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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5学生食堂合作经营项目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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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5学生食堂合作经营项目招标文件.doc

南京财经大学第 11、15 学生食堂合作经营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NCZ20150807-服务 38 招标人(章):南京财经大学招投标中心 时间:2015 年 8 月 7 日 1 前 附 表 项目名称 第 11、15 学生食堂合作经营 项目地点 南京财经大学仙林校区 项目负责人及技术 答疑 联系电话 曹进 86718068、13327800671 传真 项目承办单位 后勤保障处 招标内容 仙林校区第 11、15 学生食堂合作经营 投标人应缴纳的费 用 本着公益与成本的原则,投标人应适当地缴纳资产使用成本和管理费用。 1、房屋设备等资产折旧费、使用费,维修基金等管理费。 2、水、电、气、热水费、物业管理费等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的单价按实际 使用收取。 投标文件份数 一套正本四套副本。 投标保证金 标书工本费 查勘现场 投标文件递交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元):拾万元整(¥100000.00)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银行本票√银行汇票 投标保证金提交账号: 账号:4301011219100159523 户名:南京财经大学 收款单位:南京财经大学 开户银行:工行察哈尔路支行 中标并与本校签署合同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投标人中标后如拒绝按投 标承诺与本校签署合同的或与本校签署合同后拒绝履行合同的,本校有权 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并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 证金在本校发布中标公示期满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的 履约保证金在履约结束且无履约争议后的 20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凡参加投标的单位需交纳标书工本费、议标评标费等合计人民币叁佰元整 (¥:300 元) ,无论中标与否此款不退还,本校开具正规收据。 投标人必须勘察现场。招标人统一组织对招标项目进行现场咨询、查勘。 具体时间、地点为:2015 年 8 月 11 日上午九点在南京财经大学中苑食堂 一楼门口集中。 递交至:南京财经大学招投标中心 地址:南京市亚东新城区文苑路 3 号,行政楼 405 室 接收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86718576,15950477045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5 年 8 月 13 日上午 9:00-11:00(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5 年 8 月 13 日上午 11:00 时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日后 60 个日历日内有效 评标办法 综合评审法 2 南京财经大学第 11、15 学生食堂合作经营 招标文件 南京财经大学第 11、15 学生食堂合作经营实行公开招标(NCZ20150807-服务 38)本次 招标由学校招投标中心组织评标专家小组评标,监察部门监督,将按照招投标有关规定开展 工作,请各投标人积极配合,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精心做好相应工作。投标有关事项规定 如下: 一、总则 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合于本次招标。 2、投标费用:无论中标与否,投标人须自行承担投标费用。 3、招标文件的约束力:投标人一旦参加投标即被认为完全接受了招标文件的条件和规 定。 二、项目描述 1、本招标文件适用于南京财经大学第 11、15 学生餐厅的合作经营招标(详情见附件 三)。 2、招标人提供合作经营的条件包括房屋、厨房的各种设备、设施。投标人需按照其投 标文件中承诺的营业额×管理费率计算的金额缴纳费用,实际营业额高于其承诺的数额时, 按照实际的营业额×管理费率计算的金额缴纳费用。 3、投标人中标后,合作经营期限为叁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内经招标人考核业绩 优良的,下一年度方可继续签订合作经营合同。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税务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持有效营业执照,取得营业执照满一年,并且经营范围必须包含餐饮服务或餐饮管 理,注册资金在 200 万元以上(含 200 万元)。 3、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许可证类别项为“食堂” ,备注项为“学生食堂” )。 4、投标人必须为目前在江苏省区域内高校从事餐饮经营的企业,且近年来经营的单个 餐厅年营业额不得低于 400 万(须提交其所在经营高校后勤处和财务处有效证明) 。 