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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寿县交通运输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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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交通运输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序号 权力类 型 权力名称 1 行政许 公路超限运 可 输许可 2 行政许 公路建设项 可 目施工许可 子项 实施依据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 道或者汽车渡船的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不得在有限定 标准的公路、公路桥梁上或者公路隧道内行驶,不得使用汽车渡船。超 过公路或者公路桥梁限载标准确需行驶的,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 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并按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运载不可解体的 1.受理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公路工程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超限物品的,应当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时速行驶,并悬挂明显标志 施工许可相关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 ,省交通运输部门及其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 。运输单位不能按照前款规定采取防护措施的,由交通主管部门帮助其 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告知理由 责任: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行政许可的; 采取防护措施,所需费用由运输单位承担。 )。 2.《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五条:车辆载运不可解体物品,车货总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公路施工许可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予以行政许可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 体的外廓尺寸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的限载、限高 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审意见。 、限宽、限长标准,确需在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行驶的,从事运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决定或者不予行 请人、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4.在行政许可工作中违反法定权限、条件和程序 输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申请公路超限运输许可。 政许可决定(不予许可的告知理由),按时 设定或者实施行政许可的; 第三十六条:申请公路超限运输许可按照下列规定办理:(一)跨省、 办结,法定告知。 自治区、直辖市进行超限运输的,向公路沿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 4.送达责任:制作行政许可决定书,送达并 5.在行政许可工作中造成重大失误的; 6.不依法履行行政许可监督职责或监督不力造成 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由起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路管理机构统一 信息公开。 受理,并协调公路沿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路管理机构对超限运输 5.事后监管责任:定期或不定期对工程施工 严重后果的; 申请进行审批,必要时可以由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统一协调处理; 情况检查,督促行政相对人按照许可要求进 7.在行政许可工作中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或者玩 忽职守的; (二)在省、自治区范围内跨设区的市进行超限运输,或者在直辖市范 行施工。 围内跨区、县进行超限运输的,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路管理机构提 6.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8.在行政许可工作中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 谋取其他利益的; 出申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路管理机构受理并审批;(三)在设 。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区的市范围内跨区、县进行超限运输的,向设区的市公路管理机构提出 申请,由设区的市公路管理机构受理并审批;(四)在区、县范围内进 行超限运输的,向区、县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由区、县公路管理机 构受理并审批。公路超限运输影响交通安全的,公路管理机构在审批超 限运输申请时,应当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意见。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1.受理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公路工程 ,省交通运输部门及其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 施工许可相关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 责任: 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告知理由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行政许可的; )。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予以行政许可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二十五条:公路建设项目的施工,须按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公路施工许可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 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的规定报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 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审意见。 请人、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决定或者不予行 准。 4.在行政许可工作中违反法定权限、条件和程序 2.《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4第14号,2015年修改)第 政许可决定(不予许可的告知理由),按时 设定或者实施行政许可的; 二十四条 公路建设项目依法实行施工许可制度。国家和国务院交通运 办结,法定告知。 5.在行政许可工作中造成重大失误的; 输主管部门确定的重点公路建设项目的施工许可由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 4.送达责任:制作行政许可决定书,送达并 6.不依法履行行政许可监督职责或监督不力造成 输主管部门实施,其他公路建设项目的施工许可按照项目管理权限由县 信息公开。 严重后果的; 5.事后监管责任:定期或不定期对工程施工 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实施。 7.在行政许可工作中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或者玩 情况检查,督促行政相对人按照许可要求进 忽职守的; 行施工。 8.在行政许可工作中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 6.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谋取其他利益的; 。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寿县交通运输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序号 权力类 型 权力名称 3 行政许 涉路施工许 可 可 4 行政许 公路建设项 可 目竣工验收 子项 实施依据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五条: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 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等设施的,以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 管线、电缆等设施的,应当事先经有关交通主管部门同意,影响交通安 全的,还须征得有关公安机关的同意;所修建、架设或者埋设的设施应 当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对公路造成损坏的,应当按照损坏程 度给予补偿。 第五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1.受理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公路工程 批准,不得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 ,省交通运输部门及其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 2.《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进行下列涉路施工活动,建设单 施工许可相关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 责任: 位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一)因修建铁路、机场、供电、水 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告知理由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行政许可的; 利、通信等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公路用地或者使公路改线; )。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予以行政许可的; (二)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公路施工许可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 施;(三)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四)利 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审意见。 请人、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用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涵洞铺设电缆等设施;(五)利用跨越公路的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决定或者不予行 4.在行政许可工作中违反法定权限、条件和程序 设施悬挂非公路标志;(六)在公路上增设或者改造平面交叉道口;( 政许可决定(不予许可的告知理由),按时 设定或者实施行政许可的; 办结,法定告知。 七)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 5.在行政许可工作中造成重大失误的; 3.《路政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3年第2号公布,交通运输部令2016 4.送达责任:制作行政许可决定书,送达并 6.不依法履行行政许可监督职责或监督不力造成 年第81号修正)第十八条 除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公路法》第八条第二 信息公开。 严重后果的; 款就国道、省道管理、监督职责作出决定外,路政管理许可的权限如下 5.事后监管责任:定期或不定期对工程施工 7.在行政许可工作中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或者玩 情况检查,督促行政相对人按照许可要求进 : 忽职守的; (一)属于国道、省道的,由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公 行施工。 8.在行政许可工作中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 6.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路管理机构办理; 谋取其他利益的; (二)属于县道的,由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 。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的公路管理机构办理; (三)属于乡道的,由县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公路管理 机构办理。 路政管理许可事项涉及有关部门职责的,应当经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设 置的公路管理机构批准或者同意后,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相关手续。其中,本规定第十一条规定的事项,由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 管部门会同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办理。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1.受理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公路工程 ,省交通运输部门及其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 施工许可相关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 责任: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三十三条:公路建设项目和公路修复项 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告知理由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行政许可的; 目竣工后,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 )。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予以行政许可的; 的,不得交付使用。建成的公路,应当按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的规定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公路施工许可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 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审意见。 设置明显的标志、标线。 请人、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2.《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04年第3号)第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决定或者不予行 4.在行政许可工作中违反法定权限、条件和程序 六条第二款:竣工验收由交通主管部门按项目管理权限负责。交通部负 政许可决定(不予许可的告知理由),按时 设定或者实施行政许可的; 责国家、部重点公路工程项目中100公里以上的高速公路、独立特大型 办结,法定告知。 5.在行政许可工作中造成重大失误的; 桥梁和特长隧道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其它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由省级 4.送达责任:制作行政许可决定书,送达并 6.不依法履行行政许可监督职责或监督不力造成 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确定的相应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竣工验收工作。 信息公开。 严重后果的; 3.《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4号)第四十条 5.事后监管责任:定期或不定期对工程施工 7.在行政许可工作中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或者玩 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完工后,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交工、竣工验收 情况检查,督促行政相对人按照许可要求进 忽职守的; 行施工。 。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8.在行政许可工作中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 6.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谋取其他利益的; 。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寿县交通运输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序号 权力类 型 权力名称 5 行政许 更新采伐护 可 路林审批 6 行政许 道路旅客运 可 输经营许可 子项 实施依据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1.受理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公路工程 ,省交通运输部门及其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五条: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 施工许可相关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 责任: 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等设施的,以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 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告知理由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行政许可的; 管线、电缆等设施的,应当事先经有关交通主管部门同意,影响交通安 )。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予以行政许可的; 全的,还须征得有关公安机关的同意;所修建、架设或者埋设的设施应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公路施工许可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 当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对公路造成损坏的,应当按照损坏程 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审意见。 请人、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度给予补偿。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决定或者不予行 4.在行政许可工作中违反法定权限、条件和程序 2.《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六条:禁止破坏公路、公路用地范围内 政许可决定(不予许可的告知理由),按时 设定或者实施行政许可的; 的绿化物。需要更新采伐护路林的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经批准 办结,法定告知。 5.在行政许可工作中造成重大失误的; 方可更新采伐并及时补种;不能及时补种的应当交纳补种所需费用由公 4.送达责任:制作行政许可决定书,送达并 6.不依法履行行政许可监督职责或监督不力造成 路管理机构代为补种。 信息公开。 严重后果的; 3.《路政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3年第2号公布,交通运输部令2016 5.事后监管责任:定期或不定期对工程施工 7.在行政许可工作中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或者玩 年第81号修正)第八条 除公路防护、养护外,占用、利用或者挖掘公 情况检查,督促行政相对人按照许可要求进 忽职守的; 路、公路用地、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以及更新、砍伐公路用地上的树 行施工。 8.在行政许可工作中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 木,应当根据《公路法》和本规定,事先报经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 7.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谋取其他利益的; 的公路管理机构批准、同意。 。 10.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十条 申请从事客运经营的,应 当依法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按照下列规定提出申 请并提交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 (一)从事县级行政区域内和毗邻县行政区域间客运经营的,向县 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二)从事省际、市际、县际(除毗邻县行政区域间外)客运经营 的,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三)在直辖市申请从事客运经营的,向所在地直辖市人民政府确 定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依照前款规定收到申请的交通运输主 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 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申请 1.受理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公路工程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人投入运输的车辆配发车辆营运证;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施工许可相关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 ,省交通运输部门及其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 责任: 并说明理由。 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告知理由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行政许可的; 对从事省际和市际客运经营的申请,收到申请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 依照本条第二款规定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前,应当与运输线路目的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公路施工许可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予以行政许可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 地的相应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协商,协商不成的,应当按程序报省、自治 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审意见。 请人、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协商决定。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决定或者不予行 对从事设区的市内毗邻县客运经营的申请,有关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政许可决定(不予许可的告知理由),按时 4.在行政许可工作中违反法定权限、条件和程序 设定或者实施行政许可的; 应当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报所在地市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办结,法定告知。 5.在行政许可工作中造成重大失误的; 决定。 4.送达责任:制作行政许可决定书,送达并 6.不依法履行行政许可监督职责或监督不力造成 第十一条 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客运经营者,需要增加客运 信息公开。 严重后果的; 班线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5.事后监管责任:定期或不定期对工程施工 第四十九条 申请从事国际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的,应当向省、自治 情况检查,督促行政相对人按照许可要求进 7.在行政许可工作中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或者玩 忽职守的; 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本条例第四 行施工。 十八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8.在行政许可工作中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 谋取其他利益的; 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 。 11.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的决定。予以批准的,应当向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不予批准 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2.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 〔2019〕6号),原省级“跨省、跨省内设区的市客运班线许可”和“ 跨省、跨省内设区的市客运经营许可”下放至设区的市级交通运输部门 ;原市级 “毗邻县行政区域间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下放至县级交 通运输部门。 3.《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 部令2020年第17号)第十二条 申请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应当依法向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按照下列规定提出申请: (一)从事一类、二类、三类客运班线经营或者包车客运经营的, 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二)从事四类客运班线经营的,向所在地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提出申请。 在直辖市申请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应当向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省内包车客运实行分类管理的, 对从事市际包车客运、县际包车客运经营的,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道路 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对从事县内包车客运经营的,向所在地县级道 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寿县交通运输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序号 权力类 型 权力名称 7 道路货物运 输经营许可 (除使用 行政许 4500千克及 以下普通货 可 运车辆从事 普通货运经 营外) 8 道路旅客运 行政许 输站经营许 可 可 9 行政许 出租汽车经 可 营许可 子项 实施依据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四条 申请从事货运经营的 1.受理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公路工程 ,省交通运输部门及其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 ,应当依法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按照下列规定提 施工许可相关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 责任: 出申请并分别提交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规定条件的相关 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告知理由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行政许可的; 材料:(一)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以外的货运经营的,向县级人民政 )。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予以行政许可的; 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二)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向设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公路施工许可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 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依照前款规定收到申请 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审意见。 请人、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作出许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决定或者不予行 4.在行政许可工作中违反法定权限、条件和程序 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 政许可决定(不予许可的告知理由),按时 设定或者实施行政许可的; 证,并向申请人投入运输的车辆配发车辆营运证;不予许可的,应当书 办结,法定告知。 5.在行政许可工作中造成重大失误的; 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使用总质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 4.送达责任:制作行政许可决定书,送达并 6.不依法履行行政许可监督职责或监督不力造成 事普通货运经营的,无需按照本条规定申请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 信息公开。 严重后果的; 车辆营运证。 5.事后监管责任:定期或不定期对工程施工 7.在行政许可工作中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或者玩 2.《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5年第6号公布,交 情况检查,督促行政相对人按照许可要求进 忽职守的; 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17号修正)第十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按照《 行施工。 8.在行政许可工作中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和本规 9.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谋取其他利益的; 定规范的程序实施道路货物运输经营和货运站经营的行政许可。 。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1.受理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公路工程 ,省交通运输部门及其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 施工许可相关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 责任: 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告知理由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行政许可的;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九条 第二款 从事道路货物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予以行政许可的;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公路施工许可 运输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应当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 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审意见。 在依法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 请人、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决定或者不予行 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进行备案,并分别附送符合本条例第三十六条、第 4.在行政许可工作中违反法定权限、条件和程序 政许可决定(不予许可的告知理由),按时 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 设定或者实施行政许可的; 办结,法定告知。 2.《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5.在行政许可工作中造成重大失误的; 4.送达责任:制作行政许可决定书,送达并 令2020年第17号)第十六条 申请从事客运站经营的,应当依法向市场 6.不依法履行行政许可监督职责或监督不力造成 信息公开。 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向所在地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 严重后果的; 5.事后监管责任:定期或不定期对工程施工 出申请。 7.在行政许可工作中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或者玩 情况检查,督促行政相对人按照许可要求进 忽职守的; 行施工。 8.在行政许可工作中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 10.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 谋取其他利益的; 任。 1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附件第 112项: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车辆运营证和驾驶员客运资格证核发(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1.受理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公路工程 实施机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 ,省交通运输部门及其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 施工许可相关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 2.《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4年第16号公 责任: 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告知理由 布,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6号修正)第八条 申请巡游出租汽车经营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行政许可的; )。 的,应当根据经营区域向相应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予以行政许可的;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公路施工许可 管部门提出申请,并符合下列条件。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 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审意见。 3.《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工业和 请人、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决定或者不予行 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网信办令2016 4.在行政许可工作中违反法定权限、条件和程序 政许可决定(不予许可的告知理由),按时 年第60号公布,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市场 设定或者实施行政许可的; 办结,法定告知。 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令2019年第46号修正)第六条 申请从事网约车 5.在行政许可工作中造成重大失误的; 4.送达责任:制作行政许可决定书,送达并 经营的,应当根据经营区域向相应的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6.不依法履行行政许可监督职责或监督不力造成 信息公开。 并提交以下材料。 严重后果的; 5.事后监管责任:定期或不定期对工程施工 4.《安徽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2020年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7.在行政许可工作中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或者玩 情况检查,督促行政相对人按照许可要求进 会公告第三十号)第十九条 出租汽车客运经营实行出租汽车经营资格 忽职守的; 行施工。 许可、车辆营运许可和驾驶员客运资格许可制度。 8.在行政许可工作中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 11.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 第二十三条 申请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车辆营运证和驾驶员客运资格 谋取其他利益的; 任。 证的,应当向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 1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交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有关材料。 寿县交通运输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序号 权力类 型 权力名称 10 出租汽车车 行政许 辆运营证核 可 发 11 公路建设项 行政许 目设计文件 可 审批 子项 实施依据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附件第 112项: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车辆运营证和驾驶员客运资格证核发( 实施机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1.受理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公路工程 2.《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工业和 ,省交通运输部门及其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 施工许可相关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 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网信办令2016 责任: 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告知理由 年第60号公布,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市场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行政许可的; )。 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令2019年第46号修正)第十三条 服务所在地出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予以行政许可的;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公路施工许可 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依车辆所有人或者网约车平台公司申请,按第十二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 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审意见。 条规定的条件审核后,对符合条件并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的车辆,发放 请人、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决定或者不予行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4.在行政许可工作中违反法定权限、条件和程序 政许可决定(不予许可的告知理由),按时 3.《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4年第16号公 设定或者实施行政许可的; 办结,法定告知。 布,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6号修正)第十五条 被许可人应当按照《 5.在行政许可工作中造成重大失误的; 4.送达责任:制作行政许可决定书,送达并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行政许可决定书》和经营协议,投入符合规定数量、 6.不依法履行行政许可监督职责或监督不力造成 信息公开。 座位数、类型及等级、技术等级等要求的车辆。原许可机关核实符合要 严重后果的; 5.事后监管责任:定期或不定期对工程施工 求后,为车辆核发《道路运输证》。 7.在行政许可工作中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或者玩 情况检查,督促行政相对人按照许可要求进 4.《安徽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2020年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忽职守的; 行施工。 会公告第三十号)第十九条 出租汽车客运经营实行出租汽车经营资格 8.在行政许可工作中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 12.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 许可、车辆营运许可和驾驶员客运资格许可制度。 谋取其他利益的; 任。 第二十三条 申请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车辆营运证和驾驶员客运资格 1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证的,应当向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 交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有关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八条 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公 路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公路 工作;但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对国道、省道的管理 、监督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乡、民族乡、镇人 1.受理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公路工程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乡道的建设和养护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施工许可相关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 ,省交通运输部门及其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 责任: 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可以决定由公路管理机构依照本法规定行使公路 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告知理由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行政许可的; 行政管理职责。 )。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图设计文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公路施工许可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予以行政许可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 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查。施工 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审意见。 图设计文件审查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决定或者不予行 请人、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4.在行政许可工作中违反法定权限、条件和程序 他有关部门制定。 政许可决定(不予许可的告知理由),按时 设定或者实施行政许可的;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 办结,法定告知。 政主管部门和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加强对建 4.送达责任:制作行政许可决定书,送达并 5.在行政许可工作中造成重大失误的; 6.不依法履行行政许可监督职责或监督不力造成 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监督管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必须依法 信息公开。 进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对建设工 5.事后监管责任:定期或不定期对工程施工 严重后果的; 7.在行政许可工作中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或者玩 程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 情况检查,督促行政相对人按照许可要求进 忽职守的; 4.《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4号)第二十四 行施工。 条 农村公路设计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重要农村公路 13.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 8.在行政许可工作中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 谋取其他利益的; 建设项目应当进行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一般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可以 任。 1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直接进行施工图设计,并可以多个项目一并进行。第二十五条 农村公 路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由县级以上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据法律、行政 法规的相关规定进行审批,具体审批权限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确定 。 农村公路建设项目重大或者较大设计变更应当报原设计审批部门批准。 寿县交通运输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序号 权力类 型 权力名称 12 城市公共汽 行政许 车客运经营 可 许可 13 对道路运输 货运和物流 运营单位未 实行安全查 验制度,对 客户身份进 行查验等行 为的处罚 行政处 罚 子项 实施依据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1.受理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公路工程 ,省交通运输部门及其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 施工许可相关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 责任: 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告知理由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行政许可的; 《安徽省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2016年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 )。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予以行政许可的; 务委员会公告第四十二号)第五条第一款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公路施工许可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 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工作,其所属 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审意见。 请人、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决定或者不予行 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工作。 4.在行政许可工作中违反法定权限、条件和程序 第十五条第一款:从事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经营,应当向设区的市、县( 政许可决定(不予许可的告知理由),按时 设定或者实施行政许可的; 办结,法定告知。 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申请取得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经营权。 5.在行政许可工作中造成重大失误的; 第十七条: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经营企业经营期限届满需要延续经营的, 4.送达责任:制作行政许可决定书,送达并 6.不依法履行行政许可监督职责或监督不力造成 应当在期限届满前六个月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道路运输管理 信息公开。 严重后果的; 机构应当根据该企业服务质量考核结果、运营安全情况等,作出是否延 5.事后监管责任:定期或不定期对工程施工 7.在行政许可工作中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或者玩 情况检查,督促行政相对人按照许可要求进 续的决定。 忽职守的; 行施工。 8.在行政许可工作中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 14.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 谋取其他利益的; 任。 1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1.立案责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发现 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 ,收集、调取证据,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不得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第二十条:铁路、公路、水上、航空的货运和邮政、快递等物流运营单 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位应当实行安全查验制度,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依照规定对运输、寄 3.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人辩解陈述,保守有关秘密。 递物品进行安全检查或者开封验视。对禁止运输、寄递,存在重大安全 3.审查责任: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等行为的 的; 隐患,或者客户拒绝安全查验的物品,不得运输、寄递。 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 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前款规定的物流运营单位,应当实行运输、寄递客户身份、物品信息登 、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 记制度。 5.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第八十五条:铁路、公路、水上、航空的货运和邮政、快递等物流运营 4.告知责任:作出处理决定前,书面告知当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 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主管部门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用法定单据的; 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下罚款:( 7.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或者应当履行 。 一)未实行安全查验制度,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或者未依照规定对运 5.决定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 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 输、寄递物品进行安全检查或者开封验视的;(二)对禁止运输、寄递 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 8.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者客户拒绝安全查验的物品予以运输、寄递的 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 9.玩忽职守,对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三)未实行运输、寄递客户身份、物品信息登记制度的。 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 第九十三条: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情节严重的,由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从 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事相关业务、提供相关服务或者责令停产停业;造成严重后果的,吊销 6.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 10.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有关证照或者撤销登记。 11.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书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行生效的处罚决定。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履行的责任。 寿县交通运输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序号 14 权力类 型 权力名称 子项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 1.立案责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发现 第八十六条:电信、互联网、金融业务经营者、服务提供者未按规定对 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 客户身份进行查验,或者对身份不明、拒绝身份查验的客户提供服务的 ,决定是否立案。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主管部门应当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 2.调查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下罚 ,收集、调取证据,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不得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 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人辩解陈述,保守有关秘密。 3.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住宿、长途客运、机动车租赁等业务经营者、服务提供者有前款规定情 3.审查责任: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等行为的 的; 形的,由主管部门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 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 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下罚款。 、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 第九十三条: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情节严重的,由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从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5.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事相关业务、提供相关服务或者责令停产停业;造成严重后果的,吊销 4.告知责任:作出处理决定前,书面告知当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 有关证照或者撤销登记。 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用法定单据的; 2.《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 7.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或者应当履行 第四十一条第一款:客车不得违反规定载货。客运站经营者受理客运班 5.决定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 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 车行李舱载货运输业务的,应当对托运人有效身份信息进行登记,并对 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 8.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托运物品进行安全检查或者开封验视,不得受理有关法律法规禁止运送 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 9.玩忽职守,对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可能危及运输安全和托运人拒绝安全检查的托运物品。 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 第九十九条:一类、二类客运班线的经营者或者其委托的售票单位、客 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运站经营者未按照规定对旅客身份进行查验,或者对身份不明、拒绝提 6.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 10.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供身份信息的旅客提供服务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处10万元 书送达当事人。 11.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员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 行生效的处罚决定。 令其停止从事相关道路旅客运输或者客运站经营业务;造成严重后果的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履行的责任。 ,由原许可机关吊销有关道路旅客运输或者客运站经营许可证件。 对长途客运 、机动车租 赁等业务经 营者、服务 提供者未按 规定对客户 行政处 身份进行查 罚 验,或者对 身份不明、 拒绝身份查 验的客户提 供服务等行 为的处罚 对危险化学品 道路运输企业 、水路运输企 业的驾驶人员 、船员、装卸 管理人员、押 运人员、申报 人员、集装箱 装箱现场检查 员未取得从业 资格上岗作业 的处罚 对危险化学 品道路运输 企业、水路 运输企业的 实施依据 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第八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5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水路运输 3.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企业的驾驶人员、船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申报人员、集装箱 的; 装箱现场检查员未取得从业资格上岗作业的;(二)运输危险化学品, 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未根据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或者未配备必 ; 要的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器材的;(六)托运人不向承运人说明所托运 5.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的危险化学品的种类、数量、危险特性以及发生危险情况的应急处置措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 施,或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所托运的危险化学品妥善包装并在外包 用法定单据的; 装上设置相应标志的;(七)运输危险化学品需要添加抑制剂或者稳定 7.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或者应当履行 剂,托运人未添加或者未将有关情况告知承运人的。 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 2.《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 8.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第六十条:违反本规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以及托运人有 9.玩忽职守,对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5万元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 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 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未取 10.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得从业资格上岗作业的;(二)托运人不向承运人说明所托运的危险化 11.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学品的种类、数量、危险特性以及发生危险情况的应急处置措施,或者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所托运的危险化学品妥善包装并在外包装上设置 相应标志的;(三)未根据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 措施,或者未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器材的;(四)运输危险 化学品需要添加抑制剂或者稳定剂,托运人未添加或者未将有关情况告 知承运人的。 3.《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 第七十七条第(一)项: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 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 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除第(一)项情形外,情节严重的, 还可以吊销其港口经营许可证件:(一)未在取得从业资格的装卸管理 1.立案责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发现 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 人员现场指挥或者监控下进行作业的。 第八十三条:港口作业委托人未按规定向港口经营人提供所托运的危险 ,决定是否立案。 货物有关资料的,由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 2.调查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 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港口作业委托人在托运的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货物 ,收集、调取证据,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不得 ,或者将危险货物谎报或者匿报为普通货物托运的,由所在地港口行政 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 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 人辩解陈述,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责任: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等行为的 ,没收违法所得。 的危险化学品的种类、数量、危险特性以及发生危险情况的应急处置措 施,或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所托运的危险化学品妥善包装并在外包 装上设置相应标志的;(七)运输危险化学品需要添加抑制剂或者稳定 剂,托运人未添加或者未将有关情况告知承运人的。 2.《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 第六十条:违反本规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以及托运人有 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5万元 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未取 得从业资格上岗作业的;(二)托运人不向承运人说明所托运的危险化 学品的种类、数量、危险特性以及发生危险情况的应急处置措施,或者 实施依据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所托运的危险化学品妥善包装并在外包装上设置 相应标志的;(三)未根据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措施,或者未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器材的;(四)运输危险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化学品需要添加抑制剂或者稳定剂,托运人未添加或者未将有关情况告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知承运人的。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3.《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 3.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第七十七条第(一)项: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 的; 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 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除第(一)项情形外,情节严重的, ; 还可以吊销其港口经营许可证件:(一)未在取得从业资格的装卸管理 1.立案责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发现 5.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 人员现场指挥或者监控下进行作业的。 第八十三条:港口作业委托人未按规定向港口经营人提供所托运的危险 ,决定是否立案。 用法定单据的; 货物有关资料的,由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 2.调查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 7.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或者应当履行 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港口作业委托人在托运的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货物 ,收集、调取证据,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不得 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 ,或者将危险货物谎报或者匿报为普通货物托运的,由所在地港口行政 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 8.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 人辩解陈述,保守有关秘密。 9.玩忽职守,对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3.审查责任: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等行为的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 ,没收违法所得。 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 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4.《危险货物水路运输从业人员考核和从业资格管理规定》 第二十七条:水路运输企业的装卸管理人员、申报员、检查员未取得从 、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10.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业资格上岗作业的,由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或者海事管理机构责令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11.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 4.告知责任:作出处理决定前,书面告知当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顿。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 5.《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条:托运人应当按照《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JT/T617)确定 5.决定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危险货物的类别、项别、品名、编号,遵守相关特殊规定要求。需要添 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加抑制剂或者稳定剂的,托运人应当按照规定添加,并将有关情况告知 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 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3.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承运人。 的; 第十二条:托运人应当按照《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JT/T617)妥 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善包装危险货物,并在外包装设置相应的危险货物标志。第五十九条: 6.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 ;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危险化学品托运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责令改 书送达当事人。 5.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 :(一)违反本办法第十条,运输危险化学品需要添加抑制剂或者稳定 行生效的处罚决定。 用法定单据的; 剂,托运人未添加或者未将有关情况告知承运人的。(二)违反本办法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履行的责任。 7.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或者应当履行 第十二条,未按照要求对所托运的危险化学品妥善包装并在外包装设置 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 相应标志的。 8.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6.《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9.玩忽职守,对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第七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从事危险货物作业,有下列情形之一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 的,由海事管理机构责令停止作业或者航行,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或 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船员的,并 10.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给予暂扣适任证书或者其他适任证件6个月以上直至吊销适任证书或者 11.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其他适任证件的处罚:(一)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船舶,未编制危险货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物事故应急预案或者未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设备和器材的;(二)船舶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装卸、过驳危险货物或者载运危险货物进出港口未经海事管理机构、港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口管理机构同意的。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未持有危险货物适装证书擅自载运危险货物或者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进 3.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行配载和运输的,依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罚。 的; 7.《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第四十二条:违反本规定,危险货物水路运输企业的船员未取得特殊培 ; 训合格证的,由海事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属于危险化学品的处5万元以 5.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危险化学品以外的危险货物的处2000元以上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 2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整顿。 用法定单据的; 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海事管理机 7.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或者应当履行 构责令改正,属于危险化学品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 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 危险化学品以外的危险货物的处5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 8.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的,责令整顿:(一)船舶载运的危险货物,未按照规定进行积载和隔 9.玩忽职守,对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离的。第四十三条:违反本规定,载运危险货物的船舶及船用集装箱、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 船用刚性中型散装容器和船用可移动罐柜等配载的容器未经检验合格而 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投入使用的,由海事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属于危险化学品的处10万元以 10.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属于危险化学品 11.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以外的危险货物的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整顿。 第四十四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海事管理机构责令改 正,属于危险化学品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危险化学 品以外的危险货物的处5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 寿县交通运输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序号 15 权力类 型 权力名称 子项 对运输危险化 学品,未根据 危险化学品的 危险特性采取 相应的安全防 护措施,或者 未配备必要的 对危险化学 防护用品和应 品道路运输 急救援器材的 企业、水路 处罚 运输企业的 驾驶人员、 船员、装卸 管理人员、 行政处 押运人员、 罚 申报人员、 集装箱装箱 现场检查员 对托运人不向 未取得从业 承运人说明所 资格上岗作 托运的危险化 业等情形行 学品的种类、 为的处罚 数量、危险特 性以及发生危 险情况的应急 处置措施,或 者未按照国家 有关规定对所 托运的危险化 学品妥善包装 并在外包装上 设置相应标志 的处罚 对运输危险化 学品需要添加 抑制剂或者稳 定剂,托运人 未添加或者未 将有关情况告 知承运人的处 罚 寿县交通运输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序号 权力类 型 权力名称 16 对道路危险 货物运输企 业或者单位 行政处 未配备专职 罚 安全管理人 员行为的处 罚 17 对擅自在公 行政处 路上设卡、 罚 收费的处罚 18 对擅自进行 行政处 公路建设项 罚 目施工的处 罚 19 子项 对擅自占用、 挖掘公路或者 使公路改线行 为的处罚 对未经同意或 者未按照公路 工程技术标准 的要求跨越、 穿越公路修建 桥梁、渡槽或 者架设、埋设 管线(道)、 电缆等设施或 在公路用地范 围内架设、埋 设管线(道) 对擅自占用 、电缆等设施 行政处 对擅自在公路 、挖掘公路 的处罚 罚 周围特定范围 行为的处罚 内从事危及公 路安全作业行 为的处罚 对铁轮车、履 带车和其他可 能损害路面的 机具擅自在公 路上行驶行为 的处罚 对车辆擅自在 公路上超限行 驶、超限使用 汽车渡船行为 的处罚 对损坏、擅自 移动、涂改、 遮挡公路附属 设施等危及公 路安全行为的 处罚 实施依据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1.立案责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发现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第九十一条第一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 ,决定是否立案。 款:(一)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水路运输企业未配备专职安全管 2.调查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理人员的; ,收集、调取证据,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不得 3.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2.《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 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 的; 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第六十一条:违反本规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未配备专职 人辩解陈述,保守有关秘密。 安全管理人员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 3.审查责任: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等行为的 ; 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对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或单位处1万元以 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 5.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运输危险化学品以外其他危险货物的企业或单 、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 用法定单据的; 位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4.告知责任:作出处理决定前,书面告知当 7.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或者应当履行 第七十四条:违反法律或者国务院有关规定,擅自在公路上设卡、收费 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 8.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处违法所 。 得三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负 5.决定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 9.玩忽职守,对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 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 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10.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第七十五条:违反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未经有关交通主管部门批准擅 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11.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自施工的,交通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停止施工,并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 6.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款。 书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 行生效的处罚决定。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履行的责任。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第七十六条: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 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一)违反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 ,擅自占用、挖掘公路的;(二)违反本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未经同意 1.立案责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发现 或者未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 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线、电缆等设施的;(三)违反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从事危及公路安 ,决定是否立案。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全的作业的;(四)违反本法第四十八条规定,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 2.调查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 可能损害路面的机具擅自在公路上行驶的;(五)违反本法第五十条规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收集、调取证据,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不得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定,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六)违反 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 3.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本法第五十二条、第五十六条规定,损坏、移动、涂改公路附属设施或 人辩解陈述,保守有关秘密。 的; 者损坏、挪动建筑控制区的标桩、界桩,可能危及公路安全的。 3.审查责任: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等行为的 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2.《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 ; 第二十七条:进行下列涉路施工活动,建设单位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提 、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5.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出申请:(一)因修建铁路、机场、供电、水利、通信等建设工程需要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 占用、挖掘公路、公路用地或者使公路改线;(二)跨越、穿越公路修 4.告知责任:作出处理决定前,书面告知当 用法定单据的; 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三)在公路用地范 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7.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或者应当履行 围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四)利用公路桥梁、公路隧道、 。 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 涵洞铺设电缆等设施;(五)利用跨越公路的设施悬挂非公路标志;( 5.决定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 8.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六)在公路上增设或者改造平面交叉道口;(七)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 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 9.玩忽职守,对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 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 第六十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 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损坏、擅自移动、涂改、遮挡 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10.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公路附属设施或者利用公路附属设施架设管道、悬挂物品,可能危及公 6.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 11.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路安全的;(二)涉路工程设施影响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的。 书送达当事人。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第六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经许可进行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 项至第五项规定的涉路施工活动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 行生效的处罚决定。 3万元以下的罚款;未经许可进行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六项规定的涉路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履行的责任。 施工活动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体的外 廓尺寸、轴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限 定标准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寿县交通运输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序号 20 21 权力类 型 权力名称 子项 实施依据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对造成公路 路面损坏、 污染,影响 行政处 公路畅通或 罚 者将公路作 为试车场地 的处罚 1.立案责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发现 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决定是否立案。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2.调查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收集、调取证据,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不得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 3.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人辩解陈述,保守有关秘密。 的; 3.审查责任: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等行为的 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 ; 、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5.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 第七十七条:违反本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造成公路路面损坏、污染或 4.告知责任:作出处理决定前,书面告知当 用法定单据的; 者影响公路畅通的,或者违反本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将公路作为试车场 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7.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或者应当履行 地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 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 5.决定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 8.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 9.玩忽职守,对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 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10.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6.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 11.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书送达当事人。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 行生效的处罚决定。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履行的责任。 对造成公路 行政处 损坏未报告 罚 的处罚 1.立案责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发现 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决定是否立案。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2.调查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收集、调取证据,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不得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 3.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人辩解陈述,保守有关秘密。 的; 3.审查责任: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等行为的 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 ; 、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5.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 4.告知责任:作出处理决定前,书面告知当 第七十八条:违反本法第五十三条规定,造成公路损坏,未报告的,由 用法定单据的; 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交通主管部门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7.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或者应当履行 。 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 5.决定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 8.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 9.玩忽职守,对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 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10.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6.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 11.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书送达当事人。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 行生效的处罚决定。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履行的责任。 寿县交通运输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序号 22 23 24 权力类 型 权力名称 子项 实施依据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对擅自在公 路用地范围 行政处 内设置公路 罚 标志以外的 其他标志的 处罚 1.立案责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发现 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决定是否立案。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2.调查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收集、调取证据,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不得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 3.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人辩解陈述,保守有关秘密。 的; 3.审查责任: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等行为的 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 ; 、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5.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第七十九条:违反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 4.告知责任:作出处理决定前,书面告知当 志以外的其他标志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处二万元以 用法定单据的; 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下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由交通主管部门拆除,有关费用由设置者负 7.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或者应当履行 。 担。 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 5.决定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 8.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 9.玩忽职守,对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 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10.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6.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 11.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书送达当事人。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 行生效的处罚决定。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履行的责任。 对未经批准 行政处 在公路上增 设平面交叉 罚 道口的处罚 1.立案责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发现 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决定是否立案。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2.调查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收集、调取证据,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不得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 3.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人辩解陈述,保守有关秘密。 的; 3.审查责任: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等行为的 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 第八十条:违反本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未经批准在公路上增设平面交叉 、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5.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道口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 4.告知责任:作出处理决定前,书面告知当 2.《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用法定单据的; 第二十七条第(六)项:进行下列涉路施工活动,建设单位应当向公路 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7.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或者应当履行 。 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六)在公路上增设或者改造平面交叉道口。 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 第六十二条:未经许可进行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六项规定的涉路施工活 5.决定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 8.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 动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9.玩忽职守,对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 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10.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6.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 11.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书送达当事人。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 行生效的处罚决定。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履行的责任。 对在公路建筑 控制区内修建 、扩建建筑物 对在公路建 、地面构筑物 筑控制区内 或者未经许可 修建建筑物 埋设管道、电 、地面构筑 缆等设施的处 行政处 物或者擅自 罚 罚 埋设管线、 电缆等设施 等行为的处 罚 1.立案责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发现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第八十一条:违反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 ,决定是否立案。 物、地面构筑物或者擅自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 2.调查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令限期拆除,并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由交通主管 ,收集、调取证据,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不得 3.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 的; 部门拆除,有关费用由建筑者、构筑者承担。 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人辩解陈述,保守有关秘密。 2.《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 3.审查责任: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等行为的 第五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路管理机构 5.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 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由公路管理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 、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机构拆除,有关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一)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 用法定单据的; 建、扩建建筑物、地面构筑物或者未经许可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的;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7.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或者应当履行 4.告知责任:作出处理决定前,书面告知当 (二)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外修建的建筑物、地面构筑物以及其他设施遮 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 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挡公路标志或者妨碍安全视距的。 8.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 对在公路建 筑控制区内 权力类 修建建筑物 序号 权力名称 子项 、地面构筑 行政处 型 物或者擅自 24 罚 埋设管线、 对在公路建筑 电缆等设施 控制区外修建 等行为的处 的建筑物、地 面构筑物以及 罚 其他设施遮挡 公路标志或者 妨碍安全视距 的处罚 25 26 27 对擅自从事 行政处 道路旅客运 输经营等行 罚 为的处罚 对不符合规定 条件的人员驾 驶道路运输经 营车辆行为的 对未取得相 处罚 对道路运输从 应从业资格 业人员未取得 证件等从事 相应从业资格 行政处 道路运输经 证件,驾驶道 营及道路运 路客货运输车 罚 输相关业务 辆等行为的处 经营行为的 罚 对违反规定未 处罚 取得相应从业 资格证件,从 事道路危险货 物运输活动等 行为的处罚 对未经许可擅 自从事道路旅 客运输站(场 )经营行为的 处罚 对道路货物运 输站(场)经 对未经许可 营、机动车维 擅自从事道 修经营和机动 行政处 路旅客运输 车驾驶员培训 罚 站(场)经 业务,未按规 营等行为的 定进行备案行 为的处罚 处罚 1.立案责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发现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第八十一条:违反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 ,决定是否立案。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2.调查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 物、地面构筑物或者擅自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 3.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收集、调取证据,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不得 令限期拆除,并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由交通主管 的; 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 部门拆除,有关费用由建筑者、构筑者承担。 实施依据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人辩解陈述,保守有关秘密。 2.《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第五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路管理机构 3.审查责任: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等行为的 ; 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由公路管理 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 5.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机构拆除,有关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一)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 、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 用法定单据的; 建、扩建建筑物、地面构筑物或者未经许可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的;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7.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或者应当履行 4.告知责任:作出处理决定前,书面告知当 (二)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外修建的建筑物、地面构筑物以及其他设施遮 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 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挡公路标志或者妨碍安全视距的。 8.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 5.决定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 9.玩忽职守,对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 1.立案责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发现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 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 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 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10.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决定是否立案。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2.调查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 11.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6.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 ,收集、调取证据,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不得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书送达当事人。 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 3.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 人辩解陈述,保守有关秘密。 的; 第六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 行生效的处罚决定。 3.审查责任: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等行为的 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停止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履行的责任。 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 ; 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 、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5.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 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告知责任:作出处理决定前,书面告知当 用法定单据的; 2.《安徽省道路运输安全违法行为处罚处分办法》 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7.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或者应当履行 第五条: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具备法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并依法取得道 。 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 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后方可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 5.决定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 8.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道路运输经营者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 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 9.玩忽职守,对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 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 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 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10.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6.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 11.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书送达当事人。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 行生效的处罚决定。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履行的责任。 寿县交通运输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1.立案责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发现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第九条:从事客运经营的驾驶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取得相应 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的机动车驾驶证;(二)年龄不超过60周岁;(三)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 ,决定是否立案。 