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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银行玉兰理财创盈1号FOF型3个月定开混合类理财产品说明书20210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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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银行玉兰理财创盈 1 号 FOF 型 3 个月定开混合类理财产品说明书 东莞银行玉兰理财创盈 1 号 FOF 型 3 个月定开混合类理财产品说明书 一、重要须知 1.本说明书与产品编号为 CY0001、CYC001 的《东莞银行理财计划交易类业务协议书》共同构成完整 的不可分割的理财合同; 2.本理财产品与储蓄存款存在明显区别,具有一定的投资风险; 3.本理财产品适用于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4.东莞银行郑重提示:投资者在申购理财产品前,请仔细阅读本说明书各项条款,确保自身完全了 解该项投资的性质和所涉及的风险,详细了解和审慎评估资金投资方向、风险类型等基本情况,在慎重 考虑后自行决定申购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和资产管理需求匹配的理财产品; 5.在申购理财产品后,投资者应随时关注本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情况,及时获取相关信息; 6.在本产品存续期内,如因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发生变化,或是出于维持本产品正常运营的需 要,在不损害投资者利益的前提下,东莞银行有权单方面对本产品说明书进行修订。东莞银行决定对产品 说明书进行修订的,将提前 3 个工作日以在官方网站公告通知投资者; 7.投资者若对本说明书的内容有任何疑问,请向东莞银行各营业网点咨询; 8.全国银行业理财信息登记系统产品登记编码为 C1083121000016 ,客户可根据本编码在“中国理 财网(www.chinawealth.com.cn)”查询本产品相关信息。 二、风险评级 本产品内部风险评级为:R3 内 部风 险 评级 风险评级 风险程度 适合的投资者 适合投资策略 R1 低 保守型 风险控制 R2 较低 稳健型 稳健发展 R3 中 平衡型 均衡成长 R4 较高 进取型 积极进取 R5 高 投机型 风险承受 (本评级为东莞银行内部评级,产品内部风险评级不具备对收益做出任何保证或承诺的法律效 力,仅供参考。该产品通过代理销售机构渠道销售的,理财产品评级应当以代理销售机构最终 披露的评级结果为准。) 三、产品概述 产品名称 东莞银行玉兰理财创盈 1 号 FOF 型 3 个月定开混合类理财产品 产品登记编码 本产品在全国银行业理财信息登记系统的登记编码为:C1083121000016 客户可依据该编码在“中国理财网(www.chinawealth.com.cn)”查询该产品信息 销售系统代码 CY0001(个人)、CYC001(机构) 运作方式 开放式净值 收益类型 非保本浮动收益 ——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 1/10 东莞银行玉兰理财创盈 1 号 FOF 型 3 个月定开混合类理财产品说明书 产品类型 混合类理财产品 募集方式 公募 销售对象 本产品的适合投资者类型为平衡型、进取型、投机型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 销售渠道 本行营业网点、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微信银行及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渠道 发行规模 本理财产品发行规模上限为 200 亿元人民币 产品期限 无固定期限,但在符合产品说明书约定的条件下,银行有权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 产品到期日受制于银行提前终止条款 募集期 2021 年 4 月 6 日---2021 年 4 月 12 日 产品成立日 2021 年 4 月 13 日 产品认购 产品募集期内客户申请购买本产品行为视为认购,认购采用金额认购的方式,认购 起点金额为 1 万元,以 0.1 万元的整数倍追加认购。 认购份额计算 本产品每份产品份额面值均为 1 元,每份产品认购价格为人民币 1 元。认购份额= 认购金额÷1,于产品成立日进行份额确认。 封闭运作期 产品自 2021 年 4 月 13 日成立后进入为期 6 个月的封闭运作期,封闭运作期前三个 月内产品可以申购,每周三确认一次,如遇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确认,但 封闭运作期内不接受赎回申请。 理财持有期 封闭期过后,每次申购的持有期为 3 个月,理财持有期内客户无法提前赎回份额, 逢中国(除港澳台地区)法定节假日顺延。如客户在开放期内没有提出赎回申请, 则份额自动顺延至下一理财持有期。 开放日和开放时间 每个理财持有期结束前的 5 个工作日为开放期,开放时间为开放期内每个工作日的 9:00 至 17:00。 工作日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的正常交易日 业绩比较基准 本产品首个理财持有期业绩比较基准为 4.1%-6%(年化)。