报》和中南高科株洲智能 制造产业园同步进行了株洲楚天硬质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硬质合金产品生产加工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示,且于 2023 年 8 月 10 日再次在《株洲日报》进行了 株洲楚天硬质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硬质合金产品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 示。本次公众参与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听取了被调查 对象对建设项目的意见。 2、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情况 2.1 公开内容及日期 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建设项目概况、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征求公众意见的主 要事项、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公示起止时间。 公示时间:2023 年 7 月 16 日。 2.2 公开方式 2.2.1 网络 2023 年 7 月 12 日我公司委托湖南睿鼎建设服务有限公司承担硬质合金产品生 产 加 工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 2023 年 7 月 16 日 在 株 洲 在 线 论 坛 (https//bbs.zhuzhou.com)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内容进行了首次公示(图 1),网络平台的选取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当在 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 7 个工作日内,通过其网站、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 媒体网站或者建设项目所在地相关政府网站”的要求。 1 2.2.2 其他 首次环评信息公示仅采取网络平台公示。 2.3 公众意见情况 从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至今,我单位和环评单位均未收到任何有关该项 目的来电、来函及其他形式的询问和沟通。 3、征求意见稿公示情况 3.1 公示内容及时限 《株洲楚天硬质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硬质合金产品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我公司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内容进行了第二 次公示。第二次公示的主要内容:建设项目概况、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 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公众意见表的 网络链接、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的联系方式、公众提 出意见的起止时间等。征求意见稿公示的主要内容及时限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 参与办法》第十条的相关要求。 3.2 公示方式 3.2.1 网络 2023 年 8 月 7 日在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平台(http://www.js-eia.cn/)对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内容进行了第二次公示(图 2),网络平台的选取符合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第十一条的要求。 3.2.2 报纸 2023 年 8 月 7 日在《株洲日报》同步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内容进行了 公示(图 3),且于 2023 年 8 月 10 日再次在《株洲日报》进行了项目环境影响评 价信息公示(图 4)。报纸的选取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第十一条中 “通过建设项目所在地公众易于接触的报纸公开,且在征求意见的 10 个工作日内公 开信息不得少于 2 次”的要求。 3.2.3 张贴 2023 年 8 月 7 日至 2023 年 8 月 19 日在中南高科株洲智能制造产业园入口处、 张贴了《株洲楚天硬质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硬质合金产品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2 公众参与信息》,张贴的时间、地点的选取均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 第十一条中“通过在建设项目所在地公众易于知悉的场所张贴公告的方式公开,且 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 10 个工作日。”的要求。 3.3 查阅情况 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均备有《株洲楚天硬质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硬质合金产品生 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本供公众查 阅,公示期间,无居民、团体等申请查阅。 3.4 公众提出意见情况 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参意见。 4、全本公示情况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第二十条要求,2023 年 9 月 6 日在环境影 响评价信息公示平台(http://www.js-eia.cn/)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 参与说明进行了公示(图 7)。 5、其他公众参与情况 没有公众质疑性意见,因此,未开展深度公众参与。 6、公众意见处理情况 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参意见。 7、其他 无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8、诚信承诺 见附件 1。 3 图 1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网络首次公示 图 2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网络第二公示 4 图 3 环评信息《株洲日报》2023 年 8 月 7 日首次公示 5 图 4 环评信息《株洲日报》2023 年 8 月 10 日第二次公示 6 图 5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现场张贴公示(中南高科株洲智能制造产业园人口) 图 6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现场张贴公示(建设单位大门口) 7 图7 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公示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