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语(双学位)专业教育实施方案.docx
英语(双学位)专业教育实施方案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教研〔2016〕135 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做好双学 士学位教育工作的通知、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校教〔2013〕60 号 文件关于印发《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本科生双学位管理规定(试 行)》的通知和校教〔2014〕9 号文件关于印发《郑州航空工业管理 学院双学位教育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外国语学院制订了英语 (双学位)专业教育实施方案。 为满足同学们不同层次的学习需求,实现个性化的发展,提升未 来就业竞争力,外国语学院决定在进一步完善学分制的基础上,全面 依托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的师资力量和丰富的教学资源,采用实体 开班授课的组织形式,从 2016-2017 学年第一学期开始招收英语(双 学位)学生,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招收对象及报名条件 1、招收对象:已修完第一学年全部课程的在籍本科学生(专科起点 本科除外)。 2、报名条件: (1)政治素质好,身体健康; (2)在校期间修读课程平均学分绩点达到 2.5 以上,且无不及格课 程记录的在校一年级普通本科学生; (3)无考试违纪或其他纪律处分记录; (4)非英语专业学生,且在校期间未修读其它双学位专业; (5)已修课程全部通过且主修专业学费缴清者。 二、英语(双学位)专业培养方案 (一)专业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具备 扎实的英语语言基础,并具有一定国际商务管理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 管工结合,面向航空,使学生能以第一专业为基础,以过硬的英语应 用能力为优势,成为具有辐射多专业方向的应用型、复合型人才。 (二)专业培养要求 通过系统的学习和训练,本专业毕业生应获得如下的知识、能力 和素质: 1.了解英语国家的文化 2.具备扎实的英语语言知识基础; 3.具备扎实的英语听、说、读、写、译等基本技能; 4.具备阅读其第一专业方面的英文学术论文的能力; 5.掌握一定的国际商务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熟悉一般的商 贸业务,能直接以英语为媒介承担外事工作,开展对外商贸活动, 并处理有关涉外业务。 (三)毕业要求 毕业应修最低总学分为 57 学分。其中学科基础课应 26 学分,专 业课应修 19 学分,实践教学环节应修 12 学分。 (四)授予学位 修读双学位的学生在规定学制内修满学分并符合第二学位授予 条件,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五)主要课程 高级英语、翻译理论与实践、英美概况、英国文学史、美国 文学史、商务口译、商务笔译、商务英语写作、跨文化商务沟通、 商务英语口语。 (六)特色课程 商务谈判口语、旅游英语、国际市场营销、供应链管理、物 流学等。 (七)主干学科 外国语言文学类 英语(双学位)专业教学进程表 课程 组 课程 类别 号 代码 课程名称 学 科 基 础 课 英语视听(三) English Viewing and Listening 必修 2.0 III 英语视听(四) English Viewing and Listening 必修 2.0 IV 无 组 号 课程 学 性质 分 总 学 时 实验 讲课 上机 考核 按学期周学时分配 (践) 学时 学时 方式 学时 3 4 5 6 7 8 32 32 0 0 考试 2 32 32 0 0 考试 2 课程 组 课程 类别 号 代码 课程名称 课程 学 性质 分 英语语音 必修 3.0 English Phonetics 中级口语(一) 必修 2.0 Intermediate Oral English I 中级口语(二) 必修 2.0 Intermediate Oral English II 中级英语阅读(一) 必修 2.0 Intermediate English Reading I 中级英语阅读(二) 必修 2.0 Intermediate English Reading II 初级英语写作 必修 2.0 Elementary English Writing 中级英语写作 必修 2.0 Intermediate English Writing 英美概况 Brief Introduction to Britain and 必修 3.0 America 翻译理论与实践 必修 3.0 Translation Theory and Practice 毕业论文写作 必修 1.0 Graduation Thesis Writing 无 组 号 实验 讲课 上机 考核 按学期周学时分配 (践) 学时 学时 方式 学时 3 4 5 6 7 8 48 48 0 0 考试 3 32 32 0 0 考试 2 32 32 0 0 考试 32 32 0 0 考试 32 32 0 0 考试 32 32 0 0 考试 32 32 0 0 考试 48 48 0 0 考试 48 48 0 0 考试 16 16 0 0 考试 0 0 26 类别小计 专 业 课 总 学 时 剑桥商务英语(二) Business English: 必修 2.0 Comprehensive Course II 剑桥商务英语(三) Business English: 必修 2.0 Comprehensive Course III 商务谈判口语 Oral English for Business 必修 2.0 Contract 商务英语写作 必修 2.0 Business English Writing 2 2 2 2 2 3 3 1 32 32 0 0 考试 2 32 32 0 0 考试 32 32 0 0 考试 32 32 0 0 考试 必修 2.0 32 32 0 0 考试 跨 文 化 商 务 沟 通 Intercultural 必修 2.0 Business Communication 32 32 0 0 考试 48 32 0 16 考试 3 32 32 0 0 考试 2 32 32 0 0 考试 0 0 旅游英语 Tourism English 电子商务概论 必修 3 国际市场营销(双语 I、案例) International Marketing 必修 2.0 (Bilingual I, Case study) 国际企业管理 International Business 必修 2.0 Administration 19 类别小计 2 2 2 2 2 2 类别小计 口译实训 Interpreting Practice 实验 2.0 +2 0 0 0 考查 毕业论文(设计) 实践 10.0 +10 0 0 0 考试 0 0 类别小计 12 总计 57 12 0 2 10 三、基本流程 每年四月份,教务处发布申请辅修双学位专业工作通知,安排本 年度双学位专业学生申请及选拔工作。