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汇通精密液压有限公司年产1500吨机械零部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pdf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污染影响类) 项目名称:广州汇通精密液压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广州汇通精密液压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2022 年 3 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本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能力的单位编制,本表一式四份, 一律打印填写。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 30 个字(两个 英文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 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周围一定范围集中居民住宅区、学 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应尽可能给出 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 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 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意见,无主管部门的项目,可 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 目录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13 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22 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 28 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 59 六、结论 ...........................................................................................................61 附表 ................................................................................................................... 65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广州汇通精密液压有限公司年产 1500 吨机械零部件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 2203-440119-04-02-268398 建设单位联系人 符汉珍 联系方式 13632201263 建设地点 广东 省(自治区) 广州 市 增城 县(区) 仙村镇 乡(街道) 岳 湖村上围沙河社(土名)一号厂房 地理坐标 ( 23 度 13 分 7.43 秒, 113 度 42 分 5.16 秒) 69 通用零部件制造—其他 (仅分割、焊接、组装的除 外;年用非溶剂型低 VOCs 含量涂料 10 吨以下的除外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C348 通用零部件 制造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 /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 / 总投资(万元) 10000 环保投资(万元) 92 环保投资占比(%) 0.92% 施工工期 / 是否开工建设 ☑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用地(用海) 面积(m2) 14364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无 规划情况 无 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 无 规划及规划环境 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无 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其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从事通用零部件制造,不属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第29号 — 1 — 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 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的决定》中淘汰类或限制类,也不属于《市场 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中的限制、淘汰类产业的项目,因此本项目符合 国家和地方相关的产业政策。 2、选址合理性分析 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土地使用证(详见附件5)可知,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 用地,符合用地标准,并具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项目选址符合现状功能要求、 符合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及满足环保审批条件。因此,本项目选址合理。 3、与《广州市城市环境保护总体规划(2014-2030年)》相符性分析 序 号 1 管控区类 别 生态保护 红线 2 水环境空 间管控 3 大气环境 空间管控 生态环境 空间管控 4 本项目 相符性 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附图 8) 符合要求 位于水环境超载管控区,“涉环境容量超 载相对严重的管控单元(现状污染物排放 量超出环境容量 30%以上),主要包括西 福河、西航道前航道、市桥水道、花地水 道、榄核水道。加强现有水污染源和排污 口综合治理,持续降低入河水污染物总 量,使水质达到功能区划标要求。区内违 法违规建设项目,由各区人民政府责令拆 除或者关闭,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 补救措施,并依法处罚”,项目主要排放 废水为员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处理达标 排放,极少量生产废水经处理达标后与生 活污水经市政管网排入新塘永和污水处 理厂处理,不直接向周边水体排放废水 (附图 6) 符合要求 不属于大气环境空间管控区(附图 5) 符合要求 不属于生态环境空间管控区(详见附图 7) 符合要求 4、与饮用水源保护区区划的符合性分析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区划规范优化方案的 批复》(粤府函〔2020〕83号),项目所在地不属于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 5、与环境功能区划的符合性分析 序 号 1 2 类 别 空 气 环 境 地 依据 本项目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环境 空气功能区区划(修订)的通知》(穗府 [2013]17 号文) 二类区(详见附图 9) 《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粤环 不在饮用水源一级保 — 2 — 3 表 水 环 境 声 环 境 [2011]14 号)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 州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区划规范优化方 案的批复》(粤府函【2020】83 号) 护区、二级保护区和 准保护区范围内(详 见附图 10、附图 11) 《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声 环境功能区区划的通知》穗环[2018]151 号 3 类区(详见附图 13)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所在区域的空气环境功能为二类区,项目所在位置不 属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它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符合区域空气环境 功能区划分要求;项目外排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由市政污水管 网排入新塘镇永和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生产废水依托广州市新豪精密科 技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系统预处理达标后由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新塘永和污水处 理厂进行深度处理,项目不直接向地表水体排放污水,不新建排污口。因此, 项目不会对当地地表水环境造成明显不良影响;项目所在区域声功能属3类区, 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区域标准限值, 同时本项目运行过程采用隔声、减振、降噪等措施,不会对周边声环境产生明 显不良影响,符合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要求。 6、与《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 案的通知》(粤府[2020]71号相符性分析 序 号 内容 1 生态保护 红线 2 资源利用 上线 3 环境质量 底线 相符性 根据建设提供的土地使用证可知,本项目用地性质 为工业用地,符合建设用地;再根据《广州市城市环境 保护总体规划(2014-2030 年)》可知,项目不在生态严 控区范围内,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 项目建设土地不占用基本农田,土地资源消耗符合 要求;项目用水由市政供水部门提供自来水,用电用市 政电网供给,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 符合当地规划要求,因此项目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 项目建成后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 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中的第 二时段三级标准;生产废水依托广州市新豪精密科技有 限公司污水处理系统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 限值》(DB 44/26-2001)中的第二时段一级标准,预处 理达标后的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新 塘永和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 及其 2018 年修改单二级标准要求; 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 中 3 类功能区标准,项目建成后噪声产 生量小,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3 类功 能区标淮。因此项目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 — 3 — 4 全省总体 管控要求 5 “一核一带 一区”区域 管控要求 6 环境管控 单元总体 管控要求 根据《广州市生态环境空间管控图》可知,本项目 不属于生态环境空间管控范围,项目为通用零部件制造, 不属于全省总体管控要求里面的“区域布局管控要求”中 提及的产业群;不涉及能源资源利用要求;厂区内地面 全部水泥硬化,原料区刷防渗漆,原料密封存放在原料 区设置的托盘上,不存在地下水、土壤污染的途径,对 地下水和土壤的环境风险较低; 本项目位于广州市增城区仙村镇岳湖村上围朱仙路 8 号,项目属于“一核一带一区”区域的“一核”珠三角核心 区。 项目为通用零部件制造,不属于水泥、平板玻璃、 化学制浆、生皮制革以及国家规划外的钢铁、原油加工 等项目;根据下文分析可知,项目使用的原料不涉及 VOCs 含量涂料,符合要求。 根据项目地理位置图可知,项目不属于港口或公用 码头建设,项目冷却水的水为循环使用的,提高了工业 用水效率。项目为新建项目,挥发性有机物实行两倍削 减替代;项目外排的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经预处理达 标后由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新塘永和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 处理;项目的固体废物分类收集,按相关要求进行处置。 项目位于广州市增城区仙村镇岳湖村上围朱仙路 8 号,不属于要求中所提的园区,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分 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房,定期交由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置。 综上,项目符合“一核一带一区”区域中的珠三角核 心区管控要求。 根据《广东省环境管控单元图》(详见附图 14)可 知,本项目属于陆域管控单元中的重点管控单元。但不 属于省级以上工业园区重点管控单元;项目所在位置不 在江河、湖泊、水库、湿地附近,项目已完成雨污管网,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生产废水依托广州市新 豪精密科技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系统预处理,预处理达标 后的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由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新塘永和 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项目为新建通用零部件制造, 不属于要求中禁止的行业,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非 甲烷总烃、臭气、颗粒物,不属于《有毒有害大气污染 物名录》中所列的污染物,根据下文分析可知,项目使 用的原料不涉及 VOCs 含量涂料、油墨等。符合要求。 本项目为通用零部件制造,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 清单(2020 年版)》禁止准入事项。 综上,本项目符合《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 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粤府〔2020〕71号)要求。 7、本项目与《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 管控方案的通知》(穗府规〔2021〕4 号)的相符性分析 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管控单元 (ZH44011820004) 区域布局管控 — 4 — 本项目 相符性 1-1.【产业/综合类】园区重点发展清洁 生产水平高的汽车及新能源汽车制造、 汽车零部件、显示面板、电子元器件、 半导体材料、芯片设计、制造、封装、 项目为通用零部件制造,清 测试、总部经济、科技研发、医疗仪器 洁生产水平较高。 设备及器械制造、再生医学、现代中药 研发、医学检验检测、健康管理等相炉 业。 1-2.【产业/限制类】开发区用地范围内 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不在 距离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饮用 居民住宅楼内,距离生态保 水水源地等生态环境敏感区域 1 公里的 护红线、自然保护地、饮用 区域,应优化产业布局,控制开发强度, 水水源地等生态环境敏感 优先引进无污染或轻污染的产业和项 区域较远。 目,防止侵占生态环境敏感区域。 项目为通用零部件制造,符 1-3.【产业/综合类】新建项目应符合现 合现行有效的《产业结构调 行有效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市 整指导目录》《市场准入负 场准入负面清单》等国家和地方产业政 面清单》等国家和地方产业 策及园区相关产业规划等要求。 政策及园区相关产业规划 的要求。 相符 相符 相符 1-4.【产业/综合类】科学规划功能布局, 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符合 突岀生产功能,统筹生活区、商务区、 城市功能建设产业规划的 办公区等城市功能建设,促进新型城镇 布局要求。 化发展。 相符 1-5.【产业/综合类】现有不符合产业规 划、效益低、能耗高、产业附加值较低 的产业和落后生产能力逐步退岀或关 停。 相符 项目为通用零部件制造,不 属于不符合产业规划、效益 低、能耗高、产业附加值较 低的产业。 项目在大气环境高排放重 点管控区内,在广东省广州 市增城县区仙村镇岳湖村 上围朱仙路 8 号 IPE 工业园 区内落地集聚。 能源资源利用 项目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 2-1.【水资源/综合类】提高园区水资源 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生 利用效率,提高企业工业用水重复利用 产废水依托广州市新豪精 率和园区再生水(中水)回用率。 密科技有限公司污水处理 设施处理。 2-2.【土地资源/综合类】提高园区土地 资源利用效益,积极推动单元内工业用 项目园区厂房多为双层,土 地提质增效,推动工业用地向高集聚、 地资源利用效益较高。 高层级、高强度发展,加强产城融合。 2-3.