责任事故记录;(四)经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有关客 2.调查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运法律法规、机动车维修和旅客急救基本知识考试合格。 ,收集、调取证据,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不得 3.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第二十二条:从事货运经营的驾驶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取得 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 的; 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二)年龄不超过60周岁;(三)经设区的市级人民 人辩解陈述,保守有关秘密。 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有关货运法律法规、机动车维修和货物装载保 3.审查责任: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等行为的 ; 管基本知识考试合格(使用总质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的驾驶 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 5.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人员除外)。 、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 用法定单据的; 第六十四条:不符合本条例第九条、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人员驾驶道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路运输经营车辆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 4.告知责任:作出处理决定前,书面告知当 7.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或者应当履行 正,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 8.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 。 2.《安徽省道路运输安全违法行为处罚处分办法》 5.决定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 9.玩忽职守,对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第六条第一款: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驾驶员,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 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国道路运输条例》规定的条件。不符合法定条件驾驶道路运输车辆的, 1.立案责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发现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10.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 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 第六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站( 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1.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款。 场)经营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经营 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决定是否立案。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3.《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 6.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2.调查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 第八十六条第(一)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 ,收集、调取证据,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不得 ;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 书送达当事人。 3.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 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 的; 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不符合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的机动车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 人辩解陈述,保守有关秘密。 行生效的处罚决定。 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水路运输企业的驾驶人员、船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申报人员 3.审查责任: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等行为的 维修经营业务标准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履行的责任。 ; 、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员未取得从业资格上岗作业的。 改正;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停 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 5.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4.《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管理规定》 业整顿。 、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 第四十一条: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活动中,由不符合本规定第七条、第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 用法定单据的; 八条规定条件的人员驾驶专用车辆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 4.告知责任:作出处理决定前,书面告知当 7.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或者应当履行 业务,未按规定进行备案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 令改正,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 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 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备案时提 责任。 供虚假材料情节严重的,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5 8.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 5.《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 年内不得从事原备案的业务。 5.决定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 9.玩忽职守,对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对未经许可 擅自从事道 行政处 路旅客运输 27 罚 站(场)经 权力类 序号 权力名称 子项 营等行为的 型 处罚 对违反规定从 事机动车维修 经营业务不符 合国务院交通 运输主管部门 制定的机动车 维修经营业务 标准的处罚 对客运经营者 、货运经营者 、道路运输相 对非法转让 关业务经营者 、出租道路 非法转让、出 行政处 运输及道路 租道路运输许 28 运输相关业 可证件行为的 罚 务许可证件 处罚 对道路货物运 行为的处罚 输和货运站经 营者非法转让 、出租道路运 输许可证件行 为的处罚 对客运经营者 29 、危险货物运 对客运经营 输经营者未按 者、危险货 规定投保承运 物运输经营 人责任险的处 者、放射性 罚 对客运经营者 物品道路运 未按照最低投 行政处 输企业或者 保限额投保的 罚 单位拒不按 处罚 规定投保承 对客运经营者 运人责任险 、危险货物运 等行为的处 输经营者投保 的承运人责任 罚 险已过期,未 继续投保的的 处罚 对客运经营者 不按照批准的 配客站点停靠 或者不按照规 定的线路、日 发班次下限行 驶的处罚 对客运经营者 30 对客运班车 强行招揽旅客 不按照批准 、货物的处罚 的配客站点 对客运经营者 停靠或者不 在旅客运输途 行政处 按照规定的 中擅自变更运 罚 线路、日发 输车辆或者将 班次下限行 旅客移交他人 驶等行为的 运输的处罚 对客运经营者 处罚 未报告原许可 机关,擅自终 止客运经营的 处罚 对货运经营者 没有采取必要 措施防止货物 脱落、扬撒等 的的处罚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1.立案责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发现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第六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站( 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场)经营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经营 ,决定是否立案。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 2.调查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 ,收集、调取证据,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不得 3.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 的; 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不符合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的机动车 人辩解陈述,保守有关秘密。 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维修经营业务标准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 3.审查责任: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等行为的 ; 改正;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停 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 5.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业整顿。 、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 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 用法定单据的;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实施依据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业务,未按规定进行备案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 4.告知责任:作出处理决定前,书面告知当 7.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或者应当履行 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备案时提 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 供虚假材料情节严重的,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5 。 8.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年内不得从事原备案的业务。 5.决定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 9.玩忽职守,对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2.《安徽省道路运输安全违法行为处罚处分办法》 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 第十一条: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者应当具备法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并 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 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依法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后方可从事道路运输站(场)经营活动。 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10.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站(场)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 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11.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 6.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1.立案责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发现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2万 第六十五条第一款: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道路旅客运 书送达当事人。 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输站(场)经营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停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决定是否立案。 3.《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 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 行生效的处罚决定。 2.调查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第四十九条:违反本规定,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未按规定进行备 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履行的责任。 ,收集、调取证据,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不得 3.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案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 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 的; 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第六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道路运输 人辩解陈述,保守有关秘密。 第五十条:违反本规定,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不符合国务院交通运 相关业务经营者非法转让、出租道路运输许可证件的,由县级以上地方 3.审查责任: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等行为的 ; 输主管部门制定的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标准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 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收缴有关证件,处2000 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 5.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理机构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业 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 整顿。 用法定单据的; 2.《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第九十五条:违反本规定,客运经营者、客运站经营者非法转让、出租 4.告知责任:作出处理决定前,书面告知当 7.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或者应当履行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 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8.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行为,收缴有关证件,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 1.立案责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发现 。 第六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客运经营者、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未 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 9.玩忽职守,对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没收违法所得。 5.决定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按规定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 ,决定是否立案。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 3.《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 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门责令限期投保;拒不投保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第五十八条:违反本规定,道路货物运输和货运站经营者非法转让、出 2.调查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 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 10.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租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 ,收集、调取证据,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不得 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3.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的; 2.《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11.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法行为,收缴有关证件,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 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 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第九十六条:违反本规定,客运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 人辩解陈述,保守有关秘密。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的,没收违法所得。 6.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 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投保;拒不投保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相应 3.审查责任: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等行为的 4.《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 书送达当事人。 许可:(一)未为旅客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的;(二)未按照最低投保限 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 第五十七条:违反本规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非法转让、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 5.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 额投保的;(三)投保的承运人责任险已过期,未继续投保的。 出租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件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 、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行生效的处罚决定。 3.《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停止违法行为,收缴有关证件,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履行的责任。 用法定单据的; 第五十八条:违反本规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有下列行为 4.告知责任:作出处理决定前,书面告知当 7.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或者应当履行 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之一,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投保;拒不投保的,由原 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 5.《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 8.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 第四十七条:违反本规定,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 。 》,或者吊销相应的经营范围:(一)未投保危险货物承运人责任险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 5.决定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 9.玩忽职守,对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二)投保的危险货物承运人责任险已过期,未继续投保的。 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 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 1.立案责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发现 第六十九条第(一)(三)(四)项: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客运经营者 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3.《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违反本规定,放射性 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 、货运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 ,决定是否立案。 10.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物品道路运输企业或者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 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取得驾驶员培训许可证件 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 2.调查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 11.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机构责令限期投保;拒不投保的,由原许可的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 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非法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二)使用无效、伪造、变造、 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一)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或 ,收集、调取证据,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不得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机构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 6.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被注销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证件,非法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 者不按规定的线路、公布的班次行驶的;(三)在旅客运输途中擅自变 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 ,或者在许可证件上注销相应的许可范围:(一)未投保危险货物承运 书送达当事人。 3.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的;(三)超越许可事项,非法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 更运输车辆或者将旅客移交他人运输的;(四)未报告原许可机关,擅 人责任险的;(二)投保的危险货物承运人责任险已过期,未继续投保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 的; 第四十八条:违反本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非法转让、出租机动 人辩解陈述,保守有关秘密。 自终止客运经营的。 的。 行生效的处罚决定。 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证件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 3.审查责任: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等行为的 2.《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履行的责任。 ; 行为,收缴有关证件,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 第一百条:违反本规定,客运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 、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5.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没收违法所得。对于接受非法转让、出租的受让方,应当按照第四十 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一)客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 七条的规定处罚。(删除) 运班车不按照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或者不按照规定的线路、日发班次下 4.告知责任:作出处理决定前,书面告知当 用法定单据的; 6.《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管理规定》 限行驶的;(二)加班车、顶班车、接驳车无正当理由不按照规定的线 第四十三条:违反本规定,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企业或者单位非法转让 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7.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或者应当履行 路、站点运行的;(三)以欺骗、暴力等手段招揽旅客的;(四)擅自 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 、出租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件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 将旅客移交他人运输的;(五)在旅客运输途中擅自变更运输车辆的;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收缴有关证件,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5.决定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 8.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六)未报告原许可机关,擅自终止道路客运经营的;(七)客运包车 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 9.玩忽职守,对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的,不按照包车客运标志牌载明的 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 事项运行的,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的,招揽包车合同以外的旅客 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乘车的;(八)开展定制客运未按照规定备案的;(九)未按照规定在 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10.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发车前对旅客进行安全事项告知的。违反前款第(一)至(六)项规定 6.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 11.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相应许可。 书送达当事人。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3.《安徽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 第六十一条:客运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 行生效的处罚决定。 部门责令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许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履行的责任。 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二)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第 一项规定,采取欺骗手段招揽旅客的。 寿县交通运输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寿县交通运输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序号 31 32 33 权力类 型 权力名称 子项 对客运经营者 、货运经营者 不按规定维护 对擅自改装 和检测运输车 危险品、放 辆或擅自改装 行政处 射性物品车 已取得车辆营 罚 辆行为的处 运证的车辆的 罚 处罚 对擅自改装危 险品、放射性 物品车辆行为 的处罚 对违反规定道 路运输站(场 )经营者允许 对违反规定 无证经营的车 道路运输站 辆进站从事经 (场)经营 营活动以及超 者允许无证 载车辆、未经 经营的车辆 安全检查的车 进站从事经 辆出站或者无 营活动以及 正当理由拒绝 行政处 超载车辆、 道路运输车辆 未经安全检 进站从事经营 罚 活动的处罚 查的车辆出 对违反道路运 站或者无正 输站(场)经 当理由拒绝 营者擅自改变 道路运输车 道路运输站( 辆进站从事 场)的用途和 经营活动等 服务功能,或 行为的处罚 者不公布运输 线路、起止经 停站点、运输 班次、始发时 间、票价的处 罚 对机动车维 修经营者使 用假冒伪劣 配件维修机 行政处 动车,承修 已报废的机 罚 动车或者擅 自改装机动 车的行为的 处罚 实施依据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1.立案责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发现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第七十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不按规定维护 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和检测运输车辆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 ,决定是否立案。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正,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2.调查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 ,收集、调取证据,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不得 3.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证的车辆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 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 的; 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人辩解陈述,保守有关秘密。 2.《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 3.审查责任: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等行为的 ; 第六十三条:违反本规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擅自改装已取得《道 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 5.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路运输证》的专用车辆及罐式专用车辆罐体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 、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 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用法定单据的;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 1.立案责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发现 3.《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管理规定》 4.告知责任:作出处理决定前,书面告知当 7.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或者应当履行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者允许无证经营的车辆进站从事经营活动以及超载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规定,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企业或者单位擅自改装 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 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车辆、未经安全检查的车辆出站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道路运输车辆进站 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的专用车辆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 ,决定是否立案。 8.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从事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2.调查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 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5.决定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 9.玩忽职守,对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收集、调取证据,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不得 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 3.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者擅自改变道路运输站(场)的 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 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 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的; 用途和服务功能,或者不公布运输线路、起止经停站点、运输班次、始 人辩解陈述,保守有关秘密。 10.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发时间、票价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3.审查责任: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等行为的 11.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 ;拒不改正的,处3000元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 6.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5.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2.《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四条:违反本规定,货运站 、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书送达当事人。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 经营者擅自改变道路运输站(场)的用途和服务功能,由县级以上道路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 用法定单据的; 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3000元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 4.告知责任:作出处理决定前,书面告知当 行生效的处罚决定。 7.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或者应当履行 ,没收违法所得。 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履行的责任。 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 3.《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一百零二条:违反本规定,客 。 运站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 5.决定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 8.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一)允许无经营证件的车辆进站从 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 9.玩忽职守,对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事经营活动的;(二)允许超载车辆出站的;(三)允许未经安全检查 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 或者安全检查不合格的车辆发车的;(四)无正当理由拒绝客运车辆进 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10.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站从事经营活动的 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第一百零三条:违反本规定,客运站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 6.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 11.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3000元的罚款;有违 书送达当事人。 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一)擅自改变客运站的用途和服务功能的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 ;(二)不公布运输线路、配客站点、班次、发车时间、票价的。 行生效的处罚决定。 1.立案责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发现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履行的责任。 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决定是否立案。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2.调查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收集、调取证据,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不得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第七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使用假冒伪劣配件 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 3.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维修机动车,承修已报废的机动车或者擅自改装机动车的,由县级以上 人辩解陈述,保守有关秘密。 的; 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 3.审查责任: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等行为的 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 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 ; 不足1万元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没收假冒伪劣配件及报 、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5.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废车辆;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 4.告知责任:作出处理决定前,书面告知当 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用法定单据的; 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2.《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 7.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或者应当履行 第五十一条:违反本规定,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机 。 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 动车,承修已报废的机动车或者擅自改装机动车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 5.决定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 8.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 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 9.玩忽职守,对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2万 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 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没收假冒伪劣配件及报废车辆;情节严重的 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 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10.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6.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 刑事责任。 11.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书送达当事人。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 行生效的处罚决定。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履行的责任。 寿县交通运输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序号 权力类 型 34 对机动车维修 经营者签发虚 对机动车维 假的机动车维 修经营者签 修合格证的行 行政处 发虚假机动 为的处罚 对违反规定机 车维修竣工 罚 动车维修经营 出厂合格证 者签发虚假机 的处罚 动车维修竣工 出厂合格证的 处罚 35 对机动车驾 驶员培训机 构不严格按 照规定进行 行政处 培训或者在 罚 培训结业证 书发放时弄 虚作假的行 为的处罚 36 权力名称 对道路运输 经营者未按 行政处 规定对从业 人员进行安 罚 全教育和培 训的处罚 子项 实施依据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1.立案责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发现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第七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机动车维修经营者签发虚假的机动车 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维修合格证,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有 ,决定是否立案。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 2.调查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3000元的,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 ,收集、调取证据,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不得 3.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款;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停业 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 的; 整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人辩解陈述,保守有关秘密。 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2.《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五十二条:违反本规定,机动车维修经营 3.审查责任: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等行为的 ; 者签发虚假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 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 5.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构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2倍以上10 、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 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3000元的,处以5000元 1.立案责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发现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用法定单据的; 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 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 4.告知责任:作出处理决定前,书面告知当 7.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或者应当履行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决定是否立案。 令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2.调查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 。 8.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收集、调取证据,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不得 5.决定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 9.玩忽职守,对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 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 3.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第七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不严格按照规 人辩解陈述,保守有关秘密。 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 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的; 定进行培训或者在培训结业证书发放时弄虚作假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 3.审查责任: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等行为的 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10.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 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 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11.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 2.《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 、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6.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5.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第四十九条:违反本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不严格按照规定进行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书送达当事人。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 培训或者在培训结业证书发放时弄虚作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 4.告知责任:作出处理决定前,书面告知当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 用法定单据的; 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其经 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行生效的处罚决定。 7.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或者应当履行 营许可:(一)未按照全国统一的教学大纲进行培训的;(二)未向培 。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履行的责任。 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 训结业的人员颁发《结业证书》的;(三)向培训未结业的人员颁发《 5.决定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 8.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结业证书》的;(四)向未参加培训的人员颁发《结业证书》的;(五 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 9.玩忽职守,对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使用无效、伪造、变造《结业证书》的;(六)租用其他机动车驾驶 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 员培训机构《结业证书》的。(国道条已修改: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 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整顿) 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10.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6.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 11.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书送达当事人。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 行生效的处罚决定。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履行的责任。 1.立案责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发现 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决定是否立案。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2.调查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收集、调取证据,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不得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 3.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人辩解陈述,保守有关秘密。 的; 1.《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 3.审查责任: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等行为的 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第五十六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危险货物承运人违反本办法第七条, 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 ; 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 、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5.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 4.告知责任:作出处理决定前,书面告知当 用法定单据的; 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7.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或者应当履行 2.《安徽省道路运输安全违法行为处罚处分办法》 。 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 第七条第二款:道路运输经营者未按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道路运输安全 5.决定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 8.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教育和培训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 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 9.玩忽职守,对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正的,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 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10.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6.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 11.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书送达当事人。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 行生效的处罚决定。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履行的责任。 寿县交通运输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序号 37 权力类 型 权力名称 子项 对危险化学品 托运人违反规 定委托未依法 对危险化学 取得危险货物 品托运人委 道路运输资质 托未依法取 的企业承运危 得危险货物 险化学品的处 行政处 道路运输资 罚 对危险化学品 罚 质的企业承 托运人违反规 运危险化学 定在托运的普 品等情形的 通货物中违规 处罚 夹带危险化学 品,或者将危 险化学品匿报 或者谎报为普 通货物托运的 处罚 38 对危险货物 托运人的危 险货物的类 行政处 别、项别、 品名、编号 罚 不符合相关 标准要求的 处罚 39 对危险化学品 托运人违反规 对危险化学 定运输危险化 品托运人运 学品需要添加 输危险化学 抑制剂或者稳 品需要添加 定剂,托运人 抑制剂或者 未添加或者未 行政处 稳定剂,托 将有关情况告 罚 运人未添加 知承运人的处 或者未将有 对危险化学品 罚 关情况告知 托运人未按照 承运人等情 要求对所托运 的危险化学品 形的处罚 妥善包装并在 外包装设置相 应标志的处罚 实施依据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1.立案责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发现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 第五十七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危险化学品托运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收集、调取证据,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不得 3.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应当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 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 的; 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收违法所得;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一)违反本办法第九 人辩解陈述,保守有关秘密。 ; 3.审查责任: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等行为的 条,委托未依法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资质的企业承运危险化学品的; 5.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 (二)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在托运的普通货物中违规夹带危险化学品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 、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或者将危险化学品匿报或者谎报为普通货物托运的。 用法定单据的; 有前款第(二)项情形,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7.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或者应当履行 4.告知责任:作出处理决定前,书面告知当 予治安管理处罚。 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 8.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 5.决定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 9.玩忽职守,对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 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 1.立案责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发现 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10.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11.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决定是否立案。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2.调查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书送达当事人。 ,收集、调取证据,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不得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 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 3.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行生效的处罚决定。 人辩解陈述,保守有关秘密。 的;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履行的责任。 3.审查责任: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等行为的 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 ; 、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 5.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第五十八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危险货物托运人违反本办法第十条,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 4.告知责任:作出处理决定前,书面告知当 危险货物的类别、项别、品名、编号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应当责令 用法定单据的; 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改正,属于非经营性的,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属于经营性的,处1万 7.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或者应当履行 。 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 5.决定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 8.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 9.玩忽职守,对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 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10.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6.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 11.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书送达当事人。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 行生效的处罚决定。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履行的责任。 1.立案责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发现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第八十六条第(六)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 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六)托运人不向承运人说明所托 ,收集、调取证据,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不得 3.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运的危险化学品的种类、数量、危险特性以及发生危险情况的应急处置 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 的; 措施,或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所托运的危险化学品妥善包装并在外 人辩解陈述,保守有关秘密。 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包装上设置相应标志的。 3.审查责任: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等行为的 ; 2.《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托运人应当按照《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JT/T617)妥 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 5.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 善包装危险货物,并在外包装设置相应的危险货物标志。 用法定单据的; 第五十九条第(二)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危险化学品托运人有下列情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作出处理决定前,书面告知当 7.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或者应当履行 形之一的,应当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 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 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二)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未按照要求对所 。 8.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托运的危险化学品妥善包装并在外包装设置相应标志的。 5.决定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 9.玩忽职守,对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 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 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10.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11.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6.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书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 寿县交通运输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序号 40 41 权力类 型 权力名称 子项 对危险货物承 运人违反规定 未在罐式车辆 罐体的适装介 质列表范围内 对危险货物 或者移动式压 承运人未在 力容器使用登 罐式车辆罐 记证上限定的 体的适装介 介质承运危险 质列表范围 货物的处罚 对危险货物承 行政处 内或者移动 运人未按照规 式压力容器 罚 定制作危险货 使用登记证 物运单或者保 上限定的介 存期限不符合 质承运危险 要求的处罚 货物等情形 对危险货物承 运人未按照要 的处罚 求对运输车辆 、罐式车辆罐 体、可移动罐 柜、罐箱及设 备进行检查和 记录的处罚 对危险货物道 路运输车辆驾 驶人未按照规 对危险货物 定随车携带危 道路运输车 险货物运单、 辆驾驶人未 安全卡的处罚 行政处 按照规定随 对危险货物道 车携带危险 路运输车辆驾 罚 货物运单、 驶人违反规定 安全卡等情 罐式车辆罐体 形的处罚 、可移动罐柜 、罐箱的关闭 装置在运输过 程中未处于关 闭状态的处罚 实施依据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1.立案责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发现 1.《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 第二十三条:危险货物承运人应当使用安全技术条件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决定是否立案。 且与承运危险货物性质、重量相匹配的车辆、设备进行运输。 危险货物承运人使用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运输危险货物的,应当 2.调查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在罐式车辆罐体的适装介质列表范围内承运;使用移动式压力容器运输 ,收集、调取证据,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不得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危险货物的,应当按照移动式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上限定的介质承运。 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 3.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的; 危险货物承运人应当按照运输车辆的核定载质量装载危险货物,不得超 人辩解陈述,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责任: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等行为的 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载。 第二十四条:危险货物承运人应当制作危险货物运单,并交由驾驶人随 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 ; 、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5.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车携带。危险货物运单应当妥善保存,保存期限不得少于12个月。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 危险货物运单格式由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统一制定。危险货物运单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作出处理决定前,书面告知当 用法定单据的; 可以是电子或者纸质形式。 运输危险废物的企业还应当填写并随车携带电子或者纸质形式的危险废 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7.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或者应当履行 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 。 物转移联单。 第二十五条:危险货物承运人在运输前,应当对运输车辆、罐式车辆罐 5.决定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 8.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体、可移动罐柜、罐式集装箱(以下简称罐箱)及相关设备的技术状况 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 9.玩忽职守,对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以及卫星定位装置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对驾驶人、押运人员进行运 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 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输安全告知。 10.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2.《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 第六十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危险货物承运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 6.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 11.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当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一)违反本办法第二 书送达当事人。 十三条,未在罐式车辆罐体的适装介质列表范围内或者移动式压力容器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 使用登记证上限定的介质承运危险货物的;(二)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四 行生效的处罚决定。 1.立案责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发现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条,未按照规定制作危险货物运单或者保存期限不符合要求的;(三)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履行的责任。 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未按照要求对运输车辆、罐式车辆罐体、可移 ,决定是否立案。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动罐柜、罐箱及设备进行检查和记录的。 2.调查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六十一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 ,收集、调取证据,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不得 3.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辆驾驶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责令改正,处 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 的; 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一)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四条、第四十 人辩解陈述,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责任: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等行为的 ; 四条,未按照规定随车携带危险货物运单、安全卡的;(二)违反本办 法第四十七条,罐式车辆罐体、可移动罐柜、罐箱的关闭装置在运输过 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 5.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 程中未处于关闭状态的。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用法定单据的; 4.告知责任:作出处理决定前,书面告知当 7.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或者应当履行 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 。 8.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5.决定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 9.玩忽职守,对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 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 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10.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11.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6.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书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 行生效的处罚决定。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履行的责任。 寿县交通运输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序号 42 43 权力类 型 权力名称 子项 实施依据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对危险货物 承运人使用 未经检验合 格或者超出 检验有效期 行政处 的罐式车辆 罚 罐体、可移 动罐柜、罐 箱从事危险 货物运输的 处罚 1.立案责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发现 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决定是否立案。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2.调查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收集、调取证据,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不得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 3.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人辩解陈述,保守有关秘密。 的; 3.审查责任: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等行为的 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 ; 、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第六十二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危险货物承运人违反本办法第四十条 5.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使用未经检验合格或者超出检验有效期的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 4.告知责任:作出处理决定前,书面告知当 罐式车辆罐体、可移动罐柜、罐箱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应当责令限期 用法定单据的; 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 7.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或者应当履行 。 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 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 5.决定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 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8.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 9.玩忽职守,对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 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10.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6.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 11.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书送达当事人。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 行生效的处罚决定。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履行的责任。 对危险货物 承运人未按 照要求对运 营中的危险 化学品、民 行政处 用爆炸物品 、核与放射 罚 性物品的运 输车辆通过 定位系统实 行监控的处 罚 1.立案责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发现 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决定是否立案。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2.调查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收集、调取证据,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不得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 3.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人辩解陈述,保守有关秘密。 的; 3.审查责任: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等行为的 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 ;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 、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5.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第六十三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危险货物承运人违反本办法第四十五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 条,未按照要求对运营中的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核与放射性物 4.告知责任:作出处理决定前,书面告知当 用法定单据的; 品的运输车辆通过定位系统实行监控的,应当给予警告,并责令改正; 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7.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或者应当履行 拒不改正的,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 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 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5.决定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 8.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 9.玩忽职守,对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 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10.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6.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 11.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书送达当事人。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 行生效的处罚决定。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履行的责任。 寿县交通运输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序号 权力类 型 权力名称 子项 44 对危险化学 品运输企业 违反规定未 行政处 建立健全并 严格执行充 罚 装或者装载 查验、记录 制度的处罚 45 对未取得道路 危险货物运输 许可,擅自从 事道路危险货 物运输的处罚 对使用失效、 伪造、变造、 对未取得道 被注销等无效 路危险货物 道路危险货物 运输许可, 运输许可证件 行政处 擅自从事道 从事道路危险 罚 路危险货物 货物运输的处 运输等情形 罚 对超越许可事 的处罚 项,从事道路 危险货物运输 的处罚 对非经营性道 路危险货物运 输单位从事道 路危险货物运 输经营的处罚 实施依据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1.立案责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发现 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决定是否立案。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2.调查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收集、调取证据,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不得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 3.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人辩解陈述,保守有关秘密。 的; 3.审查责任: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等行为的 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 ; 、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 5.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第六十五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监督管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 4.告知责任:作出处理决定前,书面告知当 理职责的部门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和经营企业违反本 用法定单据的; 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办法第三十二条,未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充装或者装载查验、记录制度 7.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或者应当履行 。 的,应当按照职责分工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 5.决定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 8.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 9.玩忽职守,对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 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10.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6.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 11.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书送达当事人。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 行生效的处罚决定。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履行的责任。 1.立案责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发现 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收集、调取证据,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不得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 3.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的; 人辩解陈述,保守有关秘密。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 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第五十六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 3.审查责任: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等行为的 ; 理机构责令停止运输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 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 5.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 、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 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用法定单据的; )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二 4.告知责任:作出处理决定前,书面告知当 7.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或者应当履行 )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件从 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 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三)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 。 8.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的;(四)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单位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 5.决定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 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 9.玩忽职守,对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的。 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 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10.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6.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 11.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书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 行生效的处罚决定。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履行的责任。 寿县交通运输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序号 46 47 权力类 型 权力名称 子项 对拒绝、阻 碍道路运输 管理机构依 法履行放射 性物品运输 行政处 安全监督检 罚 查,或者在 接受监督检 查时弄虚作 假的行为的 处罚 对无资质许可 擅自从事放射 性物品道路运 输的处罚 对使用失效、 伪造、变造、 被注销等无效 放射性物品道 对无资质许 路运输许可证 可擅自从事 件从事放射性 行政处 放射性物品 物品道路运输 罚 道路运输等 的处罚 情形的处罚 对超越资质许 可事项,从事 放射性物品道 路运输的处罚 对非经营性放 射性物品道路 运输单位从事 放射性物品道 路运输经营的 处罚 实施依据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1.立案责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发现 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决定是否立案。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2.调查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收集、调取证据,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不得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 3.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人辩解陈述,保守有关秘密。 的; 3.审查责任: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等行为的 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 ;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管理规定》 、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5.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第三十七条:拒绝、阻碍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法履行放射性物品运输安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 全监督检查,或者在接受监督检查时弄虚作假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 4.告知责任:作出处理决定前,书面告知当 用法定单据的; 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 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7.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或者应当履行 行为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 。 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 刑事责任。 5.决定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 8.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 9.玩忽职守,对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 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10.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6.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 11.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书送达当事人。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 行生效的处罚决定。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履行的责任。 1.立案责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发现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决定是否立案。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调查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收集、调取证据,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不得 3.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 的;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管理规定》 人辩解陈述,保守有关秘密。 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规定,未取得有关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资质许可, 3.审查责任: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等行为的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运输,有违 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 5.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 、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 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用法定单据的;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无资质许可擅自从事放射性物 4.告知责任:作出处理决定前,书面告知当 7.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或者应当履行 品道路运输的;(二)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放射性物 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 品道路运输许可证件从事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的;(三)超越资质许可 。 8.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事项,从事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的;(四)非经营性放射性物品道路运 5.决定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 9.玩忽职守,对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输单位从事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经营的。 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 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 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10.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11.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6.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书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 行生效的处罚决定。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履行的责任。 寿县交通运输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序号 48 49 权力类 型 权力名称 子项 实施依据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对违反规定 放射性物品 道路运输企 业或者单位 行政处 已不具备许 可要求的有 罚 关安全条件 ,存在重大 运输安全隐 患的处罚 1.立案责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发现 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决定是否立案。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2.调查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收集、调取证据,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不得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 3.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人辩解陈述,保守有关秘密。 的; 3.审查责任: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等行为的 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 ;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管理规定》 、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5.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第四十四条:违反本规定,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企业或者单位已不具备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 许可要求的有关安全条件,存在重大运输安全隐患的,由县级以上道路 4.告知责任:作出处理决定前,书面告知当 用法定单据的; 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按要求改正且情节严重 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7.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或者应当履行 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放射性物品道路 。 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 运输许可证》,或者在许可证件上注销相应的许可范围。 5.决定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 8.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 9.玩忽职守,对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 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10.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6.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 11.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书送达当事人。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 行生效的处罚决定。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履行的责任。 对取得道路 运输经营许 可的企业或 者个体经营 者使用未取 得校车标牌 行政处 的车辆提供 罚 校车服务, 或者使用未 取得校车驾 驶资格的人 员驾驶校车 的处罚 1.立案责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发现 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决定是否立案。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2.调查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收集、调取证据,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不得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 3.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人辩解陈述,保守有关秘密。 的; 3.审查责任: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等行为的 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 ; 、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第四十五条: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或者使用未取 5.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得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校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该机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 4.告知责任:作出处理决定前,书面告知当 动车,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用法定单据的; 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企业或者个体经营者有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 7.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或者应当履行 。 除依照前款规定处罚外,情节严重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吊销其经营 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 5.决定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 许可证件。 8.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 9.玩忽职守,对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 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10.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6.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 11.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书送达当事人。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 行生效的处罚决定。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履行的责任。 寿县交通运输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序号 权力类 型 权力名称 子项 50 对擅自占用 边沟,未按 照公路工程 技术标准重 行政处 建排水设施 或重建排水 罚 设施不符合 公路工程技 术标准的处 罚 51 对货运车辆 对1年内违法超 、驾驶人1 限运输超过3次 年内违法超 的货运车辆、 限运输3次 驾驶人的处罚 行政处 ,或道路运 对道路运输企 罚 输企业1年 业1年内违法超 内违法超限 限运输的货运 货运车辆超 车辆超过本单 过总数10% 位货运车辆总 的处罚 数10%的处罚 52 对指使、强 行政处 令车辆驾驶 罚 人超限运输 货物的处罚 实施依据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1.立案责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发现 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决定是否立案。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2.调查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收集、调取证据,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不得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 3.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人辩解陈述,保守有关秘密。 的; 3.审查责任: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等行为的 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 ; 、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安徽省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5.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第四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未经批准占用边沟,未按照公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 4.告知责任:作出处理决定前,书面告知当 路工程技术标准重建排水设施或者重建排水设施不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 用法定单据的; 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准的,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应当责令改正,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 7.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或者应当履行 。 下罚款。 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 5.决定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 8.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 9.玩忽职守,对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 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10.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6.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 11.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书送达当事人。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 行生效的处罚决定。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履行的责任。 1.立案责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发现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第六十六条: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由道路运输管 ,决定是否立案。 理机构吊销其车辆营运证;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驾 2.调查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驶人,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其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道路运输企业 ,收集、调取证据,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不得 3.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由道路 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 的; 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道路运输企业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其道路运 人辩解陈述,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责任: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等行为的 ; 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 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 5.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 1.立案责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发现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用法定单据的; 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 4.告知责任:作出处理决定前,书面告知当 7.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或者应当履行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决定是否立案。 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2.调查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 。 8.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收集、调取证据,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不得 5.决定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 9.玩忽职守,对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 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 3.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人辩解陈述,保守有关秘密。 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 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的; 3.审查责任: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等行为的 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10.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 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11.