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党建工作年度考评办法(试行).pdf
中国科学院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 《 中国科学院党建工作年度考评办法( 试行) 》 的通知 科发直党字也2018页22 号 各分院分党组、院属各单位党委、院机关各党组织: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 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组织工作路线,按照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和院党组的工作安 排,经院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将《 中国科学院党建工作年度考评 办法( 试行) 》 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国科学院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代章) 2018 年 11 月 19 日 中国科学院党建工作年度考评办法( 试行) 为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按照党中央、院党组关于加强全面从严治党 的相关要求和部署,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断增强 “四个意识冶 ,坚持实事求是、评促并举,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为 重点,定量测评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突出重点与全面考评相结合,既要总结好的经验和 做法,又要坚持问题导向,以评促改、以评促建,不断提高基层党建工作质量,提升基层 党组织的组织力,为我院科技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考评对象 党建工作考评要坚持考评党建工作与考评党务干部相结合,采取分层实施的办 法,每年对各级党组织的工作和各级党务干部的履职情况进行考评。 三、考评方式 ( 一) 对各单位党建工作的考评 各分院分党组、院直管单位党委每年向院党组进行述职,采取现场述职与书面述 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现场述职隔年组织一次。 院属各单位党委每年向所在分院分党组( 分院系统单位党委) 进行述职,院属各 党支部每年结合中央部署的党组织书记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或年度工作总结向其 上级党组织进行述职。 述职方式也可采用现场述职或书面述职的方式进行。 ( 二) 对个人履行党建工作职责的考评 按照中央部署,开展各级党组织书记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 同时开展对各分院 — 1 — 分党组书记( 成员) 、党委委员和支部委员的考评。 分院分党组班子成员、院直管单位党委班子成员的考评工作由直属机关党委( 院 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组织。 院属其他单位党委班子成员的考评工作, 由各分院分党组负责组织。 院属各党支部班子成员的考评工作,由其上级党委负责组 织。 对分院分党组书记和院直管单位党委书记的考评结合党建工作考评进行。 对院 管干部的考评应结合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一并进行。 四、考评内容 ( 一) 对分院分党组考评的主要内容 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完成院党组和上级党组织布置的重点任务情况;在本 系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领导和指导本系统开展党建工作的情况;以 及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完成各项基础工作的情况等。 ( 二) 对院属各单位党委考评的主要内容 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完成院党组和上级党组织布置的重点任务情况;在本 单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在本单位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服务促进科技 创新的情况;指导基层党支部( 党总支) 开展党建工作的情况;以及推进基层党组织建 设和完成各项基础工作的情况等。 ( 三) 对基层党支部( 党总支) 考评的主要内容 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布置的重点任务情况;在本支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的情况;在本支部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服务促进科技创新的情况;开展“ 三会一课冶 及 组织党员学习、教育等情况;以及完成各项基础工作的情况等。 ( 四) 对分党组和各级党组织书记考评的主要内容 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情况;推动落实院党组和上级党组 织交办的工作的情况;谋划本系统本单位本部门党建工作的情况;投入党建工作的时 间和精力情况;领导和指导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参加“ 三会一课冶 情况;参加双重组 织生活情况等。 ( 五) 对其他党务干部考评的主要内容 履行党务工作职责的情况;推动落实上级党组织和本级党组织交办工作的情况; 投入党建工作的时间和精力情况;参加“ 三会一课冶 情况等。 五、考评程序及要求 对分院分党组和院属各单位党委的考评一般分为五步: 第一步:民主测评。 发放《 党组织工作考评民主测评表( 表一) 》 ( 见附件 1) ,听取 相关党组织和党员群众对被考评对象的意见。 民主测评表发放范围:考评分院分党组的,由分院系统内党委填写;考评院属单位 党委的,由党员群众代表填写,一般结合各单位年度总结或考评会进行。 民主测评的结果在最终考评结果中占比为 30% 。 第二步:自查自评。 分院分党组、院属各单位党委进行量化评价自查,分别填写 《 党建工作考评自查表( 表二) ( 表三) 》 ( 见附件 2) 。 自查自评的结果在最终考评结果中占比为 30% 。 — 2 — 第三步:述职考评。 评委应参考年度工作述职情况、自查自评结果、相关部门日常 掌握的工作情况等进行民主评议,并填写《 党组织工作述职考评表( 表四) 》 ( 见附件 3) 。 分院分党组和院直管单位党委的述职考评,评委由院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 员、各分院分党组和院直管单位党委书记组成。 其他院属单位党委的述职考评,若结 合年度党建述职评议考核一并进行,按有关要求确定评委组成;若单独进行,评委由所 在分院分党组成员、系统单位党委书记或代表组成。 年度工作述职考评的结果在最终考评结果中占比为 40% 。 第四步:确定考评等次。 党建工作考评的最终结果为民主测评结果、自查自评结 果和年度工作述职考评结果之和。 根据党建考评的最终结果,确定各单位的考评等 次。 考评等次分为四档:好、较好、一般、差。 原则上,被评为“ 好冶 等次的不应超过参评对象总数的 40% 。 第五步:反馈结果。 考评结束后,组织者应在一个月内向被考评对象公布考评等 次,并反馈民主测评意见。 对分院分党组书记和各级党组织书记的考评一般分为三步: 第一步:民主测评。 发放《 党组织班子履职情况民主测评表( 表五) 》 ( 见附件 4) 。 对分院分党组书记,由分院系统内各单位党委填写;对院属单位党委书记,由党员群众 代表填写,一般结合各单位年度总结或考评会进行。 民主测评的结果在最终考评结果中占比为 40% 。 第二步:履职考评。 对分院分党组书记、院直管单位党委书记,一般采取向院党组 现场述职或书面述职的方式进行,评委由院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各分院分党 组和院直管单位党委书记组成。 对其他院属单位党委书记,可结合中央部署的党组织 书记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进行,按有关要求确定评委组成。 评委应参考个人述职情 况、民主测评情况、相关部门日常掌握的情况等进行民主评议,并填写《 党组织书记履 职情况考评表( 表六) 》 ( 见附件 5) 。 履职考评的结果在最终考评结果中占比为 60% 。 第三步:确定考评等次。 考评的最终结果为民主测评结果和履职考评结果之和。 根据党建考评的最终结果,确定考评等次。 考评等次分为四档:好、较好、一般、差。 原 则上,被评为“ 好冶 等次的不应超过参评对象总数的 40% 。 对于其他被考评的党务干部,一般应结合年度工作考核开展民主测评,并根据日 常工作履职情况确定党建工作考评结果。 六、结果使用 党建工作考评的结果应与党组织年度考核结果、个人年度考核结果挂钩。 原则 上,党建工作考评成绩在个人年度考核总成绩中的占比不低于 30% 。 按照中央有关精神,分院分党组书记和各级党组织书记党建工作考评为“ 好冶 的, 个人年度考核才能确定为“ 优秀冶 等次;党建工作考评为“ 一般冶 或“ 差冶 的,个人年度 考核不能确定为“ 合格冶 及以上等次,相关部门还要对其进行约谈、限期整改,情况严 重的要依据《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严肃问责。 