本产品为净值型理财产 品,没有预期收益率,其业绩表现将随市场波动,具有不确定性,本行提醒投资者 关注。 业绩基准测算依据:【本产品重点投资于公募基金,结合本产品发行时已知的市场 利率水平和资本市场行情等测算,本产品首个理财持有期业绩比较基准为 4.1%6.0%(年化)】 产品存续期内,东莞银行有权根据产品投资运作情况对业绩基准进行调整,并至少 于调整前 3 个工作日通过东莞银行官方网站(www.dongguanbank.cn)发布公告。 该业绩比较基准仅作为产品投资管理的业绩比较基础。理财产品业绩比较基准和过 往业绩不代表其未来表现,不等于理财产品实际收益,投资须谨慎。投资者的实际 收益由产品赎回时的净值决定。 申购/赎回规则 开放时间内进行的申购,将在开放期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进行申购份额确认并扣 款;在开放时间内进行赎回,将在开放期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赎回份额确认;非 ——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 2/10 东莞银行玉兰理财创盈 1 号 FOF 型 3 个月定开混合类理财产品说明书 开放时间内进行申购/赎回,视为预受理,等同在下一开放时间内的申购/赎回申 请。 申购份额计算 本产品运作期间,按净值申购,申购份额=申购金额/申购确认日前一个工作日的产 品净值,申购份额保留至小数点后 2 位(四舍五入)。 赎回金额计算 赎回金额=赎回份额×赎回确认日前一个工作日的产品净值,赎回金额保留至小数 点后 2 位(四舍五入)。 追加申购最低金额 个人投资者首次申购金额为 1 万元,以 0.1 万元整数倍追加;机构投资者首次申购 金额为 1 万元,以 0.1 万元整数倍追加。 单笔赎回最低份额 0.1 万份,以 0.1 万份整数倍追加。 赎回限额 销售系统代码 销售系统名称 CY0001 创盈 1 号个人理财 CYC001 创盈 1 号机构理财 大额赎回规定 理财产品存续期内任一开放期,若净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开放期/募集期结束后存续 份额的 20%,即触发大额赎回,对于超出赎回比例的部分,东莞银行有权拒绝赎回 申请,并暂停赎回,这可能影响客户的资金安排,带来流动性风险。 赎回资金清算 东莞银行在份额赎回日后 5 个工作日内将客户应得赎回资金划转到客户指定账户,逢中国 (除港澳台地区)法定节假日顺延。 产品净值 每份产品认购期间初始单位净值为 1,产品成立后我行将每周计算产品净值,并于 每周的第一个工作日通过东莞银行网站公布上周的产品净值(如遇节假日,则进行 顺延)。 提前终止 本理财产品有可能提前终止,若银行行使提前终止权,该产品到期日则为提前终止 日。 产品费用 销售费:本产品按当日产品份额的 0.5%(年化)收取销售费,按日计提,后续若有调整以我 行公告为准。 管理费:本产品按当日产品份额的 0.5%(年化)收取固定管理费,按日计提,后续若有调整 以我行公告为准。 托管费:本产品按当日产品份额的 0.008%(年化)收取托管费,按日计提,后续若有调整以 我行公告为准。 超额业绩报酬:本产品扣除销售服务费、托管费、管理费等相关费用后的投资收益若高于业 绩比较基准上限,超出部分的 30%作为我行业绩报酬;本产品在扣除银行托管费、销售服务 费、管理费等相关费用后的投资收益若等于或低于业绩比较基准,银行不收取业绩报酬。 注:每次公布净值中已扣除销售费、托管费和管理费等相关费用。产品存续期内,东莞银行 可对托管费、销售费、管理费等相关费用进行调整并提前 3 个工作日进行公告。 税款 本产品在运营中产生的各种税费由本产品进行支付,银行不承担代投资人扣缴相关 税费的义务,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购买方式 投资者可通过东莞银行营业网点、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微信银行以及监管允许的 ——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 3/10 东莞银行玉兰理财创盈 1 号 FOF 型 3 个月定开混合类理财产品说明书 其他渠道购买本理财产品。 分红 产品净值达到 1.5 及以上或产品管理人认为市场估值水平过高时,产品管理人有权 决定是否对产品进行分红,如确认分红,采用现金分红方式。 产品管理人 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职责:理财产品发行机构,接受投资者委托,根据产品说明书,合理配置财产 组合,为客户提供专业化的理财服务。 产品托管人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客服热线:95594 主要职责:托管人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资格,在本产品实现实质性独立托管 责任。产品管理人以本理财产品的名义在托管人处单独开立资金账户,托管人负责 指令处理、资金 清算、证券结算、会计核算、资产估值等职责。 销售服务机构 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客服热线:956033 主要职责:提供包括理财产品宣传推广、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估和投资者适当性 管理、理财产品份额认购/赎回、协助管理人与投资者订立理财产品合同、协助管 理人与投资者沟通及进行信息披露、接受投资者咨询和客户维护等销售服务的机 构。 