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 、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6.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5.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书送达当事人。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 4.告知责任:作出处理决定前,书面告知当 第六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指使、强令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 用法定单据的; 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行生效的处罚决定。 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7.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或者应当履行 。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履行的责任。 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 5.决定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 8.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 9.玩忽职守,对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 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10.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6.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 11.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书送达当事人。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 行生效的处罚决定。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履行的责任。 寿县交通运输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序号 53 权力类 型 权力名称 子项 对车辆装载 物触地拖行 、掉落、遗 行政处 洒或者飘散 罚 ,造成公路 路面损坏、 污染的处罚 对利用公路桥 梁进行牵拉、 吊装等危及公 路桥梁安全的 对利用公路 施工作业行为 对利用公路桥 桥梁(含桥 的处罚 54 下空间)、 梁(含桥下空 行政处 公路隧道、 间)、公路隧 罚 涵洞堆放物 道、涵洞堆放 品等行为的 物品,搭建设 施以及铺设高 处罚 压电线和输送 易燃、易爆或 者其他有毒有 害气体、液体 的管道行为的 处罚 实施依据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1.立案责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发现 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决定是否立案。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2.调查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收集、调取证据,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不得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 3.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人辩解陈述,保守有关秘密。 的; 3.审查责任: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等行为的 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 ; 、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5.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 4.告知责任:作出处理决定前,书面告知当 第六十九条:车辆装载物触地拖行、掉落、遗洒或者飘散,造成公路路 用法定单据的; 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面损坏、污染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 7.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或者应当履行 。 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 5.决定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 8.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 9.玩忽职守,对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 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10.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6.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 11.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书送达当事人。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 行生效的处罚决定。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履行的责任。 1.立案责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发现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决定是否立案。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调查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收集、调取证据,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不得 3.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第二十二条:禁止利用公路桥梁进行牵拉、吊装等危及公路桥梁安全的 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 的; 施工作业。 人辩解陈述,保守有关秘密。 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禁止利用公路桥梁(含桥下空间)、公路隧道、涵洞堆放物品,搭建设 3.审查责任: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等行为的 ; 施以及铺设高压电线和输送易燃、易爆或者其他有毒有害气体、液体的 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 5.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管道。 、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 第五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用法定单据的; ,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4.告知责任:作出处理决定前,书面告知当 7.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或者应当履行 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 。 8.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5.决定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 9.玩忽职守,对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 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 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10.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11.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6.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书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 行生效的处罚决定。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履行的责任。 寿县交通运输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序号 55 56 57 权力类 型 权力名称 子项 对未经批准 行政处 更新采伐护 罚 路林的处罚 对租借、转 对租借、转让 让或者使用 超限运输车辆 行政处 伪造、变造 通行证的处罚 超限运输车 对使用伪造、 罚 辆通行证的 变造的超限运 处罚 输车辆通行证 的处罚 对采取故意堵 塞固定超限检 测站点通行车 对扰乱超限 道、强行通过 行政处 检测秩序或 固定超限检测 罚 逃避超限检 站点等方式扰 乱超限检测秩 测的处罚 序的处罚 对采取短途驳 载等方式逃避 超限检测行为 的处罚 实施依据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1.立案责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发现 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决定是否立案。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2.调查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收集、调取证据,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不得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 3.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人辩解陈述,保守有关秘密。 的; 3.审查责任: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等行为的 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 ; 、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5.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 第六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经批准更新采伐护路林的,由公路 4.告知责任:作出处理决定前,书面告知当 用法定单据的; 管理机构责令补种,没收违法所得,并处采伐林木价值3倍以上5倍以下 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7.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或者应当履行 。 的罚款。 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 5.决定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 8.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 9.玩忽职守,对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 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10.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6.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 11.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书送达当事人。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 行生效的处罚决定。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履行的责任。 1.立案责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发现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六十五条第三款:租借、转让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的,由公路管理机 ,决定是否立案。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构没收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使用伪 2.调查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造、变造的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没收伪造、变造的 ,收集、调取证据,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不得 3.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 的; 人辩解陈述,保守有关秘密。 1.立案责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发现 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3.审查责任: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等行为的 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 ;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 5.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决定是否立案。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2.调查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第六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路管理机构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收集、调取证据,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不得 用法定单据的; 3.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强制拖离或者扣留车辆,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一)采取故意堵塞固 4.告知责任:作出处理决定前,书面告知当 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 7.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或者应当履行 的; 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 定超限检测站点通行车道、强行通过固定超限检测站点等方式扰乱超限 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人辩解陈述,保守有关秘密。 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 检测秩序的;(二)采取短途驳载等方式逃避超限检测的。 3.审查责任: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等行为的 8.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 5.决定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 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 9.玩忽职守,对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5.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 、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 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 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用法定单据的; 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4.告知责任:作出处理决定前,书面告知当 10.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7.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或者应当履行 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11.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 6.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8.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书送达当事人。 5.决定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 9.玩忽职守,对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 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 行生效的处罚决定。 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 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履行的责任。 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10.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11.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6.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书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 行生效的处罚决定。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履行的责任。 寿县交通运输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序号 58 59 60 权力类 型 权力名称 子项 对公路养护 作业单位未 按规定的技 行政处 术规范或操 罚 作规程进行 公路养护作 业的处罚 对未取得道路 运输经营许可 ,擅自从事国 际道路运输经 对未取得道 营的处罚 对使用失效、 路运输经营 伪造、变造、 许可,擅自 被注销等无效 行政处 从事国际道 道路运输经营 罚 路运输经营 许可证件从事 等行为的处 国际道路运输 罚 经营的处罚 对超越许可的 事项,非法从 事国际道路运 输经营的处罚 对非法转让、 出租、伪造《 道路运输经营 许可证》、《 道路旅客运输 班线经营许可 证明》、《国 际汽车运输行 车许可证》、 《国际汽车运 输特别行车许 可证》、《国 际道路运输国 籍识别标志》 对国际道路运 的处罚 输经营者的运 输车辆不按照 规定标明《国 对违反国际 际道路运输国 行政处 道路运输管 籍识别标志》 罚 理规定行为 的处罚 的处罚 实施依据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1.立案责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发现 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决定是否立案。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2.调查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收集、调取证据,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不得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 3.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人辩解陈述,保守有关秘密。 的; 3.审查责任: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等行为的 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 ; 、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5.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第七十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公路养护作业单位未按照国务院交通运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 4.告知责任:作出处理决定前,书面告知当 输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进行公路养护作业的,由公路管 用法定单据的; 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吊销其 7.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或者应当履行 。 资质证书。 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 5.决定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 8.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 9.玩忽职守,对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 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10.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6.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 11.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书送达当事人。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 行生效的处罚决定。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履行的责任。 1.立案责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发现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六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 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停止 ,决定是否立案。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 2.调查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 ,收集、调取证据,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不得 3.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 的; 2.《国际道路运输管理规定》 人辩解陈述,保守有关秘密。 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 3.审查责任: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等行为的 ; 理机构以及口岸国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 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 5.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 、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 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用法定单据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国际 4.告知责任:作出处理决定前,书面告知当 7.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或者应当履行 道路运输经营的;(二)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道路运 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 输经营许可证件从事国际道路运输经营的;(三)超越许可的事项,非 。 8.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法从事国际道路运输经营的。 5.决定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 9.玩忽职守,对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3.《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9〕 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 第七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外国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者未按照规定 6号) 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 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的线路运输,擅自从事中国境内道路运输或者未标明国籍识别标志的, 附件1“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第15项,取消“国际道 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10.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运输;有违 路货物运输许可”。 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11.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 6.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6万元以下的罚款。 书送达当事人。 从事国际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未按规定进行备案的,由省、自治区、直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 辖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 行生效的处罚决定。 2万元以下的罚款。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履行的责任。 1.立案责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发现 2.《国际道路运输管理规定》 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规定,非法转让、出租、伪造《道路运输经营许可 ,决定是否立案。 证》、《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许可证明》、《国际汽车运输行车许可 2.调查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证》、《国际汽车运输特别行车许可证》、《国际道路运输国籍识别标 ,收集、调取证据,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不得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志》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以及口岸国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3.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收缴有关证件,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人辩解陈述,保守有关秘密。 的;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审查责任: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等行为的 第四十条:违反本规定,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者的运输车辆不按照规定标 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 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明《国际道路运输国籍识别标志》、携带《国际汽车运输行车许可证》 、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 5.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或者《国际汽车运输特别行车许可证》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构以及口岸国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 4.告知责任:作出处理决定前,书面告知当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 用法定单据的; 罚款。 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7.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或者应当履行 第四十一条:违反本规定,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 。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以及口岸国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 5.决定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 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 8.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2万元以下的罚款。 1.立案责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发现 2.《国际道路运输管理规定》 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规定,非法转让、出租、伪造《道路运输经营许可 ,决定是否立案。 证》、《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许可证明》、《国际汽车运输行车许可 2.调查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证》、《国际汽车运输特别行车许可证》、《国际道路运输国籍识别标 ,收集、调取证据,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不得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志》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以及口岸国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3.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收缴有关证件,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人辩解陈述,保守有关秘密。 的;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审查责任: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等行为的 第四十条:违反本规定,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者的运输车辆不按照规定标 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 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明《国际道路运输国籍识别标志》、携带《国际汽车运输行车许可证》 、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 5.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或者《国际汽车运输特别行车许可证》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实施依据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构以及口岸国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 4.告知责任:作出处理决定前,书面告知当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 用法定单据的; 罚款。 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7.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或者应当履行 第四十一条:违反本规定,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 。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以及口岸国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 5.决定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 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 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 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 8.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运输经营许可证:(一)不按批准的国际道路运输线路、站点、班次运 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 9.玩忽职守,对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输的;(二)在运输途中擅自变更运输车辆或者将旅客移交他人运输的 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 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三)未报告原许可机关,擅自终止国际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的。 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第四十三条:外国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县级以上道 6.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 10.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11.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路运输管理机构以及口岸国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运输或责令改 书送达当事人。 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6万元以下 行生效的处罚决定。 的罚款:(一)未取得我国有效的《国际汽车运输行车许可证》或者《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履行的责任。 国际汽车运输特别行车许可证》,擅自进入我国境内从事国际道路运输 经营或者运输危险货物的;(二)从事我国国内道路旅客或货物运输的 ;(三)在我国境内自行承揽货源或招揽旅客的;(四)未按规定的运 输线路、站点、班次、停靠站(场)运行的;(五)未标明本国《国际 道路运输国籍识别标志》的。 3.《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9〕 6号) 附件1“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第15项,取消“国际道 路货物运输许可”。 1.立案责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发现 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决定是否立案。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2.调查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收集、调取证据,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不得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 1.《安徽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 3.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人辩解陈述,保守有关秘密。 第六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道路货物运输站(场)因配 的; 3.审查责任: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等行为的 载造成道路运输车辆超限、超载的,由县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 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 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 、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2.《安徽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 5.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货运源头单位违反本条例第八条第一、二项规定的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 4.告知责任:作出处理决定前,书面告知当 ,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因 用法定单据的; 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货运站装载造成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情节严重的,由许可机关并处吊 7.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或者应当履行 。 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 5.决定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 3.《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 8.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 第六十三条:违反本规定,货运站经营者对超限、超载车辆配载,放行 9.玩忽职守,对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 出站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 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下的罚款。 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10.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6.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 11.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书送达当事人。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 行生效的处罚决定。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履行的责任。 寿县交通运输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序号 60 权力类 对违反国际 权力名称 行政处 道路运输管 型 罚 子项 理规定行为 对国际道路运 的处罚 输经营者不按 批准的国际道 路运输线路、 站点、班次运 输等三类情形 的处罚 对外国国际道 路运输经营者 未取得我国有 效的《国际汽 车运输行车许 可证》或者《 国际汽车运输 特别行车许可 证》,擅自进 入我国境内从 事国际道路运 输经营或者运 输危险货物等 五类行为的处 罚 61 对道路货物 运输站(场 )因配载造 行政处 成道路运输 罚 车辆超限、 超载的行为 的处罚 对未按规定取 得道路货物运 输经营许可, 擅自从事道路 对未按规定 货物运输经营 对使用失效、 取得道路货 的处罚 62 物运输经营 伪造、变造、 行政处 许可,擅自 被注销等无效 罚 从事道路货 的道路运输经 物运输经营 营许可证件从 行为的处罚 事道路货物运 输经营的处罚 1.立案责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发现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决定是否立案。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调查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 ,收集、调取证据,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不得 3.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第五十七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 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 的; 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 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 人辩解陈述,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责任: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等行为的 ; 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 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 5.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按规定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 、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 二)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从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用法定单据的; 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三)超越许可的事项,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 4.告知责任:作出处理决定前,书面告知当 7.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或者应当履行 营的。 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 。 8.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5.决定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 9.玩忽职守,对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 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 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10.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对未按规定 取得道路货 物运输经营 行政处 许可,擅自 62 罚 从事道路货 权力类 物运输经营 序号 权力名称 行为的处罚 型 寿县交通运输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子项 对超越许可的 事项,从事道 路货物运输经 营的处罚 63 64 对取得道路 货物运输经 营许可的道 路货物运输 行政处 经营者使用 罚 无道路运输 证的车辆参 加货物运输 的的处罚 对违反规定 取得道路货 物运输经营 许可的道路 货物运输经 营者、货运 行政处 站经营者已 罚 不具备开业 要求的有关 安全条件、 存在重大运 输安全隐患 的处罚 1.立案责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发现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决定是否立案。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调查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 ,收集、调取证据,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不得 3.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第五十七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 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 的; 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 人辩解陈述,保守有关秘密。 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 3.审查责任: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等行为的 ; 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 按规定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 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 5.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二)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从 、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用法定单据的; 实施依据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三)超越许可的事项,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 4.告知责任:作出处理决定前,书面告知当 7.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或者应当履行 营的。 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 。 8.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5.决定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 9.玩忽职守,对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 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 1.立案责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发现 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 10.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11.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决定是否立案。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6.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 2.调查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书送达当事人。 ,收集、调取证据,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不得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 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 3.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行生效的处罚决定。 人辩解陈述,保守有关秘密。 的;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履行的责任。 3.审查责任: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等行为的 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 ; 、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五十九条第一款:违反本规定,取 5.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 4.告知责任:作出处理决定前,书面告知当 辆参加货物运输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3000元 用法定单据的; 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7.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或者应当履行 。 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 5.决定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 8.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 9.玩忽职守,对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 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10.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6.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 11.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书送达当事人。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 行生效的处罚决定。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履行的责任。 1.立案责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发现 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决定是否立案。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2.调查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收集、调取证据,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不得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 3.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人辩解陈述,保守有关秘密。 的; 3.审查责任: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等行为的 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 ; 、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条:违反本规定,取得道路货 5.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货运站经营者已不具备开业要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 4.告知责任:作出处理决定前,书面告知当 求的有关安全条件、存在重大运输安全隐患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 用法定单据的; 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理机构限期责令改正;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按要求改正且情节严重的,由 7.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或者应当履行 。 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吊销其相应的经营范围。 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 5.决定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 8.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 9.玩忽职守,对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 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10.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6.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 11.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书送达当事人。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 行生效的处罚决定。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履行的责任。 寿县交通运输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序号 65 66 权力类 型 权力名称 子项 对道路货物 运输经营者 强行招揽货 物的或没有 行政处 采取必要措 罚 施防止货物 脱落、扬撒 的行为的处 罚 对出租汽车客 运经营者使用 未取得出租汽 车车辆营运证 的车辆从事出 租汽车客运经 营的处罚 对聘用未取得 出租汽车驾驶 员从业资格证 的人员驾驶出 租汽车的处罚 对未报告原许 可机关,擅自 终止出租汽车 客运经营的处 罚 对擅自转让出 租汽车经营资 对出租汽车 格证、车辆营 客运经营者 运证的处罚 使用未取得 对未按照国家 出租汽车车 有关技术规范 行政处 辆营运证的 对出租汽车进 罚 车辆从事出 行定期维护和 租汽车客运 检测的处罚 经营的等行 对未按照国家 为的处罚 有关规定在出 租汽车上安装 和使用具有行 驶信息采集、 存储、交换、 监控功能的设 施的处罚 实施依据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1.立案责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发现 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决定是否立案。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2.调查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收集、调取证据,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不得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 3.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人辩解陈述,保守有关秘密。 的; 3.审查责任: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等行为的 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 ; 、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一条:违反本规定,道路货物 5.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运输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 4.告知责任:作出处理决定前,书面告知当 ,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 用法定单据的; 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吊销其相应的经营范围:(一)强行招揽货物的 7.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或者应当履行 。 ;(二)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的。 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 5.决定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 8.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 9.玩忽职守,对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 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10.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6.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 11.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书送达当事人。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 行生效的处罚决定。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履行的责任。 1.《安徽省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由市、县人民政府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出租汽车管理机构按 照下列规定处罚:(一)使用未取得出租汽车车辆营运证的车辆从事出 租汽车客运经营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 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 二)聘用未取得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人员驾驶出租汽车的,责 1.立案责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发现 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2000元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由原许可机 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关吊销车辆营运证。(三)未报告原许可机关,擅自终止出租汽车客运 ,决定是否立案。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经营的,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出租汽车经营资 2.调查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格证和车辆营运证。(四)擅自转让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车辆营运证 ,收集、调取证据,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不得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吊销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和车辆营运证,没收 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 3.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违法所得,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五)未按照国家有关技 人辩解陈述,保守有关秘密。 的; 术规范对出租汽车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测的,责令限期改正,处1000元以 3.审查责任: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等行为的 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六)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出租汽车上安装和 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 ; 使用具有行驶信息采集、存储、交换、监控功能的设施的,责令限期改 、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5.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正,给予警告。(七)未建立出租汽车车辆及驾驶员档案,或者未按时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 向出租汽车管理机构报送统计资料的,责令限期改正。(八)未及时处 4.告知责任:作出处理决定前,书面告知当 用法定单据的; 理乘客投诉或者拒不配合出租汽车管理机构调查处理乘客对其投诉的, 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7.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或者应当履行 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 。 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 2.《安徽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 5.决定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 8.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第六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县 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 9.玩忽职守,对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下列规定处罚:(二)出租汽车客运经 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 营者使用未取得出租汽车车辆营运证的车辆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的, 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 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10.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改正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三)出租汽车客运 6.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 11.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经营者聘用未取得出租汽车驾驶员客运资格证的人员驾驶出租汽车的, 书送达当事人。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二千元罚款;逾期未改正的,由原许可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 机关吊销车辆营运证。 行生效的处罚决定。 第六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者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履行的责任。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县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下列规定 处罚:(一)未报告原许可机关,擅自终止出租汽车客运经营的,责令 改正;逾期未改正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和车辆营 66 序号 出租汽车车 行政处 辆营运证的 罚 车辆从事出 租汽车客运 经营的等行 为的处罚 权力类 型 权力名称 寿县交通运输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子项 对未建立出租 汽车车辆及驾 驶员档案,或 者未按时向出 租汽车管理机 构报送统计资 料的处罚 对未及时处理 乘客投诉或者 拒不配合出租 汽车管理机构 调查处理乘客 对其投诉的处 罚 对出租汽车驾 67 68 正,给予警告。(七)未建立出租汽车车辆及驾驶员档案,或者未按时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 向出租汽车管理机构报送统计资料的,责令限期改正。(八)未及时处 4.告知责任:作出处理决定前,书面告知当 用法定单据的; 理乘客投诉或者拒不配合出租汽车管理机构调查处理乘客对其投诉的, 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7.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或者应当履行 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 。 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 2.《安徽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 5.决定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 8.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第六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县 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 9.玩忽职守,对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下列规定处罚:(二)出租汽车客运经 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 营者使用未取得出租汽车车辆营运证的车辆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的, 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 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10.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改正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三)出租汽车客运 6.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 11.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经营者聘用未取得出租汽车驾驶员客运资格证的人员驾驶出租汽车的, 书送达当事人。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实施依据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二千元罚款;逾期未改正的,由原许可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 机关吊销车辆营运证。 行生效的处罚决定。 第六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者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履行的责任。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县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下列规定 处罚:(一)未报告原许可机关,擅自终止出租汽车客运经营的,责令 改正;逾期未改正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和车辆营 运证;(二)擅自转让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车辆营运证的,责令停止 违法行为,吊销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和车辆营运证,没收违法所得,并 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驶员未持出租 汽车驾驶员从 业资格证上岗 或者未在显著 位置放置服务 质量监督卡的 行为的处罚 对出租汽车驾 驶员超出许可 的营运区域营 对出租汽车 运的处罚 驾驶员未持 对出租汽车驾 出租汽车驾 驶员故意绕行 驶员从业资 或者营运中未 行政处 格证上岗或 经乘客同意搭 罚 者未在显著 乘其他乘客的 位置放置服 处罚 对出租汽车驾 务质量监督 驶员无故拒载 卡等行为的 乘客的处罚 处罚 对出租汽车驾 驶员采取欺骗 手段招揽乘客 或者强迫乘客 乘车的行为的 处罚 对出租汽车驾 驶员未在出租 汽车专用停车 场依次排队候 客,场外揽客 的行为的处罚 对出租汽车驾 驶员未取得从 业资格证或者 超越从业资格 对出租汽车 证核定范围, 驾驶员未取 驾驶出租汽车 得从业资格 从事经营活动 证或者超越 的处罚 对出租汽车驾 行政处 从业资格证 驶员使用失效 罚 核定范围, 、伪造、变造 驾驶出租汽 的从业资格证 车从事经营 ,驾驶出租汽 活动等行为 车从事经营活 的处罚 动的处罚 1.《安徽省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 第四十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出租汽车驾驶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 1.立案责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发现 、县人民政府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出租汽车管理机构责令改正 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并按照下列规定处罚:(一)未持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上岗或 ,决定是否立案。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者未在显著位置放置服务质量监督卡的,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20 2.调查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二)超出许可的营运区域营运的,没收违 ,收集、调取证据,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不得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法所得,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 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 3.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吊销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三)故意绕行或者营运中未经乘客 人辩解陈述,保守有关秘密。 的; 同意搭乘其他乘客的,没收违法所得,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3.审查责任: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等行为的 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四)无故拒载乘客的,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 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 ; 由原许可机关吊销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五)采取欺骗手段招 、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5.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揽乘客或者强迫乘客乘车的,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六)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 未在出租汽车专用停车场依次排队候客,场外揽客的,处100元以上500 4.告知责任:作出处理决定前,书面告知当 用法定单据的; 元以下的罚款。 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7.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或者应当履行 2.《安徽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 。 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 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出租汽车驾驶员有下列行为 5.决定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 8.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之一的,由市、县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按照下列规 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 9.玩忽职守,对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定处罚:(一)未持出租汽车驾驶员客运资格证上岗的,处警告或者二 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 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二)未按照出租汽车里程计价表显示的 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金额收取运费的,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三)超出许可的 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10.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营运区域营运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6.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 11.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出租汽车驾驶员客运资格证;(四)故 书送达当事人。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意绕行或者营运中未经乘客同意搭乘其他乘客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 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五)无故拒载乘客的,处一百元以上 行生效的处罚决定。 五百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出租汽车驾驶员客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履行的责任。 运资格证。 1.立案责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发现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决定是否立案。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调查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收集、调取证据,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不得 3.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 的;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 人辩解陈述,保守有关秘密。 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第四十一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员,由县级以上出租汽 3.审查责任: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等行为的 ; 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 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 5.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取得从业资格证或者超越从业资格 、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 证核定范围,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二)使用失效、伪造、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用法定单据的; 变造的从业资格证,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三)转借、出租 4.告知责任:作出处理决定前,书面告知当 7.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或者应当履行 、涂改从业资格证的。 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 。 8.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5.决定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 9.玩忽职守,对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 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 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10.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对出租汽车 驾驶员未取 得从业资格 证或者超越 行政处 从业资格证 68 罚 核定范围, 驾驶出租汽 车从事经营 权力类 活动等行为 序号 权力名称 型 的处罚 69 70 寿县交通运输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子项 对出租汽车驾 驶员转借、出 租、涂改从业 资格证的处罚 对出租汽车驾 驶员不遵守文 对巡游出租 明行车、优质 汽车驾驶员 服务等行为的 行政处 违反经营服 处罚 对巡游出租汽 罚 务管理规定 车驾驶员拒载 行为的处罚 、议价、途中 甩客或者故意 绕道行驶等行 为的处罚 对聘用未取 得从业资格 行政处 证的人员, 罚 驾驶出租汽 车从事经营 活动的处罚 ,决定是否立案。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调查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收集、调取证据,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不得 3.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 的;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 人辩解陈述,保守有关秘密。 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第四十一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员,由县级以上出租汽 3.审查责任: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等行为的 ; 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 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 5.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取得从业资格证或者超越从业资格 、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 证核定范围,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二)使用失效、伪造、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用法定单据的; 变造的从业资格证,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三)转借、出租 4.告知责任:作出处理决定前,书面告知当 7.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或者应当履行 、涂改从业资格证的。 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 实施依据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 8.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5.决定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 9.玩忽职守,对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 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 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10.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1.《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 1.立案责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发现 11.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第四十八条: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 6.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 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200元 书送达当事人。 ,决定是否立案。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以上500元以下罚款:(一)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 2.调查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的;(二)未经乘客同意搭载其他乘客的;(三)不按照规定使用计程 行生效的处罚决定。 ,收集、调取证据,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不得 3.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计价设备、违规收费的;(四)不按照规定出具相应车费票据的;(五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履行的责任。 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 的; )不按照规定使用巡游出租汽车相关设备的;(六)接受巡游出租汽车 人辩解陈述,保守有关秘密。 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电召任务后未履行约定的;(七)不按照规定使用文明用语,车容车貌 3.审查责任: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等行为的 ; 不符合要求的;(八)在机场、火车站、汽车客运站、港口、公共交通 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 5.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枢纽等客流集散地不服从调度私自揽客的;(九)转让、倒卖、伪造巡 、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 1.立案责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发现 游出租汽车相关票据的。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用法定单据的; 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 2.《安徽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 4.告知责任:作出处理决定前,书面告知当 7.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或者应当履行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出租汽车驾驶员有下列行为 ,决定是否立案。 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之一的,由市、县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按照下列规 2.调查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 。 8.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收集、调取证据,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不得 定处罚:(一)未持出租汽车驾驶员客运资格证上岗的,处警告或者二 5.决定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9.玩忽职守,对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二)未按照出租汽车里程计价表显示的 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 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 3.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金额收取运费的,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三)超出许可的 人辩解陈述,保守有关秘密。 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 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的; 营运区域营运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3.审查责任: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等行为的 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10.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出租汽车驾驶员客运资格证;(四)故 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 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11.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 、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意绕行或者营运中未经乘客同意搭乘其他乘客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 6.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5.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五)无故拒载乘客的,处一百元以上 书送达当事人。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 第四十三条:违反本规定,聘用未取得从业资格证的人员,驾驶出租汽 五百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出租汽车驾驶员客 4.告知责任:作出处理决定前,书面告知当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 用法定单据的; 车从事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 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运资格证。 7.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或者应当履行 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 行生效的处罚决定。 。 3.《安徽省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履行的责任。 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 罚款。 第四十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出租汽车驾驶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 5.决定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 8.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县人民政府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出租汽车管理机构责令改正 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 9.玩忽职守,对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并按照下列规定处罚:(一)未持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上岗或 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 者未在显著位置放置服务质量监督卡的,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20 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二)超出许可的营运区域营运的,没收违 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10.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法所得,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 6.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 11.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吊销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三)故意绕行或者营运中未经乘客 书送达当事人。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同意搭乘其他乘客的,没收违法所得,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 (四)无故拒载乘客的,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 行生效的处罚决定。 由原许可机关吊销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五)采取欺骗手段招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履行的责任。 揽乘客或者强迫乘客乘车的,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六) 未在出租汽车专用停车场依次排队候客,场外揽客的,处100元以上500 元以下的罚款。 寿县交通运输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序号 71 72 73 权力类 型 权力名称 子项 实施依据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对出租汽车 经营者聘用 未按规定办 理注册手续 的人员,驾 行政处 驶出租汽车 罚 从事经营活 动或不按照 规定组织实 施继续教育 的处罚 1.立案责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发现 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决定是否立案。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2.调查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收集、调取证据,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不得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 3.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人辩解陈述,保守有关秘密。 的; 3.审查责任: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等行为的 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 ; 、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5.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 第四十四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汽车经营者,由县级 4.告知责任:作出处理决定前,书面告知当 用法定单据的; 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 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7.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或者应当履行 款:(一)聘用未按规定办理注册手续的人员,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 。 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 活动的;(二)不按照规定组织实施继续教育的。 5.决定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 8.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 9.玩忽职守,对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 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10.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6.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 11.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书送达当事人。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 行生效的处罚决定。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履行的责任。 对未取得巡 游出租汽车 经营许可, 行政处 擅自从事巡 罚 游出租汽车 经营活动的 处罚 1.立案责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发现 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决定是否立案。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2.调查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收集、调取证据,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不得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 3.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人辩解陈述,保守有关秘密。 的; 3.审查责任: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等行为的 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 ; 、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5.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 第四十五条:违反本规定,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 4.告知责任:作出处理决定前,书面告知当 用法定单据的; 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 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7.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或者应当履行 门责令改正,并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 。 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 究刑事责任。 5.决定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 8.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 9.玩忽职守,对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 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10.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6.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 11.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书送达当事人。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 行生效的处罚决定。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履行的责任。 对起讫点均不 在许可的经营 区域从事巡游 出租汽车经营 活动的处罚 对起讫点均 对使用未取得 不在许可的 道路运输证的 经营区域从 车辆,擅自从 行政处 事巡游出租 事巡游出租汽 罚 汽车经营活 车经营活动的 动等行为的 处罚 处罚 1.立案责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发现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决定是否立案。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调查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收集、调取证据,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不得 3.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 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 的; 第四十六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 人辩解陈述,保守有关秘密。 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3.审查责任: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等行为的 ;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起讫点均不在许可的经营区 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 5.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域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二)使用未取得道路运输证的车辆 、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 ,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三)使用失效、伪造、变造、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用法定单据的; 被注销等无效道路运输证的车辆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 4.告知责任:作出处理决定前,书面告知当 7.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或者应当履行 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 。 8.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对起讫点均 不在许可的 经营区域从 行政处 事巡游出租 73 罚 权力类 汽车经营活 序号 权力名称 子项 型 动等行为的 对使用失效、 处罚 伪造、变造、 被注销等无效 道路运输证的 车辆从事巡游 出租汽车经营 活动的处罚 对擅自暂停、 74 75 终止全部或者 部分巡游出租 汽车经营的处 罚 对出租或者擅 自转让巡游出 租汽车车辆经 对巡游出租 营权的处罚 汽车经营者 对巡游出租汽 擅自暂停、 车驾驶员转包 行政处 终止全部或 经营未及时纠 罚 者部分巡游 正的处罚 出租汽车经 营等六类行 对不按照规定 保证车辆技术 为的处罚 状况良好的处 罚 对不按照规定 配置巡游出租 汽车相关设备 的处罚 对不按照规定 建立并落实投 诉举报制度的 处罚 对道路运输企 业未使用符合 标准的监控平 台、监控平台 对道路运输 未接入联网联 企业未使用 控系统、未按 符合标准的 规定上传道路 监控平台、 运输车辆动态 监控平台未 信息的处罚 未建立或者未 行政处 接入联网联 有效执行交通 罚 控系统、未 违法动态信息 按规定上传 处理制度、对 道路运输车 驾驶员交通违 辆动态信息 法处理率低于 等行为的处 90%的处罚 对未按规定配 罚 备专职监控人 员,或者监控 人员未有效履 行监控职责的 的处罚 1.立案责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发现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决定是否立案。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调查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收集、调取证据,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不得 3.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 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 的; 第四十六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 人辩解陈述,保守有关秘密。 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3.审查责任: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等行为的 ;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起讫点均不在许可的经营区 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 5.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域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二)使用未取得道路运输证的车辆 实施依据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 ,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三)使用失效、伪造、变造、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用法定单据的; 被注销等无效道路运输证的车辆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 4.告知责任:作出处理决定前,书面告知当 7.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或者应当履行 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 。 8.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5.决定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 9.玩忽职守,对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 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 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1.立案责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发现 10.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11.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6.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决定是否立案。 书送达当事人。 2.调查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 ,收集、调取证据,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不得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行生效的处罚决定。 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 3.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的;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履行的责任。 人辩解陈述,保守有关秘密。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 3.审查责任: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等行为的 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第四十七条: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 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5000元 、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5.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擅自暂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 停、终止全部或者部分巡游出租汽车经营的;(二)出租或者擅自转让 4.告知责任:作出处理决定前,书面告知当 用法定单据的; 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的;(三)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转包经营未及 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7.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或者应当履行 时纠正的;(四)不按照规定保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的;(五)不按照 。 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 规定配置巡游出租汽车相关设备的;(六)不按照规定建立并落实投诉 5.决定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 8.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举报制度的。 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 9.玩忽职守,对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 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10.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6.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 11.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书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 行生效的处罚决定。 1.立案责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发现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履行的责任。 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寿县交通运输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决定是否立案。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调查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收集、调取证据,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不得 3.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 的; 人辩解陈述,保守有关秘密。 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道路运输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 3.审查责任: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等行为的 ;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3000 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 5.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元以下罚款:(一)道路运输企业未使用符合标准的监控平台、监控平 、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 用法定单据的; 台未接入联网联控系统、未按规定上传道路运输车辆动态信息的;(二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未建立或者未有效执行交通违法动态信息处理制度、对驾驶员交通违 4.告知责任:作出处理决定前,书面告知当 7.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或者应当履行 法处理率低于90%的;(三)未按规定配备专职监控人员,或者监控人 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 。 8.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员未有效履行监控职责的。 5.决定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 9.玩忽职守,对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 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 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10.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11.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6.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书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 行生效的处罚决定。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履行的责任。 寿县交通运输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序号 76 77 权力类 型 权力名称 子项 实施依据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对道路运输 经营者使用 卫星定位装 置(出现故 行政处 障,删除) 罚 不能保持在 线的运输车 辆从事经营 活动的处罚 1.立案责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发现 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决定是否立案。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2.调查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收集、调取证据,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不得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 3.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人辩解陈述,保守有关秘密。 的; 3.审查责任: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等行为的 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 ; 、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5.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 第三十六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道路运输经营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不 4.告知责任:作出处理决定前,书面告知当 用法定单据的; 能保持在线的运输车辆从事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7.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或者应当履行 对其进行教育并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改正后再次发生同类违反规定 。 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 情形的,处200元以上800元以下罚款。 5.决定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 8.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 9.玩忽职守,对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 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10.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6.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 11.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书送达当事人。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 行生效的处罚决定。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履行的责任。 对未取得经 营许可,擅 自从事或者 变相从事网 约车经营活 动伪造、变 造或者使用 伪造、变造 行政处 、失效的《 罚 网络预约出 租汽车运输 证》《网络 预约出租汽 车驾驶员证 》从事网约 车经营活动 行为的处罚 1.立案责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发现 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决定是否立案。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2.调查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收集、调取证据,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不得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 3.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人辩解陈述,保守有关秘密。 的; 3.审查责任: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等行为的 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 、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第三十四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 5.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 4.告知责任:作出处理决定前,书面告知当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 用法定单据的; 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二)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 7.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或者应当履行 。 造、失效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 5.决定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 》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 8.