5、投标人具有项目必须的技术条件或经营能力,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和良好 的信誉,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近三年内没有被司法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处罚。 6、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 同原件、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2015 年 4 月~2015 年 6 月)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 险证明材料原件。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人须知 1、投标人必须合法经营,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 在校园内的一切经营活动、生活行为须服从学校管理部门的统一领导和管理。 2、投标人独立承担经营活动中所产生的债权、债务,独立承担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工商、 物价、税收、劳动、安全等方面的法律责任。 3、投标人必须在取得合法主体资格后方可以进行经营活动;必须在学校指定的经营范 围内进行经营活动。 4、按合同约定的办法、用途及性质使用有关食堂,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及用途。投 3 标人标示标牌等装潢方案须经校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一切费用自理。合同期满后不得据 此向招标人提出任何费用补偿要求。 5、由招标人提供的厨房设备、水电气管线、灯具、插座、开关、龙头阀门、门锁、门 窗玻璃等,交由投标人使用的设施设备均由投标人负责维修和更换。 6、投标人独立承担防火防盗等安全责任,如发生意外,全部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7、投标人营业时间必须符合学校后勤保障的需要和学校食堂的有关规定。 8、投标人中标后不得转让合作经营权,也不得以任何名义与他人进行分项合作经营。 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的中标资格,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9、在本校有不良经营记录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10、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本校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的近亲属、本校在职工作人 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投标。 11、与招标人存在利益关系的可能影响招标人公正招标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以 任何形式参与投标。 12、已中标我校学生食堂合作经营的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五、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的组成: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资质要求、项目描述、投标须知、评标办法、 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等有关资料组成,投标人必须按照此文件要求规范编制和投递投标文件, 否则将有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投标人被视为已经熟悉项目所在地以及履行合同的有关 情况,包括自然环境、气候条件以及公共设施等,本招标文件不再对此进行描述。 2、招标文件的澄清: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义,可以在开标前二日内以信函、传真 等书面方式通知到招标人,招标人以书面的方式予以答复,必要时将答复内容分发给其他投 标人。 六、评标办法 1、投标文件的审查: (1)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资质要求。 (2)投标文件在出现非实质性错误情况下,按下列原则处理:文字与图表不符时以文 字为准;正本与副本不符时以正本为准;金额大写与小写不符时以大写为准;单价与总价不 符时以单价为准。 (3)评标专家小组可以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清楚或计算明显有错的投标人进行询标, 但投标人不得修改文件实质性内容或超越询问范围答复。 2、废标的判定: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判为废标: (1)以他人名义投标、串标、投标资料弄虚作假或对招标单位行贿。 (2)投标人资格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 (4)对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未能作出响应。 (5)投标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署或加盖企业印章。 (6)附有招标人不可接受的条件。 (7)投标文件中的管理费率和营业额低于招标文件中标明的基准管理费率和基准营业 4 额。 (8)只投两个食堂中的其中一个。 3、评定中标候选单位: 招投标中心组织评标专家小组评标,监察部门监督,本着“公平、公正、科学、竞争” 的原则认真评议后确定每个标段的中标候选人,对未中标人的未中标原因不作解释。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采用百分制打分,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相 同的优先考虑原合作经营人。根据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为中标候选单位。 评分标准 (1)投标人的资信状况(3 分):有权威资信 3A 等级证明的得 3 分,2A 得 2 分,其他 得 1 分。 (2)投标人的管理体系(5 分):ISO90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1 分,ISO14000 环 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1 分,ISO22000 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1 分,HACCP 认证证书得 1 分,驰名 商标认证证书或著名商标认证证书得 1 分。 (3)投标人的同类项目业绩(5 分):五年内高校学生食堂经营业绩良好,单个餐厅 年营业额在 400 万元以上(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每个合同得 1 分,满分 3 分;在我校有同 类项目经营历史且满五年的得 2 分。 (4)投标人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和服务管理方案(30 分):每个投标人提供其企业经营 理念、管理组织结构、管理团队中技术力量配备、职工管理及考核奖惩办法、食品安全管 理措施、卫生管理措施、服务与安全承诺、突发应急预案、完善的食堂 7S 现场管理计划 和措施、节能计划措施、食堂资产管理措施等具体方案。评委根据其材料条理性、完整性、 针对性打分。 (5)投标人承诺的管理费率(22 分):基准管理费率为 7.5%。达到食堂基准管理费率 的得 16 分,每增加零点五个百分点,加 1 分,最多加 6 分。 (6)投标人承诺的年度总营业额(25 分):年度基准总营业额见附件三,达到年度基 准总营业额的得 5 分,每增加 1%加 1 分,最多加 20 分。 (7)投标人承诺的集中采购额(10 分):投标人承诺食品原材料集中采购额占营业额 50%的得 7 分,每增加五个百分点加 1 分,最多加 3 分。 评标规则: 如果有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并列最高分,确定原与南京财经大学合作的投标人为中标候 选人。如果并列最高分中无原与南京财经大学合作的投标人,以评分标准第六项得分高的 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如果评分标准第六项得分仍为并列,以评分标准第五项得分高的投 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七、投标文件 (一)投标文件组成: 1、投标函(见附件一) 、评分索引表及投标人资质审核索引表(见附件二)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餐饮服务许可证(复印件) 4、投标人资信等级证书(用复印件) 5、ISO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HACCP 认证证书等证书复印件 6、投标人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和服务管理方案 7、投标人认为其它需要说明和承诺的材料。 5 所提供的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印章或投标人签字。 投标文件不应有涂改,必须修改时应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二)招标文件的领取和投标文件的投递 投标文件应一式五份(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投标文件的正、副本密封在一个外层包 封中;包封应写明项目名称、招投标编号、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 印鉴和投标人公章,注明开标前不得开封,包封的粘缝全都用封签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 定代表人名章。 投标截止日后恕不再接受投标人投递标书。 八、投标人承诺对如下内容已完全理解 1、各标段招标的学生食堂合作经营中标人由本校评标小组综合评分确定。 2、最高报价不作为中标的唯一条件。 3、投标人保证中标后按招标文件明确指定的要求执行。 4、投标人对本招标文件其他内容均充分理解,并承诺一经中标即严格执行,认同本招 标文件及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合同主要条款 合作经营甲方:南京财经大学 合作经营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遵循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将位于 的食堂与乙方合作经营, 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本合同签订依据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满足最新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第二条 合同项目名称 本合同的项目名称为: 第三条 。 