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度继续教育认定工作的通知.docx
关于开展 2019 年度继续教育考核认定工作 的通知 各处(室)、系(部):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院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 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 25 号)及皖人社发〔2018〕110 号文件有关要求,现开展 2019 年度继续教育考核认定工作。请各系(部)将有认定需要的 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人员教育证书》、 《继续教育情况 登记表》(见附件)和符合要求的相关纸质证明材料,于 2019 年 10 月 9 日前报送组织人事处陈文先同志处,以便开 展继续教育考核认定工作。 附件:《继续教育情况登记表》 组织人事处 2019 年 9 月 27 日 附件: 继续教育情况登记表 姓名 填表时间 : 年 月 年度 学习科目 合计 学时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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