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5:定向就业协议书.doc
丽水学院定向就业研究生协议书 定向单位: (简称甲方) 培养单位: (简称乙方) 定向就业研究生: (简称丙方) 经三方协商,就定向就业研究生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丙方被录取为乙方的硕士研究生,学习专业代码: 业名称: ,学制: ,专 。 二、乙方按照培养要求与规定,负责政治思想教育、业务培养和学籍管理。 三、丙方在学习期间,必须努力学习。自觉遵守乙方的规章制度。如因丙方原 因导致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学业或因违纪违规被乙方劝退,乙方有权将丙方退回 甲方,责任由丙方自行承担。 四、丙方在基本学制内的培养费为 (大写)元人民币,丙方 须在每学年开学注册前缴纳,具体缴费金额按乙方公布的相关规定执行,乙方凭丙 方的缴费收据给予报到注册。 五、丙方在学期间相关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由甲方保存;工资和医疗等费用由 甲方解决。 六、丙方在学期间不享受学校奖助学金政策。 七、丙方毕业后回甲方,由甲方继续安排工作,具体事宜由甲丙双方商定。 八、有关甲丙双方未尽事宜,可由甲丙双方另行协商。 九、本协议经甲、乙两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并由丙方签字后生效。有效期 至丙方离校为止。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丽水学院 代表: 代表: 公章: 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丙方: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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