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水文库 - 千万精品文档,你想要的都能搜到,下载即用。

蒙商银行信用卡商户分期业务条款及细则(2023.1版).pdf

古靈▓精怪☆9 页 175.738 KB 访问 502.97下载文档
蒙商银行信用卡商户分期业务条款及细则(2023.1版).pdf蒙商银行信用卡商户分期业务条款及细则(2023.1版).pdf蒙商银行信用卡商户分期业务条款及细则(2023.1版).pdf蒙商银行信用卡商户分期业务条款及细则(2023.1版).pdf蒙商银行信用卡商户分期业务条款及细则(2023.1版).pdf蒙商银行信用卡商户分期业务条款及细则(2023.1版).pdf
当前文档共9页 2.97
下载后继续阅读

蒙商银行信用卡商户分期业务条款及细则(2023.1版).pdf

蒙商银行信用卡商户分期业务条款及细则 (2023.1 版) 第一条 声明 《蒙商银行信用卡商户分期业务条款及细则》为蒙商银行信 用卡主卡持卡人(以下简称“持卡人”)申请和使用本行信用卡商 户分期业务的依据。若持卡人申请本行的商户分期业务,即表示 已阅读并同意遵守本条款及细则。如对本条款及细则有疑问,应 在申请本业务前致电蒙商银行咨询投诉电话(95352)进行详细 询问和了解。 第二条 业务说明 蒙商银行信用卡商户分期业务(以下简称“商户分期”或“本 业务”),是指蒙商银行信用卡持卡人(以下简称“持卡人”)使 用蒙商银行信用卡在开通商户分期业务且支持蒙商银行信用卡 的特约商户内购买商品或服务时,由蒙商银行向特约商户一次性 支付持卡人所购商品或服务的消费资金,持卡人按照与蒙商银行 约定的分期还款计划,按期向蒙商银行归还应还款项,直至商品 或服务总价清偿完毕为止的一种交易方式。 第三条 业务申请 (一)申请条件 本业务仅限蒙商银行信用卡个人卡办理(商赢系列、金领卡、 多彩分期卡等特殊卡种除外)。 1 (二)申请范围 1.持卡人办理此业务的交易商户及指定商品或服务,须以开 通商户分期业务且支持蒙商银行信用卡的特约商户指定商品(或 服务)为准。 2. 持 卡 人 办 理 商 户 分 期 的 单 笔 消 费 金 额 上 限 为 人 民 币 100000 元,不同商户的起点金额不同,持卡人办理业务时须以 商户的具体规定为准。 3.办理商户分期交易时,持卡人可将单件可分期商品的交易 金额全额转为分期交易,也可组合若干可分期商品的交易金额全 额一起进行分期交易,但持卡人不可就单件商品的部分金额进行 分期或者将组合商品的部分金额进行分期。 4.商户分期成功办理后,分期期数和交易金额不得更改;对 已办理商户分期的当期应还本金和当期应还分期利息计入当期 的最低还款额,不得再次申请办理分期业务。 (三)分期利息收取 我行已开办的期数包括 3、6、9、12、18、24 六档期数,具 体收费标准请详询当地各特约商户。(如有商户补贴分期利息, 分期利率可最低为零) 注:1.近似折算年化利率是通过计算内含报酬率(使未来现金流 入量现值等于未来现金流出量现值的折现率)后年化而得出的。 【注:1.近似折算年化利率是通过计算出内含报酬率后年化而得。内含报 酬率 IRR 是指使未来现金流入量现值等于未来现金流出量现值的折现率。 2 计算公式如下:分期本金= (n 为总期数),计算得出月 度内含报酬率 IRR,由此近似折算年化利率(单利) =12*IRR。近似折算年 化利率(单利)供持卡人评估资金成本时参考,不改变持卡人实际支付 的利息金额,因交易金额、交易时间、还款时间、提前还款等不同可能 致实际值与上述参考值存在差异。持卡人实际需支付的利息金额应以账 单列示为准。2.上述每期分期利率为基准费率,蒙商银行有权根据市场情 况和客户资质浮动,具体请以申请时告知为准。】 第四条 分摊规则 (一)应还本金金额:持卡人成功办理商户分期后,每期应 还本金金额应按签购单记载的分期期数,将本金总额按期均摊, 在每期账单日记入持卡人账单。 (二)应还分期利息金额:持卡人成功办理商户分期后,每 期应还分期利息金额应按签购单记载的分期期数,将分期利息总 额按期均摊,在每期账单日同应还本金一并记入持卡人账单。 (三)每期“应还本金金额”和“应还分期利息金额”的计 算精确到分位,对于每期“应还本金金额” 、 “应还分期利息金额” 不能在分位取得整除的,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进行金额拆分,差 额在最后一期进行调整。 (四)持卡人购买的商品总金额将全额占用持卡人的信用额 度,当持卡人每期按时还款后,可用额度逐期释放。 (五)持卡人按月缴付信用卡欠款后仍有多余款项时,该款 3 项将视为溢缴款,不会提前清偿分期付款每月“应还本金金额” 和“应还分期利息金额” 。 第五条 撤销、提前还款等业务规则 (一)分期付款的撤销 持卡人仅能在办理商户分期交易当日 19:00 前(且须在银 行工作时间内)办理撤销手续(不支持隔日撤销);交易撤销后, 交易资金将全额退还至持卡人原交易信用卡账户。 (二)商户分期的退货 商户分期所购买的商品或服务支持联机退货和手工退货。 持卡人于消费后如符合商户退货条件,可以通过商户进行退 货。持卡人全额退货,分期交易终止,对已收取的分期利息不予 退还,未分摊分期利息不再计收;持卡人部分金额退货,我行将 退货金额退还至持卡人账户,分期业务不终止,持卡人须继续支 付未分摊本金及全额分期利息。 (三)分期付款提前还款 若持卡人要对已成功办理的商户分期业务提前清偿未偿还 的款项,须致电蒙商银行咨询投诉电话(95352)进行申请,蒙 商银行商户分期业务仅支持全部提前到期的申请,不支持部分提 前到期的申请。该申请经蒙商银行审核通过后,该笔分期业务项 下全部未偿还本金、提前还款违约金(一期分期利息金额)及其 他应付费用将计入持卡人最近一期信用卡账单的最低还款额,持 卡人应于该期账单还款日前一次性结清,已收取的分期利息不予 4 退还。 (四)分期付款未结束且持卡人的信用卡已至有效期 1.信用卡到期后正常续卡的,分期付款分摊不受影响,进行 正常分摊。 2.因持卡人意愿或不符合续卡条件而未正常续卡的,持卡人 与蒙商银行的分期付款协议仍然存在,待摊金额按月在账单日计 入该期应还款内,直至分摊完毕。 (五)各项分期业务不受理持卡人申请暂停分期付款的交易 要求。持卡人在分期付款未终止前如要注销账户,须提前清偿分 期付款未摊本金和分期利息,再申请注销。 第六条 持卡人权利与义务 (一)持卡人凭蒙商银行向其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信用卡在 商户进行分期消费时,须按预先的约定输入密码或动态验证码, 或通过指纹等生物识别方式完成交易。 (二)持卡人不得通过虚假交易等欺诈活动套取现金、优惠 等,否则蒙商银行有权采取相关管控措施和追回持卡人已享受的 优惠。 (三)持卡人承诺按信用卡账单金额按期归还欠款。持卡人 在免息还款期内偿还当期账单全部款项,则无须支付利息。如持 卡人在到期还款日前未能按账单当期应还款额全额还款的,将依 照持卡人所持信用卡对应的蒙商银行信用卡领用合约、《蒙商银 行信用卡章程》计收利息;如未按对账单列示归还最低还款额, 5 另计收还款违约金。 (四)若持卡人的信用卡被停卡,或持卡人主动申请销户或 要求停卡,或持卡人不履行债务,或持卡人不履行与分期付款相 关的协议,或持卡人出现债务履行能力或信用程度降低的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持卡人使用信用卡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持卡人 所持信用卡对应的蒙商银行信用卡领用合约、《蒙商银行信用卡 章程》或有关业务规定;持卡人提供的申请资料不真实、不准确、 不完整;持卡人拒绝承担使用信用卡交易产生的风险与责任;持 卡人拒绝向蒙商银行支付各类费用;自持卡人账户发生欠款后第 一个账单日开始计算,连续三个月未还款或还款未达最低还款额; 持卡人利用信用卡进行虚假交易;持卡人拒绝或阻碍蒙商银行对 其收入或信用情况进行调查;持卡人死亡而其财产合法继承人不 继续履行本约定条款;持卡人被宣告失踪,而其财产代管人不继 续履行本约定条款;持卡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而其监护人不继 续履行本约定条款;持卡人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诉讼、仲裁程序 