投资者 指在募集/开放期期间签署《东莞银行理财计划交易类业务协议书》 并向理财产品 管理人交付认购资金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四、投资范围 本产品为混合类产品,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资产比例为不高于 80%,权益类资产投资比例不高于 80%, 商品及衍生品投资比例不高于 80%。本理财产品可以直接或者通过基金公司或子公司专户、券商资产管理 计划、保险资产管理计划及信托计划间接投资于以下金融资产和金融工具:一、固定收益类资产主要包括 存款、各类债券、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质押式及买断式回购、银行间市场和证券交易所市场发行的 资产支持证券、券商收益凭证、同业借款、两融收益权等符合监管要求的固收类资产;二、权益类资产主 要包括但不限于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含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科创版、新三板、港股通)、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QDII 证券投资基金等股票型基金、ETF 类等符合监管要求的权益类资产。 如遇市场变化等非银行主观原因导致各类资产投资比例低于以上范围,为保证投资者利益,我行将在 【15】个工作日调整至上述比例范围。 本产品的杠杆比率不超过 140%。 五、投资策略 本产品以风险为核心进行分散化资产配置,根据市场机会动态调整各类资产比例,审慎甄选基金,综 合利用市场结构、投资者行为、资产风险收益特征等研究成果优化产品组合,力争创造优秀稳定的投资回 报。 本产品采取风险平价的投资策略,基于产品业绩比较基准确定组合波动、回撤限制目标,根据不同资 产的风险特征进行配置,希望使本产品对各类资产的风险暴露保持均衡。 ——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 4/10 东莞银行玉兰理财创盈 1 号 FOF 型 3 个月定开混合类理财产品说明书 投资策略以流动性、资产风险收益特征、市场结构三大类风险信号为基础,专注解决长期收益与短期 波动之间的矛盾,根据宏观经济分析和基本面研究精选投资标的,尽可能降低单一资产价格波动对组合的 冲击。 六、交易规则 1、理财产品认购 本产品面向经我行风险评估评定为平衡型及以上投资者。银行有权提前结束募集期并提前成立产品或者延 长募集期,客户认购金额在募集期内按照活期存款利率计息,但利息不作为理财本金进入理财运作。认购 份额=认购金额÷1.00 元/份 2、理财产品赎回或到期 份额赎回日后 5 个工作日内将投资者应得赎回资金划转到投资者指定账户(如发生极端情况,导致本 产品持有资产无法及时变现,东莞银行将通过官方网站 www.dongguanbank.cn 以公告形式将延后支付情况 进行公告)。如份额赎回日为节假日,则自动顺延到下一个工作日对赎回份额进行确认。产品赎回确认日 至资金实际到账日之间,投资者资金不计息。 3、理财本金及收益返还 产品存续期间东莞银行有权决定是否对本产品进行分红,赎回确认日 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赎回资 金。 七、提前终止 1、本理财产品存续期内,如果连续 10 个工作日本理财产品余额低于 3000 万元,或发生银行认为应 该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的其他情况时,东莞银行有权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 2、东莞银行若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将于提前终止日前 5 个工作日,在东莞银行网站或相关营业网 点发布相关消息。并于提前终止日后 5 个工作日内将投资者理财资金划入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提前终止 日至资金实际到帐日之间,投资者资金不计息。 八、签约要求 1.签约账户:投资者可使用在东莞银行任一网点开立的人民币活期结算账户,作为本理财产品的签约 账户。同一投资者账户可以多次申购本理财产品。该账户发起申购本理财产品申请视为投资者授权银行按 照约定的冻结时间从该账户中自动冻结相应申购金额,并于约定的扣款时间从该账户中自动解冻以扣款确 认本理财产品对应申购份额,该账户发起的赎回本理财产品申请经赎回确认后兑付的理财本金及收益均转 入该账户。如遇该账户冻结金额不足等特殊情况导致本理财产品申购份额确认时无法扣款,则视同投资者 自动放弃参与本理财产品。 2.签约条件:产品开放期内每天都可进行签约。 3.扣款条件:扣款时账户可用资金余额须大于等于签约金额。 4.扣款时间及扣款规则:银行在产品确认日早上 8 点左右检测投资者签约账户,符合条件的从账户中 自动扣划签约资金用于投资本理财产品。 九、估值方法 1、银行存款按存款利率逐日计提利息; ——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 5/10 东莞银行玉兰理财创盈 1 号 FOF 型 3 个月定开混合类理财产品说明书 2、交易所及银行间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有价证券按市场价格估值,选取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当 日估值净值。