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 9.玩忽职守,对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 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10.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6.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 11.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书送达当事人。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 行生效的处罚决定。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履行的责任。 对提供服务车 辆未取得《网 络预约出租汽 车运输证》, 或者线上提供 服务车辆与线 下实际提供服 务车辆不一致 的处罚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1.立案责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发现 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决定是否立案。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2.调查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 寿县交通运输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序号 78 79 权力类 型 权力名称 子项 对提供服务驾 驶员未取得《 网络预约出租 汽车驾驶员证 》,或者线上 提供服务驾驶 员与线下实际 对网约车平 提供服务驾驶 台公司提供 员不一致的处 服务车辆未 对未按照规定 罚 取得《网络 保证车辆技术 预约出租汽 状况良好的处 对起讫点均不 车运输证》 罚 行政处 ,或者线上 在许可的经营 罚 提供服务车 区域从事网约 辆与线下实 车经营活动的 际提供服务 处罚 对未按照规定 车辆不一致 将提供服务的 等行为的处 车辆、驾驶员 罚 相关信息向服 务所在地出租 汽车行政主管 部门报备的处 罚 对未按照规定 制定服务质量 标准、建立并 落实投诉举报 制度的处罚 对未按照规定 提供共享信息 ,或者不配合 出租汽车行政 主管部门调取 查阅相关数据 信息的处罚 对未按照规定 携带《网络预 约出租汽车运 输证》、《网 对网约车驾 络预约出租汽 驶员未按照 车驾驶员证》 规定携带《 的处罚 对途中甩客或 网络预约出 者故意绕道行 行政处 租汽车运输 驶的处罚 罚 证》《网络 预约出租汽 对违规收费的 车驾驶员证 处罚 》等行为的 对举报、投诉 其服务质量或 处罚 者对其服务作 出不满意评价 的乘客实施报 复行为的处罚 实施依据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1.立案责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发现 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决定是否立案。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2.调查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第三十五条:网约车平台公司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 ,收集、调取证据,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不得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对每次 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 3.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违法行为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0元 人辩解陈述,保守有关秘密。 的; 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一)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 3.审查责任: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等行为的 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车运输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车辆不一致的 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 ; ;(二)提供服务驾驶员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或者 、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5.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线上提供服务驾驶员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驾驶员不一致的;(三)未按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 照规定保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的;(四)起讫点均不在许可的经营区域 4.告知责任:作出处理决定前,书面告知当 用法定单据的; 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五)未按照规定将提供服务的车辆、驾驶员 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7.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或者应当履行 相关信息向服务所在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报备的;(六)未按照规 。 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 定制定服务质量标准、建立并落实投诉举报制度的;(七)未按照规定 5.决定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 8.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提供共享信息,或者不配合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调取查阅相关数据信 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 9.玩忽职守,对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息的;(八)未履行管理责任,出现甩客、故意绕道、违规收费等严重 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 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违反国家相关运营服务标准行为的。 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网约车平台公司不再具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或者有严重违法行为的,由 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10.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责令停业 6.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 11.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书送达当事人。 整顿、吊销相关许可证件。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 行生效的处罚决定。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履行的责任。 1.立案责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发现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决定是否立案。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2.调查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网约车驾驶员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 ,收集、调取证据,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不得 3.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一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 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 的; 改正,对每次违法行为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一)未按照规 人辩解陈述,保守有关秘密。 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定携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3.审查责任: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等行为的 ; 的;(二)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的;(三)违规收费的;(四) 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 5.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对举报、投诉其服务质量或者对其服务作出不满意评价的乘客实施报复 、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 行为的。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用法定单据的; 网约车驾驶员不再具备从业条件或者有严重违法行为的,由县级以上出 4.告知责任:作出处理决定前,书面告知当 7.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或者应当履行 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撤销或者吊销从业资 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 格证件。 。 8.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5.决定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 9.玩忽职守,对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 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 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10.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11.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6.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书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 行生效的处罚决定。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履行的责任。 寿县交通运输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序号 80 81 82 权力类 型 权力名称 子项 对未取得线路 运营权、未与 城市公共交通 主管部门签订 对擅自从事 城市公共汽电 城市公共汽 车线路特许经 行政处 电车客运线 营协议,擅自 罚 路运营行为 从事城市公共 汽电车客运线 的处罚 路运营的处罚 对未取得城市 公共汽车客运 经营权擅自从 事运营等行为 对运营企业 的处罚 对运营企业未 未在投入运 配置符合要求 营的车辆上 的服务设施和 、城市公共 运营标识的处 行政处 汽电车客运 罚 对未在车厢内 罚 首末站和中 显著位置公布 途站配置符 服务监督电话 合要求的服 ,张贴线路走 务设施和运 向示意图等行 营标识的处 为的处罚 对运营企业未 罚 定期对城市公 共汽电车车辆 及其安全设施 设备进行检测 、维护、更新 的处罚 对运营企业未 在城市公共汽 对运营企业 电车车辆和场 未定期对城 站醒目位置设 市公共汽电 置安全警示标 车车辆及其 志、安全疏散 行政处 安全设施设 示意图和安全 罚 备进行检测 应急设备的处 、维护、更 对运营企业使 罚 新等行为的 用不具备本规 定第二十七条 处罚 规定条件的人 员担任驾驶员 、乘务员的处 罚 对运营企业未 对拟担任驾驶 员、乘务员的 人员进行培训 、考核的处罚 实施依据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1.立案责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发现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1.《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 第六十条:未取得线路运营权、未与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门签订城市公 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共汽电车线路特许经营协议,擅自从事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线路运营的 ,决定是否立案。 ,由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运营,并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 2.调查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收集、调取证据,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不得 3.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罚款。 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 的; 2.《安徽省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 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三款、第十八条、第二十 人辩解陈述,保守有关秘密。 二条第七项规定,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经营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道 3.审查责任: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等行为的 ; 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 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 5.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一)未取得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经营权擅自从 、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 用法定单据的; 事运营的;(二)转让或者以承包、出租等方式变相转让城市公共汽车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客运经营权的;(三)未按照规定的线路、站点、班次及时间组织运营 4.告知责任:作出处理决定前,书面告知当 7.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或者应当履行 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 的;(四)擅自停业、歇业或者终止运营的。 8.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有前款第二至四项规定情形之一,经责令限期改正而拒不改正、情节严 。 1.《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 1.立案责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发现 5.决定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9.玩忽职守,对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重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可以终止运营协议。 第二十五条:运营企业应当按照有关标准及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门的要 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 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 求,在投入运营的车辆上配置符合以下要求的相关服务设施和运营标识 ,决定是否立案。 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一)在规定位置公布运营线路图、价格表;(二)在规定位置张贴 2.调查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 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10.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统一制作的乘车规则和投诉电话;(三)在规定位置设置特需乘客专用 ,收集、调取证据,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不得 3.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11.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座位;(四)在无人售票车辆上配置符合规定的投币箱、电子读卡器等 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 6.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 的;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服务设施;(五)规定的其他车辆服务设施和标识。 人辩解陈述,保守有关秘密。 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书送达当事人。 第二十六条:运营企业应当按照有关标准及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门的要 3.审查责任: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等行为的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 ; 求,在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首末站和中途站配置符合以下要求的相关服 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 5.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行生效的处罚决定。 务设施和运营标识:(一)在规定位置公布线路票价、站点名称和服务 、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履行的责任。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 时间;(二)在规定位置张贴投诉电话;(三)规定的其他站点服务设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1.立案责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发现 用法定单据的; 施和标识配置要求。 4.告知责任:作出处理决定前,书面告知当 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 7.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或者应当履行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第六十一条:运营企业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规定,未配 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 ,决定是否立案。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置符合要求的服务设施和运营标识的,由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限 。 2.调查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 8.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 5.决定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 ,收集、调取证据,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不得 9.玩忽职守,对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2.《安徽省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 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 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 3.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第四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三项、第五项、第八项规定,城 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 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人辩解陈述,保守有关秘密。 的; 市公共汽车客运经营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 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3.审查责任: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等行为的 10.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一)未在车 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 11.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 ; 厢内显著位置公布服务监督电话,张贴线路走向示意图,以及设置老、 6.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 第六十二条:运营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门责 、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5.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弱、病、残、孕专用座位和禁烟标志的;(二)运营车辆因故障不能正 书送达当事人。 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一)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 常行驶,未组织乘客免费转乘同线路的其他车辆或者调派车辆,以及后 4.告知责任:作出处理决定前,书面告知当 未定期对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辆及其安全设施设备进行检测、维护、更新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 用法定单据的; 续车辆驾驶员和乘务员拒载的;(三)未处理乘客投诉的。 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的;(二)未在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辆和场站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行生效的处罚决定。 7.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或者应当履行 。 、安全疏散示意图和安全应急设备的;(三)使用不具备本规定第二十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履行的责任。 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 七条规定条件的人员担任驾驶员、乘务员的;(四)未对拟担任驾驶员 5.决定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 8.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 、乘务员的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的。 9.玩忽职守,对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 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10.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6.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 11.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书送达当事人。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 行生效的处罚决定。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履行的责任。 寿县交通运输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序号 权力类 型 权力名称 子项 83 对运营企业 未制定应急 预案并组织 演练或未按 行政处 照应急预案 罚 的规定采取 应急处置措 施,造成严 重后果的处 罚 84 对有危害城市 公共汽电车客 运服务设施行 为的处罚 对危害城市 对擅自占用、 公共汽电车 移动、拆除城 行政处 客运服务设 市公共汽车客 罚 施行为的处 运服务设施或 者经同意占用 罚 、移动、拆除 城市公共汽车 客运服务设施 未及时恢复重 建的处罚 实施依据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1.立案责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发现 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决定是否立案。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2.调查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收集、调取证据,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不得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 3.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人辩解陈述,保守有关秘密。 的; 3.审查责任: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等行为的 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 ; 、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 5.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第六十三条:运营企业未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的,由城市公共交通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 4.告知责任:作出处理决定前,书面告知当 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用法定单据的; 发生影响运营安全的突发事件时,运营企业未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采取 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7.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或者应当履行 应急处置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门处2万元以 。 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 5.决定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 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8.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 9.玩忽职守,对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 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10.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6.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 11.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书送达当事人。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 行生效的处罚决定。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履行的责任。 1.《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 1.立案责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发现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第五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设施的 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义务,不得有下列行为:(一)破坏、盗窃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辆、设施 ,决定是否立案。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设备;(二)擅自关闭、侵占、拆除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设施或者 2.调查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挪作他用;(三)损坏、覆盖电车供电设施及其保护标识,在电车架线 ,收集、调取证据,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不得 3.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杆、馈线安全保护范围内修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堆放、悬挂物品,搭 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 的; 设管线、电(光)缆等;(四)擅自覆盖、涂改、污损、毁坏或者迁移 人辩解陈述,保守有关秘密。 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拆除站牌;(五)其他影响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设施功能和安全 3.审查责任: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等行为的 ; 的行为。 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 5.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第六十六条:违反本规定第五十四条,有危害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 、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 设施行为的,由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损坏的设施依法赔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用法定单据的; 偿,并对个人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 4.告知责任:作出处理决定前,书面告知当 7.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或者应当履行 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 2.《安徽省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 。 8.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第十条第三款规定,占用公共 5.决定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 9.玩忽职守,对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汽车专用道,或者在公共汽车站点及距离站点三十米以内的路段停靠其 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 他车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罚。 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 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第二款规定,擅自占用、移动、拆除城市公共汽车客 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10.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运服务设施,或者经同意占用、移动、拆除城市公共汽车客运服务设施 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11.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未及时恢复重建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对单位处一千 6.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书送达当事人。 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第三款规定,污损、涂改、覆盖城市公共汽车客运服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 务标志、设施,或者摆摊设点、堆积物品妨碍公共汽车站点使用的,由 行生效的处罚决定。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依法处罚。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履行的责任。 寿县交通运输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序号 85 权力类 型 权力名称 子项 实施依据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1.立案责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发现 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决定是否立案。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2.调查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收集、调取证据,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不得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 3.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人辩解陈述,保守有关秘密。 的; 3.审查责任: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等行为的 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 ; 、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5.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违反本规定第十条、第十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 一条,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含甩项工程)未经安全评估投入运营的 4.告知责任:作出处理决定前,书面告知当 用法定单据的; ,由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并对运营单位处以2万 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7.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或者应当履行 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对其主要负责人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 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 有严重安全隐患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应当责令暂停运营。 5.决定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 8.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 9.玩忽职守,对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 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10.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6.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 11.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书送达当事人。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 行生效的处罚决定。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履行的责任。 对城市轨道 交通工程项 目(含甩项 行政处 工程)未经 罚 安全评估投 入运营的处 罚 对运营单位未 全程参与试运 行的处罚 对运营单位未 按照相关标准 对从业人员进 行技能培训教 育的处罚 对运营单位列 车驾驶员未按 照法律法规的 规定取得职业 准入资格的处 罚 对运营单位列 车驾驶员、行 车调度员、行 车值班员、信 号工、通信工 等重点岗位从 业人员未经考 核上岗的处罚 对运营单位未 按照有关规定 完善风险分级 管控和隐患排 查治理双重预 防制度的处罚 86 对运营单位未 建立风险数据 库和隐患排查 手册的处罚 对运营单位 对运营单位未 行政处 未全程参与 按要求报告运 罚 试运行行为 营安全风险隐 的处罚 患整改情况的 处罚 1.立案责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发现 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决定是否立案。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2.调查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收集、调取证据,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不得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 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 3.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第四十九条:违反本规定,运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轨道交 人辩解陈述,保守有关秘密。 的; 通运营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 3.审查责任: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等行为的 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以下的罚款,并可对其主要负责人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全 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 ; 程参与试运行;(二)未按照相关标准对从业人员进行技能培训教育; 、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5.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三)列车驾驶员未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职业准入资格;(四)列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 车驾驶员、行车调度员、行车值班员、信号工、通信工等重点岗位从业 4.告知责任:作出处理决定前,书面告知当 用法定单据的; 人员未经考核上岗;(五)未按照有关规定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 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7.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或者应当履行 查治理双重预防制度;(六)未建立风险数据库和隐患排查手册;(七 。 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 )未按要求报告运营安全风险隐患整改情况;(八)未建立设施设备检 5.决定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 8.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查、检测评估、养护维修、更新改造制度和技术管理体系;(九)未对 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 9.玩忽职守,对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设施设备定期检查、检测评估和及时养护维修、更新改造;(十)未按 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 照有关规定建立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十一)储备的应急物资 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对运营单位 行政处 未全程参与 86 罚 试运行行为 权力类 的处罚 序号 权力名称 型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2.调查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收集、调取证据,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不得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 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 3.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第四十九条:违反本规定,运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轨道交 人辩解陈述,保守有关秘密。 的; 通运营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 3.审查责任: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等行为的 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以下的罚款,并可对其主要负责人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全 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 ; 程参与试运行;(二)未按照相关标准对从业人员进行技能培训教育; 、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5.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三)列车驾驶员未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职业准入资格;(四)列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 车驾驶员、行车调度员、行车值班员、信号工、通信工等重点岗位从业 4.告知责任:作出处理决定前,书面告知当 用法定单据的; 人员未经考核上岗;(五)未按照有关规定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 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7.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或者应当履行 查治理双重预防制度;(六)未建立风险数据库和隐患排查手册;(七 。 实施依据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 )未按要求报告运营安全风险隐患整改情况;(八)未建立设施设备检 5.决定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 8.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查、检测评估、养护维修、更新改造制度和技术管理体系;(九)未对 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 9.玩忽职守,对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设施设备定期检查、检测评估和及时养护维修、更新改造;(十)未按 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 照有关规定建立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十一)储备的应急物资 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不满足需要,未配备专业应急救援装备,或者未建立应急救援队伍、配 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10.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齐应急人员;(十二)未按时组织运营突发事件应急演练。 6.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 11.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书送达当事人。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 行生效的处罚决定。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履行的责任。 寿县交通运输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子项 对运营单位未 建立设施设备 检查、检测评 估、养护维修 、更新改造制 度和技术管理 体系的处罚 对运营单位未 对设施设备定 期检查、检测 评估和及时养 护维修、更新 改造的处罚 对运营单位未 按照有关规定 建立运营突发 事件应急预案 体系的处罚 对运营单位储 备的应急物资 不满足需要, 未配备专业应 急救援装备, 或者未建立应 急救援队伍、 配齐应急人员 的处罚 对运营单位未 按时组织运营 突发事件应急 演练的处罚 87 1.立案责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发现 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决定是否立案。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2.调查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收集、调取证据,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不得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 3.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人辩解陈述,保守有关秘密。 的; 3.审查责任: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等行为的 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 ; 、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5.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 第五十条:违反本规定第十八条、第四十六条,运营单位未按照规定上 4.告知责任:作出处理决定前,书面告知当 用法定单据的; 报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相关信息或者运营安全重大故障和事故的,由城市 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7.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或者应当履行 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5000元以上 。 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 3万元以下的罚款。 5.决定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 8.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 9.玩忽职守,对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 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10.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6.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 11.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书送达当事人。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 行生效的处罚决定。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履行的责任。 对运营单位 未按照规定 上报城市轨 行政处 道交通运营 罚 相关信息或 者运营安全 重大故障和 事故的处罚 对运营单位未 向社会公布运 营服务质量承 诺或者定期报 告履行情况的 处罚 1.立案责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发现 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寿县交通运输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序号 88 89 权力类 型 权力名称 子项 对运营单位运 行图未报城市 轨道交通运营 主管部门备案 或者调整运行 图严重影响服 务质量的,未 向城市轨道交 通运营主管部 对运营单位 门说明理由的 对运营单位未 未向社会公 处罚 按规定向乘客 布运营服务 提供运营服务 行政处 质量承诺或 和安全应急等 罚 者定期报告 信息的处罚 履行情况等 行为的处罚 对运营单位未 建立投诉受理 制度,或者未 及时处理乘客 投诉并将处理 结果告知乘客 的处罚 对运营单位采 取的限流、甩 站、封站、暂 停运营等措施 ,未及时告知 公众或者封站 、暂停运营等 措施未向城市 轨道交通运营 主管部门报告 对高架线路桥 的处罚 下的空间使用 对高架线路 可能危害运营 桥下的空间 安全等两类行 行政处 使用可能危 为的处罚 对地面、高架 罚 害运营安全 线路沿线建( 行为的处罚 构)筑物或者 植物妨碍行车 瞭望、侵入限 界的处罚 实施依据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1.立案责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发现 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决定是否立案。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2.调查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收集、调取证据,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不得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 3.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人辩解陈述,保守有关秘密。 的;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 3.审查责任: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等行为的 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第五十一条:违反本规定,运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城市轨道交通 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 ; 运营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5.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一)未向社会公布运营服务质量承诺或者定期报告履行情况;(二)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 运行图未报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备案或者调整运行图严重影响服 4.告知责任:作出处理决定前,书面告知当 用法定单据的; 务质量的,未向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说明理由;(三)未按规定 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7.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或者应当履行 向乘客提供运营服务和安全应急等信息;(四)未建立投诉受理制度, 。 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 或者未及时处理乘客投诉并将处理结果告知乘客;(五)采取的限流、 5.决定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 8.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甩站、封站、暂停运营等措施,未及时告知公众或者封站、暂停运营等 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 9.玩忽职守,对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措施未向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报告。 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 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10.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6.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 11.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书送达当事人。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 行生效的处罚决定。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履行的责任。 1.立案责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发现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 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五十二条:违反本规定第三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城市轨道交 ,决定是否立案。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通运营主管部门责令相关责任人和单位限期改正、消除影响;逾期未改 2.调查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正的,可以对个人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 ,收集、调取证据,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不得 3.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 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 的; 刑事责任:(一)高架线路桥下的空间使用可能危害运营安全的;(二 人辩解陈述,保守有关秘密。 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地面、高架线路沿线建(构)筑物或者植物妨碍行车瞭望、侵入限界 3.审查责任: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等行为的 ; 的。 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 5.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用法定单据的; 4.告知责任:作出处理决定前,书面告知当 7.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或者应当履行 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 。 8.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5.决定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 9.玩忽职守,对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 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 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10.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11.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6.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书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 行生效的处罚决定。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履行的责任。 寿县交通运输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序号 90 91 权力类 型 权力名称 子项 实施依据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对危害城市 轨道交通运 营设施设备 安全,危害 行政处 或者可能危 罚 害城市轨道 交通运营安 全的行为的 处罚 1.立案责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发现 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决定是否立案。 第三十三条:禁止下列危害城市轨道交通运营设施设备安全的行为:(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2.调查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 一)损坏隧道、轨道、路基、高架、车站、通风亭、冷却塔、变电站、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收集、调取证据,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不得 管线、护栏护网等设施;(二)损坏车辆、机电、电缆、自动售检票等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 设备,干扰通信信号、视频监控设备等系统;(三)擅自在高架桥梁及 3.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人辩解陈述,保守有关秘密。 附属结构上钻孔打眼,搭设电线或者其他承力绳索,设置附着物;(四 的; 3.审查责任: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等行为的 )损坏、移动、遮盖安全标志、监测设施以及安全防护设备。 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 第三十四条:禁止下列危害或者可能危害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行为 ; 、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一)拦截列车;(二)强行上下车;(三)擅自进入隧道、轨道或 5.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者其他禁入区域;(四)攀爬或者跨越围栏、护栏、护网、站台门等;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 4.告知责任:作出处理决定前,书面告知当 (五)擅自操作有警示标志的按钮和开关装置,在非紧急状态下动用紧 用法定单据的; 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急或者安全装置;(六)在城市轨道交通车站出入口5米范围内停放车 7.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或者应当履行 。 辆、乱设摊点等,妨碍乘客通行和救援疏散;(七)在通风口、车站出 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 5.决定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 入口50米范围内存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放射性和腐蚀性等物品 8.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 ;(八)在出入口、通风亭、变电站、冷却塔周边躺卧、留宿、堆放和 9.玩忽职守,对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 晾晒物品;(九)在地面或者高架线路两侧各100米范围内升放风筝、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 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气球等低空飘浮物体和无人机等低空飞行器。 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第五十三条:违反本规定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运营单位有权予以 10.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6.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 制止,并由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个人处以5000 11.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书送达当事人。 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 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行生效的处罚决定。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履行的责任。 对道路运输 经营者使用 不符合国家 行政处 规定的车辆 罚 从事道路运 输经营活动 的处罚 1.立案责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发现 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决定是否立案。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2.调查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收集、调取证据,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不得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 3.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人辩解陈述,保守有关秘密。 的; 3.审查责任: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等行为的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违反本规定,道路运输经 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 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责令改正,给 ; 、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一)道路运 5.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输车辆技术状况未达到《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 4.告知责任:作出处理决定前,书面告知当 GB18565)的;(二)使用报废、擅自改装、拼装、检测不合格以及其 用法定单据的; 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三)未按照规定 7.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或者应当履行 。 的周期和频次进行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的;(四)未建立 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 5.决定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档案或者档案不符合规定的;(五)未做好车辆维护 8.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 记录的。 9.玩忽职守,对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 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10.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6.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 11.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书送达当事人。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 行生效的处罚决定。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履行的责任。 寿县交通运输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序号 92 93 94 权力类 型 权力名称 子项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1.立案责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发现 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决定是否立案。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2.调查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收集、调取证据,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不得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 3.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人辩解陈述,保守有关秘密。 的; 3.审查责任: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等行为的 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 ; 、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5.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安徽省道路运输安全违法行为处罚处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道路运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 4.告知责任:作出处理决定前,书面告知当 输经营者聘用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人员驾驶道路运输车辆的,由县级以上 用法定单据的; 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7.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或者应当履行 。 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 5.决定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 8.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 9.玩忽职守,对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 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10.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6.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 11.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书送达当事人。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 行生效的处罚决定。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履行的责任。 对道路运输 经营者聘用 不符合法定 行政处 条件的人员 罚 驾驶道路运 输车辆的处 罚 对客运经营 对客运经营者 者无正当理 无正当理由不 由不按规定 按规定的发车 行政处 的发车时间 时间运营的行 罚 运营或采取 为的处罚 对客运经营者 欺骗手段招 采取欺骗手段 揽旅客行为 招揽旅客的行 的处罚 为的处罚 对未取得出租 汽车经营资格 证,擅自从事 出租汽车客运 经营的处罚 对出租汽车客 对未取得出 运经营者使用 租汽车经营 未取得出租汽 行政处 资格证,擅 车车辆运营证 罚 自从事出租 的车辆从事出 汽车客运经 租汽车客运经 营的处罚 营的处罚 对出租汽车客 运经营者聘用 未取得出租汽 车驾驶员客运 资格证的人员 驾驶出租汽车 的处罚 对违反规定未 95 实施依据 建立道路运输 对违反规定 车辆技术档案 对违反规定未 未在道路运 的处罚 输车辆上安 在道路运输车 行政处 装、使用具 辆上安装、使 罚 有监控功能 用具有监控功 的设施等的 能的设施的处 罚 处罚 1.立案责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发现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安徽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第六十一条:客运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 ,决定是否立案。 部门责令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许 2.调查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一)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规 ,收集、调取证据,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不得 3.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定,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的发车时间运营的;(二)违反本条例第十六 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 的; 人辩解陈述,保守有关秘密。 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采取欺骗手段招揽旅客的。 3.审查责任: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等行为的 ; 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 5.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1.立案责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发现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 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用法定单据的; ,决定是否立案。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4.告知责任:作出处理决定前,书面告知当 7.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或者应当履行 2.调查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 《安徽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 ,收集、调取证据,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不得 3.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8.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第六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县 。 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 的; 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下列规定处罚:(一)未取得出租汽车 5.决定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 9.玩忽职守,对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人辩解陈述,保守有关秘密。 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经营资格证,擅自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的,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 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 3.审查责任: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等行为的 ; 所得,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二)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者使 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 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 5.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用未取得出租汽车车辆营运证的车辆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的,责令改 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10.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 11.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 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用法定单据的; ,由原许可机关吊销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三)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者 6.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4.告知责任:作出处理决定前,书面告知当 7.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或者应当履行 聘用未取得出租汽车驾驶员客运资格证的人员驾驶出租汽车的,责令改 书送达当事人。 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 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二千元罚款;逾期未改正的,由原许可机关吊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 。 8.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行生效的处罚决定。 销车辆营运证。 5.决定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 9.玩忽职守,对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履行的责任。 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 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 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10.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1.立案责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发现 11.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6.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 书送达当事人。 ,决定是否立案。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安徽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 2.调查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第六十五条: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 行生效的处罚决定。 ,收集、调取证据,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不得 3.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下列规定处罚:(二)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四条第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履行的责任。 一款规定,未在道路运输车辆上安装、使用具有监控功能的设施的,责 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 的; 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三)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未 人辩解陈述,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责任: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等行为的 ; 随车携带班车客运标志牌的,给予警告或者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 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 5.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罚款。 、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用法定单据的; 对违反规定 未在道路运 输车辆上安 行政处 装、使用具 95 罚 权力类 有监控功能 序号 权力名称 子项 的设施等的 型 处罚 对违反规定未 随车携带班车 客运标志牌的 处罚 96 97 98 对二级以上 道路旅客运 输站(场) 行政处 未配置、使 罚 用行李安全 检查设备的 行为的处罚 对货运源头单 位超限超载装 载货物行为的 处罚 对货运源头单 位为无号牌或 对未签发装 者无车辆行驶 载证明,或 证、营运证的 者提供虚假 货运车辆装载 装载证明, 货物行为的处 行政处 或者为未提 罚 对货运源头单 罚 供从业资格 位为未提供从 证的人员驾 业资格证的人 驶的货运车 员驾驶的货运 辆装载货物 车辆装载货物 的处罚 行为的处罚 对货运源头单 位为超限超载 的货运车辆提 供虚假装载证 明行为的处罚 对一年内违法 超限运输超过 三次的货运车 对一年内违法 对一年内违 辆处罚 法超限运输 超限运输超过 超过三次的 三次的货运车 行政处 货运车辆吊 辆驾驶人的处 罚 销车辆营运 罚 证等情形的 处罚 1.立案责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发现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决定是否立案。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安徽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 2.调查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第六十五条: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 ,收集、调取证据,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不得 3.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下列规定处罚:(二)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四条第 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 的; 一款规定,未在道路运输车辆上安装、使用具有监控功能的设施的,责 人辩解陈述,保守有关秘密。 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三)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未 实施依据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3.审查责任: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等行为的 ; 随车携带班车客运标志牌的,给予警告或者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 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 5.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罚款。 、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用法定单据的; 4.告知责任:作出处理决定前,书面告知当 7.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或者应当履行 1.立案责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发现 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 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 8.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决定是否立案。 5.决定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 9.玩忽职守,对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2.调查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 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收集、调取证据,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不得 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 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 10.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3.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人辩解陈述,保守有关秘密。 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11.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的; 3.审查责任: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等行为的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 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 书送达当事人。 ; 、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 5.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安徽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 行生效的处罚决定。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 第六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二级以上道路旅客运 4.告知责任:作出处理决定前,书面告知当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履行的责任。 用法定单据的; 输站(场)未配置、使用行李安全检查设备的,由县级以上交通运输主 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7.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或者应当履行 。 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 5.决定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 8.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 9.玩忽职守,对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 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10.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6.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 11.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书送达当事人。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 行生效的处罚决定。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履行的责任。 寿县交通运输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1.立案责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发现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决定是否立案。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调查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收集、调取证据,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不得 3.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 的; 人辩解陈述,保守有关秘密。 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3.审查责任: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等行为的 ; 《安徽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 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 5.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货运源头单位违反本条例第七条第五项、第八条第 、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 三项、第四项规定,未签发装载证明,或者提供虚假装载证明,或者为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用法定单据的; 未提供从业资格证的人员驾驶的货运车辆装载货物的,由道路运输管理 4.告知责任:作出处理决定前,书面告知当 7.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或者应当履行 机构责令改正,按照每辆次处一千元的罚款。 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 。 8.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5.决定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 9.玩忽职守,对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 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 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10.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11.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6.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书送达当事人。 1.立案责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发现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 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行生效的处罚决定。 《安徽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 ,决定是否立案。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第二十九条:对一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三次的货运车辆,由道路运输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履行的责任。 2.调查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管理机构吊销其车辆营运证;对一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三次的货运车 ,收集、调取证据,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不得 3.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辆驾驶人,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吊销其从业资格证。货运经营者一年内 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 的; 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百分之十的,由道路 人辩解陈述,保守有关秘密。 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其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 3.审查责任: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等行为的 ; 证,并向社会公告。 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 5.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依照前款规定被吊销车辆营运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和道路 、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 运输经营许可证,有关货运车辆、货运车辆驾驶人和货运经营者重新申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用法定单据的; 领的,有关部门在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一年内不予办理。 4.告知责任:作出处理决定前,书面告知当 7.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或者应当履行 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 。 8.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5.决定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 9.玩忽职守,对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1.立案责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发现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安徽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 ,决定是否立案。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第二十九条:对一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三次的货运车辆,由道路运输 2.调查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管理机构吊销其车辆营运证;对一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三次的货运车 ,收集、调取证据,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不得 3.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辆驾驶人,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吊销其从业资格证。货运经营者一年内 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 的; 实施依据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百分之十的,由道路 人辩解陈述,保守有关秘密。 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其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 3.审查责任: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等行为的 ; 证,并向社会公告。 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 5.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依照前款规定被吊销车辆营运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和道路 、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 运输经营许可证,有关货运车辆、货运车辆驾驶人和货运经营者重新申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用法定单据的; 领的,有关部门在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一年内不予办理。 4.告知责任:作出处理决定前,书面告知当 7.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或者应当履行 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 。 8.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5.决定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 1.立案责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发现 9.玩忽职守,对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 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 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决定是否立案。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2.调查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 10.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收集、调取证据,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不得 11.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6.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 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3.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书送达当事人。 人辩解陈述,保守有关秘密。 的;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 3.审查责任: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等行为的 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行生效的处罚决定。 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 ;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履行的责任。 、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安徽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 5.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第三十条:对未经批准驾驶车货总重超过七十五吨或者车货总重超过规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 定标准百分之百的货运车辆的,由公路管理机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4.告知责任:作出处理决定前,书面告知当 用法定单据的;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按照下列规定处罚:(一)对货运 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7.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或者应当履行 车辆驾驶人处二千元罚款,对其交通违法行为记六分,吊销其从业资格 。 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 5.决定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 证;(二)对货运经营者处三万元罚款,吊销车辆营运证。 8.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 9.玩忽职守,对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 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10.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6.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 11.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书送达当事人。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 行生效的处罚决定。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履行的责任。 寿县交通运输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对一年内违 法超限运输 权力类 超过三次的 序号 行政处 权力名称 子项 货运车辆吊 98 型 罚 销车辆营运 对货运经营者 证等情形的 一年内违法超 处罚 限运输的货运 车辆超过本单 位货运车辆总 数百分之十的 处罚 99 100 对未经批准 驾驶车货总 重超过七十 行政处 五吨或者车 罚 货总重超过 规定标准百 分之百的处 罚 1.立案责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发现 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决定是否立案。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2.调查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收集、调取证据,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不得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 3.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人辩解陈述,保守有关秘密。 的; 3.审查责任: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等行为的 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 ; 、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5.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安徽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 第十八条第一款:经流动检查检测显示超限超载的,货运车辆驾驶人不 4.告知责任:作出处理决定前,书面告知当 用法定单据的; 得拒绝称重检测。 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7.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或者应当履行 第二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拒绝称重检测的,处三 。 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 万元罚款。 5.决定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 8.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 9.玩忽职守,对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 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10.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6.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 11.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书送达当事人。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 行生效的处罚决定。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履行的责任。 对经流动检 查检测显示 超限超载的 行政处 货运车辆驾 罚 驶人拒绝称 重检测的处 罚 对聘用不符合 本条例规定条 件的驾驶员驾 驶运营车辆的 处罚 对聘用不符 合本条例规 1.立案责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发现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决定是否立案。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调查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收集、调取证据,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不得 3.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安徽省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 第四十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二十二条第六项规定, 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 的; 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经营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 人辩解陈述,保守有关秘密。 寿县交通运输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序号 权力类 型 101 对使用不符合 对聘用不符 本条例规定条 合本条例规 件的车辆从事 行政处 定条件的驾 运营,或者未 罚 驶员驾驶运 按照国家有关 营车辆行为 规定加强对运 的处罚 营车辆的维护 102 103 权力名称 子项 和检测,影响 安全运行的处 对强迫从业人 罚 员违反安全生 产制度作业的 处罚 对到站不停、 滞站揽客、中 途甩客或者在 站点外随意停 对到站不停 车上下乘客的 、滞站揽客 处罚 对未按照核准 、中途甩客 的收费标准收 行政处 或者在站点 费的处罚 罚 外随意停车 上下乘客等 对未及时准确 行为的处罚 报清线路名称 、行驶方向和 停靠站点名称 ,提示安全注 意事项的处罚 对擅自进行 行政处 公路建设项 罚 目施工等行 为的处罚 1.立案责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发现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决定是否立案。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实施依据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2.调查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收集、调取证据,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不得 3.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安徽省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 第四十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二十二条第六项规定, 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 的; 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经营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 人辩解陈述,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责任: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等行为的 ; 令限期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一)聘用不符合本条例 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 5.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规定条件的驾驶员驾驶运营车辆的;(二)使用不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 、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 的车辆从事运营,或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对运营车辆的维护和检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用法定单据的; 测,影响安全运行的;(三)强迫从业人员违反安全生产制度作业的。 4.告知责任:作出处理决定前,书面告知当 7.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或者应当履行 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 。 8.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5.决定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 9.玩忽职守,对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 1.立案责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发现 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 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 10.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决定是否立案。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11.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2.调查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6.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 《安徽省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 ,收集、调取证据,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不得 3.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书送达当事人。 第四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公共汽车驾驶员、乘务员有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 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 的; 下列行为之一,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处警告或者五十元 行生效的处罚决定。 人辩解陈述,保守有关秘密。 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一)到站不停、滞站揽客、中途甩客或者在站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履行的责任。 3.审查责任: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等行为的 ; 点外随意停车上下乘客的;(二)未按照核准的收费标准收费的;(三 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 5.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未及时准确报清线路名称、行驶方向和停靠站点名称,提示安全注意 、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 事项的。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用法定单据的; 4.告知责任:作出处理决定前,书面告知当 7.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或者应当履行 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 。 8.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5.决定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 9.玩忽职守,对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 1.立案责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发现 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 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 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10.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第二十五条:公路建设项目的施工,须按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的规定报 ,决定是否立案。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11.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2.调查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 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 6.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收集、调取证据,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不得 第七十五条:违反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未经有关交通主管部门批准擅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书送达当事人。 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 自施工的,交通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停止施工,并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 3.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人辩解陈述,保守有关秘密。 的; 款。 行生效的处罚决定。 3.审查责任: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等行为的 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履行的责任。 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 第五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 、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 5.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施工单位或者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 程监理单位的,责令改正,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4.告知责任:作出处理决定前,书面告知当 第五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 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用法定单据的; 7.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或者应当履行 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 。 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 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二以下的罚款。 5.决定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 8.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 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 第十二条:公路建设项目法人应当依法选择勘察、设计、施工、咨询、 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 9.玩忽职守,对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监理单位,采购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办理施工许可,组 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 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织项目实施,组织项目交工验收,准备项目竣工验收和后评价。 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项目法人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 6.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 10.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11.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的,责令改正,处50万元 书送达当事人。 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未按规定办理施工许可擅自施工的,责令停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止施工、限期改正,视情节可处工程合同价款1%以上2%以下罚款。 