合同履行时间、履行地点 1、履行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2、履行地点: 第四条 日; (见附件三) 。 乙方经营范围: 学生食堂的基本大伙及各种特色餐饮。 第五条 履约保证金和风险管理金 1、本合同乙方须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拾万元整。 2、本合同乙方须缴纳风险管理金:人民币 肆拾万元整。 3、缴纳方式:签订合同前 5 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的方式一次性缴清本合同的履约 保证金和风险管理金。若乙方未按上述规定足额交纳款项,视为乙方放弃中标资格,乙方须 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法律后果。 第六条 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6 1、甲方对移交给中标人合作经营管理的房屋、场地、设施、设备等资产享有法定所有 权,享有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而进行的保护和监督的权力。 2、甲方有权建立监管小组(或委员会)并制定监管细则,对中标人的饭菜质量、品种 和价格、卫生安全要求、成本、原材料采购等工作实施全过程检查、监督和管理指导。 3、甲方有权对乙方及其下属人员工进行资格审核,主要包括其身份证、暂住证、健康 证等有效证件的审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要具备中专以上学历,具有三年以上餐饮从业经验。 对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中标人必须及时调换。 4、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合同情况及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学校有关管理制度情况进行监 督检查。对发生食物中毒等重大事故的,招标人除终止合作经营合同外,还将依照国家、地 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合作经营合同有关条款追究中标人的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 5、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提取管理费(设施设备折旧费及维修基金) ,此项费用不得 低于投标人承诺数(承诺营业额*管理费率) 。 6、甲方具有饮食饭菜售价核定权。 7、米、面、油、猪副、禽副、干调、豆制品等大宗食品原材料由甲方统一采购供,其他 原材料采购,乙方按照投标承诺接受甲方的统一管理。 8、甲方有权集中统一处理中标人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泔水等废弃物。 9、甲方校园卡结算系统免费提供给中标人使用,乙方款一律使用结算系统,不得收取 现金;结算系统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造成的损失及维修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如发现乙方规, 甲方有权按照规定作出处罚或终止合作处理。 10、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定期提供经营合作管理的综合报告。 11、甲方严格控制乙方在经营场地内的二次装修,乙方在任何时候不得向甲方提出装修 费用补偿要求。 12、合同期满后,甲方有权收回合作经营的食堂和设备。 二、甲方的义务 1、向乙方提供必备的厨房、餐厅、仓库、办公用房和食堂生产、加工所需的设施、设 备(以移交清单为准)。 2、免费为乙方提供校园卡结算系统及其日常维护,确保正常运行;乙方的营业收入, 按月结算,扣除乙方应上交的有关费用后,按月转付乙方。 3、甲方负责协调设施设备维修工作。 4、甲方提供中标人员工及管理人员的住宿并收取一定的管理费。 5、协助乙方人员办理出入证等相关证件。 6、积极协助乙方解决处理运营过程中存在和发生的相关问题。 三、乙方的权利 1、乙方在合作经营合同期内对招标人提供的食堂房屋设施、设备享有使用和经营管理 权。 2、乙方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享有对食堂合作经营的自主权(原料采购见本招标文件 有关条款);按照管理目标,制定工作规范和规章制度;招聘、录用、调配、辞退以及奖惩 有关工作人员。 7 3、乙方有权要求按双方约定的相关条款按期结算经营合作款项。 四、乙方的义务 1、在甲方指导下,制定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和保障计划,并张贴于食堂显著位置,依照 有关规定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 2、合作经营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转包、分包、在校园内摆摊设点,不得与就餐 人员发生现金交易。 3、规范操作使用、保管维护好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设立维修养护专项基金,做到 及时维修、专款专用;保障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转。 4、乙方应选派责任心强、业务精通、管理水平高、经验丰富、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的负 责人担任合作经营的经理;从业人员必须有合法的身份证、暂住证、健康证,合法用工,不 得使用有前科和劣迹的人员;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职业道德、服务技能等教育培训;统一 着装,挂牌上岗,热情周到文明服务;对所属员工违反甲方相关规定,损害甲方利益时,应 及时更换或辞退。 