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通知.doc
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文件 浙考发〔2015〕4 号 关于做好 2015 年度二级建造师 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和义乌市人事(人力资源)考试办公室,省直和中央部属在浙 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 2015 年度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统考卷)有关工作的通知》(建注函 〔2014〕126 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将 2015 年度二级建造 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考试定于 5 月 30 日至 31 日举行,具 体时间和科目为: 5 月 30 日 上午:9:00-12:00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下午:2:00-4:00 5 月 31 日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上午:9:00-12: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建筑工程、公路 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 6 个 专业,报考人员可根据各自从事的工作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科目。 二、试题题型和答题要求。2015 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 考试(统考卷)依据《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 (2014 年 版)命题。《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2 个科目的试题题型均为客观题,用 2B 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 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试题题型包括主观题和客观 题,客观题用 2B 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 笔在专用答题纸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墨水笔、2B 铅笔、橡皮、卷(削) 笔刀和计算器(免套、无声、无文本编辑储存功能)。各科试卷 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三、报考条件和获得证书的条件。报考条件见浙江人事考试 网(网址:www.zjks.com)首页的“报考条件”栏目。参加全部 3 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 2 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 的考试,方可获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对已获得某一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 实际工作需要,在《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的 6 个专业科目中, 选择其它一个专业报名考试,考试合格后可获得相应的专业考试 合格证明。报名时应选择的级别为“相应专业”。 四、报名程序及要求。考试实行网上报名、交费,考后对有 效期内全科成绩达到合格标准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的方式 (包括新老考生),报考人员考前不再进行现场确认资格条件。 2 报考人员于 1 月 29 日至 2 月 17 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 报名和交费。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按报名系统流程的要求,作出 真实性承诺后如实填写“报名表”,同时上传电子证件照(具体 要求及处理帮助请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 。 2014 年参加考试且部分科目合格的考生作为老考生报名, 其他考生全部作为新考生报名。报考人员填写完成“报名表”时, 请务必认真核对所填信息,确认准确后下载打印“报名表”(打 印后不能再作更改),打印“报名表”后即可在网上进行交费。 报考人员应及时备齐“报名表”及附件 1 要求的其他相关资 料,一起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查、盖章后自行保管留存。在有 效期内通过全部科目后,根据省人力社保厅、省建设厅《关于在 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中试行考后资格审查的通知》(浙人社发 〔2014〕25 号)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通知要求,按时到指定 的地点提交上述相关资料,进行考后资格审查。报考条件咨询电 话请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电话咨询”栏目。 已在网上交费的考生,请于 5 月 27 日至 29 日登录浙江人事 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等资料,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 求参加考试。未在规定时间交纳考试费用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考试报名。考生的报考流程图见附件 2。 五、证书发放。在有效期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并通过考后资 格审查的考生,核发资格证书。不符合条件,或是未在规定时间 3 内按要求进行考后审查的考生,考试成绩无效,不予核发相关证 书。 六、考务组织及考试收费。考点考场设在省直和各设区的市 (含义乌市)政府所在地。请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和相关部门严格 按照考试工作计划(附件3),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网 络报名和交费工作结束后,省人事考试办公室于3月2日前将考生 的报名信息下发到各市,请各市及时导入PTMIS系统(专用版) , 认真做好考场编排和试卷预订等工作,并务必于3月12日前将预 排好的考场信息和试卷预订单(附件3)报省人事考试办公室。5 月13日前各市上报最终的考场数据。5月28日前由省人事考试办 公室派专人专车将试卷运送各市。考试结束后,各市派专人专车 于6月2日前将试卷、答题卡等送回省人事考试办公室。 根据省财政厅、物价局浙财综字〔2006〕141 号文件规定, 考试收费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为每人每科 45 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为每人 70 元,由考 生在网上交费。考生的缴款票据,在考试当日到考点指定教室领 取或由监考人员发给。 七、建立考试指挥班子。各市应建立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 试指挥班子,并于 5 月 21 日前向省人事考试办公室上报考试指 挥班子组成人员名单。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人数多,影响大,备受社会关 注,特别是资格审查程序调整后,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和相关部门 4 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认真做好衔接工作,确保考 试工作顺利进行。要加强考场管理,维护考试纪律的严肃性。对 弄虚作假和违反考场纪律者,一经发现,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和省人事考 试有关规定处理,以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 附件:1.考后审查时提交相关材料的要求 2.二级建造师考试考生报考流程图 3.2015 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4.2015 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试卷预订单 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 2015 年 1 月 23 日 抄送:省人力社保厅、省建设厅,各市建委(建设局、建管局) 、义乌市 建设局。 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综合科 2015 年 1 月 23 日印发 5 附件 1: 2015 年度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后审查时 提交相关材料的要求 在有效期内通过所有科目的考生,必须提供如下材料: 1.《2015 年度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表》(经单位审查并 加盖单位公章及考生本人签名)原件一份。 2. 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 明原件一份。 3.本人身份证(军官证)、学历(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 份(在国(境)外取得的,需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对 工作后取得学历证书并且毕业时间不满二年的考生还需提供前 学历证明。 4. 成绩单。 5. 非工程类或非工程经济类专业毕业的考生还需要提供工 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务聘任书原件及复印件各 1 份。 6. 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考生,还须提交符合免试部分科目 条件的原始证件和复印件。 7.相应专业考试的考生,还须提交已取得某一个专业二级 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以上所附资料中涉及原件及复印件的,原件经审查后退回, 复印件均用 A4 纸复印。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查。 考生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 交虚假、无效资历、学历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成绩,不予发 资格证书,情节严重者,两年内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附件 2: 二级建造师考试考生报考流程图 2015 年 1 月 29 日—2 月 17 日 网上报名 打印”报名表” 网上缴费 报名表和工作年限证明交所在单位审核盖章, 并准备好相应证件及复印件,待考后审查备用。 5 月 27 日—29 日上网打印准考证 5 月 30 日—31 日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在有关部门核准考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后,考生上网 查询考试成绩和打印成绩单(同步公布考后审查事项)。 有效期内全部科目成绩合格和相应专业(增项)成绩合格的 考生,根据省建筑行业部门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带成绩单和 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考后审查(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 审查,或审查不通过的,考试合格成绩作无效处理)。 在有关部门核准合格人员并下发合格人员文件 40 个工作 日后,考生按领证的规定领证。 注:1、本附件所述网上,均指浙江人事考试网。 2、考后审查所需相关材料 见附件 1。 3、考后审查期间网上开放”报名表”打印。 7 附件 3: 2015 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时 间 工 作 安 排 1 月 23 日 省印发考务工作的通知 1 月 29 日至 2 月 17 日 网络报名、交费 3 月 2 日前 省下发各市考生报名信息 3 月 12 日前 各市上报考场预排信息及试卷预订单 5 月 13 日前 各市上报最终的考场数据 5 月 21 日前 各市上报考试指挥班子人员名单 5 月 28 日前 省人考办将试卷送到各市 5 月 27 日至 29 日 考生从网上下载“准考证” 5 月 30 日至 31 日 考试 6 月 2 日前 各市将试卷送回省人考办 有关部门核准考试成绩后 公布考试成绩及考后审查事项 8 附件 4: 2015 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试卷预订单 市(公章): 试卷名称 报考人数 考点数 试卷数量 30 份袋 25 份袋 5 份袋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建筑工程)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公路工程)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水利水电)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矿业工程)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市政公用)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机电工程) 联系电话: 联系人: 填表人: 填表日期:2015 年 月 日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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