行生效的处罚决定。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履行的责任。 寿县交通运输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序号 104 权力类 型 权力名称 子项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1.立案责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发现 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决定是否立案。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2.调查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收集、调取证据,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不得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 3.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人辩解陈述,保守有关秘密。 的; 3.审查责任: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等行为的 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 ; 、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5.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 第五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的,责令 4.告知责任:作出处理决定前,书面告知当 用法定单据的; 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零点五以上百分之一以下的罚款;对全部 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7.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或者应当履行 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并可以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 。 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 。 5.决定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 8.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 9.玩忽职守,对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 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10.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6.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 11.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书送达当事人。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 行生效的处罚决定。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履行的责任。 对建设单位 行政处 将建设工程 罚 肢解发包的 处罚 对建设单位迫 使承包方以低 于成本的价格 竞标的处罚 对建设单位任 意压缩合理工 期的处罚 对建设单位明 示或者暗示设 计单位或者施 工单位违反工 程建设强制性 标准,降低工 程质量的处罚 对建设单位施 105 实施依据 工图设计文件 对建设单位 未经审查或者 迫使承包方 审查不合格, 以低于成本 擅自施工的处 行政处 的价格竞标 罚 对建设项目必 罚 的、任意压 须实行工程监 缩合理工期 理而未实行工 的等行为的 程监理的处罚 处罚 对建设单位未 按照国家规定 办理工程质量 监督手续的处 罚 对对建设单位 明示或者暗示 施工单位使用 不合格的建筑 材料、建筑构 配件和设备的 处罚 1.立案责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发现 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决定是否立案。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2.调查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收集、调取证据,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不得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 3.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人辩解陈述,保守有关秘密。 的;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3.审查责任: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等行为的 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第五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 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 ; ,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一)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 、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5.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价格竞标的;(二)任意压缩合理工期的;(三)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 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的;(四)施 4.告知责任:作出处理决定前,书面告知当 用法定单据的; 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的;(五)建设项目 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7.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或者应当履行 必须实行工程监理而未实行工程监理的;(六)未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工 。 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 程质量监督手续的;(七)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 5.决定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 8.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八)未按照国家规定将竣工验收报告、有 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 9.玩忽职守,对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关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送备案的。 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 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10.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6.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 11.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书送达当事人。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 行生效的处罚决定。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履行的责任。 程质量监督手续的;(七)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 5.决定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 8.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八)未按照国家规定将竣工验收报告、有 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 9.玩忽职守,对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关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送备案的。 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 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10.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6.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 11.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书送达当事人。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 行生效的处罚决定。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履行的责任。 的等行为的 处罚 寿县交通运输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序号 权力类 型 权力名称 子项 对建设单位未 按照国家规定 将竣工验收报 告、有关认可 文件或者准许 使用文件报送 备案的处罚 106 107 对建设单位 未取得施工 许可证或者 行政处 开工报告未 罚 经批准,擅 自施工的处 罚 对建设单位 对建设单位未 运营期超过 组织竣工验收 3年的公路 的处罚 工程不申请 对建设单位验 行政处 组织竣工验 收不合格,擅 罚 收、验收不 自交付使用的 合格,擅自 处罚 对建设单位对 交付使用的 不合格的建设 等三项行为 工程按照合格 的处罚 工程验收的处 罚 实施依据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1.立案责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发现 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决定是否立案。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2.调查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收集、调取证据,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不得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 3.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人辩解陈述,保守有关秘密。 的; 3.审查责任: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等行为的 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 ; 、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5.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 第五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 4.告知责任:作出处理决定前,书面告知当 用法定单据的; 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 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7.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或者应当履行 。 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二以下的罚款。 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 5.决定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 8.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 9.玩忽职守,对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 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10.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6.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 11.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书送达当事人。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 行生效的处罚决定。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履行的责任。 1.立案责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发现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五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 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 ,决定是否立案。 法承担赔偿责任(一)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的;(二)验收 2.调查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的;(三)对不合格的建设工程按照合格工程验 ,收集、调取证据,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不得 3.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 的; 收的。 人辩解陈述,保守有关秘密。 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2.《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 3.审查责任: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等行为的 ; 第二十七条:项目法人对试运营期超过3年的公路工程不申请组织竣工 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 5.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验收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责令改正后仍不申请组织竣工验 、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 收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试运营。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用法定单据的; 4.告知责任:作出处理决定前,书面告知当 7.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或者应当履行 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 。 8.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5.决定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 9.玩忽职守,对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 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 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10.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11.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6.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书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 行生效的处罚决定。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履行的责任。 寿县交通运输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序号 108 109 权力类 型 权力名称 子项 实施依据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对建设单位 在建设工程 竣工验收后 ,未向建设 行政处 行政主管部 罚 门或者其他 有关部门移 交建设项目 档案的处罚 1.立案责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发现 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决定是否立案。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2.调查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收集、调取证据,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不得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 3.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人辩解陈述,保守有关秘密。 的; 3.审查责任: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等行为的 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 ; 、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5.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 第五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未向建 4.告知责任:作出处理决定前,书面告知当 用法定单据的; 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的,责令改正,处 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7.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或者应当履行 。 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 5.决定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 8.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 9.玩忽职守,对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 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10.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6.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 11.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书送达当事人。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 行生效的处罚决定。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履行的责任。 对勘察、设 计、施工、 工程监理单 行政处 位超越本单 罚 位资质等级 承揽工程的 处罚 1.立案责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发现 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决定是否立案。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2.调查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收集、调取证据,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不得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 3.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人辩解陈述,保守有关秘密。 的; 3.审查责任: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等行为的 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第六十条第一款:违反本条例规定,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 5.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勘察、设计单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 4.告知责任:作出处理决定前,书面告知当 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处合同约定的勘察费、设计费或者监理酬金1倍以 用法定单据的; 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上2倍以下的罚款;对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 7.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或者应当履行 。 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 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 5.决定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 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8.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 9.玩忽职守,对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 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10.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6.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 11.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书送达当事人。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 行生效的处罚决定。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履行的责任。 寿县交通运输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序号 110 111 112 权力类 型 权力名称 子项 实施依据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对勘察、设 计、施工、 工程监理单 行政处 位允许其他 罚 单位或者个 人以本单位 名义承揽工 程的处罚 1.立案责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发现 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决定是否立案。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2.调查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收集、调取证据,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不得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 3.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人辩解陈述,保守有关秘密。 的; 3.审查责任: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等行为的 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第六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允许 5.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 4.告知责任:作出处理决定前,书面告知当 ,对勘察、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处合同约定的勘察费、设计费和监 用法定单据的; 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理酬金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对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二以 7.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或者应当履行 。 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 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 5.决定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 的,吊销资质证书。 8.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 9.玩忽职守,对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 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10.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6.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 11.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书送达当事人。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 行生效的处罚决定。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履行的责任。 对承包单位 将承包的工 行政处 程转包或者 罚 违法分包的 处罚 1.立案责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发现 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决定是否立案。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2.调查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收集、调取证据,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不得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 3.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人辩解陈述,保守有关秘密。 的; 3.审查责任: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等行为的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 第六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 ; 、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对勘察、设计单位处合同约定的勘察 5.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费、设计费百分之二十五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对施工单位处工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 4.告知责任:作出处理决定前,书面告知当 程合同价款百分之零点五以上百分之一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 用法定单据的; 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7.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或者应当履行 。 工程监理单位转让工程监理业务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合同 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 5.决定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 约定的监理酬金百分之二十五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 8.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 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9.玩忽职守,对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 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10.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6.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 11.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书送达当事人。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 行生效的处罚决定。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履行的责任。 对勘察单位未 按照工程建设 强制性标准进 对勘察单位 行勘察的处罚 未按照工程 对设计单位未 建设强制性 根据勘察成果 标准进行勘 文件进行工程 行政处 察的、设计 设计的处罚 罚 单位未根据 勘察成果文 件进行工程 设计的等行 为处罚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1.立案责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发现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第六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10万 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一)勘察单位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决定是否立案。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进行勘察的;(二)设计单位未根据勘察成果文件进行工程设计的;( 2.调查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三)设计单位指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生产厂、供应商的;(四) ,收集、调取证据,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不得 3.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设计单位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的。 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 的; 有前款所列行为,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 人辩解陈述,保守有关秘密。 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审查责任: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等行为的 ; 2.《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 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 5.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规定第十条规定,勘察、设计单位未按照工程建设 、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 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的,设计单位未根据勘察成果文件进行工程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用法定单据的; 设计的,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责令改正, 4.告知责任:作出处理决定前,书面告知当 7.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或者应当履行 按以下标准处以罚款;造成质量事故的,责令停工整顿:(一)工程尚 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 未开工建设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二)工程已开工建 。 8.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对勘察单位 未按照工程 建设强制性 权力类 标准进行勘 序号 权力名称 子项 行政处 察的、设计 型 112 罚 单位未根据 对设计单位指 勘察成果文 定建筑材料、 件进行工程 建筑构配件的 设计的等行 生产厂、供应 为处罚 商的处罚 对设计单位未 按照工程建设 强制性标准进 行设计的处罚 113 对施工单位 在施工中偷 工减料的, 使用不合格 的建筑材料 、建筑构配 行政处 件和设备的 罚 ,或者有不 按照工程设 计图纸或者 施工技术标 准施工的其 他行为的处 罚 114 对施工单位未 对建筑材料、 建筑构配件、 对施工单位 设备和商品混 行政处 未进行检验 凝土进行检验 罚 、检测的处 的处罚 对施工单位未 罚 对涉及结构安 全的试块、试 件以及有关材 料取样检测的 处罚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1.立案责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发现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第六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10万 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一)勘察单位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决定是否立案。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进行勘察的;(二)设计单位未根据勘察成果文件进行工程设计的;( 2.调查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三)设计单位指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生产厂、供应商的;(四) ,收集、调取证据,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不得 3.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设计单位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的。 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 的; 有前款所列行为,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 人辩解陈述,保守有关秘密。 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实施依据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审查责任: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等行为的 ; 2.《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 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 5.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规定第十条规定,勘察、设计单位未按照工程建设 、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 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的,设计单位未根据勘察成果文件进行工程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用法定单据的; 设计的,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责令改正, 4.告知责任:作出处理决定前,书面告知当 7.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或者应当履行 按以下标准处以罚款;造成质量事故的,责令停工整顿:(一)工程尚 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 未开工建设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二)工程已开工建 。 8.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设的,处2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5.决定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 9.玩忽职守,对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 第五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 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 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的,责令限期改正,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 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1.立案责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发现 10.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 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 11.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 6.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决定是否立案。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一)未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 书送达当事人。 2.调查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标准进行勘察、设计的;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 ,收集、调取证据,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不得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行生效的处罚决定。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施工单位 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 3.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人辩解陈述,保守有关秘密。 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履行的责任。 的; 或者有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其他行为的,责令 3.审查责任: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等行为的 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罚款;造成建设工 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 ; 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负责返工、修理,并赔偿因此造成的 、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5.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损失;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 2.《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第四十条:违反本规定第十四条 4.告知责任:作出处理决定前,书面告知当 用法定单据的; 规定,施工单位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依照《 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7.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或者应当履行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责令改正,按以下标准处以 。 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 5.决定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 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工整顿: 8.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一)未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处所涉及单位工程合同价款2%的罚款; 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 9.玩忽职守,对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二)造成工程质量一般事故的,处所涉及单位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3% 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 以下的罚款;(三)造成工程质量较大及以上等级事故的,处所涉及单 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位工程合同价款3%以上4%以下的罚款。 10.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6.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 11.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书送达当事人。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 行生效的处罚决定。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履行的责任。 寿县交通运输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1.立案责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发现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第六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施工单位未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 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或者未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 ,决定是否立案。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有关材料取样检测的,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 2.调查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 ,收集、调取证据,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不得 3.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 的; 2.《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 人辩解陈述,保守有关秘密。 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第四十一条:违反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施工单位未按规定对原材料、 3.审查责任: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等行为的 ; 混合料、构配件等进行检验的,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 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 5.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五条规定,责令改正,按以下标准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工整 、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 顿:(一)未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处10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的罚款;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用法定单据的; (二)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处1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4.告知责任:作出处理决定前,书面告知当 7.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或者应当履行 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 。 8.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5.决定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 9.玩忽职守,对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 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 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10.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11.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6.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书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 行生效的处罚决定。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履行的责任。 寿县交通运输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序号 权力类 型 权力名称 子项 115 对施工单位 不履行保修 行政处 义务或者拖 罚 延履行保修 义务的处罚 116 对工程监理单 位与建设单位 或者施工单位 对工程监理 串通,弄虚作 单位降低工 假、降低工程 行政处 程质量、违 质量的处罚 对工程监理单 罚 规签字的处 位将不合格的 罚 建设工程、建 筑材料、建筑 构配件和设备 按照合格签字 的处罚 实施依据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1.立案责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发现 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决定是否立案。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2.调查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收集、调取证据,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不得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 3.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人辩解陈述,保守有关秘密。 的; 3.审查责任: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等行为的 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 ; 、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5.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 第六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施工单位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 4.告知责任:作出处理决定前,书面告知当 用法定单据的; 保修义务的,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对在保修 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7.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或者应当履行 。 期内因质量缺陷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 5.决定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 8.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 9.玩忽职守,对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 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10.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6.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 11.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书送达当事人。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 行生效的处罚决定。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履行的责任。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1.立案责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发现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第六十七条:工程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50万元以 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 ,决定是否立案。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的,予以没收;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一)与建设单位或 2.调查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者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二)将不合格的建设 ,收集、调取证据,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不得 3.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的。 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 的; 2.《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 人辩解陈述,保守有关秘密。 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第四十三条:违反本规定第十七条规定,监理单位在监理工作中弄虚作 3.审查责任: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等行为的 ; 假、降低工程质量的,或者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 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 5.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的,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 、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 规定,责令改正,按以下标准处以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用法定单据的; 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一)未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处50万 4.告知责任:作出处理决定前,书面告知当 7.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或者应当履行 元以上60万元以下的罚款;(二)造成工程质量一般事故的,处60万元 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 以上70万元以下的罚款;(三)造成工程质量较大事故的,处70万元以 。 8.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上80万元以下的罚款;(四)造成工程质量重大及以上等级事故的,处 5.决定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 9.玩忽职守,对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8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 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 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10.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11.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6.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书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 行生效的处罚决定。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履行的责任。 寿县交通运输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序号 117 118 119 权力类 型 权力名称 子项 实施依据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对工程监理 单位与被监 理工程的施 工承包单位 以及建筑材 料、建筑构 行政处 配件和设备 罚 供应单位有 隶属关系或 者其他利害 关系承担该 项建设工程 的监理业务 的处罚 1.立案责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发现 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决定是否立案。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2.调查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收集、调取证据,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不得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 3.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人辩解陈述,保守有关秘密。 的; 3.审查责任: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等行为的 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 ; 、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5.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第六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 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 4.告知责任:作出处理决定前,书面告知当 用法定单据的; 害关系承担该项建设工程的监理业务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 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7.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或者应当履行 元以下的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 。 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 5.决定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 没收。 8.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 9.玩忽职守,对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 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10.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6.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 11.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书送达当事人。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 行生效的处罚决定。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履行的责任。 对涉及建筑 主体或者承 重结构变动 行政处 的装修工程 罚 ,没有设计 方案擅自施 工的处罚 1.立案责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发现 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决定是否立案。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2.调查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收集、调取证据,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不得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 3.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人辩解陈述,保守有关秘密。 的; 3.审查责任: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等行为的 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 ; 、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5.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第六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涉及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 工程,没有设计方案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 4.告知责任:作出处理决定前,书面告知当 用法定单据的; 下的罚款;房屋建筑使用者在装修过程中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 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7.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或者应当履行 。 结构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 5.决定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 有前款所列行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 9.玩忽职守,对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 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10.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6.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 11.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书送达当事人。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 行生效的处罚决定。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履行的责任。 对建设单位未 提供建设工程 对建设单位 安全生产作业 未提供建设 环境及安全施 工程安全生 工措施所需费 行政处 产作业环境 用的处罚 罚 及安全施工 措施所需费 用等行为的 处罚 1.立案责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发现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决定是否立案。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2.调查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第五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未提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作 ,收集、调取证据,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不得 3.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 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 的; 令该建设工程停止施工。 人辩解陈述,保守有关秘密。 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建设单位未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或者拆除工程的有关资料报送有关部 3.审查责任: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等行为的 ; 门备案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 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 5.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用法定单据的; 4.告知责任:作出处理决定前,书面告知当 7.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或者应当履行 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 。 8.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寿县交通运输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1.立案责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发现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对建设单位 权力类 未提供建设 序号 权力名称 子项 工程安全生 型 行政处 产作业环境 119 对建设单位未 罚 及安全施工 将保证安全施 措施所需费 工的措施或者 用等行为的 拆除工程的有 处罚 关资料报送有 关部门备案的 处罚 120 对设计单位 未在设计中 提出保障施 行政处 工作业人员 罚 安全和预防 生产安全事 故的措施建 议的处罚 对工程监理单 位未对施工组 织设计中的安 全技术措施或 者专项施工方 案进行审查的 处罚 对工程监理单 121 位发现安全事 对工程监理 故隐患未及时 单位未对施 要求施工单位 工组织设计 整改或者暂时 行政处 中的安全技 停止施工的处 罚 术措施或者 罚 专项施工方 对工程监理单 案进行审查 位施工单位拒 行为的处罚 不整改或者不 停止施工,未 及时向有关主 管部门报告的 处罚 对工程监理单 位未依照法律 、法规和工程 建设强制性标 准实施监理的 处罚 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决定是否立案。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2.调查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实施依据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第五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未提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作 ,收集、调取证据,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不得 3.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 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 的; 令该建设工程停止施工。 人辩解陈述,保守有关秘密。 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建设单位未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或者拆除工程的有关资料报送有关部 3.审查责任: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等行为的 ; 门备案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 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 5.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用法定单据的; 4.告知责任:作出处理决定前,书面告知当 7.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或者应当履行 1.立案责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发现 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 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 8.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决定是否立案。 5.决定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 9.玩忽职守,对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2.调查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 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收集、调取证据,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不得 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 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 10.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3.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人辩解陈述,保守有关秘密。 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11.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的; 3.审查责任: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等行为的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 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书送达当事人。 ; 、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第五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 5.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的,责令限期改正,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行生效的处罚决定。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 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 4.告知责任:作出处理决定前,书面告知当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履行的责任。 用法定单据的; 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 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7.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或者应当履行 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二)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 。 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 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设计单位未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 5.决定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 8.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 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的。 9.玩忽职守,对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 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10.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6.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 11.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书送达当事人。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 行生效的处罚决定。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履行的责任。 1.立案责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发现 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决定是否立案。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2.调查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收集、调取证据,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不得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 3.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人辩解陈述,保守有关秘密。 的;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审查责任: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等行为的 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第五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工程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 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 ; 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 、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5.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重大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 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 4.告知责任:作出处理决定前,书面告知当 用法定单据的; 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一)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 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7.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或者应当履行 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的;(二)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 。 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 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的;(三)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 5.决定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 8.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不停止施工,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四)未依照法律、法规和 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 9.玩忽职守,对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 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 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10.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6.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 11.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书送达当事人。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 行生效的处罚决定。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履行的责任。 寿县交通运输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序号 122 123 权力类 型 权力名称 子项 实施依据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对注册执业 人员未执行 行政处 法律、法规 罚 和工程建设 强制性标准 的处罚 1.立案责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发现 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决定是否立案。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2.调查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收集、调取证据,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不得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 3.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人辩解陈述,保守有关秘密。 的; 3.审查责任: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等行为的 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 ; 、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5.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 第五十八条:注册执业人员未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4.告知责任:作出处理决定前,书面告知当 用法定单据的; ,责令停止执业3个月以上1年以下;情节严重的,吊销职业资格证书, 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7.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或者应当履行 5年内不予注册;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终身不予注册;构成犯罪的, 。 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 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5.决定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 8.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 9.玩忽职守,对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 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10.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6.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 11.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书送达当事人。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 行生效的处罚决定。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履行的责任。 对为建设工 程提供机械 设备和配件 的单位,未 按照安全施 行政处 工的要求配 罚 备齐全有效 的保险、限 位等安全设 施和装置的 处罚 1.立案责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发现 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决定是否立案。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2.调查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收集、调取证据,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不得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 3.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人辩解陈述,保守有关秘密。 的; 3.审查责任: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等行为的 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 ; 、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5.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 第五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为建设工程提供机械设备和配件的单 4.告知责任:作出处理决定前,书面告知当 用法定单据的; 位,未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 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7.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或者应当履行 置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合同价款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 。 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决定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 8.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 9.玩忽职守,对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 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10.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6.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 11.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书送达当事人。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 行生效的处罚决定。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履行的责任。 寿县交通运输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序号 124 125 权力类 型 权力名称 子项 对出租单位 出租未经安 全性能检测 行政处 或者经检测 罚 不合格的机 械设备和施 工机具及配 件的处罚 对未编制拆装 对施工起重 方案、制定安 机械和整体 全施工措施的 处罚 提升脚手架 对未由专业技 、模板等自 术人员现场监 升式架设设 督的处罚 行政处 施安装、拆 对未出具自检 罚 卸单位未编 合格证明或者 制拆装方案 出具虚假证明 、制定安全 的处罚 对未向施工单 施工措施等 位进行安全使 行为的处罚 用说明,办理 移交手续的处 罚 对施工单位未 设立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配 备专职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或 者分部分项工 程施工时无专 职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现场监 督的处罚 对施工单位的 主要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专职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作 业人员或者特 种作业人员, 未经安全教育 对施工单位 培训或者经考 未设立安全 核不合格即从 生产管理机 事相关工作的 构、配备专 处罚 行政处 职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或 实施依据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1.立案责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发现 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决定是否立案。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2.调查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收集、调取证据,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不得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 3.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人辩解陈述,保守有关秘密。 的; 3.审查责任: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等行为的 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 ; 、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5.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 第六十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出租单位出租未经安全性能检测或者经 4.告知责任:作出处理决定前,书面告知当 用法定单据的; 检测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5万 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7.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或者应当履行 。 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 5.决定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 8.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 9.玩忽职守,对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 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10.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6.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 11.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书送达当事人。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 行生效的处罚决定。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履行的责任。 1.立案责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发现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第六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 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装、拆卸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 ,决定是否立案。 ,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 2.调查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一) ,收集、调取证据,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不得 3.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未编制拆装方案、制定安全施工措施的;(二)未由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 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 的; 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督的;(三)未出具自检合格证明或者出具虚假证明的;(四)未向施工单 人辩解陈述,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责任: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等行为的 ; 位进行安全使用说明,办理移交手续的。 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 5.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装、拆卸单 、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 位有前款规定的第(一)项、第(三)项行为,经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职工提 用法定单据的; 出后,对事故隐患仍不采取措施,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作出处理决定前,书面告知当 7.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或者应当履行 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 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 责任。 。 8.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5.决定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 9.玩忽职守,对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 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 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10.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11.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6.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书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 行生效的处罚决定。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履行的责任。 1.立案责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发现 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决定是否立案。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2.调查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收集、调取证据,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不得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第六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 人辩解陈述,保守有关秘密。 的; 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 3.审查责任: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等行为的 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产法》的有关规定处以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 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 ; 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一)未设立安全生产管理 、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5.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无专职安全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 生产管理人员现场监督的;(二)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4.告知责任:作出处理决定前,书面告知当 1.立案责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发现 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决定是否立案。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2.调查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收集、调取证据,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不得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人辩解陈述,保守有关秘密。 第六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 实施依据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的; 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 3.审查责任: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等行为的 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产法》的有关规定处以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 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 ; 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一)未设立安全生产管理 、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5.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无专职安全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 生产管理人员现场监督的;(二)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4.告知责任:作出处理决定前,书面告知当 用法定单据的;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或者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教育培 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7.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或者应当履行 训或者经考核不合格即从事相关工作的;(三)未在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 。 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 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或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施工现场设置消 5.决定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 8.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四)未向作业人员提 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 9.玩忽职守,对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的;(五)未按照规定在施工起重机械和 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 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验收合格后登记的;(六)使用 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的。 10.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6.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 11.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书送达当事人。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 行生效的处罚决定。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履行的责任。 寿县交通运输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序号 126 127 权力类 对施工单位 权力名称 未设立安全 型 子项 生产管理机 对施工单位未 构、配备专 在施工现场的 职安全生产 危险部位设置 管理人员或 明显的安全警 行政处 者分部分项 示标志,或者 罚 工程施工时 未按照国家有 无专职安全 关规定在施工 生产管理人 现场设置消防 员现场监督 通道、消防水 等行为的处 源、配备消防 罚 设施和灭火器 对施工单位未 材的处罚 向作业人员提 供安全防护用 具和安全防护 服装的处罚 对施工单位未 按照规定在施 工起重机械和 整体提升脚手 架、模板等自 升式架设设施 验收合格后登 记的处罚 对使用国家明 令淘汰、禁止 使用的危及施 工安全的工艺 、设备、材料 的处罚 对施工单位 挪用列入建 设工程概算 行政处 的安全生产 罚 作业环境及 安全施工措 施所需费用 的处罚 1.立案责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发现 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决定是否立案。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2.调查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收集、调取证据,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不得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 3.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人辩解陈述,保守有关秘密。 的; 3.审查责任: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等行为的 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 ; 、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5.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 第六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挪用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 4.告知责任:作出处理决定前,书面告知当 用法定单据的; 全生产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的,责令限期改正,处挪用费 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7.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或者应当履行 。 用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 5.决定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 8.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 9.玩忽职守,对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 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10.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6.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 11.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书送达当事人。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 行生效的处罚决定。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履行的责任。 对施工单位施 工前未对有关 安全施工的技 术要求作出详 细说明的处罚 1.立案责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发现 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决定是否立案。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2.调查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寿县交通运输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序号 128 129 权力类 型 权力名称 子项 对施工单位未 根据不同施工 阶段和周围环 境及季节、气 候的变化,在 施工现场采取 相应的安全施 工措施,或者 对施工单位 在城市市区内 施工前未对 的建设工程的 有关安全施 施工现场未实 行政处 工的技术要 行封闭围挡的 罚 处罚 求作出详细 对施工单位在 说明行为的 尚未竣工的建 筑物内设置员 处罚 工集体宿舍的 处罚 对施工单位施 工现场临时搭 建的建筑物不 符合安全使用 要求的处罚 对施工单位未 对因建设工程 施工可能造成 损害的毗邻建 筑物、构筑物 和地下管线等 采取专项防护 措施的处罚 安全防护用具 、机械设备、 施工机具及配 件在进入施工 现场前未经查 验或者查验不 合格即投入使 用的; 使用未经验收 对施工单位 或者验收不合 安全防护用 格的施工起重 具、机械设 机械和整体提 备、施工机 升脚手架、模 具及配件在 板等自升式架 行政处 进入施工现 设设施的; 委托不具有相 罚 场前未经查 应资质的单位 验或者查验 承担施工现场 不合格即投 安装、拆卸施 入使用等行 工起重机械和 为的处罚 整体提升脚手 架、模板等自 升式架设设施 的; 在施工组织设 计中未编制安 全技术措施、 施工现场临时 用电方案或者 专项施工方案 的。 实施依据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1.立案责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发现 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决定是否立案。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2.调查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收集、调取证据,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不得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人辩解陈述,保守有关秘密。 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 的; 3.审查责任: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等行为的 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 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 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 ; 、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一)施工前未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作出详 5.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细说明的;(二)未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 4.告知责任:作出处理决定前,书面告知当 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或者在城市市区内的建设工程的 用法定单据的; 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施工现场未实行封闭围挡的;(三)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 7.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或者应当履行 。 宿舍的;(四)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的;(五) 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 5.决定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 未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 8.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 采取专项防护措施的。 9.玩忽职守,对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 施工单位有前款规定第(四)项、第(五)项行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 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赔偿责任。 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10.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6.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 11.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书送达当事人。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 行生效的处罚决定。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履行的责任。 1.立案责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发现 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决定是否立案。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2.调查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收集、调取证据,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不得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 3.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人辩解陈述,保守有关秘密。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的; 第六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 3.审查责任: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等行为的 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 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 ; 罚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重大安全 、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5.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 ;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一)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 4.告知责任:作出处理决定前,书面告知当 用法定单据的; 工机具及配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未经查验或者查验不合格即投入使用的 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7.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或者应当履行 ;(二)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 。 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 、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三)委托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施工 5.决定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 8.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 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 9.玩忽职守,对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施的;(四)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未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 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 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方案或者专项施工方案的。 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10.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6.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 11.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书送达当事人。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 行生效的处罚决定。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履行的责任。 寿县交通运输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序号 权力类 型 权力名称 子项 实施依据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对施工单位 在施工中出 现的质量问 题或者验收 行政处 不合格的工 罚 程,未进行 返工处理或 者拖延返工 处理的处罚 1.立案责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发现 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决定是否立案。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2.调查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收集、调取证据,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不得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 3.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人辩解陈述,保守有关秘密。 的; 3.审查责任: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等行为的 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 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 ; 第四十二条:违反本规定第十五条规定,施工单位对施工中出现的质量 、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5.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问题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未进行返工处理或者拖延返工处理的,责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 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4.告知责任:作出处理决定前,书面告知当 用法定单据的; 施工单位对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工程,不履行保修义 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7.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或者应当履行 务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六 。 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 条规定,责令改正,按以下标准处以罚款:(一)未造成工程质量事故 5.决定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 8.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的,处10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的罚款;(二)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处 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 9.玩忽职守,对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1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 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10.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6.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 11.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书送达当事人。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 行生效的处罚决定。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履行的责任。 131 对设立工地 临时实验室 行政处 的单位弄虚 作假、出具 罚 虚假数据报 告的处罚 1.立案责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发现 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决定是否立案。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2.调查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收集、调取证据,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不得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 3.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人辩解陈述,保守有关秘密。 的; 3.审查责任: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等行为的 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 ; 、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5.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 第四十四条:违反本规定第十八条规定,设立工地临时实验室的单位弄 4.告知责任:作出处理决定前,书面告知当 用法定单据的; 虚作假、出具虚假数据报告的,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 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7.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或者应当履行 。 款。 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 5.决定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 8.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 9.玩忽职守,对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 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10.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6.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 11.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书送达当事人。