5、乙方应将经营的学生基本大伙毛利率控制在 40%以内,投料率在 60%以上;在确保饭 菜质量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饭菜供应价格,实行饭菜计量销售,确保符合甲方核定的定量 标准;保证就餐者的满意率在 85%以上。 6、积极配合甲方有关人员做好抄表计量工作,及时交纳水、电、燃气等费用。 7、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把好饮食安全关,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食品和环境卫生必须符合各级政府职能部门、甲方的检查要求,保证卫生许可证的及时性、 有效性,积极参与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比活动,确保所合作经营的餐厅在评比中达到 A 级标准。 8、合作经营期间所发生的所有债权、债务及劳资纠纷,完全由乙方负责并依法承担责 任。 9、在寒暑假期间,根据甲方要求,做好留校人员的膳食供应工作。 10、负责门前三包,将垃圾及时运送至垃圾中转站。泔水由甲方统一处理,不结算费用。 11、合同到期后十日内,乙方须及时清理资产,与甲方办理交接手续,无条件的将自有 设备和资产搬离甲方场所。如果乙方逾期不清理其资产,视同自动放弃,甲方有权进行清理。 第七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合同及招投标文件约定,无特殊理由,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 或终止合同内容。甲方的校区功能调整、校区学生人数变动,不影响合作经营合同的履行; 合作经营期间因不可抗力、学校规划调整、校区置换或其他上级单位行为而造成合同终止, 双方不追究违约责任,管理费按照实际发生的营业额计算。 (一)违约情况 1、违反本合同所列双方权利和义务的; 2、违反招投标文件相关内容和约定的; 3、乙方有违法经营行为的。 (二)违约责任 1、甲方在合作经营期内没有提前通知乙方而无故终止合作经营合同的,乙方有权追究 8 甲方违约责任,并要求甲方赔偿乙方双倍履约保证金,及所余租期租金的双倍金额。 2、乙方拖欠水电费和物业管理费的,在甲方催交两次仍不交纳的情况下,甲方停止乙 方的水电供应,并有权解除租赁合同,依法追偿水电费,已收租金和履约保证金不退。如发 现乙方盗用水电情况的,当月水电费按照已缴纳水电费数额最高的 10 倍收取,并扣除乙方 1000 元履约保证金。 3、乙方合作期间,违反本合同条款,或违反招、投标文件条款,经甲方核查属实的, 初次扣履约保证金 1000 元,甲方并将书面通知乙方按时整改;相同违规内容第二次发现扣 2000 元履约保证金,第三次扣 5000 元履约保证金,且仍不按时整改到位,甲方将停止乙方 的水电供应。若仍不整改,立即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和风险管理金不再退还,且由此产生 的甲乙双方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4、乙方在租赁期内发生上述违约而被处罚情况的,甲方有权在以后项目的评标过程中, 对乙方给予一定的扣分,直至取消投标资格。 第八条 合同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将争议交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号): 见证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日期: 日期: 十、合同签订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一次性交纳到招标人指定 账户,并持交款凭证到南京财经大学后勤保障处签订合同。合同签订以后,方可领取合作经 营食堂钥匙。 南京财经大学招投标中心 9 2015 年 8 月 7 日 10 附件一 投 标 函 (参考格式) 南京财经大学招投标中心: 针对贵方招标编号为: 的招标文件,正式授权 (姓名 和职务)代表 (投标人的名称) ,提交投标文件正本一式壹份,副本 一式肆份。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招标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 件的全部内容,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要求; 2、我方将严格履行本投标文件中的全部承诺和责任,并遵守招标文件中对投标人的 所有规定;愿意以我方报价单中所报价格提供相关产品或服务,按合同约定落实执行。 3、我方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书,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均 具有约束力。 4、我方将派出 作为本项目的驻现场管理经理。 5、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6、我方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 7、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 )。 8、我方针对本项目承诺的管理费率、年度营业总额、原材料集中采购额见附件三备 注栏。 9、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项目内容。 10、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 弄虚作假及其他违规行为。 11、 (其他补充说明) 。 