上市可转换债券按估值日的收盘全价减去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该估值 日无交易的,按最近一个交易日的收盘全价减去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未上市可转换 债券按成本估值;未上市债券及其他固定收益类资产存在公允价值的,按照公允价值估值,公允价值不能 确定的按照成本法进行估值; 3、债券回购以成本列示,按协议利率在实际持有期间内逐日计提利息; 4、资管计划、信托计划、基金专户等,在估值方式合理的情况下可采用外部估值结果; 5、其他资产:存在公允价值的,按照公允价值估值,公允价值不能确定的按照成本法进行估值。 如有新增事项或变更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或管理人最新约定进行估值。 6、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价值的,投资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托 管人协商确定估值方法。 十、投资者所得收益测算 客户收益=M0*(P1-P0) M0:客户持有份额 P1:客户赎回时产品单位净值 P0:客户购买时产品单位净值 计算示例: 情景 1:假设客户于产品开放日的工作时间申购本产品,投资本金为 1000000.00 元,东莞银行于申购 确 认 日 公 布 的 前 一 工 作 日 的 产 品 单 位 净 值 为 1.15 元 / 份 , 则 客 户 持 有 份 额 为 : 客 户 持 有 份 额 =1000000.00÷1.15≈869565.22(份) 情景 2:假设客户于产品开放日的工作时间赎回本产品,假设客户的赎回份额为 100000.00 份,东莞 银行于赎回确认日公布的前一工作日的产品单位净值为 1.25 元/份,则客户赎回金额为:客户赎回金额 =100000.00*1.25=125000.00(元) 情景 3:假设客户于产品开放日的工作时间赎回本产品,假设客户的赎回份额为 100000.00 份,东莞 银行于赎回确认日公布的前一工作日的产品单位净值为 0.9 元/份,则客户赎回金额为:客户赎回金额 =100000.00*0.9=90000.00(元) (以上示例采用假设数据计算,测算收益不等于实际收益,如发生最不利的投资情况和 投资结果,投资者将面临本金和收益损失的可能性,投资需谨慎) 十一、信息披露及投诉方式 1. 信息披露 我行有权通过我行官方网站www.dongguanbank.cn发布理财产品相关的的信息公告,请投资者注意及 时通过上述渠道获知有关本理财产品相关信息。投资者亦可到我行各营业网点或致电东莞银行客户服务热 线(956033)进行查询。 (1)若本理财产品不能成立,须及时发布信息公告。 (2)若本理财产品需延长清算期限或延期支付的,需在清算期的最后一天前发布信息公告。 (3)若本理财产品其他要素变更,需于变更日前 3 个工作日前发布信息公告。 ——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 6/10 东莞银行玉兰理财创盈 1 号 FOF 型 3 个月定开混合类理财产品说明书 (4)在本理财产品存续期内,东莞银行于每季度对尚处于存续期的理财产品通过本行官方网站 (www.dongguanbank.cn)、各指定营业网点或者银行认为适当的其他方式发布投资运作报告,投资运作 报告包括投资对象、投资金额、投资期限等信息。 2. 投诉方式 投资者对本理财产品有任何异议或意见,可联系东莞银行各营业网点或致电东莞银行客户服务热线 (956033)。 十二、特别说明 1、本理财产品说明书中示例均采用假设数据,并不代表投资者实际可获得的收益。 2、如投资者对本理财产品有任何异议或意见,请联系东莞银行客户经理或反馈至东莞银行各营业网 点,也可致电东莞银行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热线(956033)。 产品发行人: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 7/10 东莞银行玉兰理财创盈 1 号 FOF 型 3 个月定开混合类理财产品说明书 东莞银行玉兰理财创盈 1 号 FOF 型 3 个月定开混合类理财产品 风险揭示书 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 理财产品过往业绩不代表其未来表现,不等于理财产品实际收益。 如影响您风险承受能力的因素发生变化,请及时完成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尊敬的客户: 理财产品管理运作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多种风险因素。根据相关监管规定 要求,东莞银行郑重提示: 东莞银行玉兰理财创盈 1 号 FOF 型 3 个月定开混合类理财产品是非保本 浮动收益型产品,没有固定到期日,风险等级为 R3,属于中风险,适合平衡型 及以上的客户购买。您的本金和收益可能会因市场变动而蒙受损失,东莞银行 不保证本金和收益。投资者在购买本产品前,请注意投资风险,仔细阅读本产 品销售文件,了解产品具体情况。在详细了解和审慎评估该理财产品的资金投 资方向、风险评级等基本情况后,完成《东莞银行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问 卷》,并自行决定购买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和资产管理需求匹配的理财产品。 