【其他/综合类】有行业清洁生产标 项目为通用零部件制造,清 准的新引进项目清洁生产水平须达到 洁生产水平较高。 本行业先进水平。 1-6.【大气/鼓励引导类】大气环境高排 放重点管控区内,应强化达标监管,引 导工业项目落地集聚发展,有序推进区 域内行业企业提标改造。 相符 相符 相符 相符 污染物排放管控 3-1.【水/综合类】园区内所有企业自建 预处理设施,确保达标排放;建立水环境 管理档案“一园一档” — 5 — 项目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 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生 产废水依托广州市新豪精 密科技有限公司污水处理 相符 设施处理。 3-2.【大气/综合类】重点推进汽车制造、 项目为通用零部件制造,不 高端装备制造和电子信息等产业等重 含有涂装工序,项目有机废 点行业 VOCs 污染防治,鼓励园区建设 气主要是:机加工工序的切 集中涂装中心代替分散的涂装工序,配 削液挥发和清洗工序清洗 备高效废气治理设施,提高有机废气收 剂挥发,经油雾净化器+二 级活性炭吸附(TA001、 集处理率;涉 VOCs 重点企业按"一企 TA005、TA008、TA009) 一方案"原则,对本企业生产现状、 处理由 15 米高排气筒 VOCs 产排污状况及治理情况进行全 (DA001、DA005、DA008、 面评估,制定 VOCs 整治方案。 DA009)排放; 3-3.【其他/限制类】园区主要污染物排 放总量不得突破规划环评核定的污染 物排放总量管控要求,开发区内广州东 部(增城)汽车产业基地进入污水处理 厂系统工程的废水量需控制 5.46 万吨/ 项目为通用零部件制造,项 天以内,大气污染物 SO2 排放量不高于 目大气污染物 VOCs 总量 100 吨/年。当园区环境目标、产业结构 指标须实行 2 倍削减替代, 和生产力布局以及水文、气象条件等发 水污染物总量纳入新塘永 和污水处理厂。 生重大变化时,应动态调整污染物总量 管控要求,结合规划和规划环评的修编 或者跟踪评价对区域能够承载的污染 物排放总量重新进行估算,不断完善相 关总量管控要求。 相符 相符 环境风险防控 4-1.【风险/综合类】建立企业、园区、 政府三级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开展区域 项目建立了事故应急体系, 环境风险评估和区域环境风险防控体 做好落实事故风险防范和 系建设。建全园区环境事故有毒有害气 应急措施,有效防范污染事 体预警预报机制,建设园区环境应急救 故发生。 援队伍和指挥平台,提升园区环境应急 管理能力。 4-2.【风险/综合类】生产、储存、运输、 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及其他存在环 项目园区编制了突发环境 境风险的入园企业,应根据要求编制突 事件应急预案,有效防范污 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避免或最大程 染事故发生。 度减少污染物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质进 入厂界外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 项目最近敏感点为 123 米 4-3.【土壤/综合类】建设用地污染风险 处,且项目厂区内全部水泥 管控区内企业应加强用地土壤和地下 硬化,原料区地板刷漆、危 水环境保护监督管理,防治用地土壤和 废房做好防渗防漏措施,生 地下水污染。 产区域实行分区管控,不存 在污染土壤途径。 相符 相符 相符 综上,本项目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 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穗府规〔2021〕4 号)的相关要求 8、与“《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9年3月1日起施行”的相符性分析 — 6 — 本项目不属于《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中禁止新建、扩建国家规划外 的钢铁、原油加工、乙烯生产、造纸、水泥、平板玻璃、除特种陶瓷以外的陶 瓷、有色金属冶炼等大气重污染项目;本项目不属于严格控制新建、扩建排放 大气污染物的工业类建设项目,大气污染物可达标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 影响。因此,本项目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10、与“《广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的相符性分 析 根据该条例,饮用水源区禁止新建、扩建排污项目,排放工业废水的企业 应当采取有效措施,收集和处理产生的全部生产废水,防止污染水环境。含有 毒有害水污染物的工业废水应当分类收集和处理,不得稀释排放。向工业集聚 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或者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工业废水的,应当按照有 关规定进行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设施处理工艺要求,符合国家或者地方规定 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后方可以排放。同步规划建设污水、雨水收集管网,实行 雨污分流。在有条件的地区,应当逐步推进初期雨水调蓄处理和利用,减少水 污染。 本项目不在引用水源保护区,厂区实行雨污分流,产生的生产废水不含毒 有害水污染物,生产废水经处理达标后经市政管网排入永和污水处理厂处理。 符合《广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要求。 11、与《关于严格限制东江流域水污染项目建设进一步做好东江水质保护 工作的通知》(粤府函〔2011〕339 号)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格限制东 江流域水污染项目建设进一步做好东江水质保护工作的补充通知》(粤府函 〔2013〕231 号)的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从事通用零部件制造,不属于重污染项目、重金属污染项目、矿产 资源开发利用项目、规模化禽畜养殖项目,不属于严格控制或禁止的行业及使 用原料的项目,不属于停止、暂停或不予审批的范围。项目不在河、坪山河等 支流)、石马河(含观澜河、潼湖水等支流)、紧水河、稿树下水、马嘶河(龙 溪水)等支流和东江惠州博罗段江东、榕溪沥(罗阳)、廖洞、合竹洲、永平 等 5 个直接排往东江的排水渠流域内,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分别处理后经市 政管网排入永和污水处理厂处理。符合《关于严格限制东江流域水污染项目建 设进一步做好东江水质保护工作的通知》(粤府函〔2011〕339 号)及《广东 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格限制东江流域水污染项目建设进一步做好东江水质保护 工作的补充通知》(粤府函〔2013〕231 号)要求。 — 7 — 12、与广东省有关挥发性有机废气排放的法律法规相符性分析 序 号 1 政策、规划 名称 政策、规划要求 本项目情况 相 符 性 《关于珠江 三角洲地区 严格控制工 业企业挥发 性有机物 (VOCs)排 放的意见》 (粤环 【2012】18 号) 根据《关于珠江三角洲地区严格控 制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 排放的意见》,文件中强调:“①在 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风景名 胜区、森林公园、重要湿地、生态 敏感区和其他重要生态功能区实行 强制性保护,禁止新建 VOCs 污染 企业,并逐步清理现有污染源。② 抓好印刷、家具、制鞋、汽车制造 业达标治理。全面贯彻执行我省印 刷、家具、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 、 制鞋行业四个 VOCs 地方排放标 准,采取切实有效的 VOCS 削减及 达标治理措施。” 本项目不位 于上述规定 的重要生态 功能区,不 属于“①”中 的禁止新建 污染企业。 机加工油雾 (非甲烷总 烃)及清洗 废气(非甲 烷总烃)能 够达标排 放,符合上 述意见要求 符 合 2 《“十三五” 挥发性有机 物污染防治 工作方案》 3 《广东省挥 发性有机物 (VOCs)整 治与减排工 作方案 (2018-2020 年)》 各地要全面开展涉 VOCs 排放的 “散乱污”企业排查工作,建立管理 台账,实施分类处置。涉 VOCs 排 放的“散乱污”企业主要为涂料、油 墨、合成革、橡胶制品、塑料制品、 化纤生产等化工企业,使用溶剂型 涂料、油墨、胶粘剂和其他有机溶 项目不属于方 剂的印刷、家具、钢结构、人造板、 案中的“散乱 注塑等制造加工企业,以及露天喷 污”企业。 涂汽车维修作业等。 油雾废气及 提高 VOCs 排放重点行业环保准入 清洗废气经 门槛,严格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量。 收集处理排 重点地区要严格限制石化、化工、 放。 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高 VOCs 排 放建设项目。新建涉 VOCs 排放的 工业企业要入园区。 加强无组织废气排放控制,含 VOCs 物料的储存、输送、投料、 卸料,涉及 VOCs 物料的生产及含 VOCs 产品分装等过程应密闭操 作。 根据《广东省挥发性有机物整治与 项目不属于 减排工作方案(2018-2020 年)》提 严格限制的 出:严格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量。 重点行业, 严格限制石化、化工、包装印刷、 油雾废气、 工业涂装等高 VOCs 排放建设项 清洗废气经 目。重点行业新建涉 VOCs 排放的 收集处理后 工业企业原则上应入园进区。未纳 达标排放, 入《石化产业规划布局方案》的新 有机废气排 建炼化项目一律不得建设。严格涉 放实行两倍 VOCs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实 总量替代, — 8 — 符 合 符 合 4 《广东省打 赢蓝天保卫 战实施方 案》 (2018-2020 年) 5 《重点行业 挥发性有机 物综合治理 方案》 行区域内 VOCs 排放等量或倍量削 不会对环境 减替代,并将替代方案落实到企业 产生明显影 排污许可证中,纳入环境执法管理。 响。 本项目不属 于《广东省 打赢蓝天保 “淘汰高污染高排放行业和企业:全 卫战 2018 年 面梳理本行政区域内钢铁、水泥、 工作方案》 玻璃、化工、陶瓷、造纸、石材、 中需要淘汰 有色金属等高污染行业企业和涉挥 的高污染行 发性有机物(VOCs)行业企业,清 业企业和涉 查相关行业中能耗、环保等达不到 挥发性有机 标准以及属于落后产能的企业”;推 物(VOCs) 广应用低 VOCs 原辅材料:重点推 等高污染高 广使用低 VOCs 含量、低反应活性 排放落后产 的原辅材料和产品,到 2020 年,印 能的行业和 刷、家具制造、工业涂装重点工业 企业;少量 企业的低毒、低(无)VOCs 含量、 废气经处理 高固份原辅材料使用比例大幅提 后不会对环 升。 境产生明显 影响,油雾 废气经收集 处理排放。 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提高废 对产生有机 气收集率。遵循“应收尽收、分质收 废气进行有 集”的原则,科学设计废气收集系 效收集,处 统,将无组织排放转变为有组织排 理达标后排 放进行控制。 放。 符 合 符 合 13、与《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的相符 性分析 源项 控制环 节 控制要求 符合情况 1、VOCs物料应储存于密闭的容器、包装袋、 储罐、储库、料仓中;2、盛装VOCs物料的容 器或包装袋应存放于室内、或存放于设置有雨 碳氢清洗剂密闭 VOCs 物料储 棚、遮阳和防渗设施的专用场地。盛装VOCs 物料 桶装,储存于原料 存 物料的容器或包装袋在非取用状态时应加盖、 储存 仓库。 封口,保持密闭;3、VOCs物料储罐应密封良 好;4、VOCs物料储库、料仓应满足3.6条对 密闭空间的要求 液态 应采用管道密闭输送。采用非管道输 碳氢清洗剂密闭 VOCs物 送方式转移液态VOCs物料时,应采 桶装,输送过程无 料 用密闭容器、罐车。 有机废气挥发。 VOCs 物料 基本要 转移 求 粉状、粒 应采用气力输送设备、管状带式输送 项目不使用粉 和输 机、螺旋输送机等密闭输送方式,或 状VOCs 状、粒状VOCs物 送 者采用密闭的包装袋、容器或罐车进 物料 料。 行物料1转移。 — 9 — VOCs 无法密闭投加的,应在密闭空间内操作,或进 物料投 行局部气体收集,废气应排至VOCs废气收集 加和卸 处理系统。 放 项目切削加工、钻 1、调配、涂装、印刷、粘结、印染、干燥、 孔、攻牙工序全程 清洗等过程中使用VOCs含量大于等于10%的 在密闭内进行,清 产品,其使用过程应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 洗工序为半封闭 间内操作,或采取局部气体收集措施;废气应 作业,切削液、碳 含VOCs 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2、有机聚合物 氢清洗剂进使用 产品的 产品用于制品生产的过程,在(混合/混炼、 时打开,废气经收 使用过 塑炼/塑化/熔化、加工成型(挤出、注射、压 集处理后排放。 程 制、压延、发泡、纺丝等)等作业中应采用密 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操作,或采取局部气体 收集措施;废气应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 统。 1、企业应考虑生产过程、运行方式、废气性 项目切削加工、钻 质、处理方法等因素,对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收 孔、攻牙工序全程 进行集分类。2、废气收集系统的输送管道应 工艺 废气收 密闭.废气收集系统应在负压下运行。若处于 在密闭内进行,清 过程 集系统 正压状态,应对输送管道组件的密封点进行泄 洗工序为半封闭 VOCs 要求 漏检测,泄漏检测值不应超过500 mmol/mol,作业,输送管道密 闭,收集系统负压 无组 亦不应有感官可察觉泄漏.泄漏检测频次,修复 下运行。 织排 与记录的要求按照第8章规定执行。 放 收 集的 废 气 中 NMHC 初 始排 放 速 率 ≥3kg/h 项目切削加工、清 时,应配置 VOCs 处理设施,处理效率不应低 洗工序收集的废 VOCs排 于 80%;对于重点地区,收集的废气中 NMHC 气中非甲烷总烃 放控制 初始排放速率≥2kg/h 时,应配置 VOCs 处理 初始排放速率< 要求 设施,处理效率不应低于 80%:采用的原辅 2kg/h,设置“二级 材料符合国家有关低 VOCs 含量产品规定的 活性炭吸附”装置 除外。 处理。 1、企业应建立台帐,记录含VOCs原辅材料和 含VOCs产品的名称、使用量、回收量、废气 1、本评价要求企 量、去向以及VOCs含量等信息。台帐保存期 业建立台帐信息。 限不少于3年。2、通风生产设备、操作工位、2、依托广州市新 车间厂房等应在符合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相关 豪精密科技有限 其他要 规定的前提下,根据行业作业规程与标准、工 公司危废暂存间 求 业建筑及洁净厂房通风设计规范等的要求,采 储存,工艺过程产 用合理的通风量。3、工艺过程产生的含VOCs 生的含VOCs废料 废料(渣、液)应按要求进行储存、转移和输 应按要求进行储 送。盛装过VOCs物料的废包装容器应加盖密 存、转移和输送。。 闭。 14、《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重点行业建设项目挥发性有机物总量指 标管理工作的通知》的相符性分析(粤环发〔2019〕2号) ①新、改、扩建排放 VOCs 的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应当执行总量替代制度, 重点行业包括炼油与石化、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 合成纤维制造、表面涂装、印刷、制鞋、家具制造、人造板制造、电子元件制 造、纺织印染、塑料制造及塑料制品等 12 个行业。②珠三角地区各地级以上 — 10 — 市、上一年度环境空气质量年评价浓度不达标或污染负荷接近承载能力上限的 城市,建设项目新增 VOCs 排放量,实行本行政区域内污染源“点对点”2 倍量 削减替代,原则上不得接受其他区域 VOCs“可替代总量指标”。其它城市的建 设项目所需 VOCs 总量指标实行等量削减替代。③建设项目 VOCs 排放总量指 标审核及管理与总量减排目标完成情况挂钩,对总量减排目标进度滞后于时序 进度的地区,不得审批新增 VOCs 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的环评。省生态环境主 管部门负责审批的新、改、扩建涉 VOCs 排放项目,由项目所在地地级以上市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出具 VOCS 总量指标来源及替代削减方案的意见。其它各 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的涉 VOCs 排放项目参照省生态环境厅审批项 目的做法,开展总量替代④对 VOCs 排放量大于 300 公斤/年的新、改、扩建 项目,进行总量替代,按照附表 1 填报 VOCs 指标来源说明。其他排放量规模 需要总量替代的,由本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自行确定范围,并按照要求审核总 量指标来源,填写 VOCs 总量指标来源说明。 项目属于通用零部件制造不是重点行业,项目位于珠三角地区,VOCs 排 放量大于 300 公斤/年,VOCs 排放进行 2 倍消减替代,与《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关于做好重点行业建设项目挥发性有机物总量指标管理工作的通知》(粤环发 〔2019〕2 号)相符。 15、与《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粤环〔2021〕10 号)的 相符性分析 《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指出:大力推进挥发性有机物 (VOCs)源头控制和重点行业深度治理。开展原油、成品油、有机化学品等 涉 VOCs 物质储罐排查,深化重点行业 VOCs 排放基数调查,系统掌握工业源 VOCs 产生、处理、排放及分布情况,分类建立台账,实施 VOCs 精细化管理。 在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重点行业建立完善源头、过程和末端的 VOCs 全过程控制体系。