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 行生效的处罚决定。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履行的责任。 132 对施工图审 对施工图审查 查机构未按 机构未按规定 规定的审查 的审查内容进 内容进行审 行审查的处罚 行政处 查或未按规 对施工图审查 罚 定报告审查 机构未按规定 过程中发现 报告审查过程 的违法行为 中发现的违法 的处罚 行为的处罚 130 1.立案责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发现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决定是否立案。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安徽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2.调查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第五十四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施工图审查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 ,收集、调取证据,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不得 3.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令限期改正,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按规定的审查 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 的; 内容进行审查的;(二)未按规定报告审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行为的。 人辩解陈述,保守有关秘密。 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3.审查责任: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等行为的 ; 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 5.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用法定单据的; 4.告知责任:作出处理决定前,书面告知当 7.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或者应当履行 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 。 8.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寿县交通运输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序号 133 134 权力类 型 权力名称 子项 对监理单位未 对施工单位不 按照经审查合 格的施工图设 计文件施工或 者有违反法律 、法规、工程 建设强制性标 对监理单位 准和合同约定 未按照规定 行为,予以制 行政处 及时进行工 止或者未报告 程检查、验 对监理单位未 罚 的处罚 收等行为的 对建设单位违 处罚 反有关法律、 法规和工程建 设强制性标准 的要求拒绝执 行的处罚 对监理单位未 按照规定及时 进行工程检查 、验收的处罚 对检测机构未 取得相应资质 承担工程质量 检测业务的处 罚 对检测机构以 其他检测机构 的名义承担工 程质量检测业 务的处罚 对检测机构允 许其他单位或 者个人以本单 位的名义承担 工程质量检测 业务的处罚 对检测机构转 对检测机构 让工程质量检 未取得相应 测业务的处罚 行政处 资质承担工 对检测机构未 程质量检测 按照法律、法 罚 业务行为的 规和有关标准 处罚 进行工程质量 检测或者鉴定 的处罚 对检测机构未 按照规定报告 检测或者鉴定 不合格事项的 处罚 对检测机构伪 造检测或者鉴 定数据,出具 虚假检测或者 鉴定报告的处 罚 对检测机构档 案资料管理混 乱,造成检测 数据无法追溯 的处罚 实施依据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1.立案责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发现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决定是否立案。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调查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收集、调取证据,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不得 3.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 的; 人辩解陈述,保守有关秘密。 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安徽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监理 3.审查责任: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等行为的 ; 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 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 5.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款:(一)对施工单位不按照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或者有 、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 违反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合同约定行为,未予以制止或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用法定单据的; 者未报告的;(二)对建设单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 4.告知责任:作出处理决定前,书面告知当 7.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或者应当履行 标准的要求,未拒绝执行的;(三)未按照规定及时进行工程检查、验 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 。 收的。 8.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5.决定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 9.玩忽职守,对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 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 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10.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11.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6.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书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 行生效的处罚决定。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履行的责任。 1.立案责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发现 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决定是否立案。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2.调查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收集、调取证据,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不得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 3.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人辩解陈述,保守有关秘密。 的; 3.审查责任: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等行为的 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安徽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 ; 第五十六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检测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改正 、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5.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取得相应资质承担工程质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 量检测业务的;(二)以其他检测机构的名义承担工程质量检测业务的 4.告知责任:作出处理决定前,书面告知当 用法定单据的; ;(三)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担工程质量检测业务 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7.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或者应当履行 的;(四)转让工程质量检测业务的;(五)未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 。 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 标准进行工程质量检测或者鉴定的;(六)未按照规定报告检测或者鉴 5.决定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 8.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定不合格事项的;(七)伪造检测或者鉴定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或者鉴 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 9.玩忽职守,对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定报告的;(八)档案资料管理混乱,造成检测数据无法追溯的。 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 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10.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6.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 11.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书送达当事人。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 行生效的处罚决定。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履行的责任。 寿县交通运输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序号 135 136 权力类 型 权力名称 子项 实施依据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对违反规定 运输麻醉药 行政处 品和精神药 罚 品行为的处 罚 1.立案责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发现 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决定是否立案。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2.调查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收集、调取证据,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不得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 3.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人辩解陈述,保守有关秘密。 的; 3.审查责任: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等行为的 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 ; 、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5.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 第七十四条第一款违反本条例的规定运输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由药 4.告知责任:作出处理决定前,书面告知当 用法定单据的; 品监督管理部门和运输管理部门依照各自职责,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7.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或者应当履行 。 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 5.决定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 8.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 9.玩忽职守,对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 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10.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6.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 11.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书送达当事人。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 行生效的处罚决定。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履行的责任。 对交通运输 领域承担安 行政处 全评价工作 等机构出具 罚 虚假证明等 行为的处罚 1.立案责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发现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第九十二条: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职责的机构出具失实报 ,决定是否立案。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告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 2.调查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收集、调取证据,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不得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职责的机构租借资质、挂靠、出具虚 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 3.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假报告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二 人辩解陈述,保守有关秘密。 的; 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十万元的,单 3.审查责任: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等行为的 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处或者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 ; 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害 、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5.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的,与生产经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 定追究刑事责任。 4.告知责任:作出处理决定前,书面告知当 用法定单据的; 对有前款违法行为的机构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吊销其相应资质和资格, 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7.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或者应当履行 五年内不得从事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等工作;情节严重的,实 。 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 行终身行业和职业禁入。 5.决定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 8.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2.《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 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 9.玩忽职守,对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第五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 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 、检验工作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 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得在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 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10.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 6.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 11.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严重的,可以并处责令停业整顿:(一)违反规定程序开展安全评价、 书送达当事人。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认证、检测、检验等活动的;(二)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 转让资质或者资格的;(三)转让、转包承接的服务项目的;(四)出 行生效的处罚决定。 具严重失实的报告、证明等材料的。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履行的责任。 寿县交通运输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序号 137 权力类 型 权力名称 对交通运输 领域生产经 营单位主要 负责人及其 行政处 安全生产管 罚 理人员未履 行安全生产 管理职责的 处罚。 子项 实施依据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九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 1.立案责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发现 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 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 正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决定是否立案。 顿。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2.调查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有前款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收集、调取证据,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不得 ,给予撤职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依照前款规定受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 3.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人辩解陈述,保守有关秘密。 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 的; 3.审查责任: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等行为的 的主要负责人;对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终身不得 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 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 、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第九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 5.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应急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 4.告知责任:作出处理决定前,书面告知当 罚款:(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罚款;( 用法定单据的; 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六十的罚款;(三)发生 7.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或者应当履行 。 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八十的罚款;(四)发生特别重大 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 5.决定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 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一百的罚款。 8.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 第九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其他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履行本 9.玩忽职守,对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 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 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下的罚款;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暂停或者吊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 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的资格,并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二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构 10.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6.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 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11.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书送达当事人。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 第六十六条第一款: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 行生效的处罚决定。 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履行的责任。 令施工单位停业整顿;造成重大安全事故、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 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寿县交通运输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序号 138 权力类 型 权力名称 对生产经营 单位未按规 定设置安全 行政处 生产管理机 构或者配备 罚 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等行 为的处罚 子项 实施依据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九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 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 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 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注册安全工程师的;(二)危险物品的生 产、经营、储存、装卸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运输单位 1.立案责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发现 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三)未 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 ,决定是否立案。 训,或者未按照规定如实告知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的;(四)未如实记 2.调查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五)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 ,收集、调取证据,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不得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记录或者未向从业人员通报的;(六)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 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3.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急救援预案或者未定期组织演练的;(七)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 人辩解陈述,保守有关秘密。 的; 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 3.审查责任: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等行为的 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 第六十二条第(一)(二)项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 、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 5.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依照《中华人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处以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 4.告知责任:作出处理决定前,书面告知当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 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一)未设 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用法定单据的; 7.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或者应当履行 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分部分项工程施 。 工时无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监督的;(二)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 5.决定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 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 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或者特种作业人员 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 8.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9.玩忽职守,对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者经考核不合格即从事相关工作的。 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 3.《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第八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5 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 6.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 10.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11.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水路运输 书送达当事人。 企业的驾驶人员、船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申报人员、集装箱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装箱现场检查员未取得从业资格上岗作业的;(二)运输危险化学品, 行生效的处罚决定。 未根据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或者未配备必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履行的责任。 要的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器材的;(三)使用未依法取得危险货物适装 证书的船舶,通过内河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四)通过内河运输危险化 学品的承运人违反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单船运输的危险化学品数 量的限制性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的;(五)用于危险化学品运输作业的 内河码头、泊位不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范,或者未与饮用水取水口保持 国家规定的安全距离,或者未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验收合格投入使用的 ;(六)托运人不向承运人说明所托运的危险化学品的种类、数量、危 险特性以及发生危险情况的应急处置措施,或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 所托运的危险化学品妥善包装并在外包装上设置相应标志的;(七)运 输危险化学品需要添加抑制剂或者稳定剂,托运人未添加或者未将有关 情况告知承运人的。 4.《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 第六十条:违反本规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以及托运人有 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5万元 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未取 得从业资格上岗作业的;(二)托运人不向承运人说明所托运的危险化 学品的种类、数量、危险特性以及发生危险情况的应急处置措施,或者 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所托运的危险化学品妥善包装并在外包装上设置 相应标志的;(三)未根据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 措施,或者未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器材的;(四)运输危险 化学品需要添加抑制剂或者稳定剂,托运人未添加或者未将有关情况告 知承运人的。 寿县交通运输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序号 权力类 型 权力名称 139 对交通运输 领域生产经 营单位未在 有较大危险 因素的生产 行政处 经营场所和 罚 有关设施、 设备上设置 明显的安全 警示标志等 行为的处罚 140 对交通运输 领域生产、 经营、运输 、储存、使 用危险物品 或者处置废 行政处 弃危险物品 罚 ,未建立专 门安全管理 制度、未采 取可靠的安 全措施等行 为的处罚 子项 实施依据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九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 1.立案责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发现 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 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 ,决定是否立案。 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 2.调查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定追究刑事责任:(一)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 ,收集、调取证据,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不得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二)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 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3.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三)未对安全 人辩解陈述,保守有关秘密。 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的;(四)关闭、破坏直接关系 3.审查责任: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等行为的 的; 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 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 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毁其相关数据、信息的;(五)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 、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 5.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六)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以及涉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及人身安全、危险性较大的海洋石油开采特种设备和矿山井下特种设备 4.告知责任:作出处理决定前,书面告知当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 未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 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用法定单据的; 7.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或者应当履行 志,投入使用的;(七)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的 。 ;(八)餐饮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燃气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 5.决定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 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 8.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的。 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 9.玩忽职守,对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 第六十二条第(三)(四)(五)(六)项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施工单 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 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 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处以罚款;造成重大安 6.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 10.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11.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 书送达当事人。 任:(三)未在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或者未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施工现场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 行生效的处罚决定。 和灭火器材的;(四)未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履行的责任。 的;(五)未按照规定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 式架设设施验收合格后登记的;(六)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1.立案责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发现 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的。 第一百零一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 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 ,决定是否立案。 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2.调查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 ,收集、调取证据,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不得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事责任:(一)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 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3.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危险物品,未建立专门安全管理制度、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的;(二 人辩解陈述,保守有关秘密。 )对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未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未制定应 3.审查责任: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等行为的 的; 急预案,或者未告知应急措施的;(三)进行爆破、吊装、动火、临时 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 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用电以及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作业 、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 5.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的;(四)未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控制度或者未按照安全风险分级采取相应管控措施的;(五)未建立事 4.告知责任:作出处理决定前,书面告知当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 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或者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未按照规定报告 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用法定单据的; 7.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或者应当履行 的。 。 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 2.《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 5.决定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 第四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 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 8.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 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 9.玩忽职守,对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 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 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一)违反本条例第十九 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条第一款规定,未对重大危险源建立运行管理档案,未对运行情况进行 6.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 10.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11.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全程监控,未定期对有关设施、设备进行检测,未定期对有关场所进行 书送达当事人。 安全评估,未制定应急救援预案,或者未在重大危险源所在场所的明显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二)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未 行生效的处罚决定。 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制度的;(三)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履行的责任。 定,未落实现场安全管理措施的。 寿县交通运输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序号 141 142 权力类 型 权力名称 子项 实施依据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对生产经营 单位未采取 行政处 措施消除事 罚 故隐患行为 的处罚 1.立案责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发现 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决定是否立案。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2.调查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收集、调取证据,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不得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 3.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人辩解陈述,保守有关秘密。 的; 3.审查责任: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等行为的 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 ; 、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5.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第一百零二条: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消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 除或者限期消除,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的,责 4.告知责任:作出处理决定前,书面告知当 用法定单据的; 令停产停业整顿,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万 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7.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或者应当履行 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 。 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 5.决定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 任。 8.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 9.玩忽职守,对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 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10.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6.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 11.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书送达当事人。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 行生效的处罚决定。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履行的责任。 对交通运输 领域生产经 营单位储存 危险物品的 仓库与员工 行政处 宿舍在同一 座建筑内, 罚 或者与员工 宿舍的距离 不符合安全 要求等行为 的处罚 1.立案责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发现 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决定是否立案。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2.调查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收集、调取证据,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不得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 第一百零五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 3.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人辩解陈述,保守有关秘密。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 的; 3.审查责任: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等行为的 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 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 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一)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 ; 、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的车间、商店、仓库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内,或者与员工宿舍的距 5.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离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二)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未设有符合紧急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 4.告知责任:作出处理决定前,书面告知当 疏散需要、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疏散通道,或者占用、锁闭、 用法定单据的; 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封堵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出口、疏散通道的。 7.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或者应当履行 。 2.《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 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 5.决定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 第五十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五款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区 8.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 域、生活区域、储存区域之间的距离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 9.玩忽职守,对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 定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 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 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10.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6.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 11.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书送达当事人。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 行生效的处罚决定。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履行的责任。 寿县交通运输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序号 143 144 权力类 型 权力名称 子项 实施依据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对交通运输 领域生产经 营单位与从 业人员订立 协议,免除 行政处 或者减轻其 对从业人员 罚 因生产安全 事故伤亡依 法应承担的 责任行为的 处罚 1.立案责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发现 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决定是否立案。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2.调查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收集、调取证据,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不得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 3.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人辩解陈述,保守有关秘密。 的; 3.审查责任: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等行为的 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 ; 、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5.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第一百零六条: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 4.告知责任:作出处理决定前,书面告知当 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的,该协议无效;对生 用法定单据的; 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 7.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或者应当履行 。 的罚款。 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 5.决定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 8.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 9.玩忽职守,对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 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10.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6.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 11.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书送达当事人。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 行生效的处罚决定。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履行的责任。 对交通运输 领域生产经 营单位拒绝 、阻碍负有 行政处 安全生产监 督管理职责 罚 的部门依法 实施监督检 查行为的处 罚 1.立案责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发现 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决定是否立案。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2.调查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收集、调取证据,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不得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 3.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人辩解陈述,保守有关秘密。 的; 3.审查责任: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等行为的 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 ; 、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5.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第一百零八条:违反本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拒绝、阻碍负有安全生产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 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 4.告知责任:作出处理决定前,书面告知当 用法定单据的; 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 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7.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或者应当履行 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 。 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 5.决定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 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8.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 9.玩忽职守,对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 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10.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6.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 11.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书送达当事人。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 行生效的处罚决定。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履行的责任。 寿县交通运输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序号 145 146 权力类 型 权力名称 子项 实施依据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对交通运输 领域生产经 营单位存在 重大事故隐 行政处 患,一百八 十日内三次 罚 或者一年内 四次受到本 法规定等行 为的处罚 1.立案责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发现 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决定是否立案。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2.调查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收集、调取证据,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不得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第一百一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负有安全生产监 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 3.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提请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关闭,有关部门应当依法 人辩解陈述,保守有关秘密。 的; 吊销其有关证照。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 3.审查责任: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等行为的 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情节严重的,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 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 ; 的主要负责人:(一)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一百八十日内三次或者一年 、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5.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内四次受到本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的;(二)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三 4.告知责任:作出处理决定前,书面告知当 用法定单据的; )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7.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或者应当履行 ,导致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四)拒不执行负有安全 。 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 5.决定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 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作出的停产停业整顿决定的。 8.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 2.《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 9.玩忽职守,对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第五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本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 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 停产停业整顿;经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由负有安全生产监督 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管理职责的部门报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决定予以关闭,有关部门应当依 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10.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6.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 法吊销其有关证照。 11.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书送达当事人。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 行生效的处罚决定。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履行的责任。 对擅自占用 行政处 、挖掘村道 等行为的处 罚 罚 1.立案责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发现 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决定是否立案。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2.调查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收集、调取证据,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不得 《安徽省农村公路条例》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第四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涉及村道的,由县级农村公路管 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 3.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理机构按照下列规定给予处罚:(一)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擅 人辩解陈述,保守有关秘密。 的; 自占用、挖掘村道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二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3.审查责任: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等行为的 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损坏或者擅自移 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 ; 动、涂改村道附属设施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二百元以下的罚 、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5.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款;(二)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未经许可进行相关涉路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 施工活动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4.告知责任:作出处理决定前,书面告知当 用法定单据的; ;(三)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在村道两侧建筑控制区内 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7.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或者应当履行 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的,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处五千 。 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 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四)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 5.决定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 8.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超限车辆在村道上行驶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二百元以上五千 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 9.玩忽职守,对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 五)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铁轮车、履带车以及其他可能 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损害村道路面的机具在村道上行驶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一千 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10.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6.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 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11.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书送达当事人。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 行生效的处罚决定。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履行的责任。 寿县交通运输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序号 147 148 权力类 型 权力名称 子项 实施依据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对网络平台 发布的提供 服务班车客 运经营者与 行政处 实际提供服 罚 务班车客运 经营者不一 致等行为的 处罚 1.立案责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发现 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决定是否立案。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2.调查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收集、调取证据,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不得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 3.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人辩解陈述,保守有关秘密。 的; 3.审查责任: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等行为的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第一百零四条:违反本规定,网络平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 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 ;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一) 、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5.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发布的提供服务班车客运经营者与实际提供服务班车客运经营者不一致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 的;(二)发布的提供服务车辆与实际提供服务车辆不一致的;(三) 4.告知责任:作出处理决定前,书面告知当 用法定单据的; 发布的提供服务驾驶员与实际提供服务驾驶员不一致的;(四)超出班 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7.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或者应当履行 。 车客运经营者许可范围开展定制客运的。 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 网络平台接入或者使用不符合规定的班车客运经营者、车辆或者驾驶员 5.决定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 8.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开展定制客运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 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 9.玩忽职守,对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 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 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10.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6.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 11.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书送达当事人。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 行生效的处罚决定。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履行的责任。 对城市公共 汽电车客运 场站和服务 设施的日常 行政处 管理单位未 按照规定对 罚 有关场站设 施进行管理 和维护的处 罚 1.立案责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发现 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决定是否立案。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2.调查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收集、调取证据,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不得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 3.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人辩解陈述,保守有关秘密。 的; 3.审查责任: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等行为的 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 ; 、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5.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 第六十四条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场站和服务设施的日常管理单位未按照 4.告知责任:作出处理决定前,书面告知当 用法定单据的; 规定对有关场站设施进行管理和维护的,由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 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7.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或者应当履行 。 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 5.决定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 8.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 9.玩忽职守,对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 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10.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6.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 11.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书送达当事人。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 行生效的处罚决定。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履行的责任。 寿县交通运输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序号 149 150 权力类 型 权力名称 子项 实施依据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对交通领域 将教学场所 作为危险物 品的生产、 经营、储存 行政处 场所或者将 罚 正常使用的 教学场所作 为机动车停 车场行为的 处罚 1.立案责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发现 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决定是否立案。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2.调查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收集、调取证据,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不得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 3.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人辩解陈述,保守有关秘密。 的; 3.审查责任: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等行为的 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 ; 、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5.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 第五十一条:将教学场所作为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场所或者将 4.告知责任:作出处理决定前,书面告知当 用法定单据的; 正常使用的教学场所作为机动车停车场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二 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7.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或者应当履行 。 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 5.决定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 8.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 9.玩忽职守,对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 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10.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6.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 11.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书送达当事人。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 行生效的处罚决定。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履行的责任。 对施工单位 在工程上使 用或安装未 行政处 经监理工程 师签认的建 罚 筑材料、构 件和设备等 行为的处罚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1.立案责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发现 第三十七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选派具备相应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 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 ,决定是否立案。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 2.调查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或者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 ,收集、调取证据,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不得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字,建设单位不拨付工程款,不进行竣工验收。 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 3.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 人辩解陈述,保守有关秘密。 的; 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有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 3.审查责任: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等行为的 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其他行为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二 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 ; 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罚款;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 、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5.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负责返工、修理,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 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4.告知责任:作出处理决定前,书面告知当 用法定单据的; 2.《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 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7.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或者应当履行 第二十三条公路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 。 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 规章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合同文件和监理规范的要求,采用 5.决定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 8.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形式对工程实施监理,对不符合工程质量与安全 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 9.玩忽职守,对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要求的工程应当责令施工单位返工。 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 未经监理工程师签认,施工单位不得将建筑材料、构件和设备在工程上 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使用或安装,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10.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第四十四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监理单位将不合格的工程、建 6.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 11.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筑材料、构件和设备按合格予以签认的,责令改正,可给予警告处罚, 书送达当事人。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情节严重的,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施工单位在工程上使用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 或安装未经监理签认的建筑材料、构件和设备的,责令改正,可给予警 行生效的处罚决定。 告处罚,情节严重的,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履行的责任。 寿县交通运输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序号 151 152 权力类 型 权力名称 子项 实施依据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对公路工程 建设项目不 行政处 具备招标条 件而进行招 罚 标等行为的 处罚 1.立案责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发现 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决定是否立案。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2.调查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收集、调取证据,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不得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3.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人辩解陈述,保守有关秘密。 第六十八条:招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的; 3.审查责任: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等行为的 ,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一)不满足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条件而 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 进行招标的;(二)不按照本办法规定将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和招 ; 、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备案的;(三)邀请招标不依法发出投标邀请书 5.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的;(四)不按照项目审批、核准部门确定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 4.告知责任:作出处理决定前,书面告知当 标组织形式进行招标的;(五)不按照本办法规定编制资格预审文件或 用法定单据的; 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者招标文件的;(六)由于招标人原因导致资格审查报告存在重大偏差 7.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或者应当履行 。 且影响资格预审结果的;(七)挪用投标保证金,增设或者变相增设保 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 5.决定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 证金的;(八)投标人数量不符合法定要求不重新招标的;(九)向评 8.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 标委员会提供的评标信息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十)不按照本办法规 9.玩忽职守,对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 定公示中标候选人的;(十一)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履约保证金的金额、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 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支付形式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 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10.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6.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 11.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书送达当事人。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 行生效的处罚决定。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履行的责任。 对交通运输 领域建设单 位将工程发 包给不具备 行政处 安全生产条 罚 件或者相应 资质的单位 或者个人行 为的处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一百零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 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责令限期改 1.立案责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发现 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五 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十万元的,单处或者并 ,决定是否立案。 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 2.调查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给 ,收集、调取证据,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不得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他人造成损害的,与承包方、承租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 3.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生产经营单位未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 人辩解陈述,保守有关秘密。 者未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或者未对 3.审查责任: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等行为的 的; 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的,责令限期改正,处 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 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 、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 5.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 4.告知责任:作出处理决定前,书面告知当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 的施工单位未按照规定对施工项目进行安全管理的,责令限期改正,处 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用法定单据的; 7.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或者应当履行 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 。 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以上施工单位倒 5.决定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 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 卖、出租、出借、挂靠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施工资质的,责令停产 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 8.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停业整顿,吊销资质证书,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上的,并 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 9.玩忽职守,对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 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 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十万元的,单处或者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 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 6.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 10.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11.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书送达当事人。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 第五十五条第(三)项: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 行生效的处罚决定。 的,责令限期改正,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履行的责任。 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三)将拆除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 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的。 寿县交通运输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序号 153 权力类 型 权力名称 对交通运输 建设工程领 域从业单位 行政处 、人员违反 工程质量和 罚 安全生产管 理规定行为 的处罚 子项 实施依据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六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10万 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一)勘察单位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进行勘察的;(二)设计单位未根据勘察成果文件进行工程设计的;( 三)设计单位指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生产厂、供应商的;(四) 设计单位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的。 有前款所列行为,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 1.立案责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发现 ;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 ,决定是否立案。 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有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 2.调查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其他行为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 ,收集、调取证据,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不得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罚款;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 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3.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的,负责返工、修理,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 人辩解陈述,保守有关秘密。 的; 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3.审查责任: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等行为的 第六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施工单位未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 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 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或者未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 、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 5.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关材料取样检测的,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 4.告知责任:作出处理决定前,书面告知当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 用法定单据的;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7.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或者应当履行 第六十七条:工程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50万元以 。 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 5.决定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 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 的,予以没收;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一)与建设单位或 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 8.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者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二)将不合格的建设 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 9.玩忽职守,对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 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的。 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第五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 6.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 10.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11.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期改正,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 书送达当事人。 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一)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 行生效的处罚决定。 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的;(二)要求施工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履行的责任。 单位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的;(三)将拆除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 级的施工单位的。 第五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 的,责令限期改正,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 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 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 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一)未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 标准进行勘察、设计的;(二)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 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设计单位未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 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的。 寿县交通运输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序号 154 155 权力类 型 权力名称 子项 实施依据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对公路建设 工程发生工 程质量事故 行政处 未按有关规 定和时间向 罚 有关部门报 告行为的处 罚 1.立案责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发现 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决定是否立案。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2.调查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收集、调取证据,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不得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3.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第七十条: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告期限的 人辩解陈述,保守有关秘密。 的; 3.审查责任: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等行为的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 2.《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 ; 第二十六条:公路建设项目发生工程质量事故,项目法人应在24小时内 、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5.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按项目管理隶属关系向交通主管部门报告,工程质量事故同时报公路工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 4.告知责任:作出处理决定前,书面告知当 程质量监督机构。 用法定单据的; 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或受委托的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调查 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7.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或者应当履行 处理一般工程质量事故;交通部会同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调 。 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 查处理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特别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的调查处 5.决定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 8.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 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9.玩忽职守,对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第四十六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项目法人对工程质量事故隐 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 瞒不报、谎报或拖延报告期限的,给予警告处罚,对直接责任人依法给 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予行政处分。 10.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6.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 11.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书送达当事人。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 行生效的处罚决定。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履行的责任。 对交通运输 领域注册执 行政处 业人员因过 罚 错造成质量 事故的处罚 1.立案责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发现 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决定是否立案。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2.调查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收集、调取证据,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不得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 3.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人辩解陈述,保守有关秘密。 的; 3.审查责任: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等行为的 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 ; 、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5.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第七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监理工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 4.告知责任:作出处理决定前,书面告知当 程师等注册执业人员因过错造成质量事故的,责令停止执业1年;造成 用法定单据的; 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重大质量事故的,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以内不予注册;情节特别恶 7.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或者应当履行 。 劣的,终身不予注册。 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 5.决定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 8.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 9.玩忽职守,对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 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10.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6.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 11.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书送达当事人。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 行生效的处罚决定。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履行的责任。 寿县交通运输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序号 156 157 权力类 型 权力名称 子项 实施依据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对交通运输 建设工程领 域单位违法 行政处 行为(工程 质量方面) 罚 直接负有责 任相关人员 的处罚 1.立案责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发现 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决定是否立案。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2.调查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收集、调取证据,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不得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 3.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人辩解陈述,保守有关秘密。 的; 3.审查责任: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等行为的 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 ; 、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5.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 第七十三条: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单位罚款处罚的,对单位直接负责 4.告知责任:作出处理决定前,书面告知当 用法定单据的; 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 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7.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或者应当履行 。 以下的罚款。 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 5.决定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 8.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 9.玩忽职守,对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 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10.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6.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 11.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书送达当事人。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 行生效的处罚决定。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履行的责任。 对交通运输 建设工程领 域建设单位 对其他从业 单位提出不 行政处 符合安全生 罚 产法律、法 规和强制性 标准规定的 要求行为的 处罚 1.立案责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发现 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决定是否立案。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2.调查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收集、调取证据,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不得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 3.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人辩解陈述,保守有关秘密。 的; 3.审查责任: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等行为的 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 ; 、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5.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第五十五条第(一)项: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 的,责令限期改正,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 4.告知责任:作出处理决定前,书面告知当 用法定单据的; 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7.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或者应当履行 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一)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 。 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 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的。 5.决定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 8.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 9.玩忽职守,对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 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10.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6.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 11.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书送达当事人。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 行生效的处罚决定。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履行的责任。 寿县交通运输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序号 158 159 权力类 型 权力名称 子项 实施依据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对工程监理 单位对危险 性较大的分 行政处 部分项工程 罚 未实施现场 监理等行为 的处罚 1.立案责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发现 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决定是否立案。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2.调查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收集、调取证据,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不得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 3.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人辩解陈述,保守有关秘密。 的; 3.审查责任: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等行为的 《安徽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第十一条第四款: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实施 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 ; 现场监理,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实施旁站监理 、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5.