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关于加强院级公共选修课教学管理的规定(包括课程考核相关审批表).doc
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 关于加强院级公共选修课教学管理的规定 (2009 年 5 月修订) 院级公共选修课是学分制管理,旨在培养学生多方面的才能,提 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为进一步提高公共选修课教学质量,切实加强公 共选修课管理,保证公共选修课的质量和良好的教学秩序,特制定本 规定。 一、课程设置的目标和原则 第一条 公共选修课的课程设置要围绕学院的办学目标,强调能 力、技能、方法和综合素质的培养,尽量避免开设专业性和休闲性较 强、应用性较小的课程;避免简单地把专业课程作为全院公共选修课 程开出,要切合学生的学习特点和需求,为学生提供多学科交叉综合 的高质量课程。开出课程应力求符合下列原则: (1)实用性:课程以培养学生能力为主要目标,强调知识的实 践与运用,重视培养学生掌握最基本的思维方法,具备分析和解决问 题的能力。 (2)综合性:课程要反映多学科领域的内容,以提供学生分析 问题的多种视角,能够启发学生的心智。 (3)多样性:课程教学要考虑大学生身心发展的多样性需要, 灵活选择课程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课程考核方式,多样化地考核学 生的综合能力和素质。 (4)时代性:课程应具有时代特征,尽可能地反映学科新成果、 新信息、新趋势。 (5)普适性:课程所探讨的问题应适合全体学生学习,以不须 预先修习系统性相关知识为前提。 1 二、院级公共选修课的学时与学分 第二条 院级公共选修课原则上为学期课,规定每门课为 32 学 时,每 16 学时计 1 学分。(根据课程教学目标的需要,可调整总学 时。) 院级公共选修课的学分只能记入各专业公共任意选修课课程要 求修的学分数,不能替代专业选修课的学分。学生修读院级公共选修 课学分是根据各专业教学计划规定学生应修读的,超过选修课学分要 求、多选的课程,学分不予计算。 三、开课条件、申报程序和方式 第三条 开课教师原则上应具备:(1)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 称或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多名教师申请开设同一课程时,高级职称、 专业教师、教学评估成绩高者优先;(2)开设课程与本人的专业或 教研领域相符;(3)非专任教师(包括行政及教辅人员)开课,应 根据我院非专任教师兼课的相关规定申报课程,经教学处审批通过后 方可开设。 原则上,每位教师每学期限开设 1 门公共选修课;如课程成熟且 教学质量良好,开课教师该学期工作任务较轻,经教学处审核,可允 许开设 2 门(最多不超过 2 门)公共选修课。 第四条 为保证公共选修课能够满足广大学生的需求,公共选修 课开课人数一般不少于 100 人, 原则上不超过 120 人。 学生报名不足 60 人的不开课,选报该课程的学生可改选其他课程。某些课程根据其 特性可以提出限修人数要求(如体育类、计算机类课程等),并经教 学处审核同意确定开课人数。 第五条 教学处一般在每学期第 14 周前组织各单位做好下学期 公共选修课开课计划。拟开设公共选修课的教师到开课单位填报开课 计划。申请新开设公共选修课的教师应填写《院级公共选修课开课申 请表》(附件 2),报相关单位审核。各单位根据下学期教学任务安 2 排及教师申报情况,确定下一学期本单位开设的公共选修课,在第 16 周前将本单位下学期的《公共选修课开课统计表》(附件 3)和相关 申请材料,报送教学处审核、备案。 第六条 教学处根据各单位申请,审核开课资格,编制下学期 “院级公共选修课开课计划”,一般于每学期第 18 周前向全校学生 公布下学期公共选修课课程名称、学时、学分、开课单位及任课教师。 各开课单位应及时把课程信息录入教学管理系统,并通知任课教师做 好备课工作。 四、选课的组织与管理 第七条 教学处于下学期第一周为学生开放教务管理系统,以便 学生上网选课报名,报名结束后,由教学处进行汇总,于第二周在网 站主页公布《院级公共选修课学生名单》,以便学生及时查看报名结 果和课程安排;若学生对报名结果有疑问,应在第三周内及时到教学 处查询和修改。学生名单确定后,教学处在第三周开课前把《公共选 修课课程安排表》及各门课程的学生名单挂在学院主页上。 五、课程教学的组织与管理 第八条 教学处设有专门人员负责院级公共选修课的教学组织 和教学质量监控管理,负责安排公共选修课、组织学生选课,与各任 课教师保持联系,了解课堂教学情况,及时处理教学过程中出现的各 种问题。为了保证公共选修课的教学质量,各任课教师也需及时向教 学处有关负责人反映教学情况和问题。 第九条 为了提高院级公共选修课的教学质量,任课教师可建立 学生班干部组织,即在教学班确定 1 名班长,1 名学习委员,协助老 师管理课堂秩序和有关日常教学工作;并在各系(部)选修该课的学 生中确定 1 名副班长,协助班长和学习委员管理本系(部)的学生和 有关事宜。 3 第十条 院级公共选修课程的教材由各任课教师选定后,填写 《增城学院本科教学选用教材(预订)领书单》,在填写开课计划时 提交给教学处,再由教学处专门负责人统一报教学处教材管理部门。 第十一条 院级公共选修课开出后,任课教师一般不得调课或停 课,确需调课或停课者,必须提前一周填写《调课申请表》,并认真 履行调课或停课手续,送教学处审批后,与教学处有关负责人协调调 课的时间和地点,由任课教师负责通知学生。 第十二条 任课教师要严格进行课程考核,实行过程管理,全程 考核,将平时成绩和期末考试或考查成绩相结合,给出相应的成绩。 无论考试或考查,均应统一使用教务处提供的考试纸,成绩记载为百 分制,原则上不及格人数要占到选课总人数的 5%以上。考试试题、 试卷统一由教学处保存,每学期考试结束,任课教师在网上填报学生 成绩后,并将试题、质量分析报告、试卷、成绩单一并报送教学处, 再由教学处将学生成绩单发到各系。 第十三条 各系(部)要做好本部门开设公共选修课的管理工作, 具体负责课程申报、课程审核、课程管理、课堂纪律检查、成绩管理、 课时费核算与发放、主讲教师评定考核等工作。 