大力推进低 VOCs 含量原辅材料源头替代,严格落实 国家和地方产品 VOCs 含量限值质量标准,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 VOCs 含量 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严格实施 VOCs 排放企业分级管控,全 面推进涉 VOCs 排放企业深度治理。开展中小型企业废气收集和治理设施建 设、运行情况的评估,强化对企业涉 VOCs 生产车间/工序废气的收集管理, 推动企业开展治理设施升级改造。推进工业园区、企业集群因地制宜统筹规划 建设一批集中喷涂中心(共性工厂)、活性炭集中再生中心,实现 VOCs 集中 高效处理。开展无组织排放源排查,加强含 VOCs 物料全方位、全链条、全环 节密闭管理,深入推进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工作。 本项目从事通用零部件制造,不属于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 排放 VOCs 的重点行业,原辅材料不属于高 VOCs 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 胶粘剂,切削加工、钻孔、攻牙工序全程在密闭内进行,清洗工序为半封闭作 业,产生的有机废气(VOCs)的量较少,有机废气经真空泵抽真空或集气罩 收集,经处理后可达标排放。因此,本项目与《关于印发<广东省生态环境保 护“十四五”规划>的通知》(粤环〔2021〕10 号)相符。 16、与《广东省 2021 年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粤办函[2021]58 号)的相符性分析 《广东省 2021 年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提出:2021 年 的 AQI 优良率、Pm2.5 和 PM10 年度空气质量目标值依次设置为 92.5%、25 微克/立方米、41 微克/立方米;制定、实施低 VOCs 替代计划,禁止新建生产 和使用高 VOCs 含量原辅材料项目;全面深化涉 VOCs 企业排放深度治理:督 促企业开展含 VOCs 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 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环节排查;指导企业使用适宜高效的治理技 术,涉 VOCs 重点行业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不推荐使用光氧化、光催化、低 温等离—18—子等低效治理设施,已建项目逐步淘汰光氧化、光催化、低温等 1 — 11 — 离子治理设施。 本项目不使用高 VOCs 含量的原辅材料,废气颗粒物的排放浓度较低,可 达标排放。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不会给地表水环境、环境空气达标造成较大压力。 本项目含 VOCs 原辅材料在密闭容器内储存,通过密闭容器转移、运输,各涉 VOCs 容器工艺在密闭设备中进行,使用时有极少量的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 本项目从事通用零部件制造,不属于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排放 VOCs 的重点行业。综上,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广东省 2021 年水、大气、土 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要求。 2 《广东省2021年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提出的(二)“深入推进城市 生活污水治理。推动城市生活污水治理从对“污水处理率”向对“污水收集率”管 理的转变,实现污水处理量及入口污染物浓度“双提升”。按照“管网建成一批、 生活污水接驳一批”原则,加快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竣工验收及联通, 推进城镇生活污水管网全覆盖。(三)深入推进工业污染治理。建立健全重污 染行业退出机制和防止"散乱污"企业回潮的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强化环保 执法后督察,推动违法企业及时有效落实整改措施。推动工业废水资源化利用, 加快中水回用及再生水循环利用设施建设,选取重点用水企业开展用水审计、 水效对标和节水改造,推进企业内部工业用水循环利用,推进园区内企业间用 水系统集成优化,实现串联用水、分质用水、一水多用和梯级利用。鼓励各地 开展工业图区(工业集聚区)“污水零直排区"试点示范。 项目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生产废水依托广州市 新豪精密科技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生产废水经处理达标后与生活污水 经市政管网排入新塘永和污水处理厂处理,不直接向周边水体排放废水。符合 《广东省2021年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相关要求。 3 《广东省 2021 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提出的“三、加强土壤污染 源头控制(二)加强工业污染风险防控”严格执行重全属污染物排放标准,持 续落实相关总量控制指标。补充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重点排查区域,更 新污染源整治清单,督促责任主体制定并落实整治方案。加强工业废物处理处 置,各地级以上市组织开展工业固体度物堆存场所的现场检查,重点检查防扬 散、防流失、防渗漏等设施建设运行情况,发现问题要督促责任主体立即整改。 (三)加强生活垃圾污染治理。深入推进生活拉级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 运输、分类处置,提升生活垃圾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加大焚烧处理设施建 设力废,加快现有设施的改道升级,提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占比。加大对非法 倾倒垃级处理处置垃圾等违法行为执法力度。 项目涉及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定期交由物资回收单 位回收利用;危废固废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 理。危险固废暂存间设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01) 及其修改单“原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确保工业固体度物堆存场所的 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设施运行良好,办公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交由 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符合《广东省2021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相关要 求。 — 12 —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仙村岳湖村上围沙河社(土名)一号厂房,占地面积 14364m2,厂房建筑面积约为 22668m2,都为租赁现有厂房并附带部分设施,建筑内容包括 TU5 车间 1 座(共 2F),TU17 车间 1 座(该厂房 1F 的一半)、TU23 车间 1 座(1F)及 其他配套设施,项目厂房平面布置见附图 2、项目具体建筑情况见下表。 表 2-1 项目构筑物情况一览表 占地面积 高度 建筑面积(m2) (m2) 9072 13.5 16656 序 号 1 名称 结构 TU5 车间 钢结构,两层 2 TU17 车间 钢结构,两层 2592 8.4 2592 3 4 TU23 车间 钢结构,两层 2700 14364 8.4 -- 3420 22668 总计 备注 项目只包含该 厂房 1F 的一半 2F 为仓库 / 项目工程组成详细情况见下表: 建 设 内 容 表 2-2 工程概况一览表 序号 项目 项目 组成 工程内容 备注 1 主体 工程 厂房 建筑面积 14364m2 生产加工场所、办 公区 给水 系统 由市政供水管网供给 市政供水 排水 系统 生活污水化粪池预处理,生产废水排入广州市新豪精 密科技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废水处理达标后 排入永和污水处 理厂 供电 系统 由市政供电网提供,不设备用发电机 供应用电 生活污 水处理 设施 三级化粪池预处、广州市新豪精密科技有限公司污水 处理设施处理 接入广州市新豪 精密科技有限公 司污水处理系统 废气 TU5 车间的钻孔、攻牙、切削加工、研磨、洗磨油雾 (非甲烷总烃)及清洗有机废气经“隔油设备+油烟净 化器+活性炭吸附”TA001、TA005 处理后由 15 米高 排气筒(DA001、DA005)排放 TU17 车间的钻孔、攻牙、切削加工、研磨、洗磨油雾 (非甲烷总烃)及清洗有机废气经“隔油设备+油烟净 化器+活性炭吸附”TA008 处理后由 15 米排气筒 (DA008)排放 2 3 公用 工程 环保 工程 — 13 — 厂房原有设施,需 改建部分管道 厂房原有设施,需 改建部分管道 噪声 TU23 车间的钻孔、攻牙、切削加工、研磨、洗磨油雾 (非甲烷总烃)及清洗有机废气经“隔油设备+油烟净 化器+活性炭吸附”TA009 处理后由 15 米高排气筒 (DA009)排放 厂房原有设施,需 改建部分管道 设备运转噪声: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隔声、消 声等措施 / 危废 统一交有资质单 位回收处理 固废 一般工业固废 生活 垃圾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固废收集暂存 2、项目产品产量 项目从事液压零部件生产,详见下表。 表 2-3 项目产品及产量 年产量 产品名称 5000000PCS(约 1500t) 液压零部件 贮存位置 TU5、TU17、TU23 车间 3、主要原辅材料消耗 项目原辅材料均为外购,用量情况如下表。 表 2-4 序号 项目原辅材料用量 名称 年需求量 最大储存量 主要原料(t/a) 1 钢料 20 6 2 铁料 1600 300 3 铝料 10 2 4 铜料 60 12 辅助材料 5 切削液 50t/a 5t/a 6 碳氢清洗剂 10t/a 0.8t/a 7 水性清洗剂 30t/a 3t/a 8 液压油 1t/a 0.6t/a 9 润滑油 1.5t/a 0.4t/a 10 防锈油 2t/a 0.2t/a 备注:统计数据来源于 2021 年数据。 主要原辅材料理化性质: — 14 — 序 号 1. 名称 理化性质 切削液 根据本项目使用的 切削液的 MSDS 报告(见附件 7),切削液主要成分为矿物油与 醇胺,矿物油的质量分数为 15~50%,醇胺质量分数为 10~30%,其余为添加剂,添加 剂中不含重金属、持久性有机物、氰化物等有毒有害物质。外观为淡黄色油状液体, 相对密度(水=1)为 0.92g/cm3。 2. 碳氢清 洗剂 3. 水性清 洗剂 原料名称 钢料 铁料 铝料 铜料 根据本项目使用的碳氢清洗剂的 MSDS 报告(见附件 7),碳氢清洗剂主要成分为 多种低挥发性碳氢溶剂(含量≤90%),其余抗静电剂、助渗透剂、助清洗剂为添加 剂(含量≤12%),添加剂中不含重金属、持久性有机物、氰化物等有毒有害物质。 外观为无色透明液体,密度 0.720~0.800g/cm3,熔点-50℃,闪点大于 50℃,沸点大于 160℃,自燃温度 430℃,项目碳氢清洗剂在清洗工序时会升温到 60℃左右,远没有达 到沸点,使用过程中 VOC 挥发量很少。常温下性质稳定,符合《清洗剂挥发性有机 化合物含量限值》(gb 38508—2020)规定的有机溶剂清洗剂限值要求(<900g/cm3)。 项目使用的水性清洗剂指东莞菲特清洗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 FT-205T 多用途清洗 剂,为水溶性清洗剂,主要成分有:有机酸(0~20%)、有机胺(10~30%)、其他添 加剂(0~5%)、水(余量),沸点 100℃,酸碱度为 8-9,无刺激性气味液体,无挥 发性组分。MSDS 报告见附件 7。 购入量(吨) 20 1600 10 60 表 2-5 项目产品及原料平衡分析 合计(吨) 产品名称 1690 液压零部件 金属边角料 含油金属屑 金属粉尘 / 年产量 合计(吨) 1500 1690 12 174.669 3.331 4、主要生产设备 表 2-6 存放 位置 一厂 TU5 车 间 项目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 数 量 备注(使用 工序) 设备 产能 BL20 8 切削、钻孔、 攻牙 7.5 kW B0205 30 切削、钻孔、 攻牙 7.5 kW BM16 24 切削、钻孔、 攻牙 7.5 kW B0203 10 切削、钻孔、 攻牙 7.5 A12/A16 13 切削、钻孔、 攻牙 7.5 kW BNC 80 切削、钻孔、 攻牙 7.5 kW KC-A50 10 切削、钻孔、 攻牙 7.5 kW 设备名称 CNC 数控车床 规格/型号 — 15 — kW BW209/BW329 27 切削、钻孔、 攻牙 7.5 kW B0386 6 切削、钻孔、 攻牙 7.5 kW X-100 14 切削、钻孔、 攻牙 7.5 kW C004 20 切削、钻孔、 攻牙 7.5 kW LZ 8 切削、钻孔、 攻牙 7.5 kW / 12 切削、钻孔、 攻牙 7.5 kW 无心磨床 17 研磨 平面磨床 1 研磨 2.0 kW 精密珩磨机 7 研磨 5.5 kW 立式珩磨机 11 研磨 5.5 kW 三槽自动碳氢清洗机 1 清洗 1m3/h 七槽自动碳氢清洗机 1 清洗 1m3/h 超声波清清洗机 4 清洗 1m3/h BNC-42C5 9 切削、钻孔、 攻牙 5.5 kW TSUGAMI BS26A-V 3 切削、钻孔、 攻牙 7.5 kW TSUGAMI BS26C-V 3 切削、钻孔、 攻牙 7.5 kW TSUGAMI BS32C-V 12 切削、钻孔、 攻牙 7.5 kW 车床/数控 / 9 切削、钻孔、 攻牙 7.5 kW 数控卧式车床连附件 BS26C-V 4 切削、钻孔、 攻牙 7.5 kW 电脑数控移动型精密车床 TSUGAMIBS 7 切削、钻孔、 攻牙 7.5 kW 加工中心机 TC-31AN 2 切削、钻孔、 攻牙 7.5 kW 加工中心 磨床 清洗 CNC 数控车床 数控卧式车床连附件 三厂 TU17 车间 — 16 — TU23 四厂一 楼 无心磨床 M1040B 4 研磨、洗磨 5.5 kW 无心磨床 RC-18 4 研磨、洗磨 5.5 kW 无心磨床 JHC-18SF 2 研磨、洗磨 5.5 kW CNC 磨床 NISSINGI-GRIND1-D 研磨、洗磨 1m3/h 三次元振动研磨机 VB-150LAB 1 研磨、洗磨 1m3/h 4 清洗 1m3/h 4 超声波清洗机 JTA-1024T 日本北村卧式加工中心 Mycenter-HX400isII 1 加工中心 CNC 加工 5.5 kW 卧式镗铣加工中心机 NCBBT/NIIGATA SPN701 1 加工中心 CNC 加工 7.5 kW 卧式镗铣加工中心机 360BBT/NIIGATA SPN701 1 加工中心 CNC 加工 5.5 kW 卧式加工中心 Horizontal Mchining Center HCN-6800 (HORIZONTAL CENTER NEXUS) 3 加工中心 CNC 加工 5.5 kW 8 槽式智能真空清洗机 GCL-R84c02 1 清洗 1m3/h 单槽式超声波清洗机 GCL-W11D07 1 清洗 1m3/h 5、劳动定员和生产天数 (1)工作制度 项目年工作 300 天,日工作 2 班制,一班 10.5 小时。 (2)劳动人员 项目有员工 650 人,厂内不设员工饭堂和宿舍,员工的食宿均在广州市新豪精密科技 有限公司提供的宿舍区。 6、工用工程 (1)给水 项目给水由市政供水管网接入厂区供水管道,主要为员工生活用水和工业用水,用水 量分别为:18200m3/a、40500m3/a(大多为清洗地面、设备等用水)。 (2)排水 本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度,雨水由厂内雨水管网收集排入市政雨水管网,生活 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厌氧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 — 17 — 段三级排放标准后,由排污口 DW004 接入朱仙路市政污水系统,收集进入新塘永和污水 处理厂处理。 项目生产废水为清洗废水,经独立管道排放至广州市新豪精密科技有限公司经隔油隔 渣+气浮+强氧化+混凝沉淀+砂滤物化处理,再经二级生化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 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排放标准后,由排污口 DW001 接入朱仙路市政污 水用户井收集进入新塘永和污水处理厂处理。 损耗 3640t/a 化粪池 14560t/a 生活用水 18200t/a 损耗 8100t/a 新鲜用水量 58700t/a 清洗用水 40500t/a 新豪公司污 水处理设施 32400/a 永和污水处 理厂处理 (46960t/a) 图 2-1 项目水平衡图 (3)供电 项目供冷依托广州市新豪精密科技有限公司建设的中央空调集中式管道供冷系统,本 项目不设备用发电机、中央空调和锅炉,项目用电由市政供电网提供,年用电量约 1336.144 万度。 (一)施工期 工 本项目租用现有厂房进行生产,不需要进行土建施工,只需在车间内进行机械设备的 艺 流 安装和调试,主要是人工作业,无大型机械入内。施工期环境影响主要为设备搬运、安装、 程 和 调试噪声,及设备包装材料以及废安装材料。随着施工活动的结束,施工期的影响也将随 产 之消失,由于本项目施工期污染物少、施工期短、无重大土建工程,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排 污 极小。 环 (二)运营期 节 一、项目生产工艺流程 — 18 — 1、液压零部件、其他零部件工艺流程及说明 (1)生产工艺流程图 设备 原辅材料 工艺流程 污染物 铁料、钢料、 铝料、铜料、 切削液 切削加工 金属边角料、油 雾、噪声 数控车床 切削液 钻孔、攻牙 金属屑、油 雾、噪声 加工中心 金属粉尘、废 切削液、油 雾、噪声 磨床/研磨 机 非甲烷总烃、 废清洗剂、清 洗废水 清洗机 研磨、洗磨 切削液 清洗剂 清洗 成品 图 2-2 汽车零部件、液压零部件、其他零部件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 (2)工艺流程说明 切削加工:将金属原材料(钢、铁、铜、铝)经过数控车床切削加工成所需形状。在 切削过程中需使用到切削液进行喷淋冷却。因此该工序会产生少量的金属边角料、油雾和 噪音。 钻孔、攻牙:将切削加工的材料通过钻床及加工中心机钻孔和攻牙形成零件胚。