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 第三十条:工程监理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四款规定,对危险性较 4.告知责任:作出处理决定前,书面告知当 用法定单据的; 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实施现场监理,或者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 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7.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或者应当履行 的分部分项工程未实施旁站监理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 。 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 设、交通运输、水利等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 5.决定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 8.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 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监理人员处1000元以下罚款。 9.玩忽职守,对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 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10.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6.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 11.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书送达当事人。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 行生效的处罚决定。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履行的责任。 对施工单位 负责项目管 理的技术人 员未告知施 行政处 工班组、作 罚 业人员安全 施工技术要 求行为的处 罚 1.立案责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发现 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决定是否立案。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2.调查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收集、调取证据,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不得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 3.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人辩解陈述,保守有关秘密。 的; 3.审查责任: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等行为的 《安徽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 第十八条:建设工程施工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向施工班组 ; 、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作业人员告知下列安全施工技术要求,并由双方签字确认:(一)工 5.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作场所、岗位的危险因素;(二)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三)违章操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 4.告知责任:作出处理决定前,书面告知当 作的危害;(四)安全事故和职业危害的防范措施;(五)发生紧急情 用法定单据的; 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况时的应急措施;(六)其他应当告知的事项。 7.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或者应当履行 。 第三十一条: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规 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 5.决定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 定,未告知施工班组、作业人员安全施工技术要求的,由县级以上人民 8.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 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9.玩忽职守,对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 逾期未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 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10.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6.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 11.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书送达当事人。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 行生效的处罚决定。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履行的责任。 寿县交通运输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序号 160 161 权力类 型 权力名称 子项 实施依据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对施工作业 人员未履行 行政处 规定的安全 罚 生产义务行 为的处罚 1.立案责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发现 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决定是否立案。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2.调查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收集、调取证据,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不得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 3.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人辩解陈述,保守有关秘密。 的; 3.审查责任: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等行为的 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 《安徽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 第二十条:施工作业人员应当履行下列安全生产义务:(一)依法取得 、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5.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相应的岗位证书;(二)遵守安全生产标准、制度和操作规程;(三)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 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机械设备;(四)服从安全生产管理;(五) 4.告知责任:作出处理决定前,书面告知当 用法定单据的; 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参加安全应急演练;(六)法律、法规规定 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7.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或者应当履行 。 的其他安全生产义务。 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 第三十二条:施工作业人员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未履行规定的安 5.决定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 8.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 全生产义务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200元以下罚款。 9.玩忽职守,对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 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10.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6.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 11.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书送达当事人。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 行生效的处罚决定。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履行的责任。 对交通运输 领域建设单 位将工程业 行政处 务发包给不 具有勘察、 罚 设计资质等 级的单位等 行为的处罚 1.立案责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发现 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决定是否立案。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2.调查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收集、调取证据,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不得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 3.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人辩解陈述,保守有关秘密。 的; 3.审查责任: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等行为的 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第五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 、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5.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施工单位或者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 4.告知责任:作出处理决定前,书面告知当 程监理单位的,责令改正,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用法定单据的; 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2.《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7.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或者应当履行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发包方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发包 。 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 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的,责令改正,处50 5.决定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 8.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 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9.玩忽职守,对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 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10.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6.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 11.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书送达当事人。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 行生效的处罚决定。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履行的责任。 寿县交通运输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序号 162 163 权力类 型 权力名称 子项 实施依据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对交通运输 建设工程领 行政处 域随意压缩 罚 工期等行为 的处罚 1.立案责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发现 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决定是否立案。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2.调查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收集、调取证据,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不得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3.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人辩解陈述,保守有关秘密。 第五十六条第(二)项: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的; 3.审查责任: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等行为的 ,责令改正,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二)任意压缩合理工 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 期的。 ; 、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2.《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 5.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九条:公路建设项目法人应当承担公路建设相关责任和义务,对建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 4.告知责任:作出处理决定前,书面告知当 设项目质量、投资和工期负责。 用法定单据的; 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公路建设项目法人必须依法开展招标活动,不得接受投标人低于成本价 7.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或者应当履行 。 的投标,不得随意压缩建设工期,禁止指定分包和指定采购。 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 5.决定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 第四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项目法人随意压缩工期,侵犯 8.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 他人合法权益的,责令限期改正,可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9.玩忽职守,对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 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项目,可暂停项目执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 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行或暂缓资金拨付。 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10.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6.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 11.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书送达当事人。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 行生效的处罚决定。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履行的责任。 对交通运输 建设工程领 域建设单位 行政处 未按规定移 罚 交建设项目 档案行为的 处罚 1.立案责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发现 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决定是否立案。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2.调查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收集、调取证据,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不得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 3.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人辩解陈述,保守有关秘密。 的; 3.审查责任: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等行为的 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 ; 、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5.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 第五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未向建 4.告知责任:作出处理决定前,书面告知当 用法定单据的; 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的,责令改正,处 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7.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或者应当履行 。 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 5.决定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 8.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 9.玩忽职守,对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 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10.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6.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 11.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书送达当事人。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 行生效的处罚决定。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履行的责任。 寿县交通运输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序号 164 165 权力类 型 权力名称 子项 实施依据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对交通运输 领域未经注 册擅自以注 行政处 册人员名义 从事建设工 罚 程勘察、设 计活动的处 罚 1.立案责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发现 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决定是否立案。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2.调查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收集、调取证据,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不得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 3.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人辩解陈述,保守有关秘密。 的; 3.审查责任: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等行为的 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 ; 、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5.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第三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未经注册,擅自以注册建设工程勘察、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 4.告知责任:作出处理决定前,书面告知当 设计人员的名义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用法定单据的; 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 7.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或者应当履行 。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 5.决定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 8.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 9.玩忽职守,对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 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10.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6.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 11.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书送达当事人。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 行生效的处罚决定。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履行的责任。 对交通运输 领域执业人 员和其他专 业技术人员 行政处 不按规定受 罚 聘而从事建 设工程勘察 、设计活动 行为的处罚 1.立案责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发现 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决定是否立案。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2.调查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收集、调取证据,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不得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 3.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人辩解陈述,保守有关秘密。 的; 3.审查责任: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等行为的 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 、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注册执业人员和其 5.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他专业技术人员未受聘于一个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或者同时受聘于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 4.告知责任:作出处理决定前,书面告知当 两个以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 用法定单据的; 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7.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或者应当履行 。 ;情节严重的,可以责令停止执行业务或者吊销资格证书;给他人造成 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 5.决定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 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 9.玩忽职守,对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 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10.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6.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 11.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书送达当事人。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 行生效的处罚决定。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履行的责任。 寿县交通运输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序号 166 167 权力类 型 权力名称 子项 实施依据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对交通运输 建设工程领 域勘察设计 单位未依据 行政处 批准文件、 规划或国家 罚 规定编制建 设工程勘察 、设计文件 行为的处罚 1.立案责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发现 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决定是否立案。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2.调查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收集、调取证据,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不得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 3.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人辩解陈述,保守有关秘密。 的; 3.审查责任: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等行为的 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 、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第四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勘察、设计单位未依据项目批准文件,城 5.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深度要求编制建设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 4.告知责任:作出处理决定前,书面告知当 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0万元以上 用法定单据的; 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3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或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责 7.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或者应当履行 。 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 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 5.决定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 9.玩忽职守,对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 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10.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6.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 11.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书送达当事人。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 行生效的处罚决定。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履行的责任。 对公路水运 工程从业单 位未全面履 行政处 行安全生产 责任,导致 罚 重大事故隐 患等行为的 处罚 1.立案责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发现 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决定是否立案。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2.调查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收集、调取证据,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不得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 3.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人辩解陈述,保守有关秘密。 的; 3.审查责任: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等行为的 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 ; 第五十五条:从业单位及相关责任人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 、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5.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对从业单位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 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一)从业单 4.告知责任:作出处理决定前,书面告知当 用法定单据的; 位未全面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导致重大事故隐患的;(二)未按规定开 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7.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或者应当履行 展设计、施工安全风险评估,或者风险评估结论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 。 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 导致重大事故隐患未被及时发现的;(三)未按批准的专项施工方案进 5.决定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 8.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行施工,导致重大事故隐患的;(四)在已发现的泥石流影响区、滑坡 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 9.玩忽职守,对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体等危险区域设置施工驻地,导致重大事故隐患的。 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 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10.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6.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 11.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书送达当事人。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 行生效的处罚决定。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履行的责任。 寿县交通运输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序号 168 169 权力类 型 权力名称 子项 实施依据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对申请公路 建设行业从 业许可过程 中弄虚作假 行政处 、以欺骗、 罚 贿赂等不正 当手段取得 从业许可等 行为的处罚 1.立案责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发现 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决定是否立案。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2.调查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收集、调取证据,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不得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 3.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人辩解陈述,保守有关秘密。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的; 第七十九条: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行 3.审查责任: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等行为的 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取得的行政许可属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 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 ; 、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申请人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 、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5.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政许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 4.告知责任:作出处理决定前,书面告知当 2.《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 用法定单据的; 第四十八条:从业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在申请公路建设从业许可时, 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7.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或者应当履行 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行政机关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许 。 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 可,并给予警告;行政许可申请人在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 5.决定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 8.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从业许可的,行政机关应当依 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 9.玩忽职守,对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照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申请人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 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 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10.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6.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 11.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书送达当事人。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 行生效的处罚决定。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履行的责任。 对公路水运 工程工地临 时试验室单 行政处 位出具虚假 罚 试验检测数 据或报告行 为的处罚 1.立案责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发现 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决定是否立案。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2.调查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收集、调取证据,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不得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 3.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人辩解陈述,保守有关秘密。 的; 3.审查责任: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等行为的 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 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 ; 第十八条:施工、监理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设立工地临时试验室,严 、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5.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格按照工程技术标准、检测规范和规程,在核定的试验检测参数范围内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 开展试验检测活动。 4.告知责任:作出处理决定前,书面告知当 用法定单据的; 施工、监理单位应当对其设立的工地临时试验室所出具的试验检测数据 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7.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或者应当履行 和报告的真实性、客观性、准确性负责。 。 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 第四十四条:违反本规定第十八条规定,设立工地临时实验室的单位弄 5.决定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 8.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虚作假、出具虚假数据报告的,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 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 9.玩忽职守,对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款。 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 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10.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6.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 11.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书送达当事人。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 行生效的处罚决定。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履行的责任。 寿县交通运输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序号 170 171 权力类 型 权力名称 子项 实施依据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对依照《建 设工程质量 管理条例》 给予单位罚 行政处 款处罚的单 位直接负责 罚 的主管人员 和其他直接 责任人员的 处罚 1.立案责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发现 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决定是否立案。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2.调查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收集、调取证据,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不得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 3.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人辩解陈述,保守有关秘密。 的; 3.审查责任: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等行为的 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 ; 、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5.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 第四十六条: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给予单位罚款处罚的 4.告知责任:作出处理决定前,书面告知当 用法定单据的;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5%以 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7.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或者应当履行 。 上10%以下的罚款。 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 5.决定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 8.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 9.玩忽职守,对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 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10.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6.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 11.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书送达当事人。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 行生效的处罚决定。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履行的责任。 对有关单位 、个人拒绝 行政处 或阻碍公路 建设监督检 罚 查工作行为 的处罚 1.立案责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发现 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决定是否立案。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2.调查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收集、调取证据,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不得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 3.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人辩解陈述,保守有关秘密。 的; 3.审查责任: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等行为的 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 《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 ; 、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必须依照法律、法规及本办法 5.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的规定对公路建设实施监督管理。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 4.告知责任:作出处理决定前,书面告知当 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接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依法进行的公 用法定单据的; 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路建设监督检查,并给予支持与配合,不得拒绝或阻碍。 7.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或者应当履行 。 第三十六条:违反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拒绝或阻碍依法进行公路建设监 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 5.决定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 督检查工作的,责令改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 9.玩忽职守,对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 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10.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6.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 11.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书送达当事人。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 行生效的处罚决定。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履行的责任。 寿县交通运输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序号 172 173 权力类 型 权力名称 子项 实施依据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对交通运输 领域生产安 全事故发生 行政处 单位对事故 发生负有责 罚 任的单位、 有关人员的 处罚 1.立案责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发现 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决定是否立案。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2.调查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收集、调取证据,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不得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 3.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人辩解陈述,保守有关秘密。 的; 3.审查责任: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等行为的 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 ; 、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5.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第四十条第一款: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由有关部门依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 法暂扣或者吊销其有关证照;对事故发生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有关人员 4.告知责任:作出处理决定前,书面告知当 用法定单据的; ,依法暂停或者撤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执业资格、岗位证书;事故发 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7.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或者应当履行 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 。 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 5.决定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 受处分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8.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 9.玩忽职守,对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 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10.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6.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 11.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书送达当事人。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 行生效的处罚决定。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履行的责任。 对水路货物 运输等运营 单位未实行 行政处 安全查验制 度,未对客 罚 户身份进行 查验等行为 的处罚 1.立案责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发现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 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第八十五条:铁路、公路、水上、航空的货运和邮政、快递等物流运营 ,决定是否立案。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主管部门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2.调查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下罚款:( ,收集、调取证据,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不得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一)未实行安全查验制度,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或者未依照规定对运 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 3.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输、寄递物品进行安全检查或者开封验视的;(二)对禁止运输、寄递 人辩解陈述,保守有关秘密。 的; ,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者客户拒绝安全查验的物品予以运输、寄递的 3.审查责任: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等行为的 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三)未实行运输、寄递客户身份、物品信息登记制度的。 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 ; 第九十三条: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情节严重的,由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从 、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5.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事相关业务、提供相关服务或者责令停产停业;造成严重后果的,吊销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 有关证照或者撤销登记。 4.告知责任:作出处理决定前,书面告知当 用法定单据的; 2.《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 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7.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或者应当履行 第二十四条:水路运输经营者应当与托运人订立货物运输合同,对托运 。 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 人身份信息进行查验。托运人托运货物时应当向水路运输经营者如实提 5.决定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 8.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供货物信息,托运危险货物的,还应当符合《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 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 9.玩忽职守,对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督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 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 水路运输经营者收到实名举报或者相关证据证明托运人涉嫌在普通货物 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中夹带危险货物、谎报瞒报托运危险货物的,应当对相关货物进行检查 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10.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水路运输经营者发现存在上述情形或者托运人拒绝接受检查的,应当 6.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 11.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拒绝运输,并及时向水路运输管理部门和海事管理机构报告,未装船的 书送达当事人。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还应当及时向拟装船的港口经营人、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 水路运输经营者应当对托运人身份信息、托运货物信息进行登记并保存 行生效的处罚决定。 至运输合同履行完毕后6个月。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履行的责任。 寿县交通运输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序号 174 175 权力类 型 权力名称 子项 实施依据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对交通运输 领域建设工 行政处 程项目必须 招标而不招 罚 标行为的处 罚 1.立案责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发现 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决定是否立案。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2.调查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收集、调取证据,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不得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 3.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人辩解陈述,保守有关秘密。 的; 3.审查责任: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等行为的 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 ; 、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5.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第四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将必须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 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责令限期改 4.告知责任:作出处理决定前,书面告知当 用法定单据的; 正,可以处项目合同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全部或 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7.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或者应当履行 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可以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对 。 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 5.决定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 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8.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 9.玩忽职守,对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 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10.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6.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 11.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书送达当事人。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 行生效的处罚决定。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履行的责任。 对交通运输 领域建设工 程项目不按 行政处 照规定发布 资格预审公 罚 告或者招标 公告等行为 的处罚 1.立案责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发现 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决定是否立案。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2.调查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第四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将必须 ,收集、调取证据,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不得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责令限期改 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 3.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正,可以处项目合同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全部或 人辩解陈述,保守有关秘密。 的; 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可以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对 3.审查责任: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等行为的 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 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 第五十一条: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对潜 、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5.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的,或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 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 4.告知责任:作出处理决定前,书面告知当 用法定单据的; 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罚款。 7.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或者应当履行 。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 第六十三条:招标人有下列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行为之一的,由有 5.决定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 8.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关行政监督部门依照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处罚:(一)依法应 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 9.玩忽职守,对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当公开招标的项目不按照规定在指定媒介发布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招标公 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 告;(二)在不同媒介发布的同一招标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招标公 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告的内容不一致,影响潜在投标人申请资格预审或者投标。 10.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不按照规定发布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招 6.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 11.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标公告,构成规避招标的,依照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处罚。 书送达当事人。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 行生效的处罚决定。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履行的责任。 寿县交通运输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序号 176 177 权力类 型 权力名称 子项 实施依据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对泄露应当 保密的与交 通运输领域 建设工程项 行政处 目招标投标 罚 活动有关的 情况和资料 等行为的处 罚 1.立案责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发现 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决定是否立案。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2.调查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收集、调取证据,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不得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 3.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人辩解陈述,保守有关秘密。 的; 3.审查责任: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等行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第五十条:招标代理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 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 ; 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 、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5.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 4.告知责任:作出处理决定前,书面告知当 用法定单据的; 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 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7.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或者应当履行 节严重的,禁止其一年至二年内代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并予以公 。 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 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 5.决定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 8.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 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玩忽职守,对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 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 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10.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6.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 11.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书送达当事人。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 行生效的处罚决定。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履行的责任。 对交通运输 领域建设工 行政处 程项目招标 中介机构与 罚 他人串通行 为的处罚 1.立案责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发现 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决定是否立案。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2.调查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收集、调取证据,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不得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 第五十条:招标代理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 3.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人辩解陈述,保守有关秘密。 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 的; 3.审查责任: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等行为的 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 ; 、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 5.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节严重的,禁止其一年至二年内代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并予以公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 4.告知责任:作出处理决定前,书面告知当 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 用法定单据的; 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或者应当履行 。 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 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 5.决定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8.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 第六十五条:招标代理机构在所代理的招标项目中投标、代理投标或者 9.玩忽职守,对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 向该项目投标人提供咨询的,接受委托编制标底的中介机构参加受托编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 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制标底项目的投标或者为该项目的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提供咨询的, 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依照招标投标法第五十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10.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6.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 11.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书送达当事人。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 行生效的处罚决定。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履行的责任。 寿县交通运输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序号 178 179 权力类 型 权力名称 子项 实施依据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对交通运输 领域建设工 程项目招标 行政处 人限制或排 罚 斥潜在投标 人行为的处 罚 1.立案责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发现 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决定是否立案。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2.调查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收集、调取证据,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不得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 3.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人辩解陈述,保守有关秘密。 的; 3.审查责任: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等行为的 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 ; 、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5.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第五十一条: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对潜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 4.告知责任:作出处理决定前,书面告知当 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的,或 用法定单据的; 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 7.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或者应当履行 。 罚款。 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 5.决定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 8.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 9.玩忽职守,对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 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10.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6.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 11.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书送达当事人。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 行生效的处罚决定。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履行的责任。 对交通运输 领域建设工 程项目招标 人向他人透 行政处 露可能影响 公平竞争的 罚 有关招标投 标情况或者 泄露标底行 为的处罚 1.立案责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发现 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决定是否立案。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2.调查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收集、调取证据,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不得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 3.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人辩解陈述,保守有关秘密。 的; 3.审查责任: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等行为的 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第五十二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 5.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 4.告知责任:作出处理决定前,书面告知当 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 用法定单据的; 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 7.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或者应当履行 。 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 5.决定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 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 8.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 9.玩忽职守,对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 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10.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6.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 11.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书送达当事人。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 行生效的处罚决定。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履行的责任。 寿县交通运输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序号 权力类 型 权力名称 180 对交通运输 领域建设工 程项目投标 行政处 人与他人串 通投标或者 罚 以行贿手段 中标等行为 的处罚 181 对交通运输 领域必须招 标的项目建 行政处 设工程单位 罚 弄虚作假骗 取中标行为 的处罚 子项 实施依据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1.立案责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发现 第五十三条: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 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处中 ,决定是否立案。 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 2.调查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 ,收集、调取证据,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不得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 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3.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 人辩解陈述,保守有关秘密。 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 3.审查责任: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等行为的 的; 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 ;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5.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第六十七条: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向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构成犯罪的, 4.告知责任:作出处理决定前,书面告知当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的规 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用法定单据的; 7.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或者应当履行 定处罚。投标人未中标的,对单位的罚款金额按照招标项目合同金额依 。 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 照招标投标法规定的比例计算。 5.决定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 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的情节严重 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 8.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行为,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1年至2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 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 9.玩忽职守,对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项目的投标资格:(一)以行贿谋取中标;(二)3年内2次以上串通投 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 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标;(三)串通投标行为损害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 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四)其他串通投标情 6.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 10.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11.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节严重的行为。 书送达当事人。 投标人自本条第二款规定的处罚执行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内又有该款所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列违法行为之一的,或者串通投标、以行贿谋取中标情节特别严重的, 行生效的处罚决定。 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履行的责任。 法律、行政法规对串通投标报价行为的处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1.立案责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发现 第五十四条: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 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 ,决定是否立案。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调查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人有前款所列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处 ,收集、调取证据,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不得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 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3.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 人辩解陈述,保守有关秘密。 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 3.审查责任: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等行为的 的; 至三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 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 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5.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第六十八条: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4.告知责任:作出处理决定前,书面告知当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 的,中标无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 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用法定单据的; 7.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或者应当履行 照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处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 。 人未中标的,对单位的罚款金额按照招标项目合同金额依照招标投标法 5.决定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 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 8.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规定的比例计算。 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 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情节严重 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 9.玩忽职守,对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行为,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1年至3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 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 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项目的投标资格:(一)伪造、变造资格、资质证书或者其他许可证件 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骗取中标;(二)3年内2次以上使用他人名义投标;(三)弄虚作假骗 6.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 10.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11.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取中标给招标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四)其他弄虚作假骗 书送达当事人。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取中标情节严重的行为。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 投标人自本条第二款规定的处罚执行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内又有该款所 行生效的处罚决定。 列违法行为之一的,或者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节特别严重的,由工商行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履行的责任。 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寿县交通运输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序号 182 183 权力类 型 权力名称 子项 实施依据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对交通运输 领域依法必 须进行招标 的项目,招 行政处 标人违反规 罚 定,与投标 人就实质内 容进行谈判 行为的处罚 1.立案责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发现 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决定是否立案。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2.调查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收集、调取证据,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不得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 3.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人辩解陈述,保守有关秘密。 的; 3.审查责任: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等行为的 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 ; 、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5.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第五十五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违反本法规定,与投标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 4.告知责任:作出处理决定前,书面告知当 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给予警告,对单位 用法定单据的; 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7.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或者应当履行 。 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 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 5.决定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 8.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 9.玩忽职守,对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 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10.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6.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 11.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书送达当事人。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 行生效的处罚决定。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履行的责任。 对收受交通 运输领域建 设工程项目 行政处 投标人好处 罚 ,或透露信 息行为的处 罚 1.立案责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发现 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决定是否立案。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2.调查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收集、调取证据,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不得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3.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人辩解陈述,保守有关秘密。 第五十六条:评标委员会成员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评标 的; 3.审查责任: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等行为的 委员会成员或者参加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 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 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的,给予警告, ; 、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没收收受的财物,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有所列违 5.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取消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不得再参加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 4.告知责任:作出处理决定前,书面告知当 任何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用法定单据的; 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 7.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或者应当履行 。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 5.决定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 第七十二条:评标委员会成员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没收 8.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 收受的财物,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取消担任评标委员会成 9.玩忽职守,对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 员的资格,不得再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构成犯罪的,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 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10.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6.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 11.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书送达当事人。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 行生效的处罚决定。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履行的责任。 寿县交通运输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序号 184 185 权力类 型 权力名称 子项 实施依据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对交通运输 领域建设工 程项目招标 人在评标委 行政处 员会依法推 罚 荐的中标候 选人以外确 定中标人等 行为的处罚 1.立案责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发现 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决定是否立案。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2.调查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收集、调取证据,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不得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 3.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人辩解陈述,保守有关秘密。 的; 3.审查责任: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等行为的 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 ; 、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5.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第五十七条: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 人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 4.告知责任:作出处理决定前,书面告知当 用法定单据的; 定中标人的,中标无效。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 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7.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或者应当履行 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 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 5.决定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 依法给予处分。 8.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 9.玩忽职守,对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 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10.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6.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 11.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书送达当事人。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 行生效的处罚决定。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履行的责任。 对交通运输 领域建设工 程中不按招 标文件和投 行政处 标文件订立 合同或订立 罚 背离合同实 质性内容的 协议行为的 处罚 1.立案责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发现 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决定是否立案。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2.调查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收集、调取证据,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不得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 3.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人辩解陈述,保守有关秘密。 的; 3.审查责任: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等行为的 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 ; 第五十九条: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 、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5.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责令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 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4.告知责任:作出处理决定前,书面告知当 用法定单据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7.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或者应当履行 第七十五条:招标人和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 。 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 合同,合同的主要条款与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不一致, 5.决定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 8.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由有关行政监 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 9.玩忽职守,对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 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10.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6.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 11.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书送达当事人。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 行生效的处罚决定。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履行的责任。 寿县交通运输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序号 186 187 权力类 型 权力名称 子项 实施依据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对交通运输 领域建设工 程中不按照 行政处 合同履行义 罚 务,情节较 为严重行为 的处罚 1.立案责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发现 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决定是否立案。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2.调查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收集、调取证据,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不得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 3.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人辩解陈述,保守有关秘密。 的; 3.审查责任: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等行为的 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 ; 、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5.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 第六十条第二款: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较 4.告知责任:作出处理决定前,书面告知当 用法定单据的; 为严重的,取消其二年至五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 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7.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或者应当履行 。 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 5.决定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 8.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 9.玩忽职守,对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 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10.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6.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 11.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书送达当事人。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 行生效的处罚决定。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履行的责任。 对交通运输 领域建设工 程项目依法 行政处 应当公开招 罚 标而采用邀 请招标行为 的处罚 1.立案责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发现 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决定是否立案。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2.调查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收集、调取证据,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不得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 3.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人辩解陈述,保守有关秘密。 的; 3.审查责任: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等行为的 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 ; 、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5.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 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招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行政 4.告知责任:作出处理决定前,书面告知当 用法定单据的; 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一)依法应当公开招 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7.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或者应当履行 。 标而采用邀请招标。 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 5.决定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 8.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 9.玩忽职守,对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 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10.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6.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 11.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书送达当事人。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 行生效的处罚决定。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履行的责任。 寿县交通运输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序号 188 189 权力类 型 权力名称 子项 实施依据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对交通运输 领域建设工 行政处 程项目招标 资料时限不 罚 符合规定的 处罚 1.立案责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发现 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决定是否立案。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2.调查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收集、调取证据,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不得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 3.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人辩解陈述,保守有关秘密。 的; 3.审查责任: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等行为的 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 ; 、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5.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招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行政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 4.告知责任:作出处理决定前,书面告知当 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二)招标文件、资格 用法定单据的; 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预审文件的发售、澄清、修改的时限,或者确定的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 7.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或者应当履行 。 件、投标文件的时限不符合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规定。 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 5.决定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 8.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 9.玩忽职守,对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 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10.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6.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 11.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书送达当事人。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 行生效的处罚决定。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履行的责任。 对交通运输 领域建设工 程项目招标 人接受未通 行政处 过资格预审 罚 的单位或者 个人参加投 标行为的处 罚 1.立案责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发现 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决定是否立案。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2.调查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收集、调取证据,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不得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 3.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人辩解陈述,保守有关秘密。 的; 3.审查责任: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等行为的 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 ; 、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5.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 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招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行政 4.告知责任:作出处理决定前,书面告知当 用法定单据的; 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三)接受未通过资格 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7.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或者应当履行 。 预审的单位或者个人参加投标。 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 5.决定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 8.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 9.玩忽职守,对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 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10.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6.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 11.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书送达当事人。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 行生效的处罚决定。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履行的责任。 寿县交通运输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序号 190 191 权力类 型 权力名称 子项 实施依据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对交通运输 领域建设工 程项目招标 行政处 人接受应当 罚 拒收的投标 文件行为的 处罚 1.