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行2013届师范类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doc
关于进行 2013 届师范类应届毕业生 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系): 2013 年高等院校师范类应届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全部实 行网上申报。为了做好我校 2013 届师范类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 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我校 2013 届师范类毕业生。 二、申请条件 1.所有申请教师资格者须达到毕业条件(即今年六月能够获 取毕业证书); 2. 所有申请教师资格者须思想品德鉴定合格; 3.所有申请者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4.学前教育专业只能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其他专业学 生只能申请与专业对应的“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不得跨学科申 请。 三、学生网上申报(4 月 25 日—5 月 10 日) 符合本次认定范围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 网(http://www.jszg.edu.cn),填写个人申请信息,进行网上 申报(相关操作规程见附件 1)。 第一种途径:点击网站首页右侧“教师资格申请网上申报” 下的 后再点击 进入未参加全国统考申 请人网上申报系统; 第二种途径:点击“资格认定网报”栏目后,点击 后再点击 进入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上申报 系统。 网上填报申请信息确认无误后,需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 表》、《思想品德鉴定表》并随其他申请材料一起提交学院 (系)。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在申请范围之内但没有进行网上 申报的学生视为放弃,不再受理申报。 四、学院(系)核查材料(5 月 12 日—20 日) 1.由学院(系)工作人员认真核查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是 否齐全,是否按要求粘贴(具体的填写要求见附件 2):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申请表上粘贴小二寸 照片); (2)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 (3)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 一份(请用 A4 纸复印,第一代身份证仅需复印正面,第二代身 份证应将正反两面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4)体检表一份(另发); (5)小二寸同底版照片 1 张(同网上申报的照片,需在背 面用圆珠笔注明姓名、身份证号)。 2.仔细核查学生提交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的信息是否 有误,其中要特别核查学生的申请资格种类、申请任教学科是否 有误。学生申报任教学科必须和自己的所学专业一致,严禁跨专 业申报。 3.填写并核查《思想品德鉴定表》; 《思想品德鉴定表》的前三行由申请人自行填写,其余栏目 由学院思想品德鉴定负责人组织统一填写。由负责人签字,加盖 学院公章方始有效。表内各项内容不能为空。 4.核查体检表。核查学生是否体检、体检表上是否粘贴一 寸照片和化验单、是否有医院的公章。 五、材料预审(5 月 20 日—28 日) 各学院(系)将按要求整理、粘贴的申请材料报送指定地点 (另行通知)进行预审,逾期不予受理。 六、颁发教师资格证(6 月份) 兰州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申请人情况进行现场确认,符合 认定条件的,在其取得毕业证书后,颁发教师资格证书。 七、其他 1.各学院(系)向符合认定条件并需申请教师资格的学生 进行广泛宣传和政策宣讲工作,讲清认定程序和工作进程; 2.体检(时间另行通知):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要求, 由兰州市教育局指定医院统一安排。早上请空腹参加体检;体检 前注意保持良好睡眠,避免过度疲劳;体检前注意饮食清淡; 3.学生网上申报的数码照片一律使用新华社毕业生信息采 集的照片,学生可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http://xjxl2.chsi.com.cn/pv/stu/login.do)下载照片,并 使用软件调整成宽 114 像素、高 156 像素的照片上传。 4.教师资格申请表及证书上粘贴的照片一律使用网上申报 的同底版照片,大小为小二寸。 教师资格认定是一项关系我校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到教育系 统顺利就业的重要工作,请各学院(系)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 照工作程序和时间要求做好各项组织管理工作,确保 2013 届师 范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顺利进行。 附件(教务处网站下载): 1.网上申报教师资格操作规程(ppt) 2.教师资格认定填表及材料收集说明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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