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职院发〔2019〕100号-铜仁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继续教育管理办法(试行).pdf
铜职院发〔2019〕100 号 关于印发《铜仁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继续教育 管理办法(试行) 》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校) ,部、处、室: 经研究,现将《铜仁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继续教育管理办法 (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铜仁职业技术学院 2019 年 12 月 3 日 -1- 铜仁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继续教育 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第一条 总则 为加强学院师资队伍建设,全面提高人才队伍的整 体素质,规范教职工继续教育管理工作,培养一支高水平的师资 队伍,结合学院发展实际,特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继续教育是指根据个人申请经学院 批准同意,教职工进行知识和业务技能更新和提高或脱产时间超 过 6 个月的学习活动,主要包括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两类。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院全体在职教职工。 第二章 第四条 继续教育类型 学历教育包括: (一)攻读国内各类成人学历教育、研究生学历教育(含以 同等学历申请硕士、博士学位,在职或脱产攻读硕士、博士学位)。 (二)攻读国(境)外高校博士、硕士研究生。攻读的国(境) 外高校须为教育部认定并承认学历的高校。 第五条 非学历教育包括: (一)国内访问学者。经学院同意,教职工申请到国内知名 大学、科研院所做访问学者,访学研修时间一般不超过 1 年。 (二)国(境)外研究。包括国家公派项目和校级公派交流 -2- 项目。 国家公派项目是指经学校推荐,列入国家选派计划,获得国 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等政府部门资助到国(境)外进行研修的 项目。校际公派交流项目是学院与国(境)外高校或科研院所直 接签订访学交流合同,教师依据合同条款派出研修的项目。 (三)博士后研究 教师根据重点专业建设需要,采取在职不脱产定向形式进博 士后流动站(工作站)从事研究工作。 (四)其他经个人申请、学院同意、时间超过 6 个月的校外 脱产培训。 第三章 第六条 派出原则与申请条件 坚持按需、有计划派出的原则。各二级学院、各部 门要根据本院专业建设、人员学历结构调整、教学任务和业务工 作等实际需要,统筹安排好本部门教职工的进修学习,不得影响 工作开展。 第七条 坚持学用结合、注重实效的原则。进修学习的内容 应与进修人员所从事的专业或业务工作有直接联系,或与专业建 设和教学工作需要相一致。 第八条 优先推荐人才紧缺专业的教师,新办专业教师,青 年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或重点培养对象,曾获国家、省、市和 学院先进称号的人员进修学习,其他人员按教学、科研、管理等 工作业绩,结合年度基本工作量考核结果,择优安排。 -3- 第九条 申请继续教育的教职工应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 质,爱岗敬业、品行端正、为人师表;具有较好业务发展潜力, 教学和科研工作量饱满。 第十条 申请继续教育的教职工,原则上须在我院工作满 2 年以上,且入职以来师德考核、年度考核合格。 第十一条 原则上不允许教职工连续申请脱产学习进修,两 次脱产学习进修间隔时间须在 2 年以上。 第四章 第十二条 申请流程 个人申请。本人向所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按要 求填写《铜仁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继续教育申请表》;赴国(境) 外开展继续教育,需提前 3 个月向所在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并经学 院审批。 第十三条 部门推荐。各部门本着有利于本部门教学、教师 发展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在申请表上签署意 见、加盖公章报组织人事部审核。 第十四条 学院审批。国内进修或学历提升教育经院长办公 会研究审批;赴国(境)外进修或学历提升,须经党委会研究审 批。 第十五条 签订协议。经学院批准后由组织人事部通知申请 人签订相关继续教育协议并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六条 未按程序申请者,视为未经所在部门和学校同 意,将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4- 第五章 第十七条 待遇保障 学历教育 (一)不调出人事档案,脱产攻读硕士、博士研究生的教职 工,发放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停发其它一切费用;非脱产在 职攻读硕士、博士研究生,待遇与在职在岗教职工相同。 (二)攻读博士学位,在规定学制内每学年报销 2 次学院到 学习院校地点的往返车费,报销读书期间在校住宿费(提供学校 寝室住宿正规收费票据,且不高于 1500 元/年),不报销学费、 书费、资料费和论文费用;未能按规定学制年限毕业、经学院同 意延期毕业的教师,学校不再承担其延期期间产生的住宿费和往 返交通费。 (三)攻读硕士学位,不报销学费、书费、资料费、论文、 住宿费和差旅等费用。 (四)毕业后(获学历和学位证书)按照当年铜仁市高层次 人才引进政策、铜仁职业技术学院相关政策或签订的共同协议来 兑现其它奖励和待遇。 第十八条 非学历教育 教职工脱产非学历教育研修期间,只发放工资和奖励性绩效 工资,停发其它一切费用;非脱产在职研修,待遇与在职在岗教 职工相同。其它费用支出按相关政策、文件及学院研究议定执行。 第十九条 在规定学习期间,符合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条件 的,可正常申报。 -5- 第六章 管理与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 组织人事部负责全院教职工继续教育管理工作。 第二十一条 教职工经学院批准攻读学历学位、国内访学、 国(境)外研修等继续教育学习,应至少在入学前 10 个工作日 到组织人事部签订协议书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十二条 脱产继续教育期限一般不予延长。确因学习或 研究需要申请延期的,应提前 1 个月向组织人事部提交书面申请 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经学院审批同意后方可办理延期。学历教育 脱产学习时间延长最多不能超过 2 年,非学历教育脱产学习时间 一般不予延长。如学院不同意延期,教职工须按期返校工作,无 故逾期不归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三条 教职工继续教育期间,应定期向所在部门汇报 学习情况,毕业一周内应返校报到并到组织人事部验证学历学位 证书或其它研修证明。 第二十四条 服务期及违约责任 (一)凡参加学历教育的教职员工,入学前须与学院签订协 议书,毕业后按照协议完成服务期内的相关工作,本科、硕士毕 业后服务期至少为五年,博士毕业后服务期至少为八年。 (二)在学习期或服务期内辞职、调动的属于违约(上级部 门工作安排、岗位调整的除外),违约者须返还学习期间学校发 放的全部费用,交回有关教学、科研、办公等设备,同时履行完 协议中规定的其它违约责任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6- 第二十五条 申请调出人事档案进修的人员,经同意后须与 学院解除聘用合同关系。 第七章 第二十六条 附则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组织人事部负责 解释。原《铜仁职院教职工学历教育管理办法(修订)》 (铜职院 发〔2017〕24 号)文件同时停止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及学院的相关规定 执行。 附件:铜仁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继续教育进修申请表 -7- 附件 铜仁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继续教育进修申请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参加工 政治 现有学历 进修学校及 作时间 面貌 及专业 专业意向 进修类型 进修年限 所在二级学 院及部门 申报人完成 工作情况及 签名: 申报理由 二级教学单 年 月 日 主要审核进修专业与原专业是否一致或是否为本院发展所需专业及是否同意进修: 位审核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签章) 年 月 日 (签章) 年 月 日 (签章) 年 月 日 行政兼课教师所在部门是否同意进修: 部门意见 组织人事部 审核意见 学院意见 铜仁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8- 2019 年 12 月 3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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