立案责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发现 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决定是否立案。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2.调查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收集、调取证据,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不得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 3.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人辩解陈述,保守有关秘密。 的; 3.审查责任: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等行为的 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 ; 、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5.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 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招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行政 4.告知责任:作出处理决定前,书面告知当 用法定单据的; 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四)接受应当拒收的 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7.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或者应当履行 。 投标文件。 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 5.决定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 8.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 9.玩忽职守,对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 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10.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6.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 11.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书送达当事人。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 行生效的处罚决定。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履行的责任。 对交通运输 领域建设工 程项目招标 人超额收取 行政处 保证金或者 罚 不按规定退 还保证金及 利息行为的 处罚 1.立案责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发现 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决定是否立案。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2.调查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收集、调取证据,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不得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 3.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人辩解陈述,保守有关秘密。 的; 3.审查责任: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等行为的 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 ; 、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5.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第六十六条:招标人超过本条例规定的比例收取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 4.告知责任:作出处理决定前,书面告知当 金或者不按照规定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由有关行政 用法定单据的; 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 7.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或者应当履行 。 法承担赔偿责任。 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 5.决定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 8.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 9.玩忽职守,对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 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10.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6.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 11.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书送达当事人。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 行生效的处罚决定。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履行的责任。 寿县交通运输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序号 192 193 权力类 型 权力名称 子项 实施依据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对交通运输 领域建设工 程项目招标 人不按照规 行政处 定组建评标 委员会,或 罚 者违法确定 、更换评标 委员会成员 行为的处罚 1.立案责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发现 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决定是否立案。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2.调查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收集、调取证据,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不得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 3.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人辩解陈述,保守有关秘密。 的; 3.审查责任: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等行为的 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 ; 、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5.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第七十条第一款: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不按照规定组建评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 标委员会,或者确定、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违反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规 4.告知责任:作出处理决定前,书面告知当 用法定单据的; 定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 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7.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或者应当履行 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违法确定或 。 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 者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依法重新进行评审。 5.决定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 8.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 9.玩忽职守,对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 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10.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6.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 11.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书送达当事人。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 行生效的处罚决定。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履行的责任。 对交通运输 领域建设工 程项目评标 行政处 委员会委员 不客观、不 罚 公正履行职 务行为的处 罚 1.立案责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发现 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决定是否立案。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2.调查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收集、调取证据,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不得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 3.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人辩解陈述,保守有关秘密。 的; 3.审查责任: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等行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第七十一条: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 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 ; 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禁止其在一定期限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 、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5.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项目的评标;情节特别严重的,取消其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 一)应当回避而不回避;(二)擅离职守;(三)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 4.告知责任:作出处理决定前,书面告知当 用法定单据的; 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四)私下接触投标人;(五)向招标人征询 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7.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或者应当履行 确定中标人的意向或者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 。 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 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的要求;(六)对依法应当否决的投标不提出否决 5.决定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 8.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意见;(七)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接受投标人主动 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 9.玩忽职守,对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 提出的澄清、说明;(八)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 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10.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6.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 11.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书送达当事人。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 行生效的处罚决定。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履行的责任。 寿县交通运输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序号 194 195 权力类 型 权力名称 子项 实施依据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对交通运输 领域建设工 程项目的招 行政处 标人无正当 理由不发出 罚 中标通知书 等行为的处 罚 1.立案责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发现 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决定是否立案。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2.调查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收集、调取证据,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不得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3.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人辩解陈述,保守有关秘密。 第七十三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 的; 3.审查责任: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等行为的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10‰以下的罚款;给 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 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 ; 、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一)无正当理由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5.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二)不按照规定确定中标人;(三)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无正当理由改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 4.告知责任:作出处理决定前,书面告知当 变中标结果;(四)无正当理由不与中标人订立合同;(五)在订立合 用法定单据的; 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 7.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或者应当履行 。 第七十四条: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 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 5.决定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 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取 8.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 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中 9.玩忽职守,对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 标人,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10‰以下的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 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罚款。 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10.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6.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 11.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书送达当事人。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 行生效的处罚决定。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履行的责任。 对交通运输 领域建设工 行政处 程从业单位 违法转分包 罚 等行为的处 罚 1.立案责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发现 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决定是否立案。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2.调查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第五十八条: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 ,收集、调取证据,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不得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转让给他人的,违反本法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 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 3.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转让、分包无效,处转让、分包项 人辩解陈述,保守有关秘密。 的; 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 3.审查责任: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等行为的 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法所得;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 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 ; 、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业执照。 5.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 第六十二条第一款:违反本条例规定,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者 4.告知责任:作出处理决定前,书面告知当 用法定单据的; 违法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对勘察、设计单位处合同约定 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7.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或者应当履行 的勘察费、设计费25%以上50%以下的罚款;对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 。 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 0.5%以上1%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 5.决定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 8.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 的,吊销资质证书。 9.玩忽职守,对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将所承揽的建 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设工程勘察、设计转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合同约定的勘 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10.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察费、设计费25%以上50%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 6.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 11.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书送达当事人。 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 行生效的处罚决定。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履行的责任。 寿县交通运输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序号 196 197 权力类 型 权力名称 子项 实施依据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对以拒绝进 入现场等方 式拒不接受 海事管理机 构进行船舶 行政处 大气污染监 罚 督检查或者 在接受监督 检查时弄虚 作假行为的 处罚 1.立案责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发现 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决定是否立案。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2.调查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收集、调取证据,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不得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 3.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人辩解陈述,保守有关秘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的; 3.审查责任: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等行为的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统一 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 监督管理。 ; 、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大气污染防治实施 5.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监督管理。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 4.告知责任:作出处理决定前,书面告知当 第九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以拒绝进入现场等方式拒不接受生态环境 用法定单据的; 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主管部门及其环境执法机构或者其他负有大气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 7.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或者应当履行 。 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在接受监督检查时弄虚作假的,由县级以上人民 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 5.决定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 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大气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8.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 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9.玩忽职守,对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 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 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10.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6.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 11.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书送达当事人。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 行生效的处罚决定。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履行的责任。 对小微型客 车租赁经营 者未按照规 行政处 定办理备案 罚 或者变更备 案行为的处 罚 1.立案责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发现 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决定是否立案。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2.调查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收集、调取证据,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不得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 3.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人辩解陈述,保守有关秘密。 《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 的; 3.审查责任: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等行为的 第七条第一款:从事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的,应当在向市场监督管理部 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 门办理有关登记手续或者新设服务机构开展经营活动后60日内,就近向 ; 、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经营所在地市级或者县级小微型客车租赁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并附 5.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送本办法第六条相应的材料。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 4.告知责任:作出处理决定前,书面告知当 第九条第一款:备案事项发生变更的,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者应当在变 用法定单据的; 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更之日起15日内到原备案机构办理变更备案。 7.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或者应当履行 。 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者违反本办法,有 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 5.决定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 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小微型客车租赁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3000 8.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 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9.玩忽职守,对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 (一)未按照规定办理备案或者变更备案的;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 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10.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6.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 11.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书送达当事人。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 行生效的处罚决定。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履行的责任。 寿县交通运输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序号 198 199 权力类 型 权力名称 子项 实施依据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对小微型客 车租赁经营 者提供的租 赁小微型客 车不符合《 行政处 中华人民共 罚 和国道路交 通安全法》 规定的上路 行驶条件行 为的处罚 1.立案责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发现 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决定是否立案。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2.调查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收集、调取证据,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不得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 3.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人辩解陈述,保守有关秘密。 《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 的; 3.审查责任: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等行为的 第十二条第(二)项: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者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 (二)按照合同约定将租赁小微型客车交付承租人,交付的租赁小微型 ; 、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客车在租赁期间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上 5.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路行驶条件,车内设施设备功能齐全正常,外观内饰完好整洁;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 4.告知责任:作出处理决定前,书面告知当 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者违反本办法,有 用法定单据的; 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小微型客车租赁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3000 7.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或者应当履行 。 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 5.决定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 (二)提供的租赁小微型客车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8.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 》规定的上路行驶条件的; 9.玩忽职守,对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 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10.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6.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 11.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书送达当事人。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 行生效的处罚决定。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履行的责任。 对小微型客 车租赁经营 者未建立小 微型客车租 行政处 赁经营管理 档案或者未 罚 按照规定报 送相关数据 信息行为的 处罚 1.立案责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发现 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决定是否立案。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2.调查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收集、调取证据,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不得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 3.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人辩解陈述,保守有关秘密。 的; 3.审查责任: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等行为的 《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 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第十二条第(六)项: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者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 ; (六)建立租赁经营管理档案,保存租赁经营信息,并按照要求报送相 、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5.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关数据信息;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 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者违反本办法,有 4.告知责任:作出处理决定前,书面告知当 用法定单据的; 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小微型客车租赁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3000 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7.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或者应当履行 。 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 (三)未建立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管理档案或者未按照规定报送相关数 5.决定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 8.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 据信息的; 9.玩忽职守,对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 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10.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6.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 11.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书送达当事人。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 行生效的处罚决定。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履行的责任。 寿县交通运输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序号 200 权力类 型 权力名称 对小微型客 车租赁经营 者未在经营 场所或者服 务平台以显 著方式明示 服务项目、 行政处 租赁流程、 罚 租赁车辆类 型、收费标 准、押金收 取与退还、 客服与监督 电话等事项 行为的处罚 201 行政强 强制卸货 制 202 暂扣没有车 辆营运证又 行政强 无法当场提 制 供其他有效 证明的车辆 子项 实施依据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1.立案责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发现 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决定是否立案。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2.调查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收集、调取证据,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不得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 《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 3.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人辩解陈述,保守有关秘密。 第十二条第(一)项:在经营场所或者服务平台以显著方式明示服务项 的; 3.审查责任: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等行为的 目、租赁流程、租赁车辆类型、收费标准、押金收取与退还、客服与监 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 督电话等事项; ; 、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六)建立租赁经营管理档案,保存租赁经营信息,并按照要求报送相 5.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关数据信息;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 4.告知责任:作出处理决定前,书面告知当 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者违反本办法,有 用法定单据的; 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小微型客车租赁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3000 7.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或者应当履行 。 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 5.决定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 (四)未在经营场所或者服务平台以显著方式明示服务项目、租赁流程 8.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 、租赁车辆类型、收费标准、押金收取与退还、客服与监督电话等事项 9.玩忽职守,对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 的。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 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10.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6.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 11.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书送达当事人。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 行生效的处罚决定。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履行的责任。 1.审查责任: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检查中发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现或者接到举报此类强制履行义务等相关公 ,省交通运输部门及其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 路违法案件,应予以审查,决定是否向负责 责任: 人汇报申请行政强制措施(紧急情况需当场 1.因不当实施行政强制,给行政相对人造成损失 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按规定补办手续)。 的; 2.告知责任: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作出行政 2.改变行政强制对象、条件、方式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强制措施决定前,应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 3.违反法定权限、程序和日期实施行政强制的; 第六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实施道 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 4.未依法实施行政强制造成国家和相对人生命财 路运输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车辆超载行为的,应当立即予以制止,并 权利和救济途径。 产损失的; 采取相应措施安排旅客改乘或者强制卸货。 3.决定和实施责任: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制 5.在实施行政强制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作现场笔录,由当事人或见证人、执法人员 ; 签名或盖章确认,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强制措 6.利用行政强制权为单位或者个人谋取利益等行 施决定书。 为的; 4.解除责任:依法处理后,及时解除行政强 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制措施。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1.审查责任: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检查中发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现或者接到举报此类强制履行义务等相关公 ,省交通运输部门及其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 路违法案件,应予以审查,决定是否向负责 责任: 人汇报申请行政强制措施(紧急情况需当场 1.因不当实施行政强制,给行政相对人造成损失 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按规定补办手续)。 的; 2.告知责任: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作出行政 2.改变行政强制对象、条件、方式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六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实施道 强制措施决定前,应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 3.违反法定权限、程序和日期实施行政强制的; 路运输监督检查过程中,对没有车辆营运证又无法当场提供其他有效证 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 4.未依法实施行政强制造成国家和相对人生命财 明的车辆予以暂扣的,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不得收取或者变相收 权利和救济途径。 产损失的; 3.决定和实施责任: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制 5.在实施行政强制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取保管费用。 作现场笔录,由当事人或见证人、执法人员 ; 签名或盖章确认,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强制措 6.利用行政强制权为单位或者个人谋取利益等行 施决定书。 为的; 4.解除责任:依法处理后,及时解除行政强 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制措施。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寿县交通运输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序号 203 204 权力类 型 权力名称 子项 拆除在公路建 筑控制区内违 法修建的建筑 物、地面构筑 代为拆除公 物或者擅自埋 行政强 路建筑控制 设的管线(道 区内的违法 )、电缆等设 制 设施或标志 施 拆除擅自在公 路用地范围内 设置的非公路 标志 扣留经批准但 未按照指定时 间、路线和速 度行驶的超限 运输车辆 行政强 扣留超限运 扣留经批准但 制 输车辆 未随车携带超 限运输通行证 的超限运输车 辆 扣留未经批准 、超限运输不 可解体物品的 车辆 205 强制拖离或 者扣留扰乱 行政强 超限检测秩 序、逃避超 制 限检测的车 辆 206 扣留造成公 路、公路附 属设施损坏 行政强 拒不接受现 制 场调查处理 的车辆、工 具 实施依据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1.审查责任: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检查中发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第八十一条:违反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 现或者接到举报此类强制履行义务等相关公 ,省交通运输部门及其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 物、地面构筑物或者擅自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 路违法案件,应予以审查,决定是否向负责 责任: 令限期拆除,并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由交通主管 人汇报申请行政强制措施(紧急情况需当场 1.因不当实施行政强制,给行政相对人造成损失 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按规定补办手续)。 的; 部门拆除,有关费用由建筑者、构筑者承担。 2.告知责任: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作出行政 2.改变行政强制对象、条件、方式的; 2.《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第五十六条第一项: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路管 强制措施决定前,应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 3.违反法定权限、程序和日期实施行政强制的; 理机构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由公 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 4.未依法实施行政强制造成国家和相对人生命财 路管理机构拆除,有关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一)在公路建筑控制 权利和救济途径。 产损失的; 区内修建、扩建建筑物、地面构筑物或者未经许可埋设管道、电缆等设 3.决定和实施责任: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制 5.在实施行政强制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作现场笔录,由当事人或见证人、执法人员 ; 施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签名或盖章确认,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强制措 6.利用行政强制权为单位或者个人谋取利益等行 第七十九条:违反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 施决定书。 为的; 志以外的其他标志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处二万元以 4.解除责任:依法处理后,及时解除行政强 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下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由交通主管部门拆除,有关费用由设置者负 制措施。 担。 1.审查责任: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检查中发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省交通运输部门及其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 。 第六十五条第一款:违反本条例的规定,经批准进行超限运输的车辆, 现或者接到举报此类强制履行义务等相关公 路违法案件,应予以审查,决定是否向负责 责任: 未按照指定时间、路线和速度行驶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或者公安机关交 人汇报申请行政强制措施(紧急情况需当场 1.因不当实施行政强制,给行政相对人造成损失 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公路管理机构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 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按规定补办手续)。 的; 理部门可以扣留车辆。 2.告知责任: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作出行政 2.改变行政强制对象、条件、方式的;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第六十五条第二款:未随车携带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的,由公路管理机 强制措施决定前,应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 3.违反法定权限、程序和日期实施行政强制的; 构扣留车辆,责令车辆驾驶人提供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或者相应的证明 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 4.未依法实施行政强制造成国家和相对人生命财 权利和救济途径。 产损失的; 。 3.决定和实施责任: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制 5.在实施行政强制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安徽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 作现场笔录,由当事人或见证人、执法人员 ; 第十七条第二款:对未经批准、超限运输不可解体物品的,公路管理机 签名或盖章确认,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强制措 6.利用行政强制权为单位或者个人谋取利益等行 构可以扣留车辆,并责令办理公路超限运输许可。 施决定书。 为的; 1.审查责任: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检查中发 4.解除责任:依法处理后,及时解除行政强 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现或者接到举报此类强制履行义务等相关公 制措施。 ,省交通运输部门及其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 路违法案件,应予以审查,决定是否向负责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责任: 人汇报申请行政强制措施(紧急情况需当场 。 1.因不当实施行政强制,给行政相对人造成损失 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按规定补办手续)。 的; 2.告知责任: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作出行政 2.改变行政强制对象、条件、方式的;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第六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路管理机构 强制措施决定前,应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 3.违反法定权限、程序和日期实施行政强制的; 强制拖离或者扣留车辆,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一)采取故意堵塞固 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 4.未依法实施行政强制造成国家和相对人生命财 定超限检测站点通行车道、强行通过固定超限检测站点等方式扰乱超限 权利和救济途径。 产损失的; 3.决定和实施责任: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制 5.在实施行政强制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检测秩序的。(二)采取短途驳载等方式逃避超限检测的。 作现场笔录,由当事人或见证人、执法人员 ; 签名或盖章确认,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强制措 6.利用行政强制权为单位或者个人谋取利益等行 施决定书。 为的; 4.解除责任:依法处理后,及时解除行政强 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制措施。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1.审查责任: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检查中发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现或者接到举报此类强制履行义务等相关公 ,省交通运输部门及其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 路违法案件,应予以审查,决定是否向负责 责任: 人汇报申请行政强制措施(紧急情况需当场 1.因不当实施行政强制,给行政相对人造成损失 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按规定补办手续)。 的; 2.告知责任: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作出行政 2.改变行政强制对象、条件、方式的; 强制措施决定前,应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 3.违反法定权限、程序和日期实施行政强制的;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第七十二条第一款:造成公路、公路附属设施损坏,拒不接受公路管理 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 4.未依法实施行政强制造成国家和相对人生命财 权利和救济途径。 产损失的; 机构现场调查处理的,公路管理机构可以扣留车辆、工具。 3.决定和实施责任: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制 5.在实施行政强制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作现场笔录,由当事人或见证人、执法人员 ; 签名或盖章确认,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强制措 6.利用行政强制权为单位或者个人谋取利益等行 施决定书。 为的; 4.解除责任:依法处理后,及时解除行政强 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制措施。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寿县交通运输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序号 权力类 型 权力名称 207 对交通运输 领域检查中 行政强 发现安全事 制 故隐患的行 政强制 208 对逾期不履 行交通运输 领域排除妨 碍、恢复原 状等义务的 行政决定, 行政强 其后果已经 或将危害交 制 通安全、造 成环境污染 或者破坏自 然资源等行 为的行政强 制 209 其他权力 占用公路两 侧边沟批准 子项 实施依据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1.审查责任: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检查中发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现或者接到举报此类强制履行义务等相关公 ,省交通运输部门及其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 路违法案件,应予以审查,决定是否向负责 责任: 人汇报申请行政强制措施(紧急情况需当场 1.因不当实施行政强制,给行政相对人造成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按规定补办手续)。 的; 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 2.告知责任: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作出行政 2.改变行政强制对象、条件、方式的; 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 强制措施决定前,应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 3.违反法定权限、程序和日期实施行政强制的; 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 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 4.未依法实施行政强制造成国家和相对人生命财 查,行使以下职权:(四)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 权利和救济途径。 产损失的; 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以及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 3.决定和实施责任: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制 5.在实施行政强制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运输的危险物品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对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 作现场笔录,由当事人或见证人、执法人员 ; 危险物品的作业场所予以查封,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签名或盖章确认,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强制措 6.利用行政强制权为单位或者个人谋取利益等行 施决定书。 为的; 4.解除责任:依法处理后,及时解除行政强 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制措施。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1.审查责任: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检查中发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现或者接到举报此类强制履行义务等相关公 ,省交通运输部门及其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 路违法案件,应予以审查,决定是否向负责 责任: 人汇报申请行政强制措施(紧急情况需当场 1.因不当实施行政强制,给行政相对人造成损失 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按规定补办手续)。 的; 2.告知责任: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作出行政 2.改变行政强制对象、条件、方式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五十条: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要求当事人履行排除妨碍、恢复原状等义 强制措施决定前,应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 3.违反法定权限、程序和日期实施行政强制的; 务的行政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经催告仍不履行,其后果已经或者 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 4.未依法实施行政强制造成国家和相对人生命财 将危害交通安全、造成环境污染或者破坏自然资源的,行政机关可以代 权利和救济途径。 产损失的; 3.决定和实施责任: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制 5.在实施行政强制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履行,或者委托没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代履行。 作现场笔录,由当事人或见证人、执法人员 ; 签名或盖章确认,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强制措 6.利用行政强制权为单位或者个人谋取利益等行 施决定书。 为的; 4.解除责任:依法处理后,及时解除行政强 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制措施。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县级交通运输部门及其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 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 应责任: 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 1.对符合竣工质量鉴定受理条件的公路工程不予 受理(不予受理的告知理由); 受理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路 2、审查阶段责任:材料审核;提出初审意 2.对不合格的公路工程出具虚假试验检测数据及 上及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设置障碍、挖沟 见; 意见的; 引水、利用公路边沟排放污物或者进行其他损坏、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 3、决定阶段责任:作出登记或者不予登记 3.不按照规定履行工程竣工质量监督职责或承担 的决定(不予登记的告知理由),按时办结 质量监督责任的; 畅通的活动。 2.《安徽省公路安全保护条例》(2018年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法定告知; 4.对不合格的公路工程出具质量合格文件的; 会公告 第三号)第十九条:公路两侧边沟应当保持畅通。确需占用的 4、发证阶段责任:准予许可的,制证,发 5.在公路工程竣工验收质量鉴定工作中造成重大 ,应当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批准,并按照公路工程技 证;按规定备案,信息公开; 失误的; 术标准重建排水设施;对公路造成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事后监管责任:对同意登记的加强监管 6.不依法履行职责,致使发生可以避免的严重人 ,对企业材料进行归档和信息公开; 员伤亡等重大事故的;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 7.决策严重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 任。 ; 8.在质量鉴定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 的; 9.在公路工程竣工质量鉴定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10.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寿县交通运输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序号 210 权力类 型 权力名称 行政确 客运站(场 认 )站级核定 211 道路客运经 其他权 营者、货运 经营者设立 力 分公司备案 212 道路运输企 其他权 业新建或者 变更监控平 力 台备案 子项 实施依据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1.《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17号) 第十五条 申请从事客运站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客运站 经验收合格;(二)有与业务量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三) 有相应的设备、设施;(四)有健全的业务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 包括服务规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车辆发车前例检、安全生产责任制 ,以及国家规定的危险物品及其他禁止携带的物品(以下统称违禁物品 )查堵、人员和车辆进出站安全管理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制度。 2.《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交运便字〔2014〕181号) 第七章《道 路客运站管理工作规范》: 一、客运站站级核定申请及受理权限:客 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依法依规应当提交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的,道 运站经有关部门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申请人凭竣工验收合格证 的材料;一次性告知应当补正材料;依规受 路运输管理机构及相关工作人员应当承担相应责 明,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核定申请,并提交《道路客运站站级核定 理或不予受理(不受理的告知理由)。 任: 申请表》。 (一)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一、二级客运站站级核 2、审查阶段责任:材料审核;组织现场查 1、不履行法定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的; 定。 (二)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三级客运站站级核定。 看和实测。 2、在核定工作中徇私舞弊、不能秉公办事,造成 3、评定责任:站级核定完成,书面通知申 (三)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其他级别的客运站站级核定。 不良影响的; 二、客运站站级核定程序: (一)客运站经营者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 请企业。 3、核定过程中索取、收受他人财物的;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交客运站站级核定申请,所在地县级道路运输管理 4、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机构受理初审后,逐级上报到有核定权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二) 任。 有核定权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对客运 站进行现场核查,并按照《汽车客运站级别划分和建设要求》(JT/ T200)核定站级。 (三)符合规定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出具客 运站站级验收合格证明。 3.《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深化改革提升道路运输服务的指导意见》( 皖交运〔2015〕16号):将原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实施的一、二级 汽车客运站站级核定和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场的认定事项下放到 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实施。 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 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受理(不予受理的告知理由); ,管理机构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 2、审查阶段责任:材料审核;提出初审意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备案申请不予受理、不予办 2020年第17号)第二十七条:道路客运经营者设立子公司的,应当按照 见; 理的; 规定向设立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申请经营许可;设立分公司的,应当向 3、决定阶段责任:作出登记或者不予登记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备案申请予以受理、办理 设立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 的决定(不予登记的告知理由),按时办结 的; 2.《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2019年修订)第十五条 道路货 ;法定告知; 3、后续监管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 物运输经营者设立子公司的,应当向设立地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申请经 4、发证阶段责任:准予许可的,制证,发 4、在备案办理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营许可;设立分公司的,应当向设立地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报备。 证;按规定备案,信息公开; 5、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 5、事后监管责任:对同意登记的加强监管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对企业材料进行归档和信息公开;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 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 任。 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受理(不予受理的告知理由); ,管理机构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2、审查阶段责任:材料审核;提出初审意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备案申请不予受理、不予办 见; 理的;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第九条 道路运输 3、决定阶段责任:作出登记或者不予登记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备案申请予以受理、办理 企业新建或者变更监控平台,在投入使用前应当向原发放《道路运输经 的决定(不予登记的告知理由),按时办结 的; 营许可证》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 ;法定告知; 3、后续监管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 4、发证阶段责任:准予许可的,制证,发 4、在备案办理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证;按规定备案,信息公开; 5、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 5、事后监管责任:对同意登记的加强监管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对企业材料进行归档和信息公开;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 任。 寿县交通运输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序号 权力类 型 权力名称 213 道路货运代 其他权 理(代办) 力 备案 214 其他权 机动车维修 力 经营备案 子项 实施依据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 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受理(不予受理的告知理由); ,管理机构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2、审查阶段责任:材料审核;提出初审意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备案申请不予受理、不予办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35号,交通 见; 理的; 运输部令2019年第17号修改)第十六条:从事货运代理(代办)等货运 3、决定阶段责任:作出登记或者不予登记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备案申请予以受理、办理 相关服务的经营者,应当依法到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的决定(不予登记的告知理由),按时办结 的; ;法定告知; 并持有关登记证件到设立地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 3、后续监管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 4、发证阶段责任:准予许可的,制证,发 4、在备案办理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证;按规定备案,信息公开; 5、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 5、事后监管责任:对同意登记的加强监管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对企业材料进行归档和信息公开;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 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 任。 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受理(不予受理的告知理由); ,管理机构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2、审查阶段责任:材料审核;提出初审意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备案申请不予受理、不予办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22年修订)第三十九条第二款 见; 理的; 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 3、决定阶段责任:作出登记或者不予登记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备案申请予以受理、办理 业务的,应当在依法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向所在 的决定(不予登记的告知理由),按时办结 的; 地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进行备案,并分别附送符合本条例第 ;法定告知; 3、后续监管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 4、发证阶段责任:准予许可的,制证,发 4、在备案办理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证;按规定备案,信息公开; 5、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 5、事后监管责任:对同意登记的加强监管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对企业材料进行归档和信息公开;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 任。 寿县交通运输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序号 215 权力类 型 权力名称 车辆道路运 其他权 输证配发及 力 审验 子项 实施依据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1.《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17号 )第十三条:“被许可人应当按照承诺书的要求投入运输车辆。购置车 辆或者已有车辆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实并符合条件的,道路运输管理 机构向投入运输的车辆配发《道路运输证》。”; 第十四条 使用总质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运 经营的,无需按照本规定申请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道路运 输证》。 第四十九条:“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对货运车辆进 行审验,每年审验一次。审验内容包括车辆技术等级评定情况、车辆结 构及尺寸变动情况和违章记录等。 审验符合要求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道路运输证》审验记录中 或者IC卡注明;不符合要求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或者办理变更手续。 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 ”; 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 2.《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17 受理(不予受理的告知理由);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号)第二十五条 客运经营者应当按照确定的时间落实拟投入车辆和聘 2、审查阶段责任:材料审核;提出初审意 ,管理机构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用驾驶员等承诺。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实后,应当为投入运输的客车配 见;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备案申请不予受理、不予办 发《道路运输证》,注明经营范围。 3、决定阶段责任:作出登记或者不予登记 理的; 第八十三条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每年对客运车辆进行一 的决定(不予登记的告知理由),按时办结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备案申请予以受理、办理 次审验。审验内容包括: 的; ;法定告知; (一)车辆违法违章记录; 4、发证阶段责任:准予许可的,制证,发 3、后续监管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车辆技术等级评定情况; 4、在备案办理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证;按规定备案,信息公开; (三)车辆类型等级评定情况; 5、事后监管责任:对同意登记的加强监管 5、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 (四)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符合标准的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 ,对企业材料进行归档和信息公开;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位装置情况;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 (五)客运经营者为客运车辆投保承运人责任险情况。 任。 审验符合要求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道路运输证》中注明;不 符合要求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或者办理变更手续。 3.《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42号) 第十四条:“被许可人应当按照承诺期限落实拟投入的专用车辆、设备 。 原许可机关应当对被许可人落实的专用车辆、设备予以核实,对符 合许可条件的专用车辆配发《道路运输证》,并在《道路运输证》经营 范围栏内注明允许运输的危险货物类别、项别或者品名,如果为剧毒化 学品应标注“剧毒。”;对从事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车辆,还 应当加盖“非经营性危险货物运输专用章”。”; 第二十一条: “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对专用车 辆进行审验,每年审验一次。审验按照《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 进行,并增加以下审验项目: (一)专用车辆投保危险货物承运人责任险情况; (二)必需的应急处理器材、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和专用车辆标志的 配备情况; (三)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的配备情况。” 4.《安徽省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42号)第三十三 条:“出租汽车管理机构应当每年对出租汽车进行一次审验。审验内容 包括:车辆结构、外观颜色变动情况,按照规定安装、使用出租汽车顶 灯、空车待租标志、计价表以及具有行驶信息采集、存储、交换、监控 功能的设施等情况。出租汽车管理机构应当结合审验情况,监督出租汽 车客运经营者按照国家规定的检测周期对出租汽车进行检测。” 寿县交通运输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序号 权力类 型 权力名称 216 公路、水运 行政确 工程竣工质 认 量鉴定 217 客运站客运 行政裁 发车时间安 决 排纠纷裁决 218 道路客运班 其他权 线起讫地客 运站点、途 力 径路线备案 子项 实施依据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国主席令第十九号)第八条:县级以 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公路工作;但是,县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对国道、省道的管理、监督职责,由 ,省交通运输部门及其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第三十三条:公路建设项目和公路 责任: 修复项目竣工后,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 1.对符合竣工质量鉴定受理条件的公路、水运重 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点工程不予受理的; 1.受理责任:公示公路、水运工程竣工质量 2、《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国主席令第五号)第十九条:港口设 2.对不合格的公路、水运重点工程出具虚假试验 鉴定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 施建设项目竣工后,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检测数据及意见的; 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 。 3.不按照规定履行工程竣工质量监督职责或承担 3、《安徽省港口条例》(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13号)第四条:设 告知理由)。 质量监督责任的; 2.审查责任:对公路、水运工程竣工验收申 区的市、县级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或者机构(以下称市县港口行政管理部 4.对不合格的公路、水运重点工程出具质量合格 请材料进行审查,必要时组织专家评审。 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港口的行政管理工作。 文件的; 3.决定责任:按照公路、水运工程竣工验收 4、《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2004年第3号)第六条 5.在公路、水运重点工程竣工验收质量鉴定工作 程序开展质量鉴定,确定工程质量等级。 :交工验收由项目法人负责。 竣工验收由交通主管部门按项目管理权 中造成重大失误的; 4.送达责任:制作《公路工程竣工验收鉴定 限负责。第十七条:公路工程符合竣工验收条件后,项目法人应按照项 6.不依法履行职责,致使发生可以避免的严重人 书》等质量鉴定证书,送达并信息公开。 目管理权限及时向交通主管部门申请验收。交通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 请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人递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对于不符合竣工验收 5.事后监管责任:加强工程运行过程中的质 员伤亡等重大事故的; 7.决策严重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 条件的,应当及时退回并告知理由;对于符合验收条件的,应自收到申 量安全监控。 ;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请文件之日起3个月内组织竣工验收。 8.在质量鉴定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 。 5.《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8号) 的; 第二十五条第二款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 9.在公路、水运重点工程竣工质量鉴定中发生腐 当对建设单位提交的报告材料进行审核,并对工程质量进行验证性检测 败行为的; ,出具工程交工质量核验意见。第二十六条第一款 公路水运工程竣工 10.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验收前,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根据交通 运输主管部门拟定的验收工作计划,组织对工程质量进行复测,并出具 项目工程质量鉴定报告,明确工程质量水平;同时出具项目工程质量监 1.受理阶段责任:依规受理或不予受理(不 督管理工作报告,对项目建设期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 受理的告知理由)。 2.审理阶段责任:对纠纷事件进行调查核实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以下情形的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2020年)第七十四条 客运站经 ;召集客运站、客运经营者等相关利益人等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营者应当禁止无证经营的车辆进站从事经营活动,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 进行协调。 1、不履行法定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的; 合法客运车辆进站经营。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合理 3.裁决阶段责任:综合各项调查核实情况进 2、在行政执法工作中徇私枉法、索贿受贿,或者 安排发车时间,公平售票。客运经营者在发车时间安排上发生纠纷,客 行裁定。 采取其他手段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 运站经营者协调无效时,由当地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裁定。 4.事后监管阶段责任:检查、监督客运站是 法权益的; 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否严格按照裁定发车时间进行发车。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 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受理(不予受理的告知理由); ,管理机构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2、审查阶段责任:材料审核;提出初审意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备案申请不予受理、不予办 见; 理的;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17号)第 3、决定阶段责任:作出登记或者不予登记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备案申请予以受理、办理 二十四条:班车客运经营者应当持进站协议向原许可机关备案起讫地客 的决定(不予登记的告知理由),按时办结 的; 运站点、途经路线。 ;法定告知; 3、后续监管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 4、发证阶段责任:准予许可的,制证,发 4、在备案办理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证;按规定备案,信息公开; 5、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 5、事后监管责任:对同意登记的加强监管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对企业材料进行归档和信息公开;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 任。 寿县交通运输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序号 权力类 型 权力名称 219 其他权 班车客运定 力 制服务备案 220 其他权 小微型客车 力 租赁备案 221 行政确 公路施工作 认 业验收 222 公路工程交 行政确 工验收向交 通主管部门 认 备案 子项 实施依据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 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受理(不予受理的告知理由); ,管理机构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2、审查阶段责任:材料审核;提出初审意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17号)六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备案申请不予受理、不予办 十三条: 班车客运经营者开展定制客运的,应当向原许可机关备案,并 见; 理的; 提供以下材料:(一)《班车客运定制服务信息表》;(二)与网络平 3、决定阶段责任:作出登记或者不予登记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备案申请予以受理、办理 台签订的合作协议或者相关证明。网络平台由班车客运经营者自营的, 的决定(不予登记的告知理由),按时办结 的; 免于提交前款第(二)项材料。《班车客运定制服务信息表》记载信息 ;法定告知; 3、后续监管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 4、发证阶段责任:准予许可的,制证,发 4、在备案办理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发生变更的,班车客运经营者应当重新备案。 证;按规定备案,信息公开; 5、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 5、事后监管责任:对同意登记的加强监管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对企业材料进行归档和信息公开;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 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 任。 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受理(不予受理的告知理由); ,管理机构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2、审查阶段责任:材料审核;提出初审意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备案申请不予受理、不予办 《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第七条从事小微 见; 理的; 型客车租赁经营的,应当在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手续或者 3、决定阶段责任:作出登记或者不予登记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备案申请予以受理、办理 新设服务机构开展经营活动后60日内,就近向经营所在地市级或者县级 的决定(不予登记的告知理由),按时办结 的; ;法定告知; 小微型客车租赁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 3、后续监管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 4、发证阶段责任:准予许可的,制证,发 4、在备案办理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证;按规定备案,信息公开; 5、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 5、事后监管责任:对同意登记的加强监管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对企业材料进行归档和信息公开;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任。 ,省交通运输部门及其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 责任: 1.受理责任:公示公路、水运工程竣工质量 1.对符合竣工质量鉴定受理条件的公路、水运重 鉴定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 点工程不予受理的;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年修订)第三十二条第二 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 2.对不合格的公路、水运重点工程出具虚假试验 检测数据及意见的; 款施工作业单位应当在经批准的路段和时间内施工作业,并在距离施工 告知理由)。 作业地点来车方向安全距离处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采取防护措施 2.审查责任:对公路、水运工程竣工验收申 3.不按照规定履行工程竣工质量监督职责或承担 质量监督责任的; ;施工作业完毕,应当迅速清除道路上的障碍物,消除安全隐患,经道 请材料进行审查,必要时组织专家评审。 路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验收合格,符合通行要求后,方可 3.决定责任:按照公路、水运工程竣工验收 4.对不合格的公路、水运重点工程出具质量合格 文件的; 程序开展质量鉴定,确定工程质量等级。 恢复通行。 2.《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93号)第二十九条第二款涉路施 4.送达责任:制作《公路工程竣工验收鉴定 5.在公路、水运重点工程竣工验收质量鉴定工作 中造成重大失误的; 工完毕,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对公路、公路附属设施是否达到规定的技术 书》等质量鉴定证书,送达并信息公开。 标准以及施工是否符合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要求进行 5.事后监管责任:加强工程运行过程中的质 6.不依法履行职责,致使发生可以避免的严重人 员伤亡等重大事故的; 量安全监控。 验收;影响交通安全的,还应当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验收。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7.决策严重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 ; 。 8.在质量鉴定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 的; 9.在公路、水运重点工程竣工质量鉴定中发生腐 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 败行为的; 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 10.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受理(不予受理的告知理由); ,管理机构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2、审查阶段责任:材料审核;提出初审意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04年第3号)第十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备案申请不予受理、不予办 四条:公路工程各合同段验收合格后,项目法人应按交通部规定的要求 见; 理的; 及时完成项目交工验收报告,并向交通主管部门备案。国家、部重点公 3、决定阶段责任:作出登记或者不予登记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备案申请予以受理、办理 路工程项目中100公里以上的高速公路、独立特大型桥梁和特长隧道工 的决定(不予登记的告知理由),按时办结 的; 程向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备案,其它公路工程按省级人民政府交 ;法定告知; 3、后续监管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 4、发证阶段责任:准予许可的,制证,发 4、在备案办理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通主管部门的规定向相应的交通主管部门备案。 证;按规定备案,信息公开; 5、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 5、事后监管责任:对同意登记的加强监管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对企业材料进行归档和信息公开;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 任。 寿县交通运输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序号 223 224 权力类 型 权力名称 子项 实施依据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责令改正或 者限期改正 超限运输车 其他权 辆未按照指 力 定时间、路 线和速度行 驶的行为 1.立案责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发现 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决定是否立案。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2.调查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收集、调取证据,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不得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 3.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人辩解陈述,保守有关秘密。 的; 3.审查责任: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等行为的 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 ; 、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5.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2011年公布)第六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 ,经批准进行超限运输的车辆,未按照指定时间、路线和速度行驶的, 4.告知责任:作出处理决定前,书面告知当 用法定单据的; 由公路管理机构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公 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7.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或者应当履行 。 路管理机构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车辆。 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 5.决定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 8.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 9.玩忽职守,对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 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10.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6.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 11.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书送达当事人。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 行生效的处罚决定。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履行的责任。 责令超限运 其他权 输车辆的承 运人采取卸 力 载措施 1.立案责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发现 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决定是否立案。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2.调查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收集、调取证据,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不得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1.《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2号) 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 3.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第三十六条:经检测认定违法超限运输的,公路管理机构应当责令当事 人辩解陈述,保守有关秘密。 的; 人自行采取卸载等措施,消除违法状态;当事人自行消除违法状态确有 3.审查责任: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等行为的 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困难的,可以委托第三人或者公路管理机构协助消除违法状态。属于载 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 ; 运不可解体物品,在接受调查处理完毕后,需要继续行驶公路的,应当 、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5.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依法申请公路超限运输许可。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 2.《安徽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2014年安徽省人大常务 4.告知责任:作出处理决定前,书面告知当 用法定单据的; 会公告第15号)(2014年6月1日施行)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经检测超限超 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7.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或者应当履行 载的货运车辆,运输可解体物品的,县级以上公路管理机构或者公安机 。 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 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责令承运人卸载;承运人在规定时间内不卸载的, 5.决定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 8.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县级以上公路管理机构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强制卸载,卸载 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 9.玩忽职守,对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费用由承运人承担。对未经批准擅自运输不可解体物品的,县级以上公 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 路管理机构应当责令车辆停驶,依法处理,并告知当事人补办审批手续 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理由:规范实施依据。 10.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6.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 11.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书送达当事人。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 行生效的处罚决定。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履行的责任。 寿县交通运输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序号 225 权力类 型 权力名称 责令超限超 载的货运车 其他权 辆到指定的 力 地点接受处 理 226 确定村道公 行政确 路用地外缘 的建筑控制 认 区 227 其他权 机动车驾驶 力 员培训备案 子项 实施依据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1.立案责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发现 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决定是否立案。 ,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2.调查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 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收集、调取证据,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不得 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 3.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人辩解陈述,保守有关秘密。 的; 3.审查责任: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等行为的 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 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 ; 《安徽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省人大常委员会公告第十 、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5.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五号)第二十一条第二款 对经动态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显示超限超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 载的货运车辆,公路管理机构应当责令货运车辆驾驶人在规定的时限内 4.告知责任:作出处理决定前,书面告知当 用法定单据的; 到指定的地点接受处理。逾期不接受处理的,公路管理机构可以将有关 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7.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或者应当履行 技术监控记录资料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 。 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 5.决定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 门对其超载行为进行处罚并记分。 8.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 9.玩忽职守,对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 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10.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6.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 11.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书送达当事人。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7.执行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 行生效的处罚决定。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省交通运输部门及其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 责任: 1.受理责任:公示公路、水运工程竣工质量 1.对符合竣工质量鉴定受理条件的公路、水运重 鉴定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 点工程不予受理的; 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 2.对不合格的公路、水运重点工程出具虚假试验 检测数据及意见的; 告知理由)。 《安徽省农村公路条例》第三十二条: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确定县道、乡 2.审查责任:对公路、水运工程竣工验收申 3.不按照规定履行工程竣工质量监督职责或承担 道两侧自边沟(截水沟、坡脚护坡道)外缘起不少于一米的范围为公路 质量监督责任的; 请材料进行审查,必要时组织专家评审。 用地,自公路用地外缘起县道不少于十米、乡道不少于五米的范围为建 3.决定责任:按照公路、水运工程竣工验收 4.对不合格的公路、水运重点工程出具质量合格 筑控制区,并向社会公告。村道的公路用地范围由村民委员会通过村民 文件的; 程序开展质量鉴定,确定工程质量等级。 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确定。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具体情况,确 4.送达责任:制作《公路工程竣工验收鉴定 5.在公路、水运重点工程竣工验收质量鉴定工作 定村道自公路用地外缘起一般不少于三米的范围为建筑控制区,并向村 中造成重大失误的; 书》等质量鉴定证书,送达并信息公开。 民公告。 5.事后监管责任:加强工程运行过程中的质 6.不依法履行职责,致使发生可以避免的严重人 员伤亡等重大事故的; 量安全监控。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7.决策严重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 ; 。 8.在质量鉴定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 的; 9.在公路、水运重点工程竣工质量鉴定中发生腐 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 败行为的; 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 10.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受理(不予受理的告知理由); ,管理机构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22年修订)第三十九条 从事 2、审查阶段责任:材料审核;提出初审意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备案申请不予受理、不予办 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 见; 理的; 的,应当在依法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向所在地县 3、决定阶段责任:作出登记或者不予登记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备案申请予以受理、办理 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进行备案,并分别附送符合本条例第三十 的决定(不予登记的告知理由),按时办结 的; 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 ;法定告知; 3、后续监管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 2.《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 4、发证阶段责任:准予许可的,制证,发 4、在备案办理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通知》国发〔2021〕7号取消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改为备案管理。 证;按规定备案,信息公开; 5、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 5、事后监管责任:对同意登记的加强监管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对企业材料进行归档和信息公开;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 任。 寿县交通运输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序号 228 权力类 型 权力名称 道路货物运 其他权 输站(场) 力 经营备案 子项 实施依据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 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受理(不予受理的告知理由); ,管理机构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2、审查阶段责任:材料审核;提出初审意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备案申请不予受理、不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22年修订)第三十九条 从事道 见; 理的; 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 3、决定阶段责任:作出登记或者不予登记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备案申请予以受理、办理 ,应当在依法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向所在地县级 的决定(不予登记的告知理由),按时办结 的; 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进行备案,并分别附送符合本条例第三十六 ;法定告知; 3、后续监管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 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 4、发证阶段责任:准予许可的,制证,发 4、在备案办理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证;按规定备案,信息公开; 5、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 5、事后监管责任:对同意登记的加强监管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对企业材料进行归档和信息公开;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 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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