党建工作考评的等次应在适当范围内公开。 具体范围由组织者研究确定。 — 3 — 对各分院纪检组组长、各单位纪委书记的考评办法另行制定。 对院投资控股企业 党组织和党务干部的考评办法由京区企业党委参照本办法另行制定。 对其他院属企 业党组织和党务干部的考评办法由其上级党组织另行制定。 附件:1. 党组织工作考评民主测评表( 表一) 2. 党建工作考评自查表( 表二) ( 表三) 3. 党组织工作述职考评表( 表四) 4. 党组织班子履职情况民主测评表( 表五) 5. 党组织书记履职情况考评表( 表六) ( 联系部门:直属机关党委) — 4 — 附件 1 党组织工作考评民主测评表( 表一) 考评内容 评价 好 较好 一般 差 阴 阴 阴 阴 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方针政策和院党组各项工作部署情况 阴 阴 阴 阴 党委( 分党组) 班子推动党建工作为科技创新提供坚强保证的情况 阴 阴 阴 阴 基层党组织建设和作用发挥情况 阴 阴 阴 阴 党委( 分党组) 班子工作作风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 阴 阴 阴 阴 领导和支持纪委、统战、群团和离退休工作情况 阴 阴 阴 阴 组织开展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 精神相关活动的情况 摇 摇 您认为在本年度党委( 分党组) 工作存在哪些问题? 有什么意见或建议? — 5 — 附件 2 党建工作考评自查表( 表二) 评分 内容 评分标准 最高 扣分值 1. 未按要求组织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 贯彻落实党中央 和院党组各项工 作部署 的十九大精神学习的,扣 5 分; 2. 未研究、传达院党建工作会议、党建工作推进会工作要求 与部署的,扣 3 分; 20 3. 未按要求贯彻落实院党组和直属机关党委部署的重点任 务的,每项扣 2 分,最多扣 12 分。 1. 系统内单位党委班子换届或调整不及时并未做及时督促 领导和指导本系 重点工作 统开展党建工作 (40 分) 提醒的,每单位扣 2 分,最多扣 8 分; 2. 未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或年度工作计划完成率不到 80% 的 ( 涉及院相关工作未部署的除外) ,扣 5 分; 10 3. 全年未对系统内党建工作进行部署的,或未定期听取系统 内单位党建工作汇报的,扣 5 分。 1. 分党组成员没有明确分工的( 以文件为准) ,扣 2 分; 2. 分党组会议缺少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的,缺一项扣 1 分, 最多扣 5 分; 分党组班子自身 建设 3. 分党组成员不能经常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或活动的, 每人扣 1 分,最多扣 5 分; 4. 分党组成员没有按要求讲党课的,每人扣 1 分; 5. 未建立分党组工作规则( 类似文件) 或未明确分党组主要 职责、议事范围和议事规则的,扣 2 分; 6. 未按要求召开民主生活会的,扣 2 分。 1. 未在分院机关设置党建工作( 含纪检、群团工作) 办事机构 的,扣 3 分; 组织工作 2. 未在分院机关配备专职党务干部的,扣 3 分; 3. 未按要求组织本系统党务干部培训的,扣 4 分; 4. 未按要求及时准确完成本系统党建统计工作的,扣 3 分; 5. 未按要求组织系统内党建工作考核的,扣 4 分。 日常工作 1. 未建立分院系统统战代表人士名册或档案的,或建有名册 (60 分) 或档案但未做动态调整的,扣 2 分; 统战工作 2. 未组织过任何针对本系统内统战工作会议、交流等活动 的,扣 2 分; 3. 未按要求成立系统内留学人员联谊会组织的,扣 1 分; 4. 未对本系统内统战组织和统战对象开展工作给予必要支 持的,扣 1 分。 — 6 — 10 扣分 评分 内容 评分标准 最高 扣分值 扣分 1. 未制定中心组学习计划的,扣 2 分; 2. 中心组集体学习研讨每季度不少于 1 次,少 1 次扣 1 分; 宣传工作 3. 未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的,或未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制的检查考核制度的,扣 2 分; 4. 出现违反意识形态工作事项,处理不及时导致不良影响 的,扣 5 分; 5. 未填报党的宣传工作统计的,扣 1 分。 1. 未指导系统内单位群团组织按期换届的,每单位扣 1 分, 最多扣 6 分; 群团工作和离退 日常工作 (60 分) 休干部工作 2. 