或其他法律纠纷,蒙商银行认为可能或已经影响或损害蒙商银行 在本约定条款项下的权益;持卡人的资信情况或还款能力出现其 他重大变化,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调整、收入降低、失业、拖欠其 他债务等,足以影响还款能力,已经不再符合蒙商银行办理信用 卡条件且未追加蒙商银行认可的担保;蒙商银行认定的其他正当 理由或卡片风险控管因素)等蒙商银行认定持卡人的账户不再符 合商户分期的办理要求时,持卡人的分期付款债务应于发生上述 6 事项之时视为全部到期,持卡人应当一次性偿还全部剩余欠款, 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违约金等全部应还款项。蒙商银行有 权在不通知持卡人的条件下主动终止其账户的分期付款,要求持 卡人一次性偿还剩余分期本金金额、全额利息及其他相应费用, 已收取的分期利息不予退还,所有未还款项将在最近的一个账单 日全额计入当期最低还款额,持卡人须在最近一期账单最后还款 日前予以清偿。 (五)蒙商银行仅向持卡人提供商户分期业务,蒙商银行并 非商品或服务的销售商,也不向持卡人就商户、持卡人所购商品 或服务、商户与持卡人之间的交易提供任何担保。有关商品或服 务的买卖、价格、质量、配送、及售后服务等事宜均由商户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处理,若持卡人与商户之间就商品或服务的买卖、 价格、质量、送货、退货、换货、运费、及售后服务或其他相关 事宜发生争议,持卡人须自行与商户协商处理。在争议处理过程 中,持卡人仍应继续按上述约定偿还所欠分期付款债务。前述争 议不影响蒙商银行对持卡人所欠分期付款债务进行追偿的权利。 持卡人不得以与商户存在纠纷为由拒绝偿还银行信用卡欠款。 (六)信用卡资金应当用于持卡人个人消费领域,不得用于 购房、投资、生产经营等非消费领域。如持卡人违规使用信用卡 资金,蒙商银行有权采取相应管控措施。 第七条 蒙商银行权利与义务 (一)持卡人所购商品均由商户提供,商户承担所有与商品 7 及商品销售有关的责任;蒙商银行仅提供分期付款服务,与商户 之间无代理、经销、担保等关系。 (二)蒙商银行有权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及业务需要对本业务 条款、分期利率及其他费用标准进行变更,或对本业务进行延迟 或提前终止,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要求公告一定 时期后施行,不再另行通知持卡人。持卡人有权在蒙商银行公告 期间选择是否继续使用服务,如果持卡人不愿接受蒙商银行公告 内容,应在蒙商银行公告施行前向蒙商银行申请终止本分期服务; 如果持卡人未申请终止相关服务,视为持卡人同意相关调整,变 更后的内容对持卡人产生法律约束力,若持卡人不执行变更后的 内容,蒙商银行有权选择终止本项服务。本服务被持卡人或蒙商 银行终止后,持卡人应向蒙商银行一次性偿还剩余本金、利息、 还款违约金等全部应还款项。 (三)如持卡人在蒙商银行垫付了商品款项后发生退货情形, 在商户同意并向蒙商银行返还相应款项后,蒙商银行对持卡人信 用卡账户的分期付款金额、期数和分期利息进行调整。 第八条 其他说明 (一)本细则未尽事项均依据《蒙商银行信用卡章程》、持 卡人所持信用卡对应的蒙商银行信用卡领用合约、银行业务规定 及金融惯例有关规定处理。 (二)持卡人如对蒙商银行产品或业务约定条款有疑问、意 见或建议,持卡人可通过向蒙商银行当地网点详细了解或拨打蒙 8 商银行咨询投诉电话(95352),进行咨询与反映。 (三)持卡人已仔细阅读上述所有条款,并已特别注意字体 加黑或下划线标注的内容。持卡人对所有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 律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 本业务条款及细则自持卡人签署或勾选已阅读并同意《蒙商 银行信用卡商户分期业务条款及细则》之日起生效。 9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