该工 序会产生少量的金属屑、噪音。 研磨、洗磨、抛光:由于零件胚表面不光滑,有毛刺,因此需要加入切削液通过磨床 或抛光机对零件表面进行研磨或洗磨,使零件表面具有了一定的光滑性,该工序会产生少 量的金属粉尘、油雾、噪音以及废切削液。 清洗:加入清洗剂通过自动清洗机去除零件表面的油污,最后自然风干形成产品,此 过程会产生清洗废水;清洗剂分水性清洗剂和碳氢清洗剂,其中碳氢清洗剂使用过程会有 少数挥发,以非甲烷总烃表征。 — 19 — 二、项目主要产污环节 表 2-7 项目污染因素汇总表 类别 污染物 产污工序 油雾(非甲烷总烃) 切削加工 油雾(非甲烷总烃) 钻孔、攻牙 非甲烷总烃 清洗 金属粉尘 机加工 废气 废水 CODcr、BOD5、SS、 NH3-N CODCr、BOD5、SS、 NH3-N、LAS、石油类 一般生活污水 生产废水 噪声 噪声 机械设备 一般 固废 生活垃圾 办公室 含油废抹布及手套 机械维修 废液压油 机械维护 废润滑油 机加工 废切削液 机加工 废原料桶 原料包装 废活性炭 废气治理 危废 措施及去向 收集后经油雾净化器+二级活性炭吸附(TA001、 TA005、TA008、TA009)处理由 15 米高排气筒 (DA001、DA005、DA008、DA009)排放 收集后经油雾净化器+二级活性炭吸附(TA001、 TA005、TA008、TA009)处理由 15 米高排气筒 (DA001、DA005、DA008、DA009)排放 半密闭负压收集后经油雾净化器+二级活性炭 吸附(TA001、TA005、TA008、TA009)处理 由 15 米高排气筒(DA001、DA005、DA008、 DA009)排放 自然沉降 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由市政管网排入 新塘永和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依托广州市新豪精密科技有限公司污水处理 系统处理 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厂房隔声,减震 降噪处理 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收集暂存依托广州市新豪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的危废间 后交由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理 备注:1.在包装出库时会在部分产品上涂抹防锈油,防锈油全部由产品带走,不在厂区产生废防锈油。 2.排气筒与处理设施编号与现场一致,实际广州汇通精密液压有限公司该项目现有排气筒四根 (DA001、DA005、DA008、DA009)。 与 本项目已建成了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环保项目已完成废水处 项 目 理工程、噪声治理措施、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场所和危废暂存间,废气治理工程也已经 有 关 落实到位,治理设备比较完善。 的 原 有 环 境 污 染 — 20 — 问 题 — 21 — 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1、大气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环境空气功能区区划(修订)的通知》(穗府 (2013)17 号文),项目所在位置属于环境空气质量二类区,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 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及 2018 年修改单(公告 2018 年第 29 号)。 (1)常规大气污染物质量现状 为了解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本评价常规因子引用广州市环境保护局《2022 年广州市环境质量状况公报》中增城区的监测数据,监测结果见下表。 所在区域 增城区 区 域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表 3-1 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 污染物 年评价指标 PM2.5 年平均质量浓度 PM10 年平均质量浓度 NO2 年平均质量浓度 SO2 年平均质量浓度 90 百分位数最大 8 O3 小时平均质量浓度 95 百分位数日平均 CO 质量浓度 (单位:µg/m3,其中 CO 为 mg/m3) 现状浓度 标准值 占标率 20 35 0.69 33 70 0.59 20 40 0.63 9 60 0.13 达标情况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147 160 0.94 达标 0.9 4 0.23 达标 引用结果表明,常规因子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及其修改单 二级标准,本项目所在区域为达标区。 2、水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属于新塘永和污水处理厂纳污范围,永和污水处理厂尾水最终汇入东江北干流。 根据《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水环境区调整方案(试行)的通知》 (穗环〔2022〕 122 号),东江北干流开发利用区按二级区划执行,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Ⅱ类标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试行),地表水环境 质量现状应引用与建设项目距离近的有效数据,包括近 3 年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监测数 据,所在流域控制单元内国家、地方控制断面监测数据,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发布的水环境 质量数据或地表水达标情况的结论。因此,本评价引用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网站 (http://sthjj.gz.gov.cn/zwgk/yysysz/index.html) 公示的广州市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 质状况报告(2023 年 1 月-2023 年 4 月),东江北干流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 测结果来分析项目所在地区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有关水污染物因子和监测结果(平均值) — 22 — 见下表所列。 表 3-4 监测断面水质监测结果(mg/L) 序号 城市名称 1 广州 监测月份 2023.01 2023.02 2023.03 2023.04 水源名称 水源类型 水质类别 东江北干流水源 河流型 Ⅱ 达标情况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超标指标及超标倍数 —— —— —— —— 根据引用结果可知,从以上水质状况报告可见东江北干流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II 类标准的要求,说明东江北干流水环境质量现状良好。 3、声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广州市声环境功能区区划》(2018 年本),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 3 类声环境 功能区,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 3 类标准。 本项目周边 50m 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点(详见附图 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表编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试行),不另行进行声环境现状监测。 4、生态环境质量现状 本项目用地范围内不含有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不需进行生态现状调查。 5、电磁辐射环境质量现状 本项目不属于新建或改建、扩建广播电台、差转台、电视塔台、卫星地球上行站、雷 达等电磁辐射类项目,不需根据相关技术导则对项目电磁辐射现状开展监测与评价。 6、地下水、土壤环境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试行),原则上不开 展地下水、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本项目不存在土壤、地下水环境污染途径,不需开展 环境质量现状调查。 1、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 保护纳污水体东江北干流的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 环 水质标准,在本项目建成运营后水质不受明显的影响。 境 2、环境空气保护目标 保 项目厂界外 500 米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 护 目 人群较集中的区域等保护目标见下表(附图 4)。 标 表 3-5 环境空气保护目标 序号 敏感点名 称 性质 坐标 X Y 保护 对象 — 23 — 环境功能区 相对 位置 距离项 目(m) 1 岳湖村 居民区 75 99 居住区 2 沿朱仙路商 铺 商住混合区 140 1 居住区 3 岳湖小学 学校 -92 296 学校 二类区 西北 约 123 东 约 140 西北 约 310 备注:以项目中心点为原点(X=0,Y=0) 3、声环境保护目标 项目厂界外 50 米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附图 4)。 4、地下水保护目标 项目厂界外 500 米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 5、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新增用地范围内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1、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1)切削加工、钻孔及攻牙、其他机加工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机加工油雾废气(非甲烷总烃)、清洗液挥发废气(非甲烷总烃)执行广东省 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 1 挥发性有机 物排放限值。 (3)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控制浓度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 污 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 3 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需同时满足 染 物 监控点处 1h 平均浓度值和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 排 表 3-6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放 最高允许排 最高允许排 无组织排放 污染 污染 排气筒编号 控 放浓度 放速率 监控浓度 标准 工序 物 及高度 3 3 制 (mg/m ) (kg/h) (mg/m ) 标 颗粒物执行广东省 颗粒物 准 (无组 织) 切削 加工、 钻孔、 非甲烷 攻牙 总烃 (有组 织) 清洗 非甲烷 总烃 (有组 织) / 120 80 / DA001、 DA005、 DA008、 DA009 (15m) DA001、 DA005、 DA009 (15m) / 1.0 8.4(本项目 执行 4.2) 4.0 8.4(本项目 执行 4.2) 4.0 — 24 —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 值》(DB44/27-2001) 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 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非甲烷总烃执行广东 省地方标准《固定污 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 合排放标准》 (DB44/2367-2022) 表 1 挥发性有机物排 放限值 广东省地方标准《固 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 物综合排放标准》 NMHC (DB44/2367-2022) 厂区 (无组 / / / 表 3 厂区内 VOCs 无 内 任意一次值: 组织排放限值(需同 织) 20 时满足监控点处 1h 平均浓度值和监控点 处任意一次浓度值) 广东省《大气污染物 颗粒物 排放限值》 厂界 (无组 / / / 1.0 (DB44/27—2001)第 织) 二时段无组织监控浓 度限值 备注:根据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①排气筒高度不应低于 15m。排气 筒高度必须低于 15m 时,其排放速率标准值按表所列排放限值的外推法计算结果的 50%执行;②排 气筒高度除应遵守①的要求外还应高出周围的 200m 半径范围的建筑 5m 以上;不能达到该要求的排 气筒,最高允许排放速率应按表所列排放限值的 50%执行。因本项目排气筒为 15m,周边 200m 半 径范围最高建筑已超出 15m,无法满足②要求,排放限值按 50%执行。 1 小时平均 值:6.0 2、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永和污水处理系统的集水范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厌氧预处 理;生产废水经广州市新豪精密科技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系统(隔油隔渣+气浮+强氧化+混 凝沉淀+砂滤物化+二级生化)处理,废水预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纳入永和污水处理处理。 生活污水污染物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排放标 准;清洗废水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排放标准。 本项目废水排放标准详见下表: 表 3-7 项目废水排放标准限值(单位 mg/L) 类别 生活污水 清洗废水 执行标准 去向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6-2001)第二 时段三级标准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6-2001)第二 时段一级标准 新塘永 和污水 处理厂 新塘永 和污水 处理厂 pH CODcr SS BOD5 氨氮 LAS 石 油 类 6~9 500 400 300 -- 20 20 6~9 90 60 20 10 5 5 3、噪声排放标准 本项目营运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见下表。 表 3-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摘录 标准 昼间 dB(A) — 25 — 夜间 dB(A) 3类 65 55 4、固体废物排放标准 一般固体废物管理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广东省固 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一般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GBT39198-2020); 危险废物管理应遵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年)、《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 技术规范》(HJ2025-2012)、《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 改单。 根据《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 的通知》〔环发[2014]197 号〕:本市实施建设项目总量指标审核和管理的污染物范围包 括:化学需氧量、氨氮、挥发性有机物。 1、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由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新塘永和污水处理厂 进行深度处理,因此其总量纳入新塘永和污水处理厂,本项目不单独设置生活污水污染物 的总量控制。 清洗废水依托广州市新豪精密科技有限公司的污水处理系统后由市政污水管网排入 新塘永和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因此清洗废水污染物总量纳入入新塘永和污水处理厂 总 总量控制指标中,本项目不单独设置废水污染物的总量控制。 量 表3-9 生产废水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建议值 控 污染物名称 CODcr BOD5 SS NH3-N TP 制 出水水质指标(mg/L) 40 10 10 5 0.5 指 排放总量(t/a) 0.00044 / / 0.000055 / 标 注:出水水质指标为新塘永和污水处理厂出水的标准值。 2、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表 3-10 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建议值 t/a 污染物 非甲烷总烃 有组织排放量 0.2978 无组织排放量 0.2567 总量控制指标 1.1104 本项目环评中提及 VOCs 总量控制指标为 1.5604 吨/。根据《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建 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14]197 号〕等 相关规定,本项目所需 VOCs、SO2、NOx 总量指标须实行 2 倍削减替代。 