在购买本产品后,客户应随时关注本产品的信息披露情况,及时获取相关信 息。 本理财产品项下可能面临的风险提示如下: 1.政策风险:本理财产品是基于当前相关的法规和政策所设计,如遇国家宏观政 策重大调整和金融市场环境发生变化等政策因素,则其将有可能影响理财产品的投 资、兑付等行为的正常进行,进而导致本理财产品的本金及收益降低甚至为零。 2.信用风险:本产品的基础资产项下义务人可能出现违约情形,则客户可能面临 收益损失、本金部分损失、甚至本金全部损失的风险。 3.利率风险: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市场利率的变动,可能会影响到理财产品所投资 资产的价值变动,继而影响到理财产品的收益。 4.流动性风险:本理财产品存续期间,投资者只能在本产品说明书规定的时间内 办理申购与赎回,这可能影响投资者的资金安排,带来流动性风险。理财产品存续期 内任一工作日触发大额赎回条款,此时东莞银行有权拒绝赎回申请,这可能影响投资 者的资金安排,带来流动性风险。 ——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 8/10 东莞银行玉兰理财创盈 1 号 FOF 型 3 个月定开混合类理财产品说明书 5.再投资风险:理财产品在存续期内,东莞银行有权提前终止理财产品。理财产 品若被提前终止,则理财产品的实际理财期限将小于预定期限,投资者将面临再投资 风险。 6.管理风险:在产品运作过程中,由于产品管理人基础资产管理方面知识、经 验、判断、决策、技能等主观因素的限制对产品的运作及管理造成一定影响,并因此 影响客户收益,甚至造成本产品本金损失的风险。 7.信息传递风险:东莞银行按照相关产品说明书有关“提前赎回、提前终止及到 期清算”和“信息披露及投诉方式”条款的约定,发布理财产品的运作与清算信息公 告。投资者应根据相关条款的约定及时致电东莞银行客户服务热线(956033)或到东莞 银行各营业网点查询。如果投资者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 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投资者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因此而产生的风险和责任 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8.其他风险:指由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严重影响金融市 场的正常运行,可能影响理财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甚至导致本理 财产品收益降低和本金损失。 本理财产品最不利的投资情形是,投资者获得的收益可能为零,亦可能导致投 资本金的全部损失。 上述列举的具体风险并不能穷尽理财产品的所有风险,以上列举的具体风险只是 作为例证而不表明东莞银行对未来市场趋势的观点。 特别提示:本产品为非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投资有风险,选择须谨慎。在您签署 相关合同文本前,请仔细阅读本产品说明书及风险提示内容,该产品说明及风险揭示 书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或暗示。请您充分了解产品投资风险,同时向我行了解本理财 产品的其他相关信息,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谨慎购买。 您签署本风险揭示书、客户协议书,并将资金委托给东莞银行运作是您真实的意 思表示。本风险揭示书及相应的客户协议书、产品说明书、客户权益须知将共同构成 贵我双方理财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东莞银行将根据监管规定向全国银行业理财信息 登记系统报送购买本理财产品客户的身份信息,客户签署本风险揭示书即知晓并授权 东莞银行报送。 风险揭示方: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 9/10 东莞银行玉兰理财创盈 1 号 FOF 型 3 个月定开混合类理财产品说明书 个人客户确认栏 1.经银行理财人员对本人的风险评估,本人风险承受能力评级为 型。 2.本人确认如下:(客户需完整抄录以下文字完成确认:本人已经阅读风险揭 示,愿意承担投资风险。) 。 3.投资决策完全是由客户独立、自主、谨慎做出的。客户已经阅读客户协议书 所有条款(包括背面)、客户权益须知、本产品风险揭示书及本产品说明书, 充分理解并自愿承担本产品相关风险。 客户(签字/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机构客户确认栏 客户声明:投资决策完全是由本单位独立、自主、谨慎做出的。本单位已经阅 读客户权益须知、本期产品风险揭示书、本期产品说明书及客户协议书所有条 款(包括背面),充分理解并自愿承担本产品相关风险。 机构客户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签章): 日期: ——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 年 月 日 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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