投 标 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盖单位章) (签字) 2015 11 年 月 日 附件二 评分索引表 评分项 所在页码 (1)投标人的资信状况(3 分):有权威资信 3A 等级证明的得 3 分,2A 得 2 分,其他得 1 分。 (2)投标人的管理体系(5 分):ISO90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1 分,ISO14000 环境管理体系认 证证书 1 分,ISO22000 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1 分,HACCP 认证证书得 1 分,驰名商标认证证书或著名商 标认证证书得 1 分。 (3)投标人的同类项目业绩(5 分):五年内高校学生食堂经营业绩良好,单个餐厅年营业额在 400 万元以上(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每个合同得 1 分,满分 3 分;在我校有同类项目经营历史且满五年 的得 2 分。 (4)投标人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和服务管理方案(30 分):每个投标人提供其企业经营理念、管理组 织结构、管理团队中技术力量配备、职工管理及考核奖惩办法、食品安全管理措施、卫生管理措施、 服务与安全承诺、突发应急预案、完善的食堂 7S 现场管理计划和措施、节能计划措施、食堂资产管 理措施等具体方案。评委根据其材料条理性、完整性、针对性打分。 (5)投标人承诺的管理费率(22 分):达到食堂基准管理费率的得 16 分,每增加零点五个百分点, 加 1 分,最多加 6 分。 (6)投标人承诺的年度总营业额(25 分):达到年度基准总营业额的得 5 分,每增加 1%加 1 分,最 多加 20 分。 (7)投标人承诺的集中采购额(10 分):投标人承诺食品原材料集中采购额占营业额 50%的得 7 分, 每增加五个百分点加 1 分,最多加 3 分。 12 投标人资质审核索引表 资质审核项 所在页码 1、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取得营业执照满一年,并且经营范围必 须包含餐饮服务或餐饮管理,注册资金在 200 万元以上(含 200 万元) 的证明材料(加盖公司公章)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4、餐饮服务许可证(许可证类别项为“食堂” ,备注项为“学生 食堂” )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5、投标人必须为目前在江苏省区域内高校从事餐饮经营的企业, 且近年来经营的单个餐厅年营业额不得低于 400 万(提交其所在经营 高校后勤处和财务处有效证明)的证明材料(加盖公司公章) 6、投标人具有项目必须的技术条件或经营能力,具备法律法规 规定的其它条件和良好的信誉,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近 三年内没有被司法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处罚的证明材料原件 7、委托代理人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与投标 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2015 年 4 月~2015 年 6 月)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原件(加盖 公司公章)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从事本项目资质条件(如果有, 请提供)。 13 附件三:第 11、15 学生食堂有关情况表 说明:投标人将所投食堂承诺的数额(大小写)填写在对应栏目中。本表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 序号 食堂名称 位置 楼层 建筑面 积(㎡) 餐位数 第十一学生食堂 仙林中苑 二楼 2807 700 第十五学生食堂 仙林研究生 食堂 一楼 1204 272 1 14 经营种类 学生餐饮大伙,并 提供特色餐饮服务 学生餐饮大伙,并 提供特色餐饮服务 年度基准营 投标人承诺 投标人承诺的 投标人承诺的集 业额(万元) 的管理费率 年度总营业额 中采购额比例 550 260 附件四: 合作经营餐厅考核及奖惩办法 被检查单位: 项目 卫生管理 (5 分) 检查日期: 年 内容 分值 有卫生管理制度,制度上墙,日常落实到位 2分 食堂各岗位职责明确,日常落实到位 1分 定期组织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有记录 1分 从业人员熟练掌握食堂基本卫生知识(抽测) 1分 原材料采购符合学校总体要求,原材料证照齐全,动物类 原料有检疫证,进出货台帐登记有记录 库房整洁,摆放规范,标识清晰,无有毒、有害及其它非 食品原料 8分 8分 冷藏冷冻食品生熟分开,有标识 2分 加工、销售环节无腐败变质食品存在 5分 原料采购、 原料清洗干净,无杂物(发现一例分数全扣) 贮存及食品 食品加工过程成品与半成品、动物食品和蔬菜类食品存放 加工、出售 分开,生熟分开 3分 4分 环节 成品存放不超过 2 小时,隔夜熟食品烧熟、烧透 4分 (50 分) 食堂盛放原料、成品、半成品的器具清洁,不混用 6分 清洗蔬菜、动物原料、海产品的水池分开,有标识 3分 调味品盛放器具整洁、加盖,摆放整齐 1分 售卖窗口不直接用手接触食品 2分 食堂专间使用和管理符合要求 2分 食品留样符合规定,100%留样 48 小时 2分 食堂内外环境卫生整洁,门窗玻璃明亮,墙面、地面、天 花板卫生洁净,无死角 下水道畅通、无污物、无异味 环境卫生 (10 分) 2分 1分 食堂后场加工设备、设施、用具随用随清,清洁,摆放规 范 食堂纱门、纱窗及地沟盖板完好、整洁,紫外线灯设置合 理,按规定使用 食堂废弃物日产日清,加盖容器收集,专人收运有记录 