未给予分院层面群团工作和离退休干部工作固定经费支 持的,扣 2 分; 3. 未专题研究过本系统群团工作和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扣 2 分; 4. 未在本系统内组织过任何群团活动和离退休干部活动的, 扣 2 分。 1. 未在分院系统组织开展经常性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以及 作风建设相关教育活动的,扣 2 分; 2. 未按要求在分院系统组织签订个性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纪检工作 书 / 反腐倡廉建设责任书的,扣 3 分; 3. 未按要求运用监督执纪“ 四种形态冶 的,扣 5 分; 4. 未按要求及时完成执纪审查工作的,每 1 起扣 2 分,最多扣 15 分; 5. 分院机关因制度不全、管理不到位导致发生违法违纪行为 的,扣 4 分。 加分项 1. 在省部级及以上党建工作会议上,作大会经验交流的,加 5 分;作书面交流的, 加 3 分; 2. 全院党建宣传工作排名前 10 名加 5 分,第 11-30 名加 3 分,第 31-50 名加 2 分。 总得分 = 100-总扣分+加分 注:供考评分院分党组时使用 — 7 — 党建工作考评自查表( 表三) 评分 内容 评分标准 最高 扣分值 1. 未按要求组织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 贯彻落实党中央 和院党组各项工 作部署 的十九大精神学习的,扣 5 分; 2. 未研究、传达院党建工作会议、党建工作推进会工作要求 与部署的,扣 3 分; 20 3. 未按要求贯彻落实院党组、直属机关党委、分院分党组和 上级党组织部署的重点任务的,每项扣 2 分,最多扣 12 分。 1. “ 三重一大冶 事项未经党委研究的,每次扣 1 分,最高扣 5 分; 推进本单位党建 重点工作 工作情况 (40 分) 2. 所属基层党组织不健全或换届不及时的,每个扣 2 分,最 多扣 8 分; 3. 未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或年度工作计划完成率不到 80% 10 ( 涉及上级组织未部署的工作除外) 的,扣 5 分; 4. 全年未对本单位进行部署的,或未定期听取所属基层党组 织党建工作汇报的,扣 5 分。 1. 党委班子没有明确分工的( 以文件为准) ,扣 2 分; 2. 党委会会议缺少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的,缺一项扣 1 分, 最多扣 5 分; 党委班子自身建 设 3. 党委委员不能经常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或活动,每人 扣 1 分,最多扣 5 分; 4. 党委委员未按要求讲党课的,每人扣 1 分; 10 5. 未建立党委工作规则( 类似文件) 或未明确党委主要职责、 议事范围和议事规则的,扣 2 分; 6. 未按要求组织召开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扣 2 分。 1. 未按要求设置党委办事( 含纪检、群团工作) 机构的,扣 2 分; 2. 未按要求配备专职党务干部的,扣 2 分; 3. 未按要求完成上级党组织和院部署的党建统计工作的,扣 3 组织工作 分; 4. 未按要求组织本单位党务干部培训的,扣 3 分; 17 5. 未按要求建立党委委员联系党外科技骨干制度的,扣 3 分; 日常工作 6. 未完成年度党员发展计划的,扣 2 分; (60 分) 7. 未按规范进行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扣 3 分; 8. 未按要求组织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扣 2 分。 1. 未按要求对民主党派拟发展人士进行审查和审批的,扣 2 分; 统战工作 — 8 — 2. 未建立明确的统战代表人士名册或档案,或建有名册或档 案但未做动态调整的,扣 2 分; 3. 全年未组织过任何针对本单位的统战工作活动的,扣 2 分。 6 扣分 评分 内容 评分标准 最高 扣分值 扣分 1. 未制定中心组学习计划的,扣 2 分; 2. 中心组集体学习研讨每季度不少于 1 次,少 1 次扣 1 分; 3. 未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的,或未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宣传工作 制的检查考核制度的,扣 2 分; 4. 出现违反意识形态工作事项,处理不及时导致不良影响 12 的,扣 5 分; 5. 未报送党建信息的,扣 2 分;6. 未填报党的宣传工作统计 的,扣 1 分。 1. 未对群团工作坚持“ 三性冶 提出要求并做具体指导的,扣 5 分; 2. 