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学生申请、 学生所在院系审核、外国语学院审核、教务处公示预录取名单、主管 教学副校长批准、公布正式录取名单等环节。 四、教学组织 1.双学位专业的教学实行单独开班组织教学,由学校教务处统一 安排教学进程。任课教师由课程单位选派,上课时间一般安排在周末、 晚上或者假期。 2.辅修双学位专业学生的选课和教材选订工作由双学位专业所 在院系负责,课程单位和教务处配合完成。 3.双学位教学过程中的调停补课按学校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4.双学位课程工作量计算按学校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五、考试及成绩管理 1.双学位学生课程考试参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外国语学院负责 检查考试纪律。 2.学生修读双学位专业的成绩档案由外国语学院负责建立和管 理。 3.学生按照双学位专业培养方案修读课程,通过考核获得相应学 分,考核成绩记入双学位专业学习成绩单。考核成绩不及格的课程须 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补考,补考不及格课程可申请重修并办理相关手 续。 4.学生修读双学位专业的课程与主修专业已修读课程相同的,由 学生提出免修申请(申请表在教务处网页“常用下载”栏下载),经 双学位专业院审核批准后予以免修,申请表由外国语学院保存至该生 修读结束。 六、学位授予 1.学生修读双学位专业的学位资格由外国语学院初审后报教务 处复查。 2.学生在规定学制内获得主修专业的学士学位,且取得双学位专 业培养方案要求的学分和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学校授予双学位,并颁 布双学位专业的学位证书,证书上在专业前注明“辅修”字样。主修 专业毕业时未修满双学位专业要求学分者,若欲获得双学位证书,须 申请延长学制。 3.学生未获得主修专业学士学位资格,无论是否修满双学位专业 所规定的学分,均不颁发双学位专业的学位证书。 4.未获得双学位专业学位资格的学生已获得的双学位专业课程 学分经外国语学院审核和教务处批准后可冲抵全校公共选修课学分。 七、收费管理 1.双学位的学习实行按修读课程学分缴费制度,收费标准严格按 《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 规范普通高校收费管理的通知》(豫教财〔2007〕74 号)规定执行。 2.修读双学位专业的学生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到财务处缴纳 学费。 3.学生因故中止双学位专业的学习,不再缴纳学费,但已缴学费 不再退还。 八、注意事项 1.本细则中规定学生申请条件由学生所在院系负责审批,其中平 均学分绩点、补考重修记录、考试违纪、纪律处分等信息由教务处、 学生处等相关部门提供。 2.获准修读双学位的学生原则上不得自行退选。因特殊情况无法 继续进行双学位专业学习者,须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申请表见教务 处网页“常用下载”栏),经外国语学院和教务处批准后,终止双学 位学习。学生在修读双学位期间因违反《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本科 生双学位管理规定(试行)》者,取消修读学位资格。双学位资格审 核工作每年 11 月份进行,由外国语学院负责,学生所在院系、教务 处、学生处等部门配合完成。 3.英语(双学位)证书属于学院自授的证书,与学生主修专业的 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相比,前者不能在国家教育部学历证书平台上进 行电子注册与查询,而后者却可以完成相关操作,请同学们注意两者 在这一点上的区别。除此之外二者在学院官方认可效力上是一样的, 包括为同学们在求职、升学时出具同样的经教务处审核盖章的中英文 证书、成绩证明等。 九、常见问题解答 1、什么双学位教育?它与学历教育的区别是什么? 答:双学位教育属于本科教育的范畴,是为了充分发挥学院学科 优势,探索跨学科组织教学模式,促进复合型、创新型、应用型人才 培养的一项教学改革措施。它借鉴学分制的内涵,通过划分不同类别 的课程学分,根据学生实际获得学分情况,颁发不同种类的证书,贯 彻了“以人为本、因材施教”的教育理念。 双学位教育为非学历教育,其与学历教育在培养目标、教学计划、 学习要求、获取证书等方面是有所不同的。后者强调基础理论、基本 知识的完整性,要求学生对知识有全面的掌握(课程设置包括公共基 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程);而前者更多的是强调该专业的应用 性(在学生已经具备基础素质后,强调专业课程和职业能力课程的学 习)。 2、双学位的课程学习对我未来就业有什么帮助? 答:随着社会对复合型、跨学科高级人才的需要不断增加,双学 位获得者逐渐走俏各种岗位。目前企业对全面人才的需求远大于对高 精尖人才的需求,因此选修双学位、拥有更宽的知识和技能,可以为 自己的职业发展加上“双保险”。从就业角度来看,选择第二个学位 的时候往往会瞄准目前市场需求量大的专业,这在一定程度上会弥补 其第一个专业与当前市场需求的“错位”,扩大就业面。 通过对用人单位作的意向调查表明:具有相同教育背景(主修专 业相同、就读学校相同)的两个学生在跨专业领域应聘时,具有该领 域辅修背景的更易受到用人单位的青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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