15 2分 2分 2分 月 得分 日 卫生间整洁无异味 1分 从业人员持证上岗 4分 从业人员穿戴整洁工作衣帽、挂工号牌,窗口售卖人员戴 个人卫生 (15 分) 口罩(发现一例扣 1 分,直至扣完) 从业人员不留长指甲和长发,不穿拖鞋上班,不在食堂后 场吸烟,不随地吐痰,不穿工作衣帽上厕所,按要求洗手 更衣室卫生整洁,个人物品摆放有序 4分 4分 3分 餐具清洗消 餐具清洗、消毒专人负责,有消毒记录 2分 餐具清洗干净,无残留物 3分 洗好的餐具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消毒 3分 消毒后的餐具应存放于干净保洁柜中,柜内无杂物 2分 不得增减经营品种,不得擅自增设或扩大营业区域 3分 规范经营 经营场所不得擅自更改,设施场所功能以挪做他用 2分 (10 分) 经营中不得偷漏水电或私拉乱接水电气 3分 配合中心统一的灭四害及其他季节性和临时性工作 2分 毒 (10 分) 总分 检查得分 100 分 加分部分 1、获得各级食品卫生监督部门、上级主管部门、校内各级部门表彰(如市食品量化考核 A 级、市、区食品卫生先进单位等)并形成文件的,每次加分 1-3 分(市级以上,加 3 分;市、 区级,加 2 分;校内主管部门,加 1 分) 2、在学校对食堂开展的师生就餐满意度调查中,排名前 3 位,且满意度得分不低于 85 分, 每次加 1 分。 3、食堂在保证伙食供应工作正常开展的前提下,食堂全年水电消耗总金额低于全年食堂营 业额 5 %,每低于 1%,加 1 分。 4、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项师生共建活动,在活动中表现优异,获得相应奖项,每次加 0.5 分。 5、积极配合学校开展各类创建、评比活动,在活动中表现优异,收到表彰,每次加 0.5 分。 备注:1、考核内容共六大项,总分 100 分。 2、达标分值为 80 分,达到或超过 80 分的,即为考核合格,90 分以上为优秀。 检查人员(签字): 附件五: 16 学生满意度调查表 测评意见 测评项目 满意 不满意 建议和意见 你对本餐厅总体评价 注: 1、请在您认为合适的空格内打“√”; 2、每个项目一种意见,多选视为无效; 3、由后勤服务中心品控部及学生会下属伙管会每月开展,随机抽取 部分就餐学生进行本表调查。 附件六: 17 南京财经大学后勤服务中心食品安全检查处罚规定 根据安全卫生检查的有关处罚规定,综合食堂的实际情况,现明确相关问题 的处罚规定。 一、以下问题处以 30--50 元罚款: 1、地面不干净,积水过多。 2、洗菜池不干净,有污水。 3、操作间不干净、积水过多。 4、下水道不干净、不畅通。 5、工作台、货架不干净有油污灰尘、不整齐。 6、案板、砧板、刀具摆放不整齐。 7、私人物品不得入工作间。 8、原材料、调味品等应当天领当天用,不得堆放工作间。 9、售卖台下面不得堆放物品。 10、电视空调不清洁,大厅桌椅摆放不整齐不干净,地面不干净,就餐时不 明亮通风不好。 11、所有未进保洁柜的餐具和食品加工机器设不干净,未用纱布盖。 12、灯具,灭蝇灯不清洁。 13、垃圾桶外表不清洁、不加盖。 14、大门门帘未放下来、纱窗不清洁、未关。 15、保温台、调味车、平板车、双层车、蒸饭车、蒸箱(烤箱)、电炸锅、 和面机、压面机、打蛋机、平底锅(电饼铛)等电器机械设备及灶台设备表面不 干净、有油污或积水过多有杂物。 16、卫生间、更衣室、洗浴室不干净有异味。 17、卫生包干区、楼梯、电梯内外不干净、走道乱放杂物,墙角有蜘蛛网、 吊吊灰。 18、工作时穿戴不整齐,工作服不干净,工作牌工号牌佩戴不标准。穿拖鞋 (凉鞋)短裤。 19、开饭时口罩手套不干净,不按标准佩戴。 20、留长指甲、留胡须、涂口红、指甲油、带戒指、耳环等首饰挂件。 21、不得使用以使用过的塑料瓶(矿泉水、可乐瓶等)承装原料或调味品。 22、工完场不净。 二、以下问题处以 50--100 元罚款: 18 1、冰箱内霜厚,内外不干净有血水,成品半成品不按规定摆放、不整齐, 内有外包装箱及有色塑料袋。蔬菜腐败变质。 2、剩饭剩菜未按规定处理。 3、干净菜不上架子,摆放不整齐,放地上,菜筐摆放不整齐不清洁。 4、下班后穿工作服在校园走动,穿拖鞋短裤,拾垃圾(废品)。 5、烹调间排烟不畅通、灶台上下不清洁、多头灶、炮台灶、不清洁有油污。 6、保洁柜内外、纱布不洁。 三、以下问题处以 100--200 元罚款: 1、冰箱半成品、生食品、熟食品没有分类存放、混放的。 2、土豆发芽、四季豆、扁豆、鲜黄花菜、发芽花生、发芽红薯等不得进入 食堂。 3、主食原料沒离地、离墙、堆放不整齐或存放不通风不干燥不清洁的库房。 4、消毒过的餐具不进保洁柜或上架没用纱布遮盖。 5、餐具未消毒,未按规定时间消毒,清洗不干净、没有记录。 6、食品未按时间留样或留样不足不全、没有记录。 7、不得乱接乱拉电源(电线、卡机),私接煤气。 四、以下问题处以 500--1000 元罚款: 1、所有员工必须持有效健康证上岗,没有健康证上岗或冒用他人健康证身 份证上岗。 2、不符合售买或未申请同意有卤菜,凉拌面,凉拌粉皮,凉拌凉粉,凉拌菜供 应的。 3、原材料没有正规的票据,不加盖公章,食品卫生索证登记台账和进货数 量不一致,并且无标识,库房有过期原材料,库房不干净不整齐,不干燥,不通 风。 4、食品添加剂未按规定采购使用登记台账的,没有专柜存放,专职或兼职 保管,票证不全的。 五、餐厅经理(主任)是各餐厅食品卫生重要第一责任人,对各餐厅的处罚, 餐厅经理(主任)本人也应承担相应比例。 以下项目触犯一次,对相应的餐厅经理(主任)予以 100--200 元处罚: 1、食品未按时间留样或留样不足不全、没有记录及销毁记录。 2、员工必须持有效健康证上岗,没有健康证上岗或冒用他人健康证身份证 上岗。 3、发现食物变质的。 19 4、冰箱内生熟不分或混放。 5、餐具不清洁、餐具不消毒、无记录的。 6、未按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并无记录。 7、原材料过期或沒有生产日期、保质期、无标识等三无产品。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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