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社会融资规模增量统计数据报告.docx
2015 年 11 月社会融资规模增量统计数据报告 初步统计,2015 年 11 月份社会融资规模增量为 1.02 万亿元,比上月多 4878 亿元,比去年同期少 1089 亿元。其中,当月对实体经济发放的人民币贷款增加 8873 亿元,同比多增 330 亿元;对实体经济发放的外币贷款折合人民币减少 1142 亿元,同比多减 861 亿元;委托贷款增加 910 亿元,同比少增 409 亿元;信托贷 款减少 301 亿元,同比少减 13 亿元;未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减少 2546 亿元,同 比多减 1878 亿元;企业债券净融资 3358 亿元,同比多 1551 亿元;非金融企业 境内股票融资 568 亿元,同比多 189 亿元。 注 1:社会融资规模是指实体经济(境内非金融企业和住户,下同)从金融 体系获得的资金。其中,增量指标是指一定时期内(每月、每季或每年)获得的 资金额,存量指标是指一定时期末(月末、季末或年末)获得的资金余额。 注 2:社会融资规模统计数据来源于人民银行、发改委、证监会、保监会、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等部门。 注 3:社会融资规模中的本外币贷款是指一定时期内实体经济从金融体系获 得的人民币和外币贷款,不包含银行业金融机构拆放给非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款项 和境外贷款。 注 4:2015 年 1 月起,委托贷款统计制度进行了调整,将委托贷款划分为现 金管理项下的委托贷款和一般委托贷款。社会融资规模中的委托贷款只包括由企 事业单位及个人等委托人提供资金,由金融机构(即贷款人或受托人)根据委托 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向境内实体经济代为发放、监督 使用并协助收回的一般委托贷款。 注 5:当期数据为初步统计数,当月比上月、比去年同期的数据为可比口径 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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