3、固体废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 26 — 本项目固体废物不自行处理排放,所以不设置固体废物总量控制指标。 — 27 — 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施 工 期 环 本项目租赁已建成的厂房,施工期仅进行生产设备安装,不需土建施工,施工期环 境 境影响较小。本项目施工期已结束,因此本环评不再评价其施工期的环境影响问题。 保 护 措 施 — 28 — 1、废气 1.1 废气污染物排放情况 表 4-1 废气污染物排放源一览表 污染物产生 序号 运 营 期 环 境 影 响 和 保 护 措 施 产排 污环 节 机 加 工 污染物种类 油雾(非甲烷总 烃) 排放形 式 有组织 无组织 TU1 7 TU2 3 非甲烷总烃 机加 工 颗粒物 机加 工 油雾(非甲烷总 烃) 机加 工 颗粒物 机加 工 油雾(非甲烷总 烃) 清洗 非甲烷总烃 0.134 / 0.007 无组织 无组织 / 有组织 DA00 8 无组织 / 无组织 / 有组织 DA00 9 无组织 / 有组织 DA00 9 无组织 / 有组织 产生 量 (t/a) DA00 1 DA00 5 DA00 1 DA00 5 / TU5 清洗 污染 源 5.7 0.3 产生浓度 (mg/m3 ) 0.1636 0.1519 / 污染物收集措施 污染物治理设施 收集措施 收 集 效 率 (% ) 设备废气排口直连 收集 95 / / 车间密闭负压收集 95 6.4626 6.9597 处理能 力 (m3/h) 65000 70000 / 65000 70000 污染物排放 治理工艺 去 除 率 (% ) 是 否 为 可 行 技 术 “隔油设备+油烟净化器+活性炭吸 附” 91. 8 是 / / / “隔油设备+油烟净化器+活性炭吸 附” 91. 8 是 排放 量 (t/a) 排放浓度 贡献值 (mg/m3 ) 0.0055 0.0134 0.0055 0.0125 0.007 / 0.2337 0.5707 0.2337 0.5299 / / / / / / / 0.3 / / / / / 重力沉降 90 是 0.1666 / 0.6379 设备废气排口直连 收集 95 20000 “隔油设备+油烟净化器+活性炭吸 附” 91. 8 是 0.0066 0.0523 / / / / / / / 0.0042 / / / / / 重力沉降 90 是 0.1 / 0.2835 设备废气排口直连 收集 95 30000 “隔油设备+油烟净化器+活性炭吸 附” 91. 8 是 0.0044 0.02325 / / / / / / / 0.0028 / 2.28 12.06 车间密闭负压收集 95 30000 91. 8 是 0.187 0.989 0.12 / / / / “隔油设备+油烟净化器+活性炭吸 附” / / / 0.12 / 1.665 5 0.080 4 0.004 2 0.999 3 0.053 6 0.002 8 — 29 — 机加 工 颗粒物 无组织 / 0.666 2 / / / / 90 重力沉降 是 0.0666 / 表4-2 项目排气口设置情况 编号 DA001 DA005 DA008 DA009 污染物种 类 非甲烷总 烃 非甲烷总 烃 非甲烷总 烃 非甲烷总 烃 名称 类型 废气排放 口 废气排放 口 废气排放 口 废气排放 口 一般排放 口 一般排放 口 一般排放 口 一般排放 口 排放口 地理坐标 经度 纬度 113 度 42 分 5.22 23 度 13 分 8.69 秒 秒 113 度 42 分 5.72 23 度 13 分 5.63 秒 秒 113 度 41 分 57.23 23 度 13 分 7.25 秒 秒 113 度 42 分 13.67 23 度 12 分 53.96 秒 秒 排放标准 排放 风量(m3/h) 浓度 速率限值(kg/h) (mg/m3) 高度 (m) 出口内径 (m) 排气温度 (°c) 浓度限值 (mg/m3) 15 1.4 常温 120 4.2 65000 0.5841 15 1.4 常温 120 4.2 70000 0.5422 15 0.8 常温 120 4.2 20000 0.0523 15 0.9 常温 120 4.2 30000 1.0125 — 30 — 1.2 污染源强核算过程 (1)机加工金属粉尘 项目机加工产生少量金属粉尘,主要为颗粒物。根据《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复核调研和国家环保总局《大气污染物排放达标技术指南》课题调查资料表明, 调研的国内 6 个机加工企业,由于金属颗粒物质量较重粉尘比重和粒径较大,且车间厂房阻 拦,颗粒物散落范围很小,多在机加工车床周围 5m 以内,飘逸至车间外环境的金属颗粒物 很少,基本沉降在车间内(约 90%)沉降部分及时清理后作为碎屑处理,只有极小部分(10%) 扩散到大气中形成粉尘飘逸至车间外。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 (公告 2021 年第 24 号)机械行业系数手册中“机械行业(C33-C37 行业工段)06 预处理的 颗粒物产污系数为 2.19 千克/吨-原料。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可知,项目需要机加工的金 属材料是涉及机加工产品类型的 90%。即需要机加工的金属材料为金属原料总量的 90%,即 运 营 期 环 境 影 响 和 保 护 措 施 需机加工的金属材料为 1521t/a。则机加工金属粉尘产生量约为 3.331t/a,沉降的粉尘量约为 2.998t/a,无组织排放的粉尘量为 0.333t/a。本项目年工作 300 天,每天机加工工作 21 小时, 则无组织排放的金属粉尘的排放速率为 0.053kg/h。建设单位加强车间通排风并及时清扫车 间。根据对《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复核调研和国家环保总局《大气 污染物排放达标技术指南》课题调查资料表明,调研的国内 6 个机加工企业,各种机加工车 床周围 5m 处,金属颗粒物浓度在 0.3~0.95mg/m3,平均浓度为 0.61mg/m3。 (2)切削液使用产生的油雾及碳氢清洗剂废气 1 根据现场调查及项目的实际生产情况,生产过程中使用了大量数控车床和加工中心 对铁料、钢料、铝料、铜料进行切削和对零配件铣、钻等进行切削机加工过程中需使用切削 液对钢材进行喷淋冷却、润滑处理。切削液主要成分为矿物油,切削机加工过程会产生少量 油雾(以非甲烷总烃表征)。根据切削液物料成分(详见附件 7),无易挥发成分,参考《排 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公告 2021 年第 24 号)机械行业系数手册中“机 械行业(C33-C37 行业工段)中“07 机械加工”的加工中加工、数控中心加工的挥发性有 机物产污系数为 5.64 千克/吨-原料,项目 2021 年切削液总用量为 50 吨(各厂用量约 TU5、 TU17、TU23:25t、15t、10t),则油雾产生量为 0.282t/a(TU5、TU17、TU23:0.141t/a、 0.0846t/a、0.0564t/a)。 根据现场勘察和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可知,切削液使用时位于设备内部(加工中心、数 控车床等设备配备全封闭或半封闭的防护装置),每个设备内设置密闭吸风口,产生的油雾 — 31 — 直接由吸风口吸进吸风口连接外部的管道分别抽至位于车间楼顶的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由 15 米高的排气筒(DA001、DA008、DA009)排放。 参考《关于指导大气污染治理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粤环办〔2021〕92 号)-附件 1. 广东省工业源挥发性有机物减排量核算方法(试行)吸风口为设备自带且是密封连接的,因 此收集效率按设备废气排口直连的 95%计算;根据工程介绍可知,工业油雾净化器与厨房油 烟净化器工作原理一致,因此本评价的油雾净化器处理效率参考厨房油烟净化器处理效率计 算,处理效率为 90%;活性炭吸附工艺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 (公告 2021 年第 24 号)机械行业系数手册中“机械行业(C33-C37 行业工段)中“07 机 械加工”切削液有机废气-末端治理技术-其他(吸附法)处理效率 18%。 2 项目碳氢清洗剂清洗过程会有少量碳氢有机化合物挥发,以非甲烷总烃表征。项目 碳氢清洗剂使用量约 10t,该清洗剂挥发量约为 672g/L,项目清洗剂密度取 0.8kg/L,则碳氢 化合物总挥发量约为 8.4 t/a。 TU5 车间及 TU23 车间配置了全自动碳氢清洗流水线,都在半密闭负压车间内进行工作, 仅在人员、物料进出时打开车间门,全自动碳氢清洗机在工作时也会关闭清洗槽,为全封闭 作业,自带集气罩和风机负压收集废气。根据各车间金属原料用量,预计 TU5 及 TU23 车间 产生的碳氢清洗剂废气分别为 6 t/a 和 2.4 t/a。 参考《关于指导大气污染治理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粤环办〔2021〕92号)-附件1.广 东省工业源挥发性有机物减排量核算方法(试行),项目车间单层密闭负压,收集效率为95%, 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排入“隔油设备+油烟净化器+活性炭吸附”的废气处理系统处理后排放。 根据工程介绍可知,工业油雾净化器与厨房油烟净化器工作原理一致,因此本评价的油雾净 化器处理效率参考厨房油烟净化器处理效率计算,处理效率为90%;活性炭吸附工艺根据《排 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公告2021年第24号)机械行业系数手册中“机 械行业(C33-C37 行业工段)中“07 机械加工”切削液有机废气-末端治理技术-其他(吸附 法)处理效率18%。 3 TU5、TU17、TU23 三个车间的均有加工中心、研磨床、数控车床,TU5、TU23 有 清洗设备,三个车间所产生的废气及废气治理设备如下: TU5 车间的钻孔、攻牙、切削加工、研磨、洗磨生产线在设备内设置密闭吸风口收集的 — 32 — 切削废气,油雾产生量为 0.141 t/a,收集量为 0.134 t/a,排放量为 0.011 t/a;碳氢清洗流水线 车间密闭负压收集的清洗废气,碳氢清洗剂废气量为 6 t/a,收集量为 5.7 t/a,排放量为 0.467 t/a。 TU5 车间现有两套“隔油设备+油烟净化器+活性炭吸附”的废气处理系统,分别处理车 间两端收集的废气(TA001 和 TA005),其中 TA001 总处理风量为 65000m3/h,处理 TU5 一 二楼靠北一方的废气,由 DA001 排气筒高空排放;TA005 总处理风量为 70000m3/h,处理 TU5 一二楼靠南一方的废气,由 DA005 排气筒高空排放。则两排气筒排放浓度分别为 TA001 的 0.584mg/m3,TA005 的 0.542mg/m3。 TU17 车间的钻孔、攻牙、切削加工、研磨、洗磨生产线在设备内设置密闭吸风口收集的 切削废气,油雾产生量为 0.0846 t/a,收集量为 0.08 t/a,排放量为 0.0066 t/a; TU17 车间现有 1 套“隔油设备+油烟净化器+活性炭吸附”的 TA008 废气处理系统,产 生的废气经处理由 DA008 排气筒高空排放,处理风量为 20000m3/h,排放浓度为 0.0524mg/m3。 TU23 车间的钻孔、攻牙、切削加工、研磨、洗磨生产线在设备内设置密闭吸风口收集的 切削废气,油雾产生量为 0.0564 t/a,收集量为 0.0536 t/a,排放量为 0.0044 t/a;碳氢清洗流 水线车间密闭负压收集的清洗废气,碳氢清洗剂废气量为 2.4 t/a,收集量为 2.28 t/a,排放量为 0.187 t/a。 配备了 1 套“隔油设备+油烟净化器+活性炭吸附”的 TA009 废气处理系统,产生的废气 经处理由 DA009 排气筒高空排放,处理风量为 30000m3/h,排放浓度为 1.01mg/m3。 综上, 本项目废气产排情况如下表。 — 33 — 污染 源 运 营 期 环 境 影 响 和 保 护 措 施 TU5 污染 因子 油雾(非甲 烷总烃)、 碳氢清洗剂 废气(非甲 烷总烃) 机加工油雾 采用设备废 气排口直连 收集; 清洗剂 废气采用车 间密闭负压 收集 收集 效率 % 95 / 0.084 6 机加工油雾 采用设备废 气排口直连 收集 95 0.999 3 / / 油雾(非甲 烷总烃)、 碳氢清洗剂 废气(非甲 烷总烃) 2.456 4 机加工油雾 采用设备废 气排口直连 收集; 清洗剂 废气采用车 间密闭负压 收集 95 金属粉尘 0.666 2 / / 油雾(非甲 烷总烃) 金属粉尘 TU23 6.141 集气措施 1.665 5 金属粉尘 TU17 产生 量 t/a / 表 4-5 项目废气产排情况一览表 产生浓 产生 排放方 产生 风量 度 速率 式 m3/h 量 t/a mg/m3 kg/h 处理措施 “隔油设备 +油烟净化 器+活性炭 吸附” “隔油设备 +油烟净化 器+活性炭 吸附” 处理 效率 % 排放 量 t/a 排放浓 度 mg/m3 排放速 率 kg/h 91.8 0.239 2 0.584 0.0379 91.8 0.239 2 0.542 0.0379 有组织 DA001 65000 2.917 7.123 0.463 有组织 DA005 70000 2.917 6.615 0.463 无组织 / 0.307 / 0.049 / / 0.307 / 0.049 无组织 / 1.6655 / 0.264 4 重力沉降 90 / 0.0264 “隔油设备 +油烟净化 器+活性炭 吸附” 0.166 6 91.8 0.006 6 0.0523 0.001 / / 0.004 2 / 0.0007 重力沉降 90 0.1 / 0.0159 91.8 0.191 4 1.0125 0.0304 有组织 DA008 20000 0.0804 0.6379 无组织 / 0.0042 / 无组织 / 0.9993 / 0.012 8 0.000 7 0.158 6 有组织 DA009 30000 2.3336 12.347 0.370 4 “隔油设备 +油烟净化 器+活性炭 吸附” 无组织 / 0.1228 / 0.019 5 / / 0.122 8 / 0.0195 无组织 / 0.6662 / 0.105 7 重力沉降 90 0.066 6 / 0.0106 注:项目机加工工序、清洗工序工作时间为每天两班,每班 10.5h,年工作 300 天,每年工作 6300h; — 34 — 无组织排放量:0.007t/a TA001、TA005 处理量 0.123t/a TU5 油雾废气 产生量 0.141t/a 总 有 机 废 气 产 生 量 8.68 2t/a 运 营 期 环 境 影 响 和 保 护 措 施 有组织排放 0.011t/a 无组织排放量:0.00423t/a TA008 处理量 0.074t/a TU17 油雾废气 产生量 0.0846t/a 有组织排放 0.0066t/a 有组 织总 排放 0.67 63t/a 无组织排放量:0.00282t/a TU23 油雾废气 产生量 0.0564t/a TA009 处理量 0.05t/a 有组织排放 0.0044t/a 无组织排放量:0.3t/a TA001、TA005 处理量 5.233t/a TU5 清洗非甲 烷总烃产生量 6t/a 有组织排放 0.4674t/a 无组织排放量:0.12t/a TU23 清洗非甲 烷总烃产生量 2.4t/a TA009 处理量 2.1t/a 有组织排放 0.187t/a 图 4-1 项目有机废气平衡图 1.3 非正常排放情况分析 项目非正常工况污染源主要为废气治理设施故障导致的废气非正常排放。 (1)风机异常,导致污染物不能被收集经废气处理实施,风机异常时,员工可立即察觉 并立即停车,因此无组织排放基本不会有非正常情况排放; (2)由于废气设施故障而使污染物进入处理设施后未被处理直接排放。 非正常情况下排放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源强见下表; 表 4-6 污染源非正常排放量核算表 污染源 TU5 TU17 非正常排放 原因 污染物 TA001 废气治 油雾(非甲烷 理系统失效 总烃) TA005 废气治 油雾(非甲烷 理系统失效 总烃) TA008 废气治 油雾(非甲烷 非正常排放量 非正常排放浓 单次持续 年发生频 (kg/h) 度(mg/m3) 时间/h 次/次 0.463 7.123 0.463 6.615 0.013 0.6379 — 35 — 1 1 应对 措施 定期检修, 加强 维护 理系统失效 TU23 总烃) TA009 废气治 油雾(非甲烷 理系统失效 总烃) 0.37 12.347 由上表可知,在非正常工况下各个污染物的排放大幅增加,为防止生产废气非正常工况 排放,企业必须加强废气处理设施的管理,定期检修,确保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在废气 处理设备停止运行或出现故障时,产生废气的各工序也必须相应停止操作。为防止废气非正 常排放,应采取以下措施确保废气达标排放: ①安排专人负责环保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管理,每个固定时间检查、汇报情况,及时发现 废气处理设备的隐患,确保废气处理系统正常运行; ②建立健全的环保管理机构,对环保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委托具有专业 资质的环境检测单位对项目排放的各类污染物进行定期检测; ③应定期维护、检修废气净化装置,以保持废气处理装置的净化能力和净化容量。 1.4 等效排气筒分析 项目 DA001、DA005、DA008 和 DA009 相距均大于 30 米,无需进行等效计算。 1.5 达标及影响情况分析 根据前文引用的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的《2020 年广州市环境质量状况公报》中增城区 的监测数据和委托广州蓝海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在本项目所在地附近环境空气特征污染物非 甲烷总烃和 TSP 监测的数据可知,项目所在地大气环境为达标区。 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 TU5、TU17、TU23 三个车间切削加工、钻孔、攻牙、清洗环节 产生的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分别经“隔油设备+油烟净化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四个 排气筒(15 米)高空排放,排放的油雾(非甲烷总烃)符合广东省《大气污物排染物排放限 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加工产生的金属粉尘经自然沉降,项目最近敏感 点为西北约 123m 的岳湖村,项目所在地主导风向为北风,最近敏感点在项目所在地主导风 向上风向口,且项目各类大气污染物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达标排放,综上项目产生废气基本 不会对周边敏感点产生明显影响。 1.6 环境监测要求 本项目属于排污登记管理类,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无相关监测要求。 因此,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确定本工程运行期环境监测 计划见下表。 — 36 — 表 4-7 建设项目污染源监测计划 污染 源类 别 有组 织 有组 织 有组 织 有组 织 无组 织 监测 点 监测指标 监 测 频 次 1次 /年 1次 /年 1次 /年 1次 /年 DA009 油雾(非甲 烷总烃) 油雾(非甲 烷总烃) 油雾(非甲 烷总烃) 油雾(非甲 烷总烃) 厂界 颗粒物 1次 /年 NMHC 1次 /年 DA001 DA005 DA008 厂区 内 监测点位 执行排放标准 废气排放口 废气排放口 废气排放口 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 的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废气排放口 上风向一个监 测点、下风向 3 个监测点 厂区内监控点 处 1h 平均平 均浓度值 及厂区内监控 点处任意一次 浓度值 颗粒物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 度限值; NMHC 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 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 3 厂区 内 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 — 37 — 2、废水 2.1 废水污染物排放情况 表 4-8 废水污染物排放源一览表 污染物 产生 产 排 序 污 号 运 环 营 节 期 环 境 影 响 和 员 保 护 1 工 生 措 活 施 2 清 洗 类 别 污 染 物 种 类 C O D 产 生 产 浓 生 度 量 ( (t/ mg/ a) m3) 280 Cr 生 活 污 水 生 产 废 水 B O D5 220 SS 200 N H3 -N 28.3 SS C O D Cr 108 944 污染物排 放 污 治 是废 处 排 染 理 否水 理 放 物 效 为排 能 浓 排 率 可放 力 治理工艺 度 放 率 行量 ( ( ( ( t/d 技 mg/ 量 % t/a ) m3) (t/ ) 术) a) 治理设施 4.0 76 8 3.2 03 2 2.9 12 0 4.1 20 5 0.0 02 3 0.0 20 3 2 0 / 三级化粪 池 2 0 3 0 14 是 56 0 3 30 0 气浮+强氧 化+混凝沉 淀+过滤 6 6. 6 6 9 3. 8 6 是 224 3.2 614 176 2.5 626 140 2.0 384 27.4 51 0.3 997 36 0.0 007 7 58 0.0 012 5 21. 5 排放口 排 放 方 式 地理坐标 排放 去向 排放规律 编 号 名 称 类 型 排放标 准 (mg/ 经度 纬度 L) 500 间 接 排 放 进入城 市污水 处理厂 间断排放,流量不稳 定且无规律,但不属 于冲击型排 D W 00 4 废 水 排 放 口 一 般 排 放 口 113°4 2′1.2 70″E 23°13 ′9.87 4″N 300 400 / 间 接 排 放 进入城 市污水 处理厂 — 38 — 间断排放,流量不稳 定且无规律,但不属 于冲击型排 D W 00 1 废 水 排 放 口 一 般 排 放 口 113°4 2′1.1 92″E 23°13 ′10.1 93″N 90 20 B O D5 316 0.0 06 8 N H3 -N 5.37 0.0 00 1 总 磷 0.1 石 油 类 8.5 L A S 17.4 0.0 00 00 2 0.0 00 2 0.0 00 4 9 4. 5 6 7 3. 9 3 17.2 0.0 003 7 60 1.4 0.0 000 3 10 4 0 0.06 0.0 000 01 5 9 6 0.34 0.0 000 07 5 9 9. 5 3 0.08 2 0.0 000 018 0.1 — 39 — 2.2 废水源强核算过程 (1)生活污水 员工均不在本项目内食宿,用水量参考广东省地方标准《用水定额 第 3 部分:生活》 (DB44/T1461.3-2021),办公楼无食堂和浴室标准,取通用值 28m3/人·年,员工共计 650 人, 即用水 18200m3/a。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公告 2021 年第 24 号)“生活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中规定的“折污系数为 0.8~0.9,其中,人均日生活用水 量≤150 升/人·天时,折污系数取 0.8;人均日生活用水量≥250 升/人.天时,取 0.9;人均日 生活用水量介于 150 升/人·天和 250 升/人·天间时,采用插值法确定”。项目人均日生活用水 量约为 93.33 升/人·天≤150 升/人·天,排水系数按 0.8 计,则本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为 14560t/a。 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 CODcr、BOD5、SS、氨氮等。 运 营 期 环 境 影 响 和 保 护 措 施 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员工生活污水经管道排流收集到一处,经厂区内三级化粪池预处 理后由市政管网排入到新塘永和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尾水纳入天马河。其主要污染因 子产排浓度 CODcr、氨氮水质参考《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 (公告 2021 年第 24 号)中“生活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表 1-1 中广东所在区的五区所列的产污系数, 其他 BOD5、SS 水质参考《环境工程技术手册:废水处理工程技术手册》(潘涛 李安峰 杜 兵主编)第一章表 1-1-1 典型生活污水水质示例的中浓度相关数据;参考《第一次全国污染 源普查城镇生活源产排污系数手册》,三级化粪池产排污系数可算出化粪池各污染物去除效 率:CODcr 去除率为 20%,BOD5 去除率为 20%,NH3-N 去除率为 3%;SS 去除效率参照《环 境手册 2.1》常用污水处理设备及去除率中给定的 30%计算。其主要污染物产排情况如下表 废水量 污染物名称 生活污水 (14560t/a) CODCr BOD5 SS NH3-N 表 4-9 生活污水产排情况一览表 产生浓度 排放浓度 产生量(t/a) (mg/L) (mg/L) 280 4.0768 224 220 3.2032 176 200 2.9120 140 28.3 4.1205 27.451 排放量(t/a) 3.2614 2.5626 2.0384 0.3997 处理效 率(%) 20 20 30 3 (2)清洗废水 根据厂方提供的资料,项目 TU5 车间有两台使用碳氢清洗剂的全自动清洗机,TU5、 TU17、TU23 车间工设有 10 台使用水性清洗剂的清洗设备。 使用碳氢清洗剂时无需加水。全自动清洗机自动循环,约 15 天左右更换 1 桶(200L), 碳氢清洗剂使用量约为 4t/a,损耗约为 10%,废碳氢清洗剂约 3.6t/a,此部分废清洗剂收集后 全部作为危废处置;使用水性清洗剂需要加水勾兑后使用。运行过程中用水约 40kg(配 5% — 40 — 的清洗剂),一周更换一次,本项目一年按 50 周计算,则项目 10 台清洗机一共产生废水量 约 20t/a。由于蒸发损耗,清洗机用水需定期补充,一周补充 3 次,每次加水 10kg(配 1kg 清洗剂),即清洗补充水量为 15t/a。 综上,项目清洗总用水量为 20+15=35t/a,清洗废水产生量为 20+1.5=21.5t/a。清洗废水 由管道引至广州市新豪精密科技有限公司的废水处理设施(工艺:隔油隔渣+气浮+生化处理 +斜板沉淀+砂滤物化)预处理达标后由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塘永和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项目清洗废水类比《广州市新豪精密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委托广东环绿检测技术有 限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9 日采样检测的检测数据作为本项目的清洗废水产排浓度。《广州市 新豪精密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原辅材料均为钢料、铁料、铜料和铝料,工艺为:切削加 工—钻孔、攻牙—研磨、洗磨、抛光—清洗。与本项目的原料、工艺、清洗剂相同,因此废 水类型及产排浓度具有可比性。则本项目生产废水的产排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 4-10 项目生产废水产排情况一览表 类别 生产废水 (21.5t/a) 污染物 产生浓度 mg/L 产生量 t/a 排放浓度 mg/L 排放量 t/a SS 108 0.0023 36 0.00077 处理效率 % 66.66 CODCr 944 0.0203 58 0.00125 93.86 BOD5 316 0.0068 17.2 0.00037 94.56 NH3-N 5.37 0.0001 1.4 0.00003 73.93 总磷 0.1 0.000002 0.06 0.000001 40 石油类 8.5 0.0002 0.34 0.000007 96 LAS 17.4 0.0004 0.082 0.0000018 99.53 2.3 废水治理及达标情况 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永和污水处理系统的集水范围,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经预处理达标 后接入朱仙路市政污水用户井收集进入新塘永和污水处理厂处理。 由上文分析可知,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可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排放标准;生产废水依托广州市新豪精密科技有限公司污水 处理系统处理可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 — 41 — 2.4 依托广州市新豪精密科技有限公司的废水处理分析 根据广州市新豪精密科技有限公司环评及相关文件资料,新豪厂与本项目的原料、工艺、 清洗剂相同,废水污染因子一致。 图 4-2 广州市新豪精密科技有限公司第二次扩建环评工艺流程截图 广州市新豪精密科技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系统现有工程处理能力为 300m3/d,根据广州市 新豪精密科技有限公司环评及批复等相关文件资料可知广州市新豪精密科技有限公司需要处 理的工业废水量为 220m3/d,即污水处理系统剩余的处理能力为 80m3/d。本项生产废水产生 量为 21.5t/a(0.072t/d), 占广州市新豪精密科技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系统剩余的处理量约 0.09%, 污水处理设施有能力处理本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因此生产废水依托新豪厂处理在水量上是 可行的。 — 42 — 图 4-3 广州市新豪精密科技有限公司第二次扩建环评批复意见部分截图 广州市新豪精密科技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系统(隔油隔渣+气浮+生化+斜板沉淀+砂滤物 化)处理,根据广州市新豪精密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广东环绿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9 日采样检测的检测数据(附件 8)和上文分析可知,项目生产废水经隔油隔渣+气浮+强 氧化+混凝沉淀+砂滤物化处理后,水质可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 第二时段一级排放标准。因此生产废水依托新豪厂处理在工艺上是可行的。 广州市新豪精密科技有限公司的废水处理工艺流程如下图所示: — 43 — 图 4-4 废水处理工艺流程 2.5 依托永和污水处理厂分析 ①永和污水处理厂概况 根据重点排污单位信息公开网站上永和污水处理厂 2023 年 2 月排放信息,其一、二期总 设计处理能力 10 万 m3/d,污水实际处理量 9.1 万 m3/d,污水剩余处理量 0.9 万 m3/d,污水处 理厂出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 A 标准及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第二时段一级标准中较严值后经河涌最终汇入东江北干流。 ②项目纳入永和污水处理厂的可行性分析 a.污水接驳 项目位于永和污水处理厂处理系统服务范围,根据现场勘察,项目所在地已铺设市政污 水管网,因此项目污水接驳入市政污水管网可行。 b.水量 项目位于永和污水处理厂处理系统范围内,项目运营期间项目排放的总废水量为 48.6t/d (14581.5t/a),占永和污水处理厂一、二期处理余量 0.9 万 t/d 的 0.54%,对永和污水处理厂 的处理负荷带来的冲击较小。从水量方面分析,项目废水水量在永和污水处理厂的处理能力 范围内。 c.水质 — 44 — Ⅰ、生活污水 项目生活污水中主要污染物为常规污染物,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可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经处理后的各项水质指标均可 达到永和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接管标准。因此,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接入 永和污水处理厂,从水质角度考虑可行。 Ⅱ、生产废水 项目生产废水由自建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可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符合进入污水管网的排放要求。 综上所述,项目生活污水纳入永和污水处理厂具有环境可行性。 表4-11 废水污染物排放信息表 序号 排放口编号 污染物种类 排放浓度(mg/L) 日排放量(t/d) 年排放量(t/a) CODCr 224 0.01087 3.2614 BOD5 176 0.008542 2.5626 SS、 140 0.006795 2.0384 4 NH3-N 27.451 0.001332 0.3997 5 SS 36 0.00000026 0.00077 6 CODCr 58 0.00000042 0.00125 7 BOD5 17.2 0.00000012 0.00037 NH3-N 1.4 0.0000001 0.00003 9 总磷 0.06 0.0000000003 0.000001 10 石油类 0.34 0.000000002 0.000007 11 LAS 0.082 0.000000006 0.0000018 3.26265 2.56297 0.39973 2.03917 0.0000018 0.000007 0.000001 1 2 3 8 DW004 DW001 CODCr BOD5 NH3-N SS 全厂排放口合计 LAS 石油类 总磷 表 4-12 废水间接排放口基本情况表 序 排放口 排放口地理坐标 废水排 排 排放规 间 号 编号 经度 放量 放 律 歇 纬度 — 45 — 受纳污水处理厂信息 名 污染 污染物排放 (万 去 排 t/a) 向 放 称 物种 标准浓度限 类 值(mg/L) CODCr 40 BOD5 10 时 段 市 政 1 DW004 113°42′1.270″ 23°13′9.874″ 14560 污 水 管 网 市 政 2 DW001 113°42′1.192″ 23°13′10.193″ 21.5 污 水 管 网 间断排 放,流量 不稳定 且无规 / NH3-N 律,但不 属于冲 永和 击型排 污水 间断排 处理 放,流量 厂 5(8) SS 10 LAS 5 石油类 1 总磷 0.5 不稳定 且无规 / 律,但不 属于冲 击型排 2.6 环境监测要求 本项目属于排污登记管理类,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无相关监测要求。 因此,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确定本工程运行期环境监测 计划见下表。 监测项目 监测点 生活污水 DW004 表 4-11 建设项目污染源监测计划 监测指标 监测频次 pH、CODCr、BOD5、SS、 氨氮 pH、CODCr、BOD5、SS、 生产废水 DW001 氨氮、LAS、石油类、 总磷 备注:生产废水监测依托广州市新豪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1 次/年 1 次/年 执行排放标准 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 值》(DB44/26-2001)第二 时段三级标准 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 值》(DB44/26-2001)第二 时段一级标准 3、声环境 3.1 噪声排放情况 本项目墙体主要为单层墙,注:根据刘惠玲主编《噪声控制技术》(2002 年 10 月第 1 版), 采用隔声间(室)技术措施,降噪效果可达 20~40dB(A),项目生产设备均安装在室内,则经过墙 体隔音降噪,隔音量取 25dB(A)。 — 46 — 工序/ 装置/噪 生产 声源 线 加工中心 机 无心磨床 生产 磨床 线 数控车床 普通车床 打标机 表 4-12 项目主要噪声源设备及声级情况单位 Leq[dB(A)] 噪声源强 降噪措施 噪声排放值 声源类型(频 持续时 数量/台 核算方 核算方 发、偶发等) 噪声值 工艺 降噪效果 噪声值 间/h 法 法 31 频发 80-85 40 6 149 48 3 频发 频发 偶发 偶发 频发 75-80 75-80 80-85 80-85 60-70 类比 55-60 车间墙 体隔 声、距 离衰减 25 文献 50-55 50-55 55-60 55-60 55-60 81.84 昼夜 21 小 时 3.2、降噪措施分析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主要噪声源自各类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为了减少本项目各 噪声源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建设单位必须对上述声源采取可行的措施,具体方案如下: ①选择低噪声型设备,并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防振隔声措施,如在设备底座安装防 震垫,设置隔声罩,利用声屏障进一步降低生产噪声等; ② 根据厂区实际情况和设备产生的噪声值,对厂区设备进行合理布局; ③ 加强设备管理,对生产设备定期检查维护,加强设备日常保养,及时淘汰落后设备; 加强员工操作的管理,制定严格的装卸作业操作规程,避免不必要的撞击噪声; 3.3、预测方式 根据建设项目噪声排放特点,并结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21) 的要求,可选择点声源预测模式模拟预测噪声源排放噪声随距离的衰减变化规律。 (1)对室外噪声源主要考虑噪声的几何发散衰减及环境因素衰减: 式中: LP—距离声源 r 米处的声压级; L0—距离声源 r0 米处的声压级; r—预测点与声源的距离; r0—距离声源 r0 米处的距离; a—空气衰减系数; △L—各种因素引起的衰减量(包括声屏障、空气吸收等)。 — 47 — (2)对室内噪声源采用室内声源噪声模式并换算成等效的室外声源: 式中: Ln—室内靠近围护结构处产生的声压级; Lw—室外靠近维护结构处产生的声压级; Le—声源的声压级; r—声源与室内靠近围护结构处的距离; R—房间常数; Q—方向性因子; TL—围护结构处的传输损失; S—透声面积(m2)。 (3)对两个以上多个声源同时存在时,多点源叠加计算总源强,采用如下公式: 式中:Leq—预测点的总等效声级,dB(A); Li—第 i 个声源对预测点的声级影响,dB(A)。 3.4、评价标准和评价量 厂界采用《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进行评价。 3.5、预测结果及分析 建设项目主要噪声源均在厂区内。预测结果见下表。 表 4-12 噪声预测厂界叠加值结果单位:Leq[dB(A)] 预测结果 噪声源 生产车间 东北厂界 贡献值 57.52 南东厂界 贡献值 54.49 西南厂界 贡献值 55.27 西北厂界 贡献值 55.12 由上表的预测结果可以看出,经对本项目噪声源采取消声、隔声等措施后,厂界昼夜间 的噪声预测叠加值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 本项目主要噪声为机械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50 米范围内没有声环境环境保护目标,不 会对环境保护目标及周围环境造成影响本项目实施后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 — 48 — 3.2 对周边敏感点影响分析 周边 50 米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点,项目厂界外最近敏感点为西北面 123 米处的岳湖村, 项目经采取墙体隔音、隔声降噪、吸声、消音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可达标排放。且项目西北面 为荔枝树林,也有一定的隔声作用,项目产生的噪声不会对最近敏感点产生明显影响。 3.3 环境监测要求 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确定本工程运行期环境监测计 划见下表。 监测项目 监测点 噪声 厂界外 1m 处 表 4-14 建设项目污染源监测计划 监测指标 监测频次 噪声 每季度监测 1 次 执行排放标准 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 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3 类标准 5、固体 5.1 固废源强核算过程 (1)生活垃圾 本项目厂区员工人数为 650 人,年工作日为 300 天,不设置食堂和员工宿舍,员工生活 垃圾产生量按 0.5kg/人·日计算,则项目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 97.5t/a。 (2)一般工业固废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会产生金属边角料、金属粉尘、金属沉渣、废包装材料和塑料边角料 及不合格品。 1)金属边角料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金属边角料的产生量 12t/a,根据《一般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 (GB/T39198—2020),金属边角料属于“其他废物”类别,分类代码为 339-001-99。有回 收价值,收集后外售给资源回收商回收处置。 2)金属粉尘 根据废气分析可知,金属粉尘的收集主要为机加工产生的废气自然沉降后收集的粉尘, 其产生量约为 2.998t/a。根据《一般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GB/T39198—2020),属于“工 业粉尘”类别,分类代码为 339-001-66。有回收价值,收集后外售给资源回收商回收处置。 3)废包装材料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可知,项目废包装材料(包装袋,纸箱等)产生量约 0.5t/a,废 — 49 — 包装材料属于属于“废复合包装”类别,分类代码为 339-001-07。有回收价值,收集后外售 给资源回收商回收处置。 (3)危险废物 1)废液压油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项目液压油使用量约为 2t/a,约每两年全部更换一次,则项目 废液压油产生量为 1t/a。更换产生的废液压油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年)中编号 为 HW08 的废物(900-218-08),液压设备维护、更换和拆解过程中产生的废液压油)。 2)废润滑油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项目润滑油使用量约为 1.5t/a,润滑油在生产过程多数汇入切削 液或随产品带走而损耗,产污取 50%计,则项目废润滑油产生量为 0.75t/a。更换产生的废润 滑油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年)中编号为 HW08 的废物(900-217-08),使用工 业齿轮油进行机械设备润滑过程中产生的废润滑油)。 3)废切削液: 本项目在切割机、车床、铣床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切削液和,切削液使用量约为 50t/a;, 循环使用过程部分被甩至空气中成为油雾,绝大部分被产品带走经过清洗工序混入清洗废水。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废切削液产生量约为 2t/a。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年) 编号为 HW06 的危险废物(900-006-09),使用 切削液或切削液进行机械加工过程中产生的 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 4)废碳氢清洗剂: 根据前文分析,废碳氢清洗剂产生量约 1.6t/a,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年) 编号为 HW06 的危险废物(900-007-09),其他工艺过程中产生的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 液)。 5)废矿物油桶: 项目各包装桶均为重复使用,使用过程破损的废矿物油桶产生量约为 1t/a,属于《国家 危险废物名录》(2021 年)编号为 HW49 的危险废物(900-041-49),含有或沾染毒性、感 染性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容器、过滤吸附介质)。 6)含油金属屑: 项目机加工工序使用切削液的会产生含油金属屑,产生量约175t/a,属于《国家危险废 物名录》(2021年)编号为HW09的危险废物(900-006-09)项目含油金属屑经收集滤油、打 包压缩后交由鞍钢联众(广州)不锈钢有限公司回收利用。 — 50 — 7)废活性炭: 本项目的有机废气治理设备中有 4 套活性炭吸附装置,活性炭吸附使用一段时间后逐渐 趋向饱和,定期更换将产生含吸附物的活性炭,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年)中的 HW49 其它废物,代码为 900-039-49。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废资质单位处 置。 本项目活性炭处理效率取 18%。采用蜂窝状活性炭对有机废气进行吸附,活性炭吸附饱 和后需更换,蜂窝状活性炭与颗粒状活性炭相比,其吸附能力更强。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关 于将排污单位活性炭使用更换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通知》(2021 年 7 月 9 日)可知,活性炭 动态吸附量为 10%计算。本项目活性炭处理的有机废气量为 0.15t/a,即被活性炭设施吸附的 有机废气量为 0.15t/a;则活性炭的总理论用量为 1.5t/a。 根据《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 (HJ 2026—2013)及相关规范要求,采 用蜂窝状吸附剂时,气体流速宜低于1.20m/s,停留时间不低于1s。 本项目废气处理设施 TA001、TA005、TA008 和 TA009 风量分别为 65000m3/h、70000m3/h、 20000m3/h、30000m3/h。 则本项目选取活性炭装置设置参数如下: 排放口 污染源 表 4-17 活性炭吸附装置设置参数 单 极活 性 炭 箱体 参 数 碳 碳 废 气 量 层 空 层 (m3/h) 长 宽 高 塔 长 数 度 度 度 度 流 速 <1.2 碳 层 厚 度 碳 层 宽 度 碳 层 间 距 过滤风 速 停留时 间 HJ2026-2013 要求 0.2~0.6 0.2~2.0 有机废 TA001 65000 4 4 4 1.13 8 3.8 0.2 3.8 0.3 0.21 0.96 气 有机废 TA005 70000 4.5 4.5 4.5 0.96 8 4 0.2 4 0.4 0.20 0.99 气 有机废 TA008 20000 2.5 2.5 2.5 0.89 6 2 0.3 2 0.1 0.31 0.97 气 有机废 TA009 30000 3 3 3 0.93 6 2.5 0.2 2.5 0.3 0.21 0.99 气 备注:1、蜂窝活性炭密度约为 0.65g/cm3;2、活性炭孔隙率 0.5~0.75,本项目取 0.75;3、空塔流速=废 气量/箱体宽度/箱体高度;4、过滤风速=废气量/碳层宽度/.碳层长度/碳层数/孔隙率;5、过滤停留时间= 碳层厚度/过滤风速;6、活性炭碘值要求:采用蜂窝活性炭作为吸附剂时,其碘值要求不低于 650mg/g, 本评价要求建设方采用蜂窝活性炭碘值在 650mg/g 以上。 项 目 四 个 废 气 活 性 炭 吸 附 装 置 单 次 总 装 填 量 为 23.104+25.6+7.2+7.5=63.404cm3 既 41.2126t,大于活性炭理论用量 1.5t/a,满足需求。 — 51 — 为确保项目有机废气能得到有效处理,结合上文的分析,建议建设单位对废气治理设施 中的活性炭吸附箱内的活性炭每 3 年进行更换 1 次,则废活性炭产生量为 13.9t/a。 表 4-17 危险固体废物产排情况一览表 危险 废物 名称 废液 压油 废润 滑油 危险废 物类别 危险废物 代码 产生量 (t/a) 产生工 序及装 置 形态 主要成分 有害成分 HW08 900-018-09 1 机加工 液态 矿物油 矿物油 HW08 900-017-09 0.75 机加工 液态 矿物油 矿物油 废切 削液 HW09 900-006-09 2 机加工 液态 废清 洗剂 HW09 900-007-09 1.6 清洗 液态 废矿 物油 桶 HW49 900-041-49 1 储存 固态 产废 周期 6个 月 6个 月 危 险 特 性 T/I T/I 油/水、烃/ 水混合物 或乳化液 油/水、烃/ 水混合物 或乳化液 油/水、烃/ 水混合物 或乳化液、 矿物油 油/水、烃/ 6个 水混合物 月 或乳化液 油/水、烃/ 水混合物 1周 或乳化液 油/水、烃/ 水混合物 6个 或乳化液、 月 矿物油 油/水、烃/ 水混合物 或乳化液 6个 月 T 有机化合 物 3年 T 含油 金属 屑 HW09 900-006-09 175 机加工 固态 油/水、烃/ 水混合物 或乳化液 废活 性炭 HW49 900-039-49 13.9 储存 固态 有机化合 物、活性炭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T T/I T 资 质 单 位 处 置 5.2 管理要求 建设单位对固废分别采取如下措施处理: 金属边角料、金属屑和废包装材料交由回收商回收处理;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 处理;厂内建固废临时堆场,对固废实行分类收集存放,同时定时在堆放点消毒、杀灭害虫, 避免孳生蝇蚊。 为了防止二次污染,根据现场勘察,本项目依托广州市新豪精密科技有限公司危废暂存 间,可避免随风吹散或雨水冲刷产生污水,该危废暂存间的地面拟采用水泥硬底化防渗处理。 危险废物暂存场已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等相关规范建设: 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l8597-2001)及其 2013 年修改单要求,本环评要 求危废临时存放间地面采用钢筋混凝土外壳与柔性人工衬层组合的刚性结构。 — 52 — 在常温常压下不水解、不挥发的固体危险废物在暂存场内分类堆放;无法装入常用容器 的危险废物可用防漏胶袋等盛装。使用合格的危险废物贮存容器,确保容器完好无损,材质 和衬里要与危险废物相容。 危险固废临时贮存场所应按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要求,采取防扬散、防流失、 防渗漏等污染防治措施,必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01)及其 2013 年修改单要求,针对本项目的危险废物种类,提出以下贮存、运输、送外等方面的建议: a.收集方面 危险废物贮存前应进行检验,确保同预定接收的危险废物一致,并注册登记,作好记录, 记录上须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特性和包装容器的类别、入库日期、存放库位、 废物出库日期及接受单位名称。 危险废物先用不易破损、变形、老化,能有效地防止渗漏、扩散的容器(如镀锌桶)收 集,装有危险废物的容器必须贴有标签,在标签上详细标明危险废物的名称、重量、成分、 特性及发生泄漏的处理方法等。 贮存容器内须留足够空间,容器顶部与液体表面之间保留 100mm 以上的空间。 建立档案制度,详细记录入场的固体废物的种类和数量等信息,长期保存,供随 时查阅。 b.储存方面 本项目设置固废间作为暂存点,用实体围墙与其它原料区间隔开,并铺设水泥防渗地板。 本环评要求危险固废临时贮存场所还应按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要求,采取防扬撒、 防流失、防渗漏等污染防治措施,必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l8597-2001) 及其 2013 年修改单要求,根据工程特点,应满足以下要求: 地面与裙脚要用坚固、防渗的材料建造,临时堆放场地面硬化,设顶棚和围墙,达到不 扬散、不流失、不渗漏的要求,建筑材料必须与危险废物相容;设施内要有安全照明设施和 观察窗口;用以存放装载固体危险废物容器的地方,地面表面无裂隙;不相容的危险废物必 须分开存放,并设有隔离间隔断;场所应保持阴凉、通风,严禁火种;设计渗滤液集排水设 施;每个堆间应留有搬运通道,不同种类的危险废物分区贮存,不得混放;建立档案制度, 详细记录入场的固体废物的种类和数量等信息,长期保存,供查阅;无法装入常用容器的危 险废物可用防漏胶袋等盛装;危险废物贮存前应进行检验,确保同预定接收的危险废物一致, 并注册登记,作好记录,记录上须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特性和包装容器的类 别、入库日期、存放库位、废物出库日期及接受单位名;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内清理出来的泄 — 53 — 漏物,一律按危险废物处理。 此外,设专人管理,禁止将危险废物以任何形式转移给无处置许可证的单位,或转移到 非危险废物贮存设施中,必须定期对贮存危险废物的包装容器及贮存设施进行检查,发现破 损,应及时采取措施清理更换,落实固废处置方案,签订协议,尽可能及时外运,避免长期 堆存。基本情况见下表。 序 号 贮存 场所 危险废物 名称 表 4-18 项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施)基本情况 占地 类别 代码 位置 面积 贮存 方式 200L/ 铁桶 200L/ 铁桶 200L/ 铁桶 200L/ 铁桶 200L/ 铁桶 贮存 能力 1 废液压油 HW08 900-018-09 2 废润滑油 HW08 900-017-09 3 废切削液 HW09 900-006-09 废清洗剂 HW09 900-007-09 HW49 900-041-49 6 废矿物油 桶 含油金属 屑 HW09 900-006-09 袋装 50t 8 废活性炭 HW49 900-039-49 袋装 8t 4 5 危废 暂存 点 广州市新豪 精密科技有 限公司危废 暂存间 100m2 1t 1t 1t 1t 1t 贮存 周期 6个 月 6个 月 6个 月 6个 月 6个 月 6个 月 1个 月 c.运输方面 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登记危险废物的转出单位、数量、类型、最终处置单位等。 危险废物由危废处理单位用专用危废运输进行运输,严格按照危险货物运输的管理规定进行, 减少运输过程中的二次污染和可能造成的环境风险。 经采用上述措施后,建设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对周围环境基本无影响。 5、土壤、地下水环境 (1)地下水、土壤污染源分析 项目用水均来自市政供水管网,不进行地下水的开采,不会造成因取用地下水而引起的 环境水文地质问题,项目所在厂房地面已做好防渗漏措施,厂区和车间地面均已做硬底化处 理,运营期整个过程基本上可以杜绝固体废物等接触土壤,对土壤环境不会造成影响。因此, 本扩建项目可不开展土壤、地下水环境影响监测与评价。 (2)地下水、土壤分区防控措施 1)项目生产车间应做好防渗防漏,地面采用水泥硬底化,需对地面水泥砂浆抹面,磨平、 压实、抹光,基础必须防渗,防渗层必须为砼结构,各功能区均采取“源头控制”、“分区控制” — 54 — 的防渗防漏措施,且由于本扩建项目位于所在厂区地面均已做硬底化处理,可以有效防止污 染物进入地下水、土壤环境,防止污染地下水、土壤 2)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在室内堆放,满足“防风、防雨、防晒、防渗、防漏”的要求, 经收集后均进行妥善处理,禁止直接排入污染土壤环境。