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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申请学生明白纸2014.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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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理工大学开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学生明白纸 1、学生提出贷款申请,相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核。 4 月份,省内申请生源地信用贷款的在校生,必须通过学校提出贷款申请,填写《青岛理 工大学山东省生源地信用贷款申请表》 ,经学院、校资助中心初审后,将符合条件的贷款学生 申请信息通过《山东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系统》,逐级上报至省资助中心审核。 省外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需学生本人咨询生源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了解是否需要学校提供相关贷款证明材料以及证明内容及要求(学校已为外省籍学生准备了 《青岛理工大学外省籍在校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证明》,如果生源地的贷款政策要求提供的证 明材料有其他固定格式,申请学生需提交材料样本),学校将根据学生所在省份的不同工作要 求,协助学生办理相关手续。 2、 学生提出网上申请,导出申请表。 7 月 20 日至 9 月 20 日期间,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 (网 址:http://www.csls.cdb.com.cn 或 https://sls.cdb.com.cn/,录入提交申请信息,导出并打印《国 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申请表》一式两份,签字确认。 (注意事项:首次贷款学生需先在网站注册, 确保所填信息准确无误,并牢记登录名和密码,若丢失,请到县资助中心帮忙找回。) 3、 学生携带申请材料,回生源地进行资格审查。 7 月—9 月期间,首次贷款学生需携带贷款申请表,到村委会或乡镇民政部门进行资格审 查并加盖公章、由经办人签字。再次申请贷款的借款学生,无需进行资格审查。 (注意事项:提 醒经办人填写联系电话和签字。 ) 4、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到当地资助中心,签订合同,领取受理证明。 8 月 1 日至 9 月 20 日期间,借款学生需与共同借款人一起,到当地资助中心提交申请材料。 (初次签订贷款合同时,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必须同时到场;续贷签订合同时,如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 人不能同时到场,其中任意一方到场都可办理。 ) 首次贷款学生申请所需材料:盖章的申请表、本人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和学校录取通知书 (在读学生持学生证)及上述所有材料复印件两份,以及两人的户口簿原件;资助中心需要提 供的其他材料。 再次贷款学生申请所需材料:本人签字的申请表两份、学生证复印件。(共同借款人原则上 为借款学生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户籍必须与借款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一致;共同借款人非父母时,年龄 必须在 25-60 周岁之间,办理时共同借款人如超过 60 岁请更换共同借款人。) 县资助中心审查通过后,与借款学生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 ,并签字、按 印。 (所签合同待省开行审批通过后,才正式生效。)本学年生源地助学贷款借款合同文本将采 用新版本,所有合同一律套打。系统自动生成《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受理证明》(上 附验证码) ;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打印《贷款受理证明》并加盖公章,交由借款学 生携带至学校报到。(合同签订后,系统同时自动生成支付宝帐户,学生获取账户后请立即修改初始密 码,并注意密码安全。 ) 5、贷款学生报到注册,在学校录入回执,学校输入电子回执。 9 月开学至 10 月 15 日期间,借款学生携带合同及贷款受理证明返校报到,校学生资助中 心根据《贷款受理证明》,登陆管理系统,录入确认验证码和当学年欠缴学宿费金额;县(区) 资助中心在系统上确认后,电子合同回执单生效。截至 10 月 15 日未录入电子合同回执单的 学生贷款申请将被谢绝。 (注:若对贷款扣缴金额及回执录入时间另有要求,请学生本人务必 单独确认报送) 6、贷款审批发放,学生利用支付宝账户查询相关情况。 10 月中下旬,各级学生资助中心核对回执信息、审查合同,学生可随时登录在线服务系 统关注贷款申请状态,了解贷款申请审批进度情况。 11 月份,国家开发银行各省分行汇总后,依据电子回执信息通过支付宝发放贷款(回执 信息注明的欠缴学费及住宿费部分转入学校指定账户,余额部分转入个人支付宝账户) 。贷款 到帐后,学校经由学院与学生进行到账核实工作,各学院核实信息准确无误后,经学生资助管 理中心汇总后报送财务处,由财务处统一进行学费、住宿费抵扣工作。 关于支付宝的使用:学生可通过在线服务系统关注支付宝使用办法或通过登录支付宝网站 了解相关操作。学生可通过合同生成的支付宝帐户,查询资金到帐及结余情况;学生可在支付 宝指定的银行开立结算账户,该账户与支付宝账户绑定后,剩余贷款资金可提现用于生活费; 还可登录系统查询还款计划等。 (注意事项:借款合同一旦生效,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自动产生借款学生的信用记录,成为借款学 生的“第二身份证”。如借款学生不能按时还本付息,所拖欠的利息和本金会如实反映在信用记录中,形成 不良记录,对就业、出国、消费、办理银行信用卡及车贷、房贷都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未按贷款合同约 定期限归还贷款的,银行将根据实际逾期金额和逾期天数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正常借款得率的 130%,不 计复利。 ) 特别注意:以上各流程受理日期为山东省内受理时间。由于各生源省份的贷款政策以及具 体工作流程可能存在细节差异。建议贷款学生到相关部门办理手续以前,提前上网查询当地 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贷款政策要求,仔细查阅申请贷款的相关说明,特别关注当地学 生资助管理中心受理每项贷款工作的具体时间。 如有其他疑问,详情参阅《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借款学生手册》,网址为: http://www.csls.cdb.com.cn/page.do?targetPage=/portal/Index.jsp 附 各学院资助工作负责老师及联系电话表 市北校区 建筑学院 李科然 85071226 艺术学院 王 睿 85071593 土木学院 王雨婧 85071201 环境学院 张 85071261 恬 生源地贷款初次申请流程图 嘉陵江路校区 机械学院 李淑云 68052308 汽车学院 丁于娟 86875761 计算机学院 张 平 68052215 通信学院 薛腾飞 68052201 理学院 李晓霞 68052366 外语学院 马 68052020 松 长江路校区 自动化学院 薛 腾 86879765 管理学院 仝莉莉 86877513 商学院 李晓蕾 86875659 经贸学院 姜圣天 86875602 人文学院 陈 刚 86875686 于跃洋 86879339 宋晓峰 86879339 高职学院 生源地贷款再次申请流程图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方校区 纪玉超 85071052 嘉陵江路校区 董 虎 86059000 长江路校区 史美芳 86877000 临沂校区 张 雷 0539-5797006 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4 年 4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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