未指导本单位群团组织按期换届的,每个组织扣 1 分,最 多扣 3 分; 群团工作和离退 休干部工作 日常工作 3. 未给予群团工作和离退休干部工作固定经费支持的,扣 2 分; 4. 未专题研究过本单位群团工作和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扣 2 10 分; (60 分) 5. 未在本单位内组织过任何群团活动的,扣 2 分; 6. 未将离退休干部政治理论学习纳入单位总体学习计划,或 每年组织集中政治理论学习少于 2 次的,扣 2 分。 1. 未在本单位组织开展经常性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的,扣 2 分; 2. 未按要求在本单位组织签订个性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 反腐倡廉建设责任书的,扣 3 分; 3. 未按要求运用监督执纪“ 四种形态冶 的,扣 5 分; 纪委工作 4. 未按要求及时完成执纪审查工作的,每 1 起扣 2 分,最多扣 15 分; 15 5. 未明确本单位反腐败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严肃查处腐败 问题的,扣 3 分; 6. 纪委书记分管工作不符合院有关要求的,扣 5 分; 7. 因制度不全、管理不到位导致发生违法违纪行为的,扣 4 分。 加分项 1. 在省部级及以上党建工作会议上,作大会经验交流的,加 5 分;作书面交流的, 加 3 分; 2. 全院党建宣传工作排名前 10 名加 5 分,第 11-30 名加 3 分,第 31-50 名加 2 分。 总得分 = 100-总扣分+加分 注:供考评分院分党组时使用 — 9 — 附件 3 党组织工作述职考评表( 表四) 考评项 党建 工 作 推 进 情 况 及 效 果 考评内容 好 较好 一般 差 班子履职情况及效果 阴 阴 阴 阴 基础性工作情况及效果 阴 阴 阴 阴 开展特色工作和党建工作创新情况 阴 阴 阴 阴 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阴 阴 阴 阴 阴 阴 阴 阴 作风建设的情况及效果 阴 阴 阴 阴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情况及效果 阴 阴 阴 阴 创新文化建设情况及效果 阴 阴 阴 阴 统战、群团、离退休工作的情况及效果 阴 阴 阴 阴 对问题的分析是否准确,改进工作的思路措施是否明晰 阴 阴 阴 阴 阴 阴 阴 阴 重点 工 作 任 务 完 成 情 况 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及效果 及效果 落实党中央、院党组和上级党的组织部署工作任务情 况 作风 建 设 与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创新 文 化 与 统 战 群 团 工 作 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综合评定 — 10 — 评价 附件 4 党组织班子履职情况民主测评表( 表五) 书记 测评项目 较 一 好 般 较 一 好 般 阴 阴 阴 阴 阴 阴 阴 阴 阴 阴 阴 阴 阴 差 好 阴 阴 阴 阴 阴 阴 工作作风情况 阴 个人 品 德 和 廉 阴 牢固树立“ 四个 意识冶 情况 好 副书记 班子成员一 较 一 好 般 阴 阴 阴 阴 阴 阴 阴 阴 阴 阴 差 好 阴 阴 阴 阴 阴 阴 阴 阴 阴 阴 班子成员二 较 一 好 般 阴 阴 阴 阴 阴 阴 阴 阴 阴 阴 差 好 阴 阴 阴 阴 阴 阴 阴 阴 阴 阴 班子成员三 较 一 好 般 阴 阴 阴 阴 阴 阴 阴 阴 阴 阴 阴 阴 阴 阴 阴 阴 阴 阴 阴 阴 阴 阴 阴 阴 阴 阴 阴 阴 阴 差 好 阴 阴 阴 阴 阴 阴 阴 阴 阴 阴 差 党建 工 作 精 力 投入 和 结 合 科 技创 新 履 行 党 建工 作 职 责 情 况 发挥 党 务 干 部 的示 范 带 头 作 用情况 洁自律情况 — 11 — 附件 5 党组织书记履职情况考评表( 表六) 评价 考评项目 好 较好 一般 差 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 阴 阴 阴 阴 履行党建工作职责情况 阴 阴 阴 阴 推动落实上级党的组织部署的重点工作任务情况 阴 阴 阴 阴 抓班子和党建工作队伍情况 阴 阴 阴 阴 作风和廉洁自律情况 阴 阴 阴 阴 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阴 阴 阴 阴 综合评定 阴 阴 阴 阴 摇 摇 您对被考评对象有什么意见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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