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继续教育认定工作的通知.docx
关于开展 2020 年度继续教育考核认定工作 的通知 各处(室)、系(部):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院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 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 25 号)及《关于做好 2020 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70 号)有关要求,现开展 2020 年度继续教育考核认定工作。请各系(部)将有认定需要的 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人员教育证书》、 《继续教育情况 登记表》(见附件)和符合要求的相关纸质证明材料,于 2020 年 9 月 25 日前报送组织人事处一楼办公室,以便开展继续 教育考核认定工作。 附件:《继续教育情况登记表》 组织人事处 2020 年 9 月 18 日 附件: (下表包含填写示范,填写时按自身情况加减。注 意:只填写未认定过的年度,比如 2018 年度已认定过,只 可以自 2019 年度填写。 ) 继续教育情况登记表 姓名 填表时间 : 年 月 年度 学习科目 学时 备注 2019 发表论文《论文名称》(字数:) 专业课 2019 参加网络培训(培训名称) 公需课 2019 主持项目(项目名称及项目时间) 专业课 2019 合计学时 公需课 2019 合计学时 专业课 2020 发表论文《论文名称》(字数:) 专业课 2020 参加网络培训(培训名称) 公需课 2020 主持项目(项目名称及项目时间) 专业课 2020 合计学时 公需课 2020 合计学时 专业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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