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时贮存场 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 2020)中防渗、防漏、防扬 散的要求,一般固废按要求处置,并按有关规定落实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危险废物 临时贮存设施要符合《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危险废物贮存 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同时,项目场地地面做好硬化、防渗漏处理, 运营期整个过程基本上可以杜绝固体废物等接触土壤、地下水。 (3)项目分区防控措施如下表: 序号 区域 生产 区域 1 2 重 点 防 渗 区 一 般 防 渗 区 仓库 区 危废 暂存 区 办公 生活 区 一般 固废 仓 表 4-19 项目保护地下水、土壤分区防控措施一览表 潜在污染源 设施 防控措施 铺设钢筋混凝土加防渗剂的防渗地坪,车间 生产车间 地面 地面采用防钢筋混凝土结构,内部采用水泥 基渗透结晶型防材料涂层 做好防渗、防腐措施(铺设钢筋混凝土加防渗 原辅材料仓 原辅材料仓 剂的防渗地坪,同时仓库门口设置 10cm 的 墁坡) 含油废抹布 及手套、废液 压油、废切削 符合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 贮存桶及危 废 液、废润滑 (HJ2025-2012)、《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 油、废清洗 暂存间 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 剂、废矿物油 桶、废活性炭 等 无裂缝、无渗漏,每年对化粪池清淤一次, 生活污水 三级化粪池 避免堵塞漫流。 设置在车间和办公区域内;生活垃圾暂存区 生活垃圾桶 及 生活垃圾及 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 生活垃圾 暂存 餐厨垃圾 制标准》(GB18599- 2020)有关要求做好防 区 渗措施 金属边角料、 金属粉尘、金 一般固废储存区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 属沉渣、废包 一般工业固 废 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 2020) 装材料和塑 仓库 有关要求做好防渗措施 料边角料及 不合格品 6、电磁辐射 本项目为有色金属铸造,不属于广播电台、差转台、电视塔台、 卫星地球上行站、雷达 等电磁辐射类项目,因此没有电磁辐射影响,也无需进行分析。 — 55 — 7、生态环境 项目无新增用地范围内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无需评价。 8、环境风险分析 8.1 风险识别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 识》(GB18218-2018)中的危险物质或危险化学品;本项目使用的原材料主要风险物质为切 削液、液压油、润滑油、防锈油、清洗剂、柴油等。 根据《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HJ941-2018)及附录 A 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物 质及临界量清单,企业风险物质数量和临界量见下表所示。 序号 1 2 3 4 5 6 名称 切削液 液压油 润滑油 防锈油 碳氢清洗剂 其他清洗剂 表 4-20 环境大气风险物质 Q 值计算 最大贮存量(t) 临界量(t) 轻微有毒液体 5 100 油类物质 0.6 2500 油类物质 0.4 2500 油类物质 0.2 2500 油类物质 0.8 2500 轻微有毒液体 3 100 合计 Q值 0.05 0.00024 0.00016 0.00008 0.00032 0.03 0.0808 根据以上评分,企业 Q 值为 Q=0.0808,属于 Q<1,则企业突发环境事件环境风险等级表 示为一般环境风险。 8.2 源项分析 本项目事故为各类油品及危险废物如不妥善处理,发生泄漏或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而进入 环境,将造成水体、土壤环境潜在、长期的影响。 8.3 环境风险影响分析 根据危险物质可能的影响途径,本项目环境风险情况如下表。 表 4-21 项目环境风险识别情况表 危险目标 事故类型 事故引发可能原因及后果 措施 泄漏 装卸或存储过程中某些危险废物或 原料可能会发生泄漏处理不及时可 能污染地下水,或可能由于恶劣天 气影响,导致雨水渗入等。 储存液体危险废物、原料必须严实 包装,储存场地硬底化,设置漫坡 围堰,储存场地选择室内或设置遮 雨措施。 危险废物暂存点、 原料仓库 火灾 危废和原料在暂存或使用过程中可 能发生火灾事故。 原辅材料在使用过程中要避开火 源,危废在暂存间里避开火源,厂 区、仓库内安放消火栓。 废气收集排放 系统 废气事故 排放 设备故障,或管道损坏,会导致废 气未经有效收集处理直接排放,影 响周边大气环境。 加强检修维护,确保废气收集系统 的正常运行。 危险废物暂存点、 原料仓库 — 56 — 粉尘 爆炸 废气收集管道损坏导致车间内无组 加强粉尘收集管道和除尘设备的 织排放的粉尘增加,车间内不及时 检修维护,确保管道的正常运营, 通风换气,粉尘在高压下导致爆炸。 保持车间内通风换气。保证除尘设 除尘设备故障,导致粉尘积压而爆 备的水补充情况正常、及时。 炸;除尘管道粉尘积聚引起爆炸。 8.4 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要求 (1)泄露防范及应急处理措施 危险废物采用密封储存于危废房,原料采用密封储存于原料仓,地面均防渗、防漏,并 在危废房门口和原料仓门口放置消防沙或吸收棉,当发生泄露事故时立即用消防沙将泄露原 料堵截吸收,避免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2)火灾事故防范及应急处理措施 ①发生火灾时,应及时采取相应的灭火措施并疏散人员,及时疏散周围居民。 ②事故发生时,救援人员必须佩戴必要的防毒过滤面具,同时穿好工作服,迅速判明事 故当时的风向,可利用风标、旗帜等辨明风向,向上风向撤离,尽可能向侧、逆风向转移。 ③事故发生后,相关部门要制定污染监测计划,对可能污染进行监测,根据现场监测结 果,确定被转移、疏散群众返回时间,直至无异常方可停止监测工作。 ④车间火灾事故废水主要为消防废水,企业可能发生火灾的位置为生产车间。用沙袋等 把消防废水尽可能的截留围堵在厂房内。厂区雨水总排口设置雨水阀门,当发生火灾时关上 雨水阀门,防止可能流进雨水井口的消防废水泄流到厂区外。 (3)废气事故性排放防范及应急处理措施 一旦发生事故性排放,应当立即停止生产运行,直至废气治理设施恢复为止。有机废气 治理按相关的标准要求设计、施工和管理。对治理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及时维修或更换良部 件。另外建设单位必须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及相应的应急预案,保证有机废气处理设施发生 事故时能及时作出反应和有效应对。 (4)粉尘爆炸防范防范及应急处理措施 加强除尘设备和收集管道的检修,防止除尘管道粉尘积聚;加强和定期检查除尘设备的 水补充情况,防止除尘设备缺水发热;做好车间内的通风换气和车间粉尘打扫;一旦发现粉 尘收集管道、除尘管道或除尘设备出现故障,除尘设施补水情况出现问题等,应立即停止运 营,直至修理完善后方可正常运营; 8.5 分析结论 综上所述,环境风险事故影响较小,均在可控范围内。表明本项目风险水平是可以接受 — 57 — 的。建设项目环境风险简单分析内容可见下表: 表 4-22 本项目环境风险简单分析内容表 建设项目名称 广州汇通精密液压有限公司年产 1000 吨机械零部件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省 广州市 增城区 仙村镇岳湖村上围朱仙路 8 号 地理坐标 东经 113 度 42 分 53.55 秒,北纬 23 度 13 分 18.984 秒 切削液、液压油、矿物油等(位于原料贮存区);危险废物(位于 主要危险物质及分布 危废间) 影响途径:大气、地表水 后果:生产车间或柴油发生火灾燃烧产生的烟气逸散到大气中对大 环境影响途径及其危害后果 气环境造成影响;消防废水未能及时收集后可能污染地表水;切削 液等辅料的泄漏,可挥发性有机物挥发至大气环境中,造成大气污 染,也可能泄漏物收集不及时污染地表水。 ①制定严格的生产操作规则,加强作业工人的安全教育,杜绝工作 失误造成的事故; ②生产车间门口、仓库门口等张贴安全生产和使用告示,车间内和 仓库等配置消防栓等灭火器具; 风险防范措施要求 ③加强对废气治理设备和废气收集管道的日常运行维护,若废气治 理设施出现故障,不能运行,应及时停产并检修。 ④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做好 危废暂存间的设置,并做好危废暂存和转移的管理。 — 58 — 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内容 排放口(编号、 污染物项目 环境保护措施 执行标准 要素 名称)/污染源 油雾(非甲烷 经油雾净化器(TA001、 TU5 车间废 总烃) TA005)处理由 15 米高 气(DA001) 清洗剂挥发 排气筒(DA001、 (DA005) (非甲烷总 DA005)排放 广东省地方标准《固 烃) 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 油雾(非甲烷 经油雾净化器(TA008) 物综合排放标准》 TU17 车间废 总烃) 处理由 15 米高排气筒 (DB44/2367-2022) 气(DA008) 清洗剂(非甲 (DA008)排放 表 1 挥发性有机物排 烷总烃) 放限值 收集后经一级活性炭吸 TU23 车间废 油雾(非甲烷 附(TA009)处理由 15 气(DA009) 总烃) 米高排气筒(DA009) 排放 大气环境 广东省地方标准《固 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 物综合排放标准》 (DB44/2367-2022) 厂区内无组 加强废气收集,减少无 非甲烷总烃 表 3 厂区内 VOCs 无 织排放 组织排放 组织排放限值(需同 时满足监控点处 1h 平均浓度值和监控点 处任意一次浓度值) 执行广东省《大气污 染物排放限值》 厂界无组织 颗粒物 重力沉降、车间阻挡 (DB44/27—2001) 第二时段无组织监控 浓度限值 CODCr 广东省《水污染物排 BOD5 生活污水 放限值》 NH3-N 三级化粪池预处理 (DW001) (DB44/26-2001)第 SS 二时段三级标准 动植物油 CODcr 地表水环境 广东省《水污染物排 BOD5 依托广州市新豪精密科 NH3-N 生产废水 放限值》 技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系 石油类 (DW002) (DB44/26-2001)第 统 LAS 二时段一级标准 总磷 选用低噪设备、采用减 项目边界噪声达《工 声环境 营运期 设备噪声 振、屏蔽、隔音、消声、 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 绿化带衰减、距离衰减 排放标准》 — 59 — 等综合措施 (GB12348-2008)3 类标准 电磁辐射 无 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金属边角料、金属粉尘、废包装材料交由回收 商回收处理;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切削液、废清洗剂、废矿物油桶、废活 性炭和含油废抹布及手套交由有危废资质单位回收处理 土壤及地下 水 污染防治措 施 地面水泥硬化,危废间设置防渗防漏措施 生态保护措 施 厂区绿化 环境风险 防范措施 1、建立健全危险源信息监控方法与程序,完善危险源辨识工作,对危险源进 行识别和评估; 2、加强日常生产的工艺巡查,发现泄漏点,及时维修; 3、每年进行设备大修,经检测合格后才使用; 4、加强危险废物管线及储罐的防腐保养,防止设备设施腐蚀穿孔引起泄漏; 5、加强员工的安全教育,严格工艺纪律,按章操作。 其他环境 管理要求 无 — 60 — 六、结论 综上所述,本项目在按所申报的规模、设备进行经营,并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相关环保法 律、法规,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确保各种治理设施正常运转和各类污染物达标排 放的前提下,项目建设不会对周围环境质量造成明显影响。 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从环保角度分析是可行的。 — 61 — 预审意见: 公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下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公章 经办人: 年 — 62 — 月 日 审批意见: 公章 经办人: 年 — 63 — 月 日 注释 本报告表应附以下附表、附件、附图: 附表 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 附图: 附图 1 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 2 建设项目平面图 附图 3 建设项目四至图 附图 4 建设项目敏感源分布图 附图 5 广州市大气环境空间管控区图 附图 6 广州市水环境空间管控区图 附图 7 广州市生态环境空间管控区图 附图 8 广州市生态保护红线规划图 附图 9 广州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图 附图 10 广州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图 附图 11 广州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图 附图 12 广州市浅层地下水功能区划图 附图 13 声环境功能区划图 附图 14 广东省环境管控单元图 附图 15 广州市环境空间管控单元图 附件: 附件 1 委托书 附件 2 营业执照 附件 3 法人代表身份证 附件 4 厂房租赁合同 附件 5 土地使用证 附件 6 排水设计咨询意见 附件 7 物料 MSDS 附件 8 引用污染源检测报告 附件 9 关于广州市新豪精密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调整备案报告的复函 附件 10 补充监测报告及委托合同封面 — 64 — 附表 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 项目 分类 废气 生活污水 生产废水 一般工业 固体废物 危险废物 污染物名称 颗粒物 非甲烷总烃 生活污水量 CODCr BOD5 SS NH3-N 生产废水量 CODCr BOD5 NH3-N SS LAS 石油类 总磷 金属边角料 废包装材料 金属粉尘 废液压油 废润滑油 废切削液 废清洗剂 废包装桶 废活性炭 注:⑥=①+③+④-⑤;⑦=⑥-① 现有工程 现有工程 在建工程 本项目 本项目建成后 以新带老削减量 变化量 排放量(固体废物产 许可排放量 排放量(固体废物产 排放量(固体废物 全厂排放量(固体废物产 (新建项目不填)⑤ ⑦ 生量)① ② 生量)③ 产生量)④ 生量)⑥ / / / 0.333t/a / 0.333t/a / / / 1.1104t/a / 1.1104t/a / / / 14560t/a / 14560t/a / / / 3.2614t/a / 3.2614t/a / / / 2.5626t/a / 2.5626t/a / / / 2.0384t/a / 2.0384t/a / / / 0.3997t/a / 0.3997t/a / / / 21.5t/a / 21.5t/a / / / 0.00125t/a / 0.00125t/a / / / 0.00037t/a / 0.00037t/a / / / 0.00003t/a / 0.00003t/a / / / 0.00077t/a / 0.00077t/a / / / 0.0000018t/a / 0.0000018t/a / / / 0.000007t/a / 0.000007t/a / / / 0.0000006t/a / 0.0000006t/a / / / 12t/a / 12t/a / / / 0.5t/a / 0.5t/a / / / 2.998t/a / 2.998t/a / / / 1t/a / 1t/a / / / 0.75t/a / 0.75t/a / / / 2t/a / 2t/a / / / 1.6t/a / 1.6t/a / / / 1t/a / 1t/a / / / 13.9t/a / 13.9t/a 附图 1 项目地理位置图 北 NW N W SW 项目位置 NE E S SE 附图 2 建设项目平面图 北 依托新豪公 司危废间 NW N W SW DW004 DW001 DA008 DA001 TU5 DA009 TU17 TU23 DA005 图 示 项目红线 固废暂存 危废间 图 2-1 总平面布局图 NE E S SE 图 2-2 TU5 2F 车间布局图 图 2-3 TU5 1F 车间布局图 图 2-4 TU5 1F 的 TU16 车间布局图 图 2-5 TU5 2F 的 TU16 车间布局图 图 2-6 TU17 1F 车间布局图 图 2-7 TU23 车间布局图 雨水排放口 进入市政 污水管网 雨水排放口 图示 污水管线示意图 雨水管线示意图 污水处理站 图 2-8 项目园区雨污管网示意图 附图 3 建设项目四至图 北 NW N W SW 岳湖村 环境现状监测 点 西福河 荔枝地 建设项目 荔枝地 广州市新豪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NE E S SE 附图 4 建设项目 500m 范围内敏感源分布图 北 NW N W SW NE E S SE 岳湖村 约 123m 岳湖小学 约 310m 沿街商铺 约 140m 图 示(圆半径 700m) 本项目红线 大气环境敏感点(500m 范围) 声环境敏感点(50m 范围) 无 地下水环境敏感点(500m 范围) 无 生态环境敏感点 (新增占地范围内) 无 附图 5 广州市大气环境空间管控区图 项目所在地 项目所在地 附图 6 广州市水环境空间管控区图 项目所在地 项目所在地 附图 7 广州市生态环境空间管控区图 项目所在地 项目所在地 附图 8 广州市生态保护红线规划图 项目所在地 项目所在地 附图 9 广州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图 项目所在地 附图 10 广州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图 项目所在地 附图 11 广州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图 项目所在地 项目所在地 附图 12 广州市浅层地下水功能区划图 项目所在地 附图13 声环境功能区划图 约 220m 项目所在地 附图 14 广东省环境管控单元图 项目位置 项目位置 附图 15 广州市环境空间管控单元图 项目位置 项目位置 附图 16 广东省“三线一单”平台符合性分析截图 项目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