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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做好2023年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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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商学院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黔商院资助发〔2023〕8 号 关于组织做好 2023 年 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 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切实保障家庭 经济困难学生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做好 2023 年国家助学贷款工 作,根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国家开发银行普惠金融部《关 于印发<2023 年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指引>的通知》(教助中心 【2023】16 号)文件精神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将 2023 年学 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学生登录系统维护个人信息 助学贷款学生如需办理续贷申请,需每年登录学生在线系 统不少于两次,并完成个人信息的更新和维护。为避免学生因疏 忽无法申请续贷,请各二级学院做好宣传,组织有贷款意向的学 生于 6 月 22 前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 1 维护、更新个人信息(学院、专业、学号、联系方式等),如发 现学制有误(如四年制写成三年制等),应及时反馈给当地资助 中心。此后信息有变更的,应及时登录系统维护更新。 二、组织学生填写续贷声明工作 为进一步规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流程,提升国家助学 贷款资助育人效果,续贷学生申请助学贷款时,需填写续贷声明, 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和学习进步情况等(申明要求在不违反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体现个人真实申贷意愿)。续贷声 明内容必须真实,对内容不实或不符合要求的续贷声明,会被在 审核退回甚至影响贷款。 三、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报具体流程 (一)“首贷学生”办理流程及申贷材料 1. 学 生 登 录 “ 学 生 在 线 系 统 ” ( 网 址 : https://sls.cdb.com.cn),完成注册并填写个人及共同借款人 基本信息,提交贷款申请,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 贷款申请表》并本人签字。 2.系统提示通过预申请的学生,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 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并签字后,按系统提示上传申贷材料。 3.未进行预申请,但确因家庭经济困难需要申办生源地信用 助学贷款的同学,可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表》,作为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依据申办贷款。 4.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携带以下申贷材料,前往县级资助 2 中心办理手续: (1)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各自的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 件 (2)学生证原件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未通 过预申请的同学还要携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原件(根 据系统提示导出并填写) (二)“续贷学生”办理流程及申贷材料 1.借款学生在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续贷手续前,请先登录 “学生在线系统”(网址:https://sls.cdb.com.cn)更新个人 及共同借款人相关信息,再提出续贷申请。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续 贷声明后,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并 签字。 2.续贷材料 (1)办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2)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 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 四、工作要求 (一)认真组织,加强政策宣传。各学院要高度重视,通过 多途径加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政策宣传工作。组织学生认 真学习本通知内容,坚持对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贷 尽贷”原则,认真审核对确认为家庭经济真正困难需申请生源地 3 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今年续贷系统开放时间为 6 月底,由各二 级学院统一组织贷款学生于 7 月 5 日(星期三)前登录“学生在 线系统”完成网上续贷工作,学生自行导出“国家开发银行生源 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并签字,贷款学生持相关申贷资料在暑 假期间前往生源地学生资助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如要更换共同借 款人,学生需要和新的借款人一起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手续, 再进行续贷申请)。 (二)做好学生教育管理。要将诚信教育融入日常素质教育 中,常态化、广泛深入地开展诚信主题教育活动;加强防范金融 诈骗、电信诈骗和不良校园贷等方面的教育,提高学生防诈骗、 防陷阱的意识;引导学生树立正确消费观,勤俭节约,努力向学。 五、汇总资料上报要求 二级学院负责人把所有审核符合要求的申请贷款学生统一 汇总在《贵州商学院 2023 年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登记 表》上(见附件 1 电子版、纸质一式一份),并于 2023 年 7 月 5 日(星期三)前报送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思齐楼 115 室)。 六、工作注意事项 (一)学生应根据家庭经济状况确定申贷额度,申请的国家 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 弥补日常生活费,本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 12000 元,不低于 1000 元。 (二)在 9 月份(下学期初)开学时持县级资助中心《受理 4 证明》来校时交到辅导员处,待学校将“回执校验码”录入系统 成功后,县(市、区)资助中心、开发银行最终审核通过,整个 贷款手续才算办理完成。 (三)部分县份现已开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续贷远程受理 功能,续贷同学可以在线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具体试点范 围可致电所在县学生资助中心咨询或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查询。 (四)部分地区可能会要求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 请提前向县级资助中心咨询,县级资助中心也提供申贷材料扫描 上传服务;如果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同一本户口簿上,需 携带双方户口簿原件。 (五)今年续贷系统 6 月底开放,请各学院先组织学生登录 系统完成个人信息维护,待续贷系统开放后再通知学生进入系统 完成个人续贷申请。 附件:1、2023 年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指引(教助中心〔2023〕 16 号) 2、贵州商学院 2023 年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 登记表 如果教育厅对助学贷款工作有新的要求,我们会及时将相关 要求通知各二级学院。 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3 年 6 月 14 日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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