六、学生修读的要求 第十四条 学生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参加选课。需注意以下几 个原则: 1、学生要熟悉本专业的培养方案,参加选课的学生必须在院(系) 老师、辅导员或班主任的指导下进行,结合本人的学习能力与志趣进 行选课。学生不得选修本专业教学计划中要求必修的同类课程,否则 所修读的公共选修课成绩无效。 2、学生需在保证必修课、限选课上课的前提下,再选报公共任 意选修课,不得选修与其它课程授课时间相冲突的课程。 3、学生不得选修与本人已经修过且取得学分的课程,如有重复, 一律不计算学分。 4 第十五条 学生应按各专业的教学计划规定的进度进行选修,原 则上从第三学期开始选修(提出教学对象的要求为低年级学生的课程 除外)。如无严格规定的,在校生第一学期的成绩绩点到 2.5,如有能 力完成专业课程之外课程并在时间上不冲突,可以申请提前到第二学 期修读任意性选修课。在校学生必须在第七学期前修完公共选修课的 学分,不再受理第八学期的在校生报名。 第十六条 凡经批准参加选修的学生,必须按要求参加课程各教 学环节的学习活动,并严格遵守选修课课堂纪律。凡一学期缺勤或欠 交作业达三分之一者,取消考试资格。原则上任意选修课不准免听, 如有特殊情况,如专升本的学生专科学习时已修此门课程可以申请免 听,申请免听的学生必须填写《免听申请表》,免听者不能免考。 七、选修课的考试管理 第十七条 教学处根据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组织本学期公 共选修课考试工作。公共选修课考试一般在期末复习考试周前完成。 院级公共选修课考核命题审批程序:任课教师要在考试前两周完成考 核命题,试题命制完成并校对无误后,将填写好的两份“增城学院考 核命题审批表(院级公共选修课专用)”、A、B 两套试题(或其他考 核方式)、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提交给教务科长审核、教学处处长审 批,并将一份“增城学院考核命题审批表(院级公共选修课专用)” 连同考核试题一并交教学处保存。 第十八条 院级公共选修课试卷由各系(部)将试题送交教学处 审批后,各系(部)送印、领回,并协助任课教师(以任课教师为主) 装订、装入试卷袋并密封、填写封面信息。 第十九条 课程结束前,教学处向任课教师下发《成绩考核登记 表》。任课教师须在考试结束后 3 天内,将学生成绩登录到教务管理 系统,并将已完成登记并签名的《成绩考核登记表》、学生考试试卷 一并送交教学处,再由教学处将学生成绩单发到各系进行保存、管理。 第二十条 凡是未参加考核或考核不及格者,不能取得学分,不 5 记入学籍成绩,不能通过补考、重修获得学分。不及格者可重修原课 程或另修其他公共选修课。 八、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由教学处负责解释,以往规定与本规定不符 者,以规定为准。 附件 1.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期末考核命题审批表 附件 2.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试题格式 附件 3.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试题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 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教学处 二 00 九年四月二十一日 6 附件 1: 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期末考核命题审批表 (院级公共选修课专用表) 时间: 考试科目: 命题人姓名 系(部) 使用年级 年 专业 班级 人数合计 A卷 试卷总页数 试卷答案总页数 B卷 开卷( ( ) B卷 ) 闭卷( )口试( )其他 A、B 卷试题相同分值 命题方式(在相 应栏内划“√“) 日 教研室 A卷 考核形式 月 卷面总分 试卷保管人签名 题库抽题 教研室命题 他人命题 任课教师出题 其它 考试改革设想(有突破性考试改革的,另做计划、方案。内容较多的可另附纸说 明):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系(部)意见: 教研室意见: 教研室主任签名: 年 日 负责人签名: 月 日 年 注:1、请在“系、部意见”栏签署选用“A”卷或“B”卷作正考试卷的意见。 2、本登记表同试卷一并交教学处存档。 7 月 日 附件 2: 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华文行楷二号,加粗,居中) 系(部)201 /201 学年( )学期期末考试试卷(宋体小三 号,居中) 《 》试卷( 专业 体 5 号) 题号 年级 一 二 卷) (公共选修课)(宋体小三号,居中) 班 三 姓名 六 七 学号 (宋 八 总分 四 五 分,共 分)(字体用宋体小四号加粗) 得分 一、##题(共 小题,每小题 (内容字体用宋体小四号不加粗) 二、##题(共 小题,每小题 分,共 分) 三、##题(共 小题,每小题 分,共 分) 四、##题(共 小题,每小题 分,共 分) 五、##题(共 小题,每小题 分,共 分) . …… 请将试卷做成页面视图。建议页面设置纸型为 16K,页边距调整范围在 2.0- 2.5㎝之间,同时要求插入页码。 8 附件 3: 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 系(部)201 《 /201 学年( )学期期末考试试卷 》试卷( 卷)(公共选修课) 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 一、##题(共 小题,每小题 分,共 分) 二、##题(共 小题,每小题 分,共 分) 三、##题(共 小题,每小题 分,共 分) 四、##题(共 小题,每小题 分,共